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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三十九章 仇人见面

书名:仙样年华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鹰飞倦客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老大,应都城比长天城繁华多了吧。”

    把花家逼得离开应都城之后,林孤云和青衣轻松了许多,这才有闲情逸致出来逛逛。两人计划着晚上进入太子府,杀掉太子独孤亮后就再离开应都城。

    只是白天还有一天的时间,青衣又是第一次来应都城,不逛逛皇城根下的大都市,岂不白来应都一趟?

    林孤云是地地道道的应都人,自然担负起向导的职责,领着青衣在繁华的街道上溜达。

    天子脚下的应都,与长天城比起来,多了几分雍容华贵。川流不息的人群,鳞次栉比的房屋,热闹的市场,处处彰显着皇城的繁华。

    但这种繁华依然难入青衣的法眼,前世看惯了高楼大厦,坐惯了汽车、飞机,眼下的皇城再繁华,也缺少前世现代化都市的时尚元素,更没有钢筋混凝土包裹下的那种视觉上的冲击。因此,在青衣眼里,应都倒不如前世的一座小城镇有吸引力。

    林孤云一边走,一边殷勤地给青衣介绍着他所熟知的东西。

    只是,他离开应都城已经九年了,如今再回到这个曾经熟悉的都城,林孤云有一种物是人非的失落感。九年的时间,皇城的变化还是挺大的,街道变宽了,规模扩大了,人流更密集了,有一部分地方,对林孤云来说,已经成为了陌生的存在。

    “是啊,的确比长天城繁华多了。”青衣淡淡的答道。

    林孤云见青衣意兴不高,感觉很是奇怪。老大可是第一次来皇城,看到这么繁华热闹的街市应该兴奋才对,通常情况下。小女孩家大多都喜欢逛街的,老大竟然提不起来兴致,老大就是老大,果然与众不同。

    “老大,对逛皇城没有兴趣吗?”林孤云不由得问了一句。

    “哦,也不是没有兴趣,只是兴趣不大而已。皇城的确给我一种古色古香的典雅,只是看到皇城。莫名地就会想起以前住过的高楼大厦,皇城再繁华,也比不上原来我所居住城市的一角。”

    青衣还处在怀念前世大都市的状态中,听到林孤云的问话,不由自主地发了声感慨。

    “啊!高楼大厦?”

    青衣的回答让林孤云一头雾水,听到从老大嘴里吐出的新名词,怔了一怔,还是有些不明白。

    在大应帝国。皇城自然是最为繁华的地方,本来在林孤云的内心里,作为一个应都人,心里还是有一些小骄傲的,说起来也是生在皇城下,长在皇宫内。多多少少还是有点优越感的。

    但是听老大的意思,如此繁华的皇城竟然比不上她原来居住地方的一角,林孤云心里还是有些颇不以为然的。

    老大尽管是老大,但青衣的年龄在那儿放着呢,凭她小小年纪,能去过多少地方?放眼整个世界,也没有老大所说的那种逆天的都城。

    青衣看到林孤云狐疑的表情,这才回过神来。是啊,我给他说这些干什么。尽管她说的都是实话。但也没有谁会相信呀,顿感到一时失言,急忙笑着说:“哦,前几天。我做了个梦,梦见自己住在一座高大楼房里,推开窗户往外一看,到处都是高耸入云的楼房,所以……所以你刚才问的时候,我才不由自主地把梦中的景象说了出来。”

    穿越而来的事,青衣无法向林孤云述说,只好接着编下去。

    “高耸入云的楼房,老大,那楼房有几层高,你当时住在几层啊?”青衣的话勾起了林孤云的兴趣,放眼大应帝国,最高的楼房也就是三、四层吧,但与高耸入云根本沾不上边。听青衣说得有趣,随即问道。

    “让我想想,好像我是住在二十六层,那幢楼具体有多少层,我倒记不清了,大概有三、四十层吧。”

    青衣搜索了一下记忆,她前世上班的地方是公司租下的写字楼,其中有两间多余的,被公司当做了员工宿舍,青衣曾在里面住过不短的时间。

    “哇,三、四十层?那么高的楼他们是怎么盖起来的?里面住的不会都是些神仙吧!”

