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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七章:纷争

书名:乾坤之行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复之言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砰”,从空中砸下一只五十多斤的麋鹿,在地上发出了巨大地响作。

    “呼……”

    麋鹿挟起狂风,将火堆吹得“噼噼啪啪”响起,火星四处飞溅。

    眨眼间,金雕一个盘旋,扑腾几下,就站在柳义的身边。

    “吱!......吱!......”地叫了几声,似乎是在向他邀功。

    柳义从袋中拿出了一颗“增气丸”,向金雕的上方一抛……

    “刷”地,金雕的利嘴一伸一缩,虚影闪动之间,已经把“增气丸”叼在嘴里。

    金雕自打做了跟班以后,倒是出人意料的听话,但是也粘上了一些不好的习惯。

    比如:一天没有吃柳义做的烤肉就不舒服;一天要吃一颗“增气丸”等等。

    对于金雕喜欢吃“增气丸”这个事,柳义起初也很呐闷,但发现它吃了不但没事,反而气息越来越发地旺盛,也就不计较了。

    反正现在“增气丸”对他而言已经没有什么大的效果,如果金雕喜欢吃,对它又十分有用的话,那还不如给它享用。

    “呵呵,怎么样,三立,这个小家伙还行吧?”

    柳义看了看地上的麋鹿,有些得意地向孟三立问道。

    金雕显然理解它要抓的这只猎物是给柳义两人吃的,在刚才下手的时候运用的手法是有些讲究的。

    它只是把麋鹿的头抓破了,而在身体的其它部位并没有弄出伤口,流的血不会,如此,方能确保猎物肉质的鲜美。

    当然,金雕并没有生而知之的天份,这些都是柳义教它的,不过在几次实习以后,它就娴熟地掌握了。

    就连柳义也不得不感叹小家伙十足地灵性和学习能力。

    “义哥,金雕可真是厉害,这么短的功夫就能按着你的要求把猎物拿回来了,而且还真如你所的没有流什么过多的血。简直太神了。”

    孟三立一脸地诧异,他在刚才就听到柳义这么的:

    已经很长的时间没有偿到鹿类猎物鲜嫩的美味了,今晚想让金雕代劳一下,去拿一只来让他们两人偿一偿。

    同时,他还,为了保持猎物特有的味道,让金雕在它抓的时候注意一下,不要流过多的血。

    当初,孟三立听了,根本不相信,认为柳义是在拿他寻开心,开个玩笑而已。

    没有想到,这一人一雕竟然办到了,当下不禁惊奇万分。

    “这金雕那么有灵性,比狗还听话,还喜欢吃‘增气丸’,俺可是从来都未听的,义哥,它到底是什么来由?”

    孟三立好奇之余,不由向柳义又问起了它的来历。

    “对于它过人的灵性,起初,我也是相当地纳闷,后来想了很长的时间,我猜它可能是一只妖兽。”

    柳义沉吟片刻,向孟三立道。

    “啊!妖兽,那不是……”

    孟三立显然也是听到了妖兽的种种传,不禁目瞪口呆起来。

    “按理,妖兽灵性十足是不错,可是个个都是神通广大的,而且性情也是极为高傲和古怪。”

    “即使是在小的时候也不会就轻易地做人类的跟班,我也想不明白这小家伙为什么会跟着我,兴许是当时在金钟山把它救下来的时候,它已经懂事了,跟我是为了报恩?”

    “不过,金雕有可能是妖兽的事情你不能出去,免得会给我带来麻烦。”

    柳义正色地对孟三立,虽然他知道黑大个平时的口风很紧,但是他还是认为有必要提醒一下。

    孟三立自然是答应了下来,又:

    “如果这小家伙真是妖兽的话,那么一切就可以解释清楚了,不知道它以后长大了还会厉害到什么程度。”

    “厉害到什么程度我也不知道,但是这小家伙难养得很,看看它吃‘增气丸’的样子就清楚了,以后不定连金山都给它吃没有了。”

    柳义有些无奈地道,对于金雕饲养的方法。

    目前他还是一头雾水,大感头痛,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算一步了。

    “哈哈!义哥,有这么厉害的一个跟班你还怕养不活它,大不了我们到时候带着它去和那些有钱人借,就象八角寨的那一次,咱们也搞一搞劫富济贫什么的。”

    孟三立显然是对上一次在八角寨冒险中无意拾到箱子之类的行动还十分地怀念。

    “三立,这些事情得等到我们以后有了强大实力再,现在还不是讨论的时候,目下,最重要的是我们的肚子已经饿了,你应该去做你该做的事情啦。”

