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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九章:预除后患(始)

书名:战国雪  类别:武侠修真  作者:添花过客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智返回幽州的时候,已是黄昏时分,进城门后,智向随行骑军交代了几句,便让他们回军营休整,智则和刀郎驱骑折回太守府,回府路上,智想起猛说的那几句孩子气的话,微微一笑,便和刀郎绕道先往集市,想买些东西回去带给二嫂,来到闹市时,正是散集时分,两人放慢了马速,以防撞到来往人群,可幽州百姓一看见智策马而来,立刻向街道两旁躲闪开去,熙熙攘攘的人群象突然被一柄巨大的利刃从中分为两半,闹哄哄的集市也霎时安静下来,只听见放慢的马蹄声笃笃笃的从空地中经过,一道道瑟缩目光从左右两边向智投去,大家都知道,就是这个少年,一战屠尽七万羌人,妇孺老幼,一概不留。

    这是真正的一战成名,可成就的亦是让人闻之惊悚的恶名,那一战之后,他是护龙智,也是灭族魁首。

    百姓们神色复杂的望着马上少年,畏惧和瑟缩之外,还有藏在眼底的疏离,因为这少年的恶名还连累了公主,使公主也只能在下令将他禁锢思过之后,再令其负罪平叛,功不抵过。

    老百姓们总喜欢用议论和猜测上位者的行事和心思,来让自己平凡简单的生活获得一丝满足,所以

    这些日子,百姓们在茶余饭后常常为此猜测,公主在下令把护龙智禁锢时,心里该会是怎样的难受?因为公主其实是爱极了这个少年,也因为这少年的所为把公主逼入了最两难的境地。

    如果日后复国,就算公主还想下嫁这少年,又怎能承受这种斩尽杀绝的凶名?

    这是大家近来最爱议论的话题,对此事的关注甚至还超过了随时可能来袭的叛军,因为叛军的动向没有人可以预料,可这护龙智就和他们近在一城。

    所以百姓们津津有味的猜测着将来在公主和护龙智之间的纠葛,扼惋嗟叹着七万羌族的壮烈覆没。

    大家都疏忽了,被他们畏惧和议论的这个少年,其实是来日大战中不可或缺的守护,他们议论的,只是这少年的恶名和残忍。

    因为这样的议论不但能让他们满足,还能令他们觉得,自己拥有这少年从来没有的善良和大义。

    马蹄声由慢而止,马背上的少年忽然勒停了坐骑,似是感觉到了四周异常的注视,灰白色的长发飘散开来,露出一双清澈的双眼,各种投射过来的目光立刻躲闪开去,人们悚然惊醒,这个被他们注视的少年,在弹指间就使一族一部灰飞烟灭的。

    这样的人,可以在背后把他批驳的体无完肤,却没有人敢当面和他的目光对视。

    立满人群的闹市一下凝固,呈现出一片奇异的景象,两边的人群瑟缩的低垂着头,悄悄的往后退去,谁都不敢去看那名居于街心的少年,仿佛和他目光对视一瞬,就会被取走性命,而那名白衣少年就这么驻马于人群中的空白处,仿佛一尊孤立的石刻。

    刀郎的手突然搭在腰间的无鞘刀柄上,因为这名永远在少年身后护卫的刀手,清楚的看见,当人群在少年面前避之不及的散开时,少年的背脊霎那僵硬,然后,那道面对覆国狂潮依然挺直的脊梁,又在那种让人遍体发凉的注视中难以觉察的佝偻。

    森冷的锯齿无鞘刀一分分从刀郎腰间升起,可在这种几近窒息的沉默中,无鞘刀始终未能迸发出杀气,便是冷厉孤傲,杀人如芥如刀郎,也知道面前人群的目光就算再令他无法忍受,可他们也只是一群手无缚鸡之力的百姓,他的无鞘刀,可以杀敌,可以复仇,也可以在千军万马中疯狂,但绝对不可以挥斩向这群百姓。

