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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48【中国魂】

书名:台湾娱乐1971  类别:美文同人  作者:得闲读书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348【中国魂】

    来参加演唱会的歌迷快要疯掉了,短短半个多小时,他们不仅欣赏了完美的歌舞,而且听到了王梓钧整整五首新歌。

    绝对是新歌,没有听哪个歌手唱过,即便王梓钧本人以前也没唱过。

    天啦,哪个歌手会这么做?唱片计划都还没有公布,居然就在演唱会上将新歌唱了出来。

    “咦,王梓钧这么久了怎么只唱英文歌?”李伟玲奇怪道,相比起来,她更喜欢听王梓钧的中文歌曲。

    蔡安茜一边随着歌曲的节拍晃动身体,一边笑道:“英文歌怎么了?只要是梓钧唱得就好听。”

    “谢谢,再次谢谢我们云门舞蹈团的舞者。”王梓钧说,“大家掌声欢送他们离场。”

    场下立即爆发出阵阵掌声,王梓钧反复几次提起云门舞蹈团的名字,已经让歌迷记住这只现代舞团。

    这也是王梓钧与林怀民之间的约定,其实这次云门舞蹈团过来参演收费很低,除了报销吃住行的费用外,只需要发给舞者们一些补贴和奖金就可以。舞蹈团的演出费李怀民分文未收,而作为回报,那就是王梓钧帮着云门舞蹈团做宣传,打开东南亚的市场,想必巡演结束后,云门舞蹈团会收到很多演出的邀请。

    王梓钧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突然用粤语问道:“大家英文歌都听腻了吧?少字”

    “啊”场下报以无数的尖叫,大家都知道王梓钧这是要唱粤语歌了。

    “今天我请到了一位神秘的女嘉宾,”王梓钧笑问,“想不想知道她是谁?”

    “邓丽君”

    “尤雅”

    “甄妮”

    “丽莎”

    “……”

    歌迷们喊出五花八门的答案,说着自己喜欢的女歌手名字。

    “有请,”王梓钧手一引,“有请我们新加坡的大歌星,丽莎,黄焕婵小姐'>”

    黄焕婵拿着话筒走上台来,向下面招手道:“大家好,我是丽莎。”

    新加坡巴掌大的地方,台下的歌迷即便不喜欢听黄焕婵的歌,但也绝对听过她的名字。既然是王梓钧邀请来的嘉宾,大家自然也不吝啬掌声。

    “谢谢,谢谢大家。今天非常荣幸能来做梓钧演唱会的嘉宾,我可是沾了不少国际大明星的光啊。”黄焕婵开完笑道,她说得也是实话,今天她过来对于自己名气的提升是大有帮助的。

    “下面请欣赏黄小姐'>带来的一首《相思泪》,”王梓钧再次擦了擦汗,“累死我了,我休息会儿先。”

    在歌迷善意的笑声中,王梓钧退往后台,黄焕婵的歌声也响了起来。

    “情人别去后人消瘦,

    相思别离惹人愁,

    难忘往日情深厚,

    忍心抛弃负情未说缘由

    ……”

    《相思泪》是一首很老的粤语歌,邓丽君后来也翻唱过,但真正最先唱红的乃是黄焕婵。黄焕婵的歌声与邓丽君各有千秋,最大的特点就是吐词清晰,有种怀旧的柔情意味,而邓丽君却唱出了新意,带着自己的风格。

    黄焕婵唱一首歌唱到快要结束的时候,王梓钧已经换好装出来,又与黄焕婵合唱了一首《千千阙歌》,黄焕婵才挥手离场。

    “嘘”王梓钧突然做着噤声的手势,将话筒放到话筒架上。

    歌迷们不解其意,但都静下来,眼睛盯着王梓钧,看他接下来会做出什么举动。

    “轰轰轰”

