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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9章 千年道行毁于一旦

书名:军婚诱宠  类别:美文同人  作者:沧浪水水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妈妈,难怪啊,虽然外婆对我不错,我就觉得其他的舅舅姨妈一点都没有亲人的感觉!”桑红闻言顿时有恍然大悟之感。

    林青燃有些惭愧地叹息道:“红红,不是妈妈刻意骗你不告诉你真相,毕竟咱们家没有亲戚太孤凄了,有个慈祥善良的外婆你也不至于太过可怜;

    当年那样的混乱的局势,人人自危尚且不暇,她能在我困境中帮我一把,这才有了咱们这安安稳稳的小家;

    至于舅舅姨妈,本身没有相处过,感情冷淡些也是常情,他们也帮过咱们家,我这病就是人家常说的药罐子,人帮人都是救急不救穷的,咱们家那些年的日子,他们那态度很正常。”

    桑大伟有些纳闷地搔搔头道:“红红妈,你是说,那老太太其实连你的姨妈都不是,哎呀,你隐瞒得够严实了。”

    “唉,那善良的老太太,可惜她殁了的时候,我正躺着医院里,连送她一程都没有。”林青燃喟叹道。

    “妈,逝者已矣,你就不要再自责了,我会让人帮忙照顾张强一些,长辈行善,后辈享恩,这是常事;

    你一定是当年上山下乡那会儿流落到这里的吧,那个时代很多家庭都是支零破碎的,孩子们像蒲公英的种子一样,飘得四散无踪,不过,如果你能给我提供一些线索,我倒是可以帮你找找,据说人的年龄大了,许多年轻时不在意的东西,渐渐会越来越在意,那些失去联络,各奔东西的同胞兄弟姐妹或者其他亲人,说不定也会时时惦念着你的。”

    宋书煜旁敲侧击一番,希望林青燃能开口,只要她开口,一切就都好办了,那边的林老爷子早就等着盼着她这个小女儿了。

    林青燃沉默良久,摇摇头,转而抿唇道:“书煜是个实诚的孩子,那些陈年旧事,一想起我这心脏就突突地跳,这身体才刚刚好了几天,搁不住使唤的。”

    “妈,不舒服咱就不想了,不想了啊。”桑红担心地宽慰她。

    桑大伟呵呵笑道:“才刚刚顾住自己,就不要瞎费心思了,老天生人双手,就好像鸡生双爪,刨呀刨的,都有自己的活路。”

    他这样俗俚不堪的比方,说出的道理倒也实在,当即让听到的三个人都一笑释怀。

    于是,大家达成协议,吃过饭后桑红带着宋书煜一起出去玩玩看看,由桑大伟负责联络亲戚们,定在后天中午在宋书煜预定的酒店里请客吃饭。

    宋书煜拿出电话,打算让司机过来接他们,桑红抬手把他的手机挂了,嫌弃地笑他道:“你都不能平民一次?坐着那么快的车转悠能玩出什么滋味。”

    “这距离老庙街可挺远的。”宋书煜觉得她的建议有些缺乏实践的可能。

    “坐公交啊!爸爸妈妈,我们走了。”桑红说着,拉着宋书煜出门。

    宋书煜想着既然是玩,那就怎么开心怎么来了,也不再说什么,毕竟这座城市,他也曾经生活过好几年,并不陌生。

    下了家属楼,桑红当即就丢开宋书煜的手,双手插到了衣兜里。

    宋书煜不明白自己怎么忽然会遭遇这样的冷遇,低头看看身上,衣服挺括毫无折痕,皮鞋锃亮,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啊。

    大步过去,和她并排走了,手臂一抬,就顺势死死地搂住她的腰,低头轻笑:

    “你不是说了,恋人都是手拉手一起的嘛,好不容易咱们俩都穿了便服,趁机亲昵亲昵,把以前的遗憾都一股脑地弥补过来。”

    桑红抬手毫不犹豫地要拆开那紧紧地箍着自己小腰的胳膊,一抬头看到二楼晨练归来的邻居张大妈,慌忙温顺地依着宋书煜,笑眯眯地打招呼。

    “桑红带朋友出去逛逛啊!”