    就在这令人难堪的冷落中,刀郎身前,那道微微佝偻的脊梁忽又挺直,然后,少年目视前方,重重挥动马鞭,坐骑一声轻嘶,发力向前驰去,由始至终,少年没有向左右投去一瞥,只是不断挥马加鞭,快速离远了人群。

    刀郎按回刀柄,随之策马跟上,紧紧追随在少年身后,可即使在背后,刀郎也能感觉到,咫尺之前,被风吹乱的灰白长发下,应是清澈的目光,已如发色般灰白暗淡。

    笔者注:最近的工作总算即将理出头绪,等到八月中旬,终于可以把精力完全投注到战国雪一文中,彻底终结目前这种令笔者都觉难堪的更新速度,到时,保证可以每日一更。

    真心感激,一直在关注此文的读者,感激你们的支持和谅解,笔者也将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把本文的**部分加紧推出,完美完结,谨以回报。

    为感谢各位一直支持本人的读者,也是应人所约,八月底左右,笔者还将再开一篇长篇新文,“雪耻危亡,全史集合!”这篇新文是笔者这些年一直构思的回天系列中的一部。虽酝酿日久,但因工作关系,一直无法正式开篇,如今总算得以闲暇,开始码出。

    这篇新文将一改战国雪的沉重和悲凉,走爆笑和轻松路线,但在轻松中也会呈现出一种大氛围的壮烈,当然,书还未推出,牛皮是吹不得的。

    可以保证的是,这篇新文绝对不会影响战国雪的更新,就当是在下人品爆发,准备从八月开始一次开两文,满足各种口味的读者。

    在此之前,先在本章中推出部分试读,试试大家的口味,如果大家喜欢,八月贡献,如果不喜欢,请相信,您会喜欢的!

    先呈上序章部分文字,以娱各位!

    (新书试读)雪耻危亡,全史集合!

    史上最长序章:  史上最烂主角!(序章部分)

    “这次真的麻烦了!”自认为已经当了二十几年酷帅型男,一身气质只可用睿智兼沧桑来形容的轩辕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这张七分阳光中透着三分忧郁,五官位置堪称黄金搭配的脸上会出现如此呆滞的神情。

    “幸好四周没人,不然就丢人了。”轩辕心里略有些侥幸,又很快用非常颓废的表情看向面前那位盘膝而坐的仁兄,“这位应该不算是人吧?或者…至少…不算是现代人!”

    “这次真的麻烦了!”对面那位四十余岁,身形高大,长相清癯,如果不是左眼印了黑圈,鼻子还在滴着血,其实很算有几分英俊的老帅哥也用同样颓废的语气,同样呆滞的表情和轩辕发着同样的牢骚,不同的是,那位老兄没顾得上看轩辕,而是双眼直勾勾的看着天,一只手还不停的捋着颌下一部长髯,本来以这老帅哥的扮相做这动作,再配点忧郁沉思的眼神,那整体还是蛮仙风道骨的,何况这鬼才知道地名的地方还不时有悦然清风吹过,吹得那把长髯随风飘逸,要多潇洒有多潇洒,可老帅哥此时这一脸二楞子的神情,再配合左眼黑圈,鼻下血线的惨象,绝对一副阿呆受欺图。

    “您就别可着劲儿重复哥们的话了,就咱这遭遇,四周又那么空旷,光听着回声就够寒渗了!”轩辕向大胡子老兄抱怨,“换个环境,能够跟您这号人物对面坐,我一定会以为自己在做梦!”

    “那此时呢?”大胡子帅哥随口应了一句,由于此人尚沉浸在从未想过的大变故中,所以表情依然保持呆滞。

    “还是梦,不过是噩梦!”轩辕斩钉截铁的回答。

    “还真是个噩梦,可为什么我这梦还比你多顿揍呢?”大胡子一脸茫然。

    “您就别抱怨了,不是我帮手,您老何止挨顿揍?”轩辕有些幸灾乐祸的笑。

    “你帮手?”大胡子嘿了一声,“我记得刚才打那辫子兵时是你直喊着让我帮忙的吧?怎么说的我被人打成这样还得承你情?”