    舞台的两边各出来一队穿着雨衣和雨靴的舞者,如同军队一样踏着正步,最终集合在王梓钧身后立定。

    王梓钧突然脱下刚刚才换上的齐膝长的风衣,里面是一身衬衣夹克,扣子也没有扣好,露出健壮的胸膛,下面是一条宽松的吊裆裤,脚踩着一双马丁靴。

    这身打扮看起来吊儿郎当,就像是街头的混混一样,不过却比混混们有品位多了,现在的混混可没这幅打扮。

    “喝”王梓钧打了个响指,吼道,“《开心的马骝》”

    正是刘德华那首著名的《开心的马骝》。

    音乐响起,张仁奎、张仁勇兄弟带领的霹雳舞队突然整齐划一地踏步,当王梓钧的歌声响起,原本严肃的步伐突然变得欢快起来。

    “紫色夹杂,灰色衬衣,T恤橙雨楼;

    思想放任,衣衫更是,不须多扣钮。

    衫松裤大,胶表带着,拉绳的布袋;

    街边跳动,开心快活,七彩的马骝……”

    《开心的马骝》你不能说它歌词多经典,也不能说他曲调多别致,但却绝对够流行,轻松愉快,朗朗上口,配上舞蹈更是感染力倍增。

    欢快的节奏,独特的歌声,和律动的舞蹈,顿时引起了歌迷的共鸣,恨不得当即就与台上的表演者一起跳起来。

    更无耻的是,王梓钧手里捏着话筒,舞蹈动作自然不能向其他人那么大,但所做的动作全是抄袭迈克尔.杰克逊,那神奇的太空步伐看得台下的歌迷目瞪口呆。

    “疯了要疯了”一个马来西亚的记者都忘记了拍照,只傻傻地看着王梓钧在那里边唱边跳。

    这位记者没疯,歌迷中那种十多二十岁的小青年们才是疯了。在他们眼中,这首歌、这支舞实在太酷了,只恨此刻身边挤着人,不能立即跟着学跳。

    “嘘”一首歌唱完,王梓钧再次微笑着让大家安静,然后猛然喝道,“《红日》”

    “喔”在歌迷的呼声中,音乐再次劲爆起来,将整场演唱会推向一个高潮。

    这次的粤语歌板块比之前的英文歌还要长,时而劲爆热血,时而舒缓柔情,王梓钧从头到尾一直牵着歌迷的情绪走。

    “这次可能要离开得久一点,我给大家介绍一群可爱的小朋友。”王梓钧说着,一群可爱的小孩子便跑了过来。

    离王梓钧最近的赫然是王祖贤,小姑娘刚满八岁,被王梓钧一把抱起来,然后问歌迷们:“认不认识她?”

    “阿美她是阿美”有人突然叫出了王祖贤在《酒干倘卖无》中饰演的角色。

    王梓钧对王祖贤道:“***,你来自我介绍一下。”

    王祖贤看了一下场下黑压压的人头,也不害怕,说道:“我叫王祖贤,家住台北,今年八岁了。”

    “嗯,好乖,来,亲大哥哥一下。”王梓钧把脸挨过去。

    “不要,”王祖贤伸出小手把他的脑袋推开,“你脸上全是汗水,脏死了,才不要亲你。”

    “哈哈哈”王祖贤的声音在话筒的帮助下传遍整个剧场,引起一阵哄笑声。

    王梓钧一阵无语,下面不少女歌迷大喊道:“我来亲,我来亲……”

    工作人员抬上来十多张案桌,每张案桌上还放了一本书,王梓钧将王祖贤放到一张案桌上坐下,然后独自离开舞台。

    灯光突然明亮起来,十多个小孩子捧起书本,开始齐声朗诵: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窗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这种简单的古文,在东南亚稍微有点年纪的华人都是必读的,但对于十多岁的青少年来说,却有些遥远,最多是家里的长辈让他们在家里读。这些年来,整个东南亚都在抑制华文教育,这种书本是不准在学校出现的。