    “嗯嗯,大妈您晨练的习惯真好。”

    笑眯眯地错身而过,转过脸继续和那只钢手铁腕做抗争。

    “桑红什么时候回来的啊,还带着男朋友啊,好好。”遛鸟的李大爷端着个鸟笼,笑眯眯地和她招呼。

    “呵呵,大爷早,是时候回来吃饭啦。”桑红撑着脸上的笑容。

    ……

    走了不到十几米,就接连遇到了好几个熟人,桑红的小脸都被骚得无地自容了:“你放开我行不?再这样,我都没脸在家混了,千年道行,乖巧了十几年的好名声愣是被你这货几分钟就给败坏了。”

    她微笑着和遇到的熟人点头,然后小声地哀求宋书煜不要和她这么亲密了。

    “恋爱就要有恋爱的姿态嘛,这绝对是你强烈地要求过的。”宋书煜瞧她抓狂,笑得很理直气壮。

    “这里是我的家门口,亲热要有尺度,要注意影响。”桑红磨牙。

    “宽泛来说,整个a市,都是你的家门口,难道我都不能拉你的小手,这不是折磨人吗,我这手晃荡晃荡的难受得慌。”

    宋书煜客观地回话,回地理直气壮,好像他的手生来都粘着桑红的小腰一样。

    桑红继续磨牙,无奈道:“乖哦,现在放开我,别这么亲密,等到外边坐了公交车,离开这里的一亩三分地儿,你想怎么亲昵都行。”

    “当真?”某男那眼睛里一闪而逝的光芒,让人疑心他又生出了什么小诡计。

    “当真,决不食言。”桑红乖巧地满口应声。

    宋书煜抿唇轻笑,应声就松了手,双手悠然地插了风衣口袋,靠后半步,散漫地走在她的身边。

    出了巷子,就到了前边的那条热闹的商业街上,昨天傍晚他们过来的时候,还一派祥和清净,现在竟然热闹喧腾得充满朝气。

    “昨晚咱们过来的时候,这条街不是还空荡荡的吗?”宋书煜纳闷着,他没有记错方向啊,怎么会一夜之间变成这样。

    “现在明白我为什么不让人来接咱们了吧?这里一般上午十点之前,压根儿就不可能通车。”桑红瞧着他脸上的困惑,不由轻笑。

    巷子口是各种卖早餐的摊子,飘来各种各样的香味。

    这条街是附近的早市。

    郊外一些有点菜地的农民都用竹筐挑了自己家吃不完的菜蔬,趁着早市这会儿来卖,粗陋的荆条框子内盛放着水灵灵鲜嫩嫩的各色菜蔬,瞧着舒心养眼;

    一些卖针头线脑日杂类的小摊子,卖便宜衣服的摊子推着三轮车就能开开场子,人们到附近的广场转悠之后,就顺路到这里购买自己需要的东西,一把青蔬,一个老南瓜,或者干脆就背着双手悠然地看看这里看看那里,感染一下这里的生机。

    “挺有意思的。”宋书煜左看看右看看,看着那些质朴的笑脸,他为这里能保留这样一个具有乡土气息的早市而欣慰。

    城管和流动小贩们尖锐的矛盾,是不是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缓解?