    “得了吧您呐,更我争这个有意思吗?”轩辕最不怕跟人讲歪理,板着脸教训对方,“怎么说您也算是个前辈,还是历史名流,好意思跟我这晚辈计较这个?”

    “倒也是。”大胡子修养不错,楞了愣神,继续捋胡子,“可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会把我这文人给第一个送到这来呢?你说如果先送位猛将过来,刚才咱俩也不用在那辫子兵手吃那么大亏啊?”

    “兄弟是真的认同您这句话!”轩辕听得辛酸,“您说咱五千年历史多的是人才,也不巴望一下就送来个西楚霸王和武圣关羽,随便来个会两下的,就算来个杀猪屠户,不也比把您老兄送来强!”

    “对啊对啊!”大胡子先是点头附和,可一品轩辕话里这味儿,不乐意了,“后生,你这话说得可刻薄了点,你这跟骂我有分别吗?”

    轩辕向他眨眨眼,直接低下头,懒得开口,学着大胡子的模样盘拢膝盖坐下。

    大胡子想想也真没意思再斗嘴,颇灰心的摇了摇头,“罢了罢了,从来自负满腹经纶,名士意气风发千古,想不到今日方知,原来百无一用是书生这句话还是有几分道理的!”

    轩辕依旧懒得开口,不过他也不愿冷场,尤其是冷这大胡子的场,毕竟这位胡子老兄乃是历史名人,所以他很实在的举起两只手,当空拍了两下,算是很给面子的鼓掌应和。

    大胡子气结,向对面这个实在到太过头的家伙吹胡子瞪眼睛了老半天,可想想还是不必和这小子置气,遂叹了口气,“后生,我知道你心里不痛快,我又何尝不是满腹怨气,可事以至此,你我又何必再怨天尤人?但我想问一句,那位把我们送到这地方…哦?该说是朝代,这清…”

    “清朝!”轩辕有气无力的答了一句,“还是他妈妈的最糟糕的清朝末年!甲午战争最后一枪刚打完,八国联军即将开始,千万万华夏同胞即将迎来史上最黑暗的年代,顺便说一句,我们来这儿就是为了替华夏同胞洗刷耻辱的!不过我严重怀疑我有没有这个能力!”

    “啊,对!清朝。”大胡子点点头,又用了个对他来讲很陌生的词语,“那我们…算是穿越了?”

    “你悟性很高!”轩辕面无表情的点头:“不过我真的希望这趟我没来!”

    “怎会如此?”大胡子很不适应自己的遭遇,“我明明记得,我早就已经撒手人世,可怎么又活过来了?”

    “所以你那顿揍挨得很值!”轩辕郑重道:“我想你前世咽气的时候绝没想过自己还能再睁开眼睛,多美啊!一闭眼,没气了,再一睁眼,又喘上了,这死而复生的事都能让你摊上,还惆怅什么,赶紧找个背风处蹲下偷笑吧!”

    “可是…”大胡子前世虽也是个历经宦海风波,过坎坷习以为常的洒脱人物,可摊上这死而复活的事情,他自觉真的很难习以为常,揉了揉被揍过的眼睛,还真的疼痛依旧,绝非做梦,不由纳闷道:“就算世间真有这死而复生之事,可我死的时候已是六十有六,也算得享高龄,可这一睁眼,我的样貌怎么又回到盛年之时了?”

    “美吧?”轩辕窝着一肚子火气,想想两人一同穿越,可这大胡子还真的走运,至少他是死而复生,还年轻了不少,可自己呢?还没死就被送来了,一样的遭遇,这待遇可就太区别了,于是臭着脸道:“死而复生加返老还童,人生最不可遇也不可求的两件美事全让你碰上了,还碰上顿接风揍,苏胡子,你实在太有才了!”