    对于孟三立的想法,柳义不置可否,也不想讲得太多,就指了指那只麋鹿,打发他去干活。

    黑大个没办法了,带着对柳义的些许羡慕,扛起了麋鹿嘀嘀咕咕地向旁边的那条小溪走去,忙活去了。

    往火堆里面添了几把枯柴,柳义从黑大个背的大箩筐中依次掏出油、盐、酱、香料等东西。

    准备等孟三立回来时就开始着手自己的烧烤大业。

    正在这时,突的,柳义猛然发觉,在他的西边一百丈开外之处有不同寻常的事情发生了。

    “汪!汪!汪!……”

    几声急促地狗叫,似乎是有几条猎狗一边在狂吠,一边在追赶着什么东西。

    “呜!……”

    柳义刚站起身子,耳边猛地又传来一声震人心魄,仿佛是什么猛兽在爆发出愤怒地咆哮声。

    金雕,“呼”地把头一仰,双眸瞬时放出了几道精光,神色瞬间凝固起来。

    “快!在这边,快!”

    “戳它的脖子!”

    “刺它心窝!快!”

    ……

    好像是两个人大声地叫喊以后,旋即又用武器跟那个猛兽进行了搏斗。

    刹时,风声、狗吠声、咆哮声、人的呐喊声、打斗声数种声音交织在一起。

    ……

    片刻,猛兽的咆哮声变成了嘶嚎,接着又传来几声凄厉地惨叫之后,渐渐地归于平静。

    ……

    柳义急急忙忙地把已经烧得差不多的竹筒饭从火堆里拿出来,靠在旁边的石头上。

    向金雕吹了一声哨子,抓起大枪,一人一禽向着事发的地方走了过去。

    还没走到一半,那边更远之处又传来三、四个人的吆喝声,听起来明显和刚才搏斗的不是同一伙人。

    接着,两伙人好像都在嚷嚷着坚持什么,旋即两帮人就吵了起来。

    爬上小坡,一看,眼前正有两拨人对阵,瞅着就要刀兵相见。

    一边是两个青年人,手里都握着钢叉,叉上还留着血迹。

    另一边也是年青人,不过有五个之多,有的拿刀,有的拿枪,有一个人手上还提着一个明显是被蛮力撕毁的巨大的铁夹子。

    七个人都长得比较高大,神情也是十分地彪悍,相互之间时而指着对方,时而指着地下,正在面红耳赤,激烈地争吵着。

    在他们脚下,躺着一只五、六尺高的黑熊,尚未气绝,还在有气无力的喘息着。

    在它的喉咙和心口两处已被人用利器刺破,两个大窟窿正向外流出汩汩的鲜血。

    显然这两下都是它的致命伤,从伤口上看,下手的人用的是钢叉,非常有经验,手法也相当地狠辣。

    柳义走上前去向他们一询问,原来:

    持叉两人是两兄弟,大的叫伍凤,小的叫伍天,系此地山下一里余处一个叫枫树村的猎人。

    他们今天早上上山打猎,黄昏返程时,两人的猎狗无意中发现一只黑熊,就一起追赶过来,追到这里的时候,兄弟俩就把它打死了。

    另一边五人也是距离此处十里的莫家村猎人,手里提铁夹子的那个叫莫奇,看样子是四个人的头。

    原来,他们昨天在山上一密林处埋了个铁夹子,下午来寻找时发现,铁夹子在原地已被撕坏,上面还有新鲜的血迹。

    这一下,他们就知道有一只野兽中了他们埋的夹子了,而且还受了伤。

    他们想了想,根据从留在地上的血痕和被扯开的夹子以及一些毛发分析,那只野兽应该是一只黑熊,而且明显是刚刚中上夹子不久,脚上受的伤不轻,走得不会太远。

    黑熊的熊胆、熊掌及皮毛可是要值很多银子,想到这里他们不由一阵狂喜,决定沿着它留下的血痕,追上去。

    于是,五人就一边跟着黑熊也就一路追来,结果发现被伍凤兄弟抢先了。

    他们两伙人争执的原因也正是这个铁夹子。

    莫奇五人一方坚持,没有他们埋在地下的铁夹子,黑熊就不会受伤,也就没有后来的两兄弟发现黑熊、又打死黑熊的结果了。

    伍氏兄弟一方则认为,本来就是黑熊自己撞上,也是他们出的力,才把黑熊打死的,和铁夹子关系不大。

    柳义眯眼一看,伍家兄弟的武功修为大的是六级初阶,小的是五级中阶。

    莫家村五人,两人是五级高阶,三人是五级初阶。

    这真要是打起来,那可是势均力敌,难分胜负,最终的结局肯定是有几个要挂掉的。

    这两帮人本来就是乡里邻村的,之前虽然不算太熟但也是属于相识的,原来也无甚仇怨。

    但只是双方当初都不注意言词,发生了口角顶撞,随后才逾演逾烈,势成水火。

    按南郡山区猎人的习惯,如果双方好好谈一谈,这个问题是不难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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