    桑红忽然抬手指着一个摊位摆放在地上的一堆黄褐色的根茎,根粗大圆锥形或有分叉:“看哪,那就是桔梗的根。”

    宋书煜愣了一下,眯眼瞅了一下:“桔梗?这么壮实。”他感叹着,想起桑红挂在脖子上边的吊坠,不由失笑,他怎么都无法把两者联系起来。

    “不知道里边有没有可能藏着根精。”桑红抬手摸着下巴,半蹲下身子去看。

    摊主是个花白胡子的精神矍铄的老头,闻言登时笑道:

    “小姑娘真逗,你以为桔梗的根精是白菜萝卜?这么容易就让人得了?那不过是存在在传说里的事情,我活了这半辈子了,还从来没有见识过。”

    宋书煜也哑然失笑,凑近她耳语道:“贪心的小丫头,有好东西就偷着乐好了。”

    “你这是山上挖来的还是自己家培养种植的?”桑红知道自己失言,无所谓地笑笑,岔开了话题。

    “当然是野生的,早些年的根比这些可大得多了,我曾经挖到过水桶粗细的桔梗根,看看现在,都成了这胳膊粗细的模样的。”

    老头看这两个人穿着光鲜亮丽的,压根儿就不像是这小地方的饮食男女,知道他们不可能购买,说完就感叹着去招呼其他蹲下挑拣购买的顾客了。

    “哎呀,那不是桑红那丫头吗?”一个高亢的女声传来,疑惑中闪着的亲热劲儿毫不掩饰。

    桑红闻声抬头,顺着声音看去,竟然看到了胖胖的赌场老板娘王金花,当即站起,冲着她笑笑。

    王金花那眼睛毒辣,早就看到了站在摊位一侧的宋书煜,别看整个早市熙熙攘攘喧闹一片,她一眼就看到那个身影比鹤立鸡群更加的显眼。

    这是哪里来的贵人?

    她其实是顺着宋书煜才看到桑红的,只是当时桑红低着头,一时间看不清脸,不太确定而已。

    等桑红抬头,确定了她的判断无疑,当即就呵呵笑着过来,张开肥硕无比的怀抱,把她狠狠地抱了一下。

    “丫头,这身上肉肉的,啥时候养成个小贼膘?”

    桑红一本正经地笑道:“部队伙食好,不胖对不起国家。”

    “啥时候回来了?什么时候走?”

    王金花仔细地打量桑红,发现这女孩子真的是女大十八变啊,五月份她带着桑红去买衣服,那时候还是个倔强的小女孩,一转眼竟然就有了小女人特有的温婉和柔媚。

    “停个六七天吧,介绍一下,宋大哥,这个是王姨,从小一直就很照顾我。”转头对着王金花道,“这个是我男朋友,宋书煜。”

    桑红落落大方地给他们介绍认识。

    王金花抬手在自己的衣服上擦了下手掌,笑着伸出手:“您好,认识你很高兴,我家的麻将场子就在那边,抽空让红红带你过来玩。”

    宋书煜一听她的名字,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影:“嗯,多谢照顾我家红红。”

    “不客气,街坊邻居本来就需要相互照应,红红这丫头乖巧,这半条街的老生意铺,谁家不喜欢这妮子啊,她都成了我们教育孩子孝顺的模本了!”

    王金花客套着,及时夸赞着桑红,顺势正面看了宋书煜一眼,这人即便不穿军服,竟然有着别样的倜傥之色,端的是高贵不凡,不由惊叹这桑红果然是个好命的,竟然真的让她遇到了一个钻石王老五啊!

    桑红和宋书煜相视抿唇一笑。

    “啊呀,你瞧我这记性,家里人对着稀粥,都等着我买油条包子来着,呵呵,红红,别客气,抽空一定带着男友过来玩两把哦!”

    王金花说着对他们摆摆手,一边走一边笑着回头,却是越来越远了,很快就隐入了人群深处。

    “走吧,这样一条街,咱们这速度逛着,到庙街该是吃饭的时间了。”桑红也笑着催促步态悠然的宋书煜。

    两个人又看了些新鲜的玩意儿,然后就出了街头,站到马路边等公家车。

    “咱们打个的过去好了。”宋书煜从风衣口袋里摸出钱包,打开看看,里边都是粉色的大票还有好多的卡,哪里有坐公交车的零钱。

    桑红得意地笑着,示意他把钱包收起来,故作大方地说:“我请你坐车好了。”

    宋书煜看着她那顽皮的模样,当即就伸手拉了她的手:“挤公交是不是需要一把子力气?”