    “看来老夫还要被你这后生再气死一次。”大胡子苦笑,虽然他前世常被人盛赞才华横溢惯了,却也听得出轩辕这句是在臭他,摇了摇头,叹气道:“罢了,这缥缈之事非我等凡人所能料知,不过我是真的很想知道,那位把我们送到这清朝末年的老神仙,到底是何方神圣?”

    “神仙?”一听大胡子这称呼,垂头丧气的轩辕突然从地上弹了起来,一脸抓狂的破口大骂:“那破玩意儿也算神仙?那就是个彻头彻尾的老混蛋!老流氓!老不死!老子落到这一步,就那丫挺的给害的!”

    “唉,不可对老神仙不敬!”大胡子没半分同仇敌忾之意,反而焦急的往四周一看,又往天上瞄了眼,向着轩辕连连挥手,“小后生,不可造次,须知举头三尺有神明!”

    “骂他又怎样,怕那丫用雷劈我?”虽然轩辕平常总自命风度翩翩到连的确良衬衫都能穿出质感来,除了偶尔对天吐痰,便是从无任何有碍观瞻之劣迹的超高素质拥有者,可这时候还是无可避免的陷入了完全暴走状态,只见在这片苍茫而广袤的天地之间,他这一道绝望而崩溃的身影,用暂时藐视天地的张狂,上蹿下跳,指天骂地,一蹦何止三尺高,而且还极天真的用手去抓离头三尺的空气:“举头三尺有神明?苏胡子,这可是你说的!我这就把那老不死给揪下来毒打至死再鞭尸!帮不帮忙随便你啊!”

    怒了!虽然轩辕那两只在风中颤抖的手什么都没抓到,但他这回真怒了!而且轩辕认为,这世上再没人比他更有资格怒这一次,如果有,他愿意抱着最真诚的求才若渴之心跟对方换换。

    而这怒火来源,便是源自于今天,因为就是今天,他算彻底结束了自己平凡到掉渣,混吃等死到苦中求不到乐的惨淡生涯,然后,他才知道,原来没有更惨,只有最惨淡的人生。

    而他就是所有故事里都只能当个配角,偏偏在这段人生中当了主角的倒霉鬼,当然,还是最不愿意上场的那种。

    好了,现在隆重推出本书登场主角,当之无愧却十分希望能退场的男一号。

    先用比较系统的方法介绍一下该角色自认精彩,其实普通到可以完全忽视的前半生,为使大家不会在一开始便看透这厮其实真是白活了半辈子的真相,并给主角增加一点适当的神秘感,所以采用春秋笔法,笼统的说一下轩辕今天之前的生平事迹。

    轩辕,男,全名轩辕归元,虽然他这姓名在现代比较少见,而且似乎还带点禅意古韵,但轩辕归元很少肯告诉别人自己的全名,据他说是方便人记,反正自己双姓,直接说个轩辕,又精简又有古意,让人闻之满耳余香,听之难忘。

    其实全不是这个道理,因为光他这名字里就藏了大段不堪回首的记忆。

    那是读书的时候,学校是个很流行给人取外号的地方,小孩们的想象力总是无奇不有,每个经历过蒙童时代的人,肯定都有一两个伴随寒窗苦读许多年的外号,高雅点的象如花,旺财等赞人婀娜美丽,祝人财运亨通的,也有比之古人或名人的,比如梅超风,大傻,甚至还有涉及恭维长相的,如毛驴,狒狒等等之类,所以轩辕归元成名也极早,因为一听到他的名字,同学们几乎都是不假思索的便以桂圆二字做为他的昵称,就这样,在班主任还未把他这张脸看熟的时候,他便以桂圆之名驰名校园,归元桂圆,念之朗朗上口,全民皆宜,成了他背起书包后的第一个尊称。

