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望无际的大海上,一艘高大的白色商船正乘风破浪向北方前行,现在正是南方盛的时刻,洁白的船帆被海风鼓荡着,一根根粗大的缆绳蹦的笔直,巨大的力量带着白船向北方冲刺,船尾画出的白浪间,无数海鸥正在觅食。
就在船头,沛水的主宰流火正一个劲的打喷嚏,手下的空行者卫兵赶忙拿来一件斗篷帮大人披上。
“用不着,我又不是着凉,这是有人念叨我呢…”
“念叨我的人太多了,中州山里有人骂我,大王城里有人想我,左磐玉他们在前方开路,温港里面还有一帮等我解救的人…这么多人念叨我,我不打喷嚏才有鬼呢…”
虽然流火嘴上拒绝,但是忠诚的卫兵还是把斗篷帮大人披上了。
“大人放心吧,咱们坐的白船是雾港里面最精良的,就算比左大人他们晚几天,也不会晚太多的,您还是进船舱休息一下吧…”
流火摇了摇头,还是固执的站在船头。也许在他的心里,还是希望依靠自己这艘白船的速度,追上已经上路的左磐玉大军。
左磐玉是半月前出发的,他带走了十条商船,每条船上满载了200名精锐士兵,和大量的黑铁装备。目标直扑温港。
这次作战计划,是朱雀最终拍板的,因为朱雀非常清楚流火对钟离的情义,这两个哥俩是在一起玩过命的。当年在黑矿洞,钟离拼死护着流火,而且还以剑师的手段狠狠的揍了苍耳那小子一拳,打的苍耳到现在都没脸见人。
而流火更够意思,拼着神识受伤也要施展刀叶风暴,一举斩杀了所有偷袭的黑暗者。
两个男人的情义就是在那时候建立起来的。后来,流火还帮助钟离偷袭了金狼王的补给大营,而钟离将军还送给流火三名非常出色的人才。
这些年来,钟离和流火虽然没见过一次面,但两位兄弟的联系可是越来越密切了。现在雾港通往温港的海路,已经有一半的货物运输被这哥俩给瓜分了,茫茫大海成了这哥俩的提款机。
沛水的精良武器铠甲源源不断的送到钟离将军的手里,而钟离将军则成了一名人口贩子,满山阴国帮流火找可以觉醒的好苗子。这十年来,光觉醒者钟离就提供了20多名,而剑师就更多了,足足上百名。
这么密切的关系,如此巨大的利益,让流火怎么能不焦急。
大哥啊,你可一定要挺住,我现在正拼命往这边赶呢,等我一个月,不,就等我20天,我一定能踏上温港的土地。
这次我带来了一百名空行者,我就不信了,在我亲自带队下,我还干不过玉家那些狗腿子。
正当流火站在船头咬牙切齿之时,就在流火船头北方,十艘巨大的商船正满载士兵乘风破浪直扑温港。
这是左磐玉带领的两千大军,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棒小伙,而且这里面很多都是经历过沛水惨案的老兵。
左磐玉知道,想用两千人偷袭一国之都,非精兵不可能办到。而这些精兵,都是沛水的精华,那是一个都不能丢掉的。
在左磐玉的严令下,十艘商船全用粗大的铁链连在了一起,虽然船老大们集体反对,可是这些士兵们就是不听。
“大人啊,海上行船可不能用铁锁相连啊,要是遇上风暴,沉下一艘可就把其他船都拉沉了啊…”
左磐玉不顾船老大的哀求,其心如铁。
“我们黑铁军团,生要在一起,死也要在一起…十艘大船收尾相连,抵抗风暴的能力要远远大于单艘海船,只要不遇上特大风暴,我们一定能挺过去…“
在左磐玉的坚持下,这些船老大终于妥协了,十艘海船被连在了一起。其实左磐玉和船老大的决定都没有错,船老大用的是概率躲避风险,而左磐玉舍不得每一名士兵,就只好用最笨的抵抗风险的方法,那就是集体的力量。
这一路上,船队仅仅遇到了两次小型风暴,除了几名水手和士兵受了点皮肉伤之外,其他一切都非常的顺利。
一路平安,不等于一路都没有情况发生。反正现在2000多士兵都被晕船所困扰着,这些在陆地上逞威风的勇士们,到了大海上已经彻底的晕菜了,基本上八成以上的士兵都在那了狂吐,个别士兵已经连续十几天水米未进了。
万幸这次出征,大军带出来了十几名觉醒者,如果没有‘治愈术’和‘宁静术’支撑的话,估计现在已经开始减员了。
现在这个局面,没有任何的好办法,除了靠士兵自身的毅力外,也就只有集体间的相互打气了。
