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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雾霭镇

书名:创造新世界  类别:玄幻魔法  作者:百日做梦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到达了雾霭镇我才知道迄今为止我的生活过得是多么的和平。

    活蹦乱跳了好些天的繁星到了这里之后没有了往日的神气,踮着脚尖忐忑不安的拉着我的衣角走在镇上。这倒不是因为她太胆小,而是这个小镇的气氛太沉重了。放眼看去,小镇的街上充斥着各式各样的“不正常人群”(繁星语),他们穿着厚实的斗篷,挎着造型各异的武器大摇大摆走在街上。好奇的瞧上他们一眼,立即会招来凶狠的目光,要不是因为我在,恐怕繁星已经被他们吓得嚎啕大哭了。

    这番景象和我们之前待过的地方反差极大,毕竟我和繁星都是在平静的小城镇生活的,除了从书刊杂志和街坊邻居的谈话得知一些关于魔法、武技的零星信息外,并未亲眼见到过这类奇异的人群——当然即使见到也无法正确分辨,因为现在是和平年代,拥有奇异本领的高手们都隐藏在生活里从事普通的职业,比如繁星的那位占梦师婆婆,在遭遇幽灵之前,繁星想都不敢想那个当街撒泼,与人对骂的老婆婆竟然这么能打。而在蘑菇森林见到的幽灵和骑士我并没有看到过他们出手,也不知道他们究竟是个如何的厉害法。

    从伯恩城一路赶过来我们途经的城市虽然不少,有将近十个之多,但我们大多数时间都花在搭便车、走路上,完全没有去想身边的人是否会是书上所说的那种高手?其实认真回忆一下就会弄明白,比如沃克,连个仆人都没有,就与马夫两个人穿过神圣沙利亚同盟、德莫克联邦、米利特拉帝国三大势力的疆域,他们行进的路途不知道要比伯恩城到加西蒙多远多少倍,不可能不会遭遇到什么危险。但他仍然如此的泰然自若,这就说明他或者他的马夫非常厉害,至少有徒手掀翻十个成年人的本事——要是碰上什么劫匪说不定就能够露一手了。可和平年代哪个劫匪有胆量去拦交通要道?

    归根结底还是我和繁星太年幼,见识和经历的事情还不够多,所以见到这副景象会觉得冲击力特别大。如果再迟个几年也许就会觉得这不过是个小场面而已。突然有些羡慕那些从小就在这个小镇长大的小孩,因为他们从有意识开始就接触这个阵仗,到了我这个年纪他们已经习以为常,所以在场面的见识上,他们已经把我甩到了后头。

    其余的东西就可以很容易理解,雾霭镇靠近迷雾森林,而森林中又有许多魔兽,于是就滋生了狩猎魔兽及采集珍贵药材这些职业。当然因为英格列和法罗兰的擦枪走火,这里的保镖事业又开始兴盛起来,毕竟又不止我和繁星两个人去洛伊尔,取道这里前往米利特拉帝国的也大有人在。所以这里聚集了非常多的高手——至于有多高这个时候的我显然无法判断出来。

    数以百计的魔法师、武术家、雇佣兵、剑士聚集在一起,为了彰显各自的身份,他们便穿上了代表各自职业的服装。需要注意的是,因为机械革命的兴起,最近十几二十年来,海蓝大陆的变化特别快,人们已经无法满足于过去的那一两套传统服装,天才的服装设计师们设计出上百款时尚潮流的职业装束。据说这曾让魔法师协会的老会长头疼不已,我在《魔法师周刊》上曾读到过那位会长这样的一句话:现在的年轻人太疯狂了,好好的魔法师长袍被他们剪得破破烂烂不成样子,这是我年轻时候想都不敢想的!