    三十多层高的楼房,林孤云想想就犯晕,普通人肯定无法住在里面,否则,那么高的楼每天上上下下的,身体再棒的小伙子也给累趴下了。

    青衣看到林孤云吃惊的表情,感觉很是有趣,这家伙平时一脚踢不出个屁来,现在竟然对她所说这些东西很好奇。只是林孤云怎么也不会理解她所居住的地球科技是多么的发达,这样的高楼在她居住的城市早已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

    “里面住的是不是神仙,我就不得而知了,只是一个梦而已。”青衣见一向孤言寡语林孤云竟然问起来没完了,白了他一眼,说道。

    “老大说得是——老大,前面有一家拍卖行,我看你对逛街也没什么兴趣了,不如到拍卖行去看看,说不定还能发现好东西呢。”

    看到青衣意兴阑珊,逛街逛得实在没劲,干脆到拍卖行歇歇脚。

    “金焰拍卖行?”

    青衣看到拍卖行名字,怎么感觉这个名字有些熟悉啊!对了,在大王镇上,有一家拍卖行也叫金焰,她的那只灵鹤小贝就是从那里拍到的。

    想到灵鹤,青衣又想起了彭子恒,这个倒霉蛋当初可是被她这个“二货”算计了,想起彭子恒当初花了七十块灵石为她付账时,一副锥心泣血的痛苦表情,青衣脸上不由得露出了笑意。

    没想到在这儿也见到这个名字的拍卖行,难道说金焰拍卖行像前世的连锁超市一样,也开好多家分店?

    “怎么?老大以前是不是听说过金焰拍卖行,金焰拍卖行在整个帝国有好多家分店,你在别的地方见过也是很正常的。不过,金焰拍卖行的总部就在应都,这里是他们最大的拍卖行,里面拍卖的物品齐全,价格也公道,口碑又好,生意很是不错的。”

    为了尽地主之宜,林孤云一改往常沉默寡言的样子,滔滔不绝地给青衣讲了起来。自从逼走了花家,林孤云也算是出了一口胸中的恶气,纵使没有杀掉花子真,也让花家元气大伤,等到晚上再解决掉独孤亮,他的仇也算是基本上报了。因此,他的性情上也就改变了不少。

    林孤云本来的性格并不孤癖,小时候也是一个爱说爱笑的人,只是家中发生了那么悲惨的事情后,仇恨的种子一直在他心中生根发芽,在社会上混时,又遭遇到不少白眼,感觉世态炎凉,从一个爱说笑的小皇子变成了一位受人歧视的流浪儿,心态一下子就变了,变得沉默寡言起来。

    现在情况截然不同了,眼看大仇得报,林孤云的心情自然是畅快的。

    两人一边说着话,一边走进了金焰拍卖行。

    “老大,我们到贵宾区吧,普通区拍卖的都是一些凡间物品,对我们也没有什么用,贵宾区才是专门拍卖修真人士用的物品。”

    “那就去贵宾区吧。”青衣对这里的确不熟悉,听了林孤云的话后,自然要去贵宾区,凡间的物品她现在根本看不上眼了。

    “好的,你在此稍候一下,我去办一下手续。”

    不大工夫,林孤云就办完了手续,他把一个面具递给青衣:“老大,把这个给你,你想戴就戴,不想戴就不用戴了。”

    看来与大王镇金焰拍卖行的规矩类似,有些人拍卖到贵重物品时,戴上面具,以防被他人认出,干出杀人越货的事来。

    青衣接过林孤云的递过来的面具后,也没拿着,直接戴到了脸上,在这个地方,还是低调一些的好,尽管她现在修为提升不少,毕竟花家还有两个老家伙没有除掉,一旦被他们知道了自己在这儿,难免会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林孤云见老大戴上了面具,知道老大想要低调行事,随之也把面具戴上,两人一起走进了贵宾区。

    参与贵宾区拍卖活动的基本上都是一些修士,当然,如果普通人有足够的灵石,贵宾区也不拒绝他们参加,有钱赚谁也不会把上帝往外赶不是。

    贵宾区宽敞明亮,装饰得富丽堂皇,处处透出奢华气派,比起大王镇上那个小拍卖行,这里明显档次提高了好几倍。

    “殿下,你这边请。”

    青衣和林孤云刚找个位置坐下,林孤云就被这句“殿下”惊到了,在大应帝国,能够被人称为殿下的,除了他的仇人独孤亮之外,再也没有第二人。

    林孤云寻声看去,见一位年轻漂亮、妖娆多姿的美女正引领着一位中年人从贵宾门口处走了进来。

    中年人身穿绸缎锦衣,长得略显肥胖,但精气神十足,气质高贵优雅。

    林孤云一眼就认出了进来的正是他要找的独孤亮,只是以前的独孤亮没有这么富态,明显现在是发福了。

    除掉了独孤明这个竞争对手后,独孤亮心里上再也没有了压力,自然是吃得香,睡得着,想不发福都难。

    林孤云双目紧紧盯着独孤亮,眼里几乎要喷出火来。

    这正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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