“咱们都是十年前经历过惨案的人,天塌地陷的困难咱们都战胜了,难道还怕晕船?来,把这碗米粥喝了,喝完你再吐,老子不算你浪费…“
“当年参加过大王镇阅兵的老人们,都站起来,给大家讲讲当年的苦难,让大伙知道知道,咱们现在蜜罐一样的日子是怎么来的…“
“空行者呢?唱两句战歌,妈的,那战歌听着就提气…“
“士兵们,咱们是天下最最精锐的黑铁军团,咱们是唯一一支能够杀神的军队,咱们是沛水之王,咱们是凡人们的希望…“
“谁家没爹妈,谁家没子女,谁还没有亲戚朋友、亲密爱人…咱们今天抛洒热血,那就是为了让他们能活的更好,活的象个人,别再当草根了,别再当别人的脚底泥了…士兵们,站直了,别趴下…“
“心在天,脚在地…“
“冲锋在前,遮护在后…“
“热血洒长空,刀光惊人胆…“
“千里独行风相伴,万里追袭若等闲…“
……
左磐玉听着士兵们的歌声,鼻子一阵酸热,赶紧死命的揉了揉眼“妈的,这海风还真辣眼睛…”
高亢的歌声连水手们都激励了起来,呼啸的海风中,十艘海船如箭一样向北方冲去。
现在的温港就象一个漩涡,吸引着无数人的目光。在遥远的北方,在草原和黑森林的交界处,一队五百多人的马队正急速向东方冲刺。
每一名骑兵都配备了双马,两匹战马日夜不休,换马不换人,饿了就在马背上吃口干粮,困了就把自己栓在马背上打一会盹。
也不知道这队骑兵跑了多久了,反正现在他们骑的战马已经不是出发之时带出来的那一批了,而是从沿途无数部落里抢来的。这些不讲理的土匪,根本就没有拿钱买的意思,冲进部落里就去抢啊,稍有反抗就是一场屠杀。
其实这些骑兵也有苦衷,这次远袭他们除了战斗必备之物外,根本什么都没有带,不抢可就没法活了。
骑兵们出发的很急,因为他们接到的军情很急,家主的命令也很急。身为玉家‘血狮’的一员,他们都很清楚延误军机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说句不客气的话,大家的九族亲眷都在家主的控制之中,谁敢不卖力,只怕家里那百十条性命就要不保啊。
“加速,加速…我们世受玉家大恩,现在就是我们回报家主的时刻…”
“一路向东,咱们冲到温港去,杀死那些卑贱的凡人…”
“大家加把劲啊,家主临行前已经跟我们说了,这次袭击中,战功最卓越的十名,能进十方灵池修炼啊…其他弟兄也有极品法宝奖励啊…”
“妈的,冲啊,前面有个小部落,抢马、抢粮、抢女人啊…”
领头的队长很清楚怎么保持部队的士气,他知道只有杀戮和奸 淫,才能发泄这帮长途奔袭者心里的压抑情绪。
就算现在马力还充沛,就算背包里还有干粮,那么眼前这个小部落也要摧毁掉。想要在温港杀的凶狠,那就要在这一路上先让大家见见血,只有一路血火,才能在温港城里爆发最强悍的战斗力。
五百狂热的骑兵嗷嗷叫着冲入面前这个千余人的小部落,猝不及防的部落勇士们,连甲都没披上就已经被砍死在地上。
齐头并进的战马撞翻了一座座的帐篷,翻飞的马蹄踩死了无数的逃亡者。
走投无路从而奋起反抗的牧民,怎么可能是这些剑师和觉醒者的对手。往往在他们还没有近身之时,数道散发着光芒的法术就已经把他们撕碎了。
五百杀一千,居然杀的如此简单。
简单的冲突不过一刻钟,冲突过后整个部落里已经没有一个可以站立的成年男子了,无数女人被狂热的士兵拖到地上,撕烂衣服开始一场场的兽行,而当这些士兵发泄完之后,无一例外的都把这些女人给杀死。
也是啊,按照它们的审美观,这些粗手粗脚的女人实在算不上漂亮,如果不是为了发泄自己的情绪,他们根本连看都不会看这些女人。
“妈的,这么丑的女人,要是在天都,我早一脚踹飞了,现在老子要不是为了泻火才不会上这些母猪…”
“妈的,死去吧…”提上裤子的士兵,一脚踹碎了女人的脑袋,洁白的脑浆混合着鲜血流淌了一地。
不一会,骑兵队长的喊声已经响起来了。
“走了,爽过了就别耽误时间了,大家换马,接着向温港突击啊…”
滚滚马蹄声之后,只留下一片狼藉的营地,还有流不尽的鲜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