    “呵呵,你这呆子,这都过了上班的点儿了,乘车正是松散的时候,哪里需要挤的。”

    桑红看他一脸视死如归的模样,不由哑然失笑。

    宋书煜隐隐松了口气,面上却一派遗憾:“额——这英雄无用武之地啊!”

    这时候刚好车来了,等着站牌附近的几个人人都呼啦啦地往车上上。

    宋书煜警惕地看着站在他们身后的两个家伙,被人盯着打量的滋味不是没有尝过,可是这样的不舒服,真的让人难以忍受。

    他淡然地拉着桑红的手,等其他人都上去了这才悠然地上了车。

    桑红投放了三块钱的硬币,往车厢里找座位坐。

    宋书煜放眼一看,没有单独一个位置的,当即就不打算坐了,只是抬手抓了扶手,站在桑红的身边。

    他没有扣扣子的风衣敞着,站在车厢里玉树临风一般长身而立,目光悠然地打量着窗外飞速而过的风景。

    忽然,他觉得风衣口袋轻微一动,本能地抬手狠戾一抓,他抓到了一只胳膊,低头一看,那胳膊尽头的大手里,俨然是他的褐色钱包。

    宋书煜眼神冷然地侧身瞪了一眼那胳膊的主人,抬手把自己的钱包拿起,重新收入口袋。

    桑红嘿然而笑,幸灾乐祸地仰头瞅着他。

    “哥们,得饶人处且饶人,小弟有眼不识泰山,得罪了。”那小贼说着软话,面上却是一副毫无畏惧的模样。

    宋书煜沉声道:“司机,把车开到派出所,车上有小偷。”

    “靠,谁是小偷啊!打扮个人模狗样的,贼喊捉贼。”那小贼说着就亮出了匕首,往他的腰上捅去。

    桑红无语地看着这个笨贼,果然,宋书煜捏着他胳膊的手一抡,他就一个倒栽葱爬到了车厢正中间的地上了。

    宋书煜抬脚踩在他拿着匕首的左手腕子上,那家伙当即痛得尖叫。

    车内的乘客都慌不迭地避开,挤到了公家车的两头。

    那个小贼的同伙趁乱溜过去,想要抓了桑红当人质,让他放了同伴。

    只见他窜过去,胳膊一伸就要扼住桑红的脖子,桑红右手握拳,头也不回地给他了一拳,当即把他揍得右眼眼冒金星,泪水滂沱。

    桑红“嗖”地从座位上跳起,抬脚对着他的脚腕一踹,他就很干脆地倒在了同伙的身上,两人同时发出尖叫。

    车内小贼的同伙显然不止一个,只见有人开始叫嚣:“开门,我要下车,司机,到站了,我要下车。”

    那司机犹豫不定。

    桑红出声道:“做贼也要有点义气,瞧瞧周围坐公交车的乘客,有几个人是有钱的?有时候你偷到手里的钱,是人家的救命钱,这昧良心的事情少做;

    既然能三五结伙的,有能耐去找那些贪官污吏们偷,那才过瘾,这样只会欺负老百姓,算什么事!

    我一个女人都为你们这些大男人害臊。”

    她那脆生生的声音,让满车的乘客都听得惊愕,继而都咧嘴笑了,很快就有人开始鼓起掌来。

    车上有乘客一看今天遇到的两个人竟然都这么出手利落,当即也来了劲儿:

    “各位前边五百米就是派出所了,司机开车把他们送进去,咱们以后坐车就清闲些,虽然说不几天就放出来了,不过,关一天不也清净一天嘛!”