    轩辕归元为此当然大感不忿,谁想当着女同学的面被人以桂圆相称?何况他长得又不圆,只是水灵了一点,遂多次与同学交涉,奈何不果。

    另有个别性知识启蒙较早,且心理阴暗的同学还在他大名归字后加上个头字,再把末尾元字连在一起曼声吟出,声称若不喜欢桂圆之称,便以此雅号相赠,并常于茫茫人海中以此三字向其欢声大喝,每次轩辕归元都毫无例外的如被雷击,高机率长街当哭。(为避免和谐,不解释也不码出此大号,心理同样阴暗者可以自行排列理解。)

    面对这二择一的选择,轩辕归元除暗暗埋冤父母怎会如此缺乏水果知识,竟给他起了这么个名字外,只得低头认命,无奈下两害相权取其轻,接受了桂圆雅号,并在每次途经水果摊位时报之怨毒目光聊以泄愤。

    大家都知道,学校是一个明令禁止早恋,但又偏偏最容易滋生少年情怀的矛盾地带,所以在踏入初中后,轩辕归元也很时髦的开始了早恋生涯,确切的说,是很纯粹的单方面暗恋。

    第一个暗恋对象是他的同桌女生,在发现自己每次看到同桌,青涩的心灵就会莫名悸动后,轩辕归元义无返顾的开始了绝对摆不上台面的暗恋式追求法,说实话,那女同桌也属于情窦早开型,可这朵同桌花不是对着轩辕归元开的,因为轩辕归元发育的迟,读初一时的身高搁在女同学当中都算是小巧玲珑,而女同学又普遍容易对高大型男生怦然心动,所以在暗恋伊始,轩辕归元几乎可以算是用一种兢兢业业的态度来追求同桌,想着法儿的扮低伏小,装小丑当气筒的来讨好对方,某次轩辕同学扪心反省,觉得自己如果拿这种态度来学习,那肯定不会沦落到每次拿成绩单回家都要挨顿爹娘双杀组合暴击。

    苍天不负有心人,轩辕归元苦追了一年,当初二学期来临的第一天,女同桌终于开始对他产生了一点好感,看着他的眼神里也有了一种学名为情愫的神态取代了白眼,可就在女同桌含糊答应星期天和他一起去看电影时,班主任宣布,新学期气象,全班同学换座位。

    轩辕归元悲愤莫名的醒悟,老天爷跟他开了个玩笑。

    当他奄奄一息的背着书包换到一位男同桌身边时,还没忘了把幽怨的眼神遥遥投向各奔东西的女同桌,希望能看到对方眼中同样浓度的幽怨,可他立刻发现,女同桌的新同桌是一位高大帅气,品学兼优的男同学,白痴都看得出,两眼呈心形,满面艳红桃花色的女同桌很满意自己的新同桌。

    祸不单行!轩辕归元愤霾无比的把幽怨的目光扫向自己的男同桌,为什么都是换座位,自己就会遭受如此的不公?他相信,如果这时候去和那女同桌商量看电影的约会,除了曾经熟识的白眼,他什么都得不到。

    天涯何处无芳草,轩辕归元还算想得开,立刻收拾心情,准备开始第二段恋情,不知道是不是苍天内疚,没过几天,他惊喜的发现,自家的小区里搬来了一位美少女,老天爷在补偿我?抱着天予不取,必遭反噬的觉悟,轩辕归元向美少女展开了一场最猛烈的追求攻势,因为同年纪不同学校的原故,所以他甚至不惜使出逃课这种高风险手段来配合美少女的放学时间,给自己争取放学路上屡屡邂逅的美妙场景,从混个脸熟到有说有笑,看似寻常的追求路上深深隐藏了无数次因逃课而导致的家庭暴力,总算轩辕归元还是位口才了得,且常能急中生智的好汉,某次和美少女殊途同归的放学路上,眼看一对热恋情侣依偎而过,轩辕归元当即提出,要给美少女讲几段破解历史传说的典故,随即不等美少女有任何反应,轩辕归元便拿捏出磁性的嗓音,缓缓道来;