    当然,只是不准在学校教授而已,自己看还是可以的,还没有将四书五经沦为禁书的地步——除了玩屠华的印尼之外。

    幼稚的童声响起,不少人都想起小时候家长或者老师逼自己念古文的情形,忍不住脸上露出笑意。

    “下学了”

    突然,一个旁白响起。

    原先还安安静静读书的小孩子,突然嘈杂起来,有的老老实实地收拾着书包,有的却是将书一扔,跳上桌子,互相打闹起来,斗鸡的,猜枚的,拍手的,翻跟头的,很快就将舞台弄得鸡飞狗跳。

    “哈哈哈……”看着乌烟瘴气的舞台和那些童真无邪的小孩子,歌迷们都忍不住笑起来。

    就在歌迷的笑声中,台上灯光突然一黑。不多久,黑暗中突然传来叮叮咚咚的琴声。

    等灯光再亮起来,歌迷们惊讶的发现,王梓钧此时穿着右衽长衫,一副民国书生打扮,坐在那里,怀里还抱着一只二胡。

    王梓钧的旁边,则坐着一个身着旗袍、怀抱琵琶的古典美女,刚才的琴声,正是琵琶发出来的。

    而舞台上,亦多出一些书案、书柜、大门、墙壁、油灯、文房四宝等等,还有一男一女,正在依依惜别的民国情侣。

    王梓钧拉动二胡,开口唱起来:

    “一盏离愁,孤单伫立在窗口;

    我在门后,假装你人还没走。

    旧地如重游,月圆更寂寞;

    夜半清醒的烛火,不忍苛责我……”

    当王梓钧头几句歌词吐出,顿时引来一阵惊呼。在场的凡是三十岁以上的人,有几个不是从小念古文长大的,歌词中那种传统的古意如同三伏天的冰镇酸梅汤一样令人全身舒爽。

    整首歌的配乐,大都是二胡与琵琶在演奏,显得古香古色,但偶尔夹杂的鼓点声,又来着一点摇滚与流行的味道。这古今中外的两种音乐想结合,居然显得那么得自然和谐,就好像即在听传统古典歌曲,又同时在听现代流行歌一样。

    二楼包厢里,一个中年男子手中的雪茄已经燃到尽头也没有察觉,直到烧到了手他才吃痛跳起来。

    这男人叫做李振华,正是黄焕婵所在的新加坡唱片公司的老板。

    李振华和郑振坤是好朋友,王梓钧这个台湾大歌星来新加坡开演唱会,他自然要好好招呼。而黄焕婵来做王梓钧的演唱会嘉宾,也是他最先提议的。

    这个时候,演唱完毕的黄焕婵也来到了李振华的身边,见状慌忙把地上还燃着的雪茄捡起来按熄灭。

    “丽莎,你知不知道这首歌叫什么名字?”李振华问。

    黄焕婵摇头道:“不知道,从来没听说过。”

    李振华赞叹道:“天才啊,真是个天才。融汇古今,学贯中西,少见的天才歌手,我要是有女儿,非得逼着他入赘不可。也只有郑兄才会由着他的性子,将一场演唱会办得这么出色,一口气唱了近十首没有出过唱片的新歌。”

    黄焕婵笑道:“最可气的是,他介绍自己的时候,老说自己是个导演,而不说自己是个歌手。我看啦,他是在把写歌唱歌当业余爱好吧。”

    “……暴殄天物,真是浪费了这么好的天赋”李振华憋了半天,终于弄出这么一句评价,可听到王梓钧的歌手,却不由自主地用手敲着椅子扶手,嘴巴跟着轻轻唱起来:

    “……谁在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

    岁月在墙上剥落,看见小时候。

    犹记得那年我们都还很年幼,

    而如今琴声幽幽,我的等候你没听过

    ……”

    王梓钧唱这首中国风,不是为了表现自己创作力有多强悍,而是想要推行中国文化。寓教于乐,有时候文化的推广,歌曲、小说、电影、游戏等等作品反而比正统的教育更加行之有效。

    为什么中国人的认同感如此之强悍,为什么老一辈的海外华人始终挂记着祖国,想要叶落归根?