    “是啊,这群人在这趟车上耍横,我们看到也不是十次八次了!”当即有人义愤填膺。

    宋书煜道:“我相信盗亦有道,现在我说两条路,你们选,第一,司机开车直接开到派出所,大家都作证,让警察把笔录整理出来立案,我们有事,没有时间在那里边坐;第二,放了你们,你们用家人的名义起个誓,以后不在公交车上作案。”

    “哈哈,这样的人廉耻丧尽,发誓对他们来说只不过嘴皮子动动而已。”

    有乘客说话了,语气里满是嗤笑。

    “那谁能到派出所做证呢?”宋书煜问。

    整车的人都沉默了,旋即都说自己有事,既然小偷没有偷到,就干脆让他们发个誓放了好了,谁能和他们耗上啊,等等等等。

    宋书煜意料之中地抿唇一笑,掏出手机,对着他们道:“现在开始,你们用亲人的名义发誓了,就可以放你们离开。”说完,咔咔咔地给他们俩拍了几张正面照。

    那两个人知道今天遇到了刺头,当即对视一眼,只好无奈地发了誓言,一个用的是妈妈的名义,一个用的是老婆的名义。

    “好了,你们俩以后不要在这路车上作案了,如果有所违背,你们的照片会被传到网络上,列为二级通缉,不怕坐牢重判,就食言自肥好了。”宋书煜说完就收了手机,抬脚放开。

    桑红也松了脚,对他说:“就当日行一善好了。”

    “希望吧,毕竟我们今天是去庙里烧香的,凡事宽和为好。”

    宋书煜自嘲地一笑,他知道让小偷用誓言去约束自己,和让酒鬼戒酒一样难,不过,远离这路车,多少约束一下还是有可能做到的。

    两个人到了庙街下了车,走着香火缭绕的老庙街,桑红悄声问:“你真的给那两个人拍了照?”

    “嗯,不仅拍了,而且还录了像,打算把这东西直接传给管理那一片的派出所,存档好了,他们真的不违背,就成就一段小贼佳话,说话不算话,就让他们直接逮了好了;

    难道我这忙里偷闲的陪着你回娘家,还能坐在派出所里说个前前后后清清楚楚?”

    宋书煜一副认真的模样。

    桑红点头,跑到门口买了香烛果品,宋书煜凝望着那个沧桑的千年古槐,不由怅然,这样静静地看透世间百态,它会不会觉得厌倦?

    多少对痴男怨女,它还会记得他吗?

    无论如何,生命是一个不可逆转的单行道,活着,好好感受百般滋味就好。

    宋书煜看着桑红姿势标准地燃香,鞠躬后双手上香,然后跪在功德箱之前的蒲团上磕头,五体投地,姿态标准,口中念念有词。

    遂认真地看着她,这个小女儿,做什么事情,都是这样的一丝不苟。

    只见她跪拜后起身,他以为可以拉着她离开了,谁知道桑红又取了香燃了。

    他不由好奇道:“你不是刚刚已经拜过了吗?”

    “那是代替伯父跪拜的,这次才轮到我了。”她笑嘻嘻地给他解释。

    “额——难道和神说事,竟然一炷香只能说一件?谁规定的?”宋书煜愕然。

    “没有人规定,只是你这个干女婿这样介绍给干娘,才显得隆重,以后,你就也被它列入了保护的羽翼之下了。”

    桑红说得郑重其事,然后鞠躬之后,把那香插入了香炉,又跪下细细地和神絮叨了一番。

    宋书煜趁着她低头祈祷,把钱包拿出来,抽出一叠红票票,投入到功德箱里,算是他这个干女婿的一份孝心好了。

    桑红起身和老干娘道了别,这才拉了宋书煜的手往庙里转。

    “你什么时候确立的信仰?”他悄声问。

    “什么?信仰?额,我这个人从小无依无靠惯了的,是个见庙就想烧香,见教堂也想进去忏悔的家伙,哪里有什么信仰了。”桑红失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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