    “很久以前,有位情场考场都一败涂地的秀才,在荒山野岭解下裤带找老歪脖子树上吊前的那一瞬,他看到了两只美丽的蝴蝶于一处坟茔前翩翩起舞,秀才心有所悟,文思泉涌,于是,这世上有了最缠绵悱恻的梁祝传说…”

    “更久以前,一位路痴不小心走进了秦皇宫,于是,这世上有了最壮烈慷慨的荆轲刺秦…”

    “许久以前,一位穷困潦倒的艺术家因为钱袋拮据,约会时只能请女友在饭馆里啃骨头,他花言巧语的告诉啃破门牙的女友,那根骨头是肋骨,也是这次约会之所以要大家啃骨头的真正含义,于是,这世上有了最具起源意义的亚当用肋骨制造爱人的传说…

    “不久以前,有位画家偷窥到了女人**时的满足笑靥,于是,这世上有了最神秘幽雅的蒙娜丽莎的微笑…”

    “就是现在,一位年方弱冠,身家清白,无不良嗜好的都市少年,看到了他前世今生都在等待的那一根肋骨,请问,于是之后,会怎样?”说这句话的时候,轩辕归元蓦回首,幽幽注视着美少女。

    那一眼,轩辕归元明眸如星,照耀着美少女瞬间呆滞的神情。

    很难判断,美少女的芳心是被震出一条裂缝,还是被打动至移位,反正数月之后,无须逃课,美少女也开始配合起了两两相遇的放学时刻,轩辕归元心里那叫一个美啊,每天都打着如意算盘,啥时候把美少女约到自家学校,让全班同学,尤其是那位女同桌欣赏一下,什么叫左右逢源?什么叫男人魅力,老子不在学校厮混,照样捧得美女归!

    然而,轩辕归元的情史注定将与悲剧结下不解之缘,就在他与美少女即将成为早恋典型的那一天,他才一回家,父母兴奋的告诉他,有关部门今天刚下达通知,他家所住的这栋楼因为年代久远,即将迎来期盼许久的拆迁福音,而为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政策,并拿到先搬家者的奖励,他们家决定在一星期内立刻搬家,且为了省钱,他们家将搬到临近郊区的简易房去住,父亲还拍着轩辕归元的肩膀安慰道,别怕远,顶多三年,我们就能搬回来住新房。

    那一刻,轩辕归元是眼冒金星的听完了这一喜讯,有关部门?干什么的?破人姻缘来的是不?搬到临近郊区的地方?那就意味着他怎么逃课都不会出现放学路上同回家的浪漫了!三年后再回来?那更意味着他和美少女还没有开始的恋情将比黄花菜更早冰凉!牛郎织女的人间版故事肯定不适合他俩!

    当夜,他深刻认识到两件事,第一,在搬家这件事上,自己产生不了任何阻止作用,如果被父母知道他坚决想做钉子户的原因,估计他的户口就会被父母从户口簿上暴力消除了。

    第二,苍天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要补偿他,那是根本就没玩腻他!

    搬家那天,整栋楼的住户都热火朝天的往出搬东西,这栋楼真的太老了,连个厕所都没有,听到终于要拆除的消息,家家喜气洋洋,个别激动过头的住户甚至还买了鞭炮来放,轩辕归元站在一堆家什当中,听着炮声起伏,一腔少年情怀里突有一种红楼梦里那位贾老太太的感慨;这炮仗,真不是个吉利物事,一放就散,散了吧,都散了吧!