    这位老会长的烦恼不仅如此,因为社会的和平,居住在大城市的年轻魔法师根本就不屑穿那代表着魔法师身份的魔法袍,甚至连魔法师徽章也丢三落四。他们享受着和平的生活,可以在酒吧里喝点啤酒,勾搭上几个性感女郎(杂志上是这么说的),他们觉得显露出魔法师身份会有种不合群的感觉,令他们很不舒服。所以就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魔法师换上新潮的衣服在城市里兼职或者经营店铺,而许多无所事事或者家境充裕的人则喜欢穿上魔法师衣服冒充魔法师。

    每个人的追求不一样,不是每个魔法师都想苦心孤诣一辈子最后孤独的站在那个巅峰上——而且这也太难了,百万人中不过寥寥无几而已。比较于简单轻松没有压力的日子,年轻的魔法师们大多数都会选择后者。尽管魔法界曾有过关于“魔法未来”这个话题广泛而又激烈的讨论,年迈的大魔法师们悲观的认为魔法将在这一代终结。可年轻的魔法师们却用另外一种方式延续着魔法:他们将魔法应用在所经营的店铺上,比如用魔法火焰来烘烤面包,比如将魔力储存到水晶上,制作魔法水晶灯。

    还记得这场讨论是由一位非常年轻的魔法师的话作为帷幕终结的:我们只是在选择自己的生活,身为魔法师我不曾忘记自己与自然订下的契约,不曾忘记作为魔法师维护这个世界秩序的责任。但现在是和平的,和平的世界里胡乱使用魔法只会让其成为扰乱秩序的罪恶根源,所以我不捣蛋、不添乱,等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们再挺身而出吧!泡吧去了!

    其实如果没有这最后几个字,这位魔法师还是很有觉悟的。而魔法师只是众多传统职业的一个缩影,战士协会、药剂师协会等众多协会同样面临着这些问题。也就只有靠近魔兽森林的这种地方才能依稀看到多年前大陆魔法师战士横行的盛况。

    小镇的情况就与年轻魔法师们不愿在城市里穿上魔法长袍相反,因为在城市里穿魔法师长袍会被当作异类,而在这里,不穿各类职业装的人寥寥无几,绝对比那些奇异装束更为显眼,更加异类。

    即便是那些与我和繁星一样只是路过的旅人,在见到这副景象后也在服装店购买了职业装束,闲逛的过程中我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点,偶尔也有人向我们投来友善的目光,这也暂时更正了我对这个小镇的印象。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也入乡随俗找到服装店给自己买了套战士装束,给繁星买了套药剂师的装束。这一共花费了我二十个海蓝币——是以散乱的零钱方式支付的。毕竟这里有太多本事非凡的人,要是有人瞧见我出手阔绰,身边又没有大人陪同,说不定会心生歹念的。出门在外,不可不防。

    购买东西勿要露富——当了两年的采药人,我也就攒了一千四百块海蓝币,扣除这十几天来沿途的开销,还剩一千一百块。至于那张魔晶卡上究竟有多少存款,我还没去查询。只拥有这点可怜家当的我,实在称不上是富。但在选择住宿上,却决计不能吝啬。我和繁星挑选了家看起来非常不错的旅馆,换上衣服后就出去逛街。其实繁星并不想出去,可我还有事情需要去做。明天就要出发进入迷雾森林的范围,根据旅店老板的说法,想要穿过森林,起码需要五天的时间,仅凭我和繁星两个人,别说五天,五个小时都很难撑下去。更何况除了魔兽、不法之徒的威胁外,还有那颤栗的幽灵在森林里等着我们!

    我想到的解决办法是加入商队,秉持“人多力量大”这一原则穿过森林。当然我和繁星两个小孩并没有魔法武技或者剑术的本事,碰到危险只能算是两个累赘(还有吸引幽灵的特质),这和在来雾霭镇途中搭顺风车不一样,不会有什么人愿意捎带上我们的。所以我需要去雇佣兵的大本营——经过打听知道是一家酒馆。在那里找到和我同样需要寻求雇佣兵保护的商人们,共同出钱买个平安。

    “就算雇主只是小孩,但没人会和钱过不去吧。”这是我拉着繁星走进那所酒气熏人的酒馆,在那些哈哈大笑的结实汉子和皱着眉头的富态商人的面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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