    就在此时,新加坡还屹立着抗日死难者纪念碑,来纪念日军在新加坡大屠杀中死去的无辜者。而日军在新加坡搞大屠杀的最直接原因,就是新加坡的华侨联络东南亚各地的同胞为祖国的抗战捐款,并且组建新加坡义勇军奔赴国难,支持抗日。

    孔子作《春秋》曰:“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中国入夷狄,则夷狄之”。

    孔圣人的话,直接阐明了中华文化的包容性与向心力。

    中华民族,不是单纯以血统种族来论,而是依靠文化认同来划分。以孔圣人的观点,无论是黑人、白人,只要学习中华文化,认同中华文化,那么他就是个中国人;而生于中国,长于中国,但却是黄皮白心,认为欧美文化是精华,华夏文化是渣滓的,那么他就是个外国人。

    这才是大中国,一个文化上的大华夏民族。这才是中华文明历经数千年不灭的根本,无论是哪个少数民族将中国领土占领,只要要认同了中国文化,他最终都会被同化成中国人。

    《东风破》当然不能代表中国文化,但它却可以和王梓钧的名气结合在一起,让喜欢它的人逐渐对中国传统文化感兴趣,然后去接触她、了解她,最终为她的魅力所倾倒。

    华人的电影想要走出去,中国的文化就必须走出去,得到其他人的认同。美国的好莱坞大片之所以能风靡世界,除了其完整的制度外,其中最大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二战以来,美国的文化随着其军队奔赴世界各地,获得了当地或主动或强迫的接受认同——比如日本、韩国、西欧、东南亚……

    各地的人都以看美国片,学美国文化为自豪,其电影自然能够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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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美,堪称完美

    一场美轮美奂的演唱会,一饱眼福耳福……

    这就是东南亚媒体对王梓钧这场演唱会的评价,若不是这些媒体与海山唱片签有一定的保密协议,他们估计逐一来赞叹。

    在新加坡的演唱会持续了三天,王梓钧在金球奖获得提名的消息也终于传了过来,顿时把王梓钧在东南亚的名气推到最高峰,弄得好像不认识王梓钧就不配说自己是华人一样。

    特别是那首叫做《东风破》的歌曲,更是被观看了演唱会的歌迷吹得神乎其神,无数人望眼欲穿,想要买到关于王梓钧新歌的唱片。

    就在王梓钧即将离开新加坡的时候,新加坡广播电视台的广播频道中,终于开始播放东风破这首歌。

    一时间,几乎华人家家户户都在收听这首歌,创下了广播台的收听率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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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和平纪念碑前,王梓钧默默地望着那高耸入云的碑身,突然摘下墨镜,弯腰鞠了四个躬。

    李京浩闹不清楚王梓钧为什么这么做,他觉得自己这位老板总是神神道道的,就像一个永远解不开的谜团一样,让人无法猜透。

    站在王梓钧身边的王祖贤抬头疑惑地看着他,问道:“王梓钧,你为什么要鞠躬啊?”

    “不许再喊我名字,要叫大哥哥知道不?”王梓钧将小姑娘抱起来,看着纪念碑说道,“那里埋了一些值得敬佩和怀念的人。”

    王梓钧抱着王祖贤回到车上,心里想的却是什么时候去巴布亚新几内亚一趟。那里正躺着当年在上海镇守四行仓库的“八百壮士”、中国缅甸远征军和新四军等抗战英雄的尸骨。他们都是被日军俘获之后,运到巴布亚新几内亚做劳工,最后客死他乡。

    英雄忠骨遗落海外,暴露荒野,直到2008年,才有去巴布亚新几内亚旅行的华人无意中发现,最终将英雄遗骸护送回国,叶落归根。

    348【中国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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