    悲情入景,那一刻,他真的闻到,四周都有一种很特别的腐朽味道。

    感慨完毕,他从路人的笑声中惊觉,原来自己立身处摆着十几只马桶,怪不得会有那么特别的腐朽为来为他的感慨应景。

    当他一脚高一脚低的跳离原地时,还听到一位邻居大妈满脸知己的笑说,这孩子一定是乐疯了,连站在马桶堆里都不知道。

    轩辕归元给了这位洞察力惊人的大妈一个苍凉的眼神。

    这大概就是几家欢喜几家愁吧?

    那一年的冬季是个暖冬,城里一片雪都没下,可轩辕归元站在简易房里,透过窗户仰望冬季艳阳时,他觉得,这个冬天特别冷!

    有了这两次惨痛教训,轩辕归元意识到,自己绝对属于天妒英才的命,所以他决定,还是把自己的恋爱故事放到学校里比较安全,虽然班主任在新学期又调整了一次座位,而且还给他换了一位新的女同桌,但出于第一次折戟沉沙的教训,他把目标定位在一位不同桌但却同班的女同学身上,这女同学当然没有美少女那么漂亮,但也算有几分姿色,班里追她的人据说还排满了一巴掌的数量。

    有难度,但是可以克服!

    因为轩辕归元这一年已经到了发育期,虽然不是膀阔腰圆的猛男体格,可总算也长到了清秀高瘦的身段,这种身高再加上一点忧郁,对女孩子还是很有吸引力的,说到忧郁的气质,轩辕归元是一直保持着的,谁叫那美少女是他心里永远的痛呢?再说每天骑着自行车穿越半个城市来上学,他想拥有开朗心情也很难啊!

    在这后天生的忧郁气质帮助下,又付出了几倍于学业的辛劳,轩辕归元终于赢得了这位女同学的好感,可当对方开始默许他的追求时,轩辕归元忽然有了一种已可称为熟悉的恐惧感,他总觉得,似乎又要有什么可怕而无法逆转的事情发生了!

    事实证明,老天爷这一次没有辜负他的期望,当班主任带着严肃的表情告诉大家,期终升学考试即将来临时,轩辕归元悚然惊觉,这恐惧感从何而来——要毕业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即将结束。

    金属有疲劳,审美有疲劳,悲剧这档子事也有疲劳,所以,轩辕同学这一次很有风度的没有怨天尤人,只是用一抹很复杂的眼神向那位女同学投去一瞥,女同学正如临大敌的看着班主任发下来的厚厚一叠试验考卷,这位女同学其实是很上进的,她的目标是全市重点高中。

    不用说,这头发和见识一样长的小女子心里除了升学考试,已经容不下其他绮念了。

    话说回来,轩辕归元也很佩服自己,到底要青春期荷尔蒙萌动到什么程度,才会在初三下半学期时忘了就快要毕业这事儿?

    也许会有人说,毕业算什么?兄弟努努劲,争取和那女同学考入用一所高中,再续前缘。

    理论上讲,这种思路没错,也很有进取心,但请问一下,一个在读初三时都险些忘了今年要毕业的人,拿什么劲去努上那重点高中?就算临时抱佛脚抱到佛祖跳墙,这也是完全脱离现实的大玄幻思想。

    请广大读者谨记,这是一篇很严肃的记实文学,不存在任何意淫。

    也许还有人会说,既然正道走不通,那就走后门,通关系,为了真爱,不择手段混进重点高中!

    那就再试问一下,一位因为拆迁要搬到郊区住简易房的工薪阶级家的同学,他倒是想走条后门出来,可又有谁愿意跟他发生关系?

    就这样,毕业考试开始,毕业考试结束,女同学如愿考进重点高中深造,轩辕归元在没有任何后门的帮助下,被分配到一家技校去混满十八岁。

    那一年的盛夏,轩辕归元在假期中看了一本动画片,灌篮高手,当他看到里面的主角樱木花道有过五十次的恋爱被拒史时,两位主角在荧幕内外一起泪流满面。

    好在他还相信,自己还会有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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