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朝zhōng yāng官职:
三公:极品
太尉:名义上的最高军事长官,拥有名义上的调兵权(调兵出境需要虎符,虎符在皇帝手中)虚职。
太傅:皇上之师,由太子少傅升任,太子即位后,自动晋位,虚职。
太保:保护皇上安全,由太子太保升任,太子即位后,自动晋位,虚职。
二少:上一品
太子少傅:太子之师,负责教导太子学习
太子少保:太子
三司:正一品
大司徒:开府,负责处理全国所有政事,上交皇帝决策。
下设:左右副司徒,参政知事若干
大司空:开府,负责监督全国所有人、物以及御督台,一般兼领左副司徒。
下设:左右副司空,监察御事若干
大司马:名义上的最高军事参谋,拥有名义上的统帅权,闲职。
四台:从一品
御督台:全国最高监督管理中心,负责监督全国事务,并监督三台的运作。
常侍台:全国最高事务诏令中心,负责按照皇帝的意思草拟政令,拥有草拟权。
中枢台:全国最高事务审批中心,负责审批常侍台下达的政令,拥有封回权。
尚书台:全国最高事务执行中心,负责执行中枢台审批通过的政令。
六处:二品
官务处:全国最高官员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全国文武官员的选任、考核、升迁等事务。
军机处:全国最高军事管理中心,负责统领全**事的人马、将领,并拥有一定的统帅权。
财事处:全国最高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全国财务的收支、仓库、户籍、赋税等事务。
礼仪处:全国最高礼仪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全国礼仪的制订、审批、执行,并参与官员的考核。
工令处:全国最高工事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全国工事的动工、监督、修缮等事务。
法政处:全国最高刑狱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全国刑狱的审理,处决、追查等事务。
内朝zhōng yāng官职:
九卿:三品
少府:掌管皇宫之事。
宗正:负责皇族宗亲管理。
詹事:掌管外戚之事。
常奉:掌管皇家宗庙礼仪。
廷尉:掌管皇家司法刑狱。
内史:掌管皇家物资补给。
卫尉:掌管皇宫侍卫保护。
太仆:掌管皇族出行的车马。
五官中郎将:负责皇帝出行的事务。
地方州级官职:
三品:太守:一州政主,掌管一州政务。
四品:监察御事:负责一州监督所有人、物,三年一回朝廷述职。
五品:审理部:州级最高监督管理中心,直接受朝廷御督台管辖,负责监督州级事务,并监督五部运作。
官务部:州级最高官员管理中心,直接受朝廷官务处管辖,负责州级文武官员的选任、考核、升迁。
军机部:州级最高军事管理中心,直接受朝廷军机处管辖,战时受地方镇×将军管辖,负责统领地方的人马。
财事部:州级最高财务管理中心,直接受朝廷财事处管辖,负责州级财务的收支、仓库、户籍、赋税等事务。
工令部:州级最高工事管理中心,直接受朝廷工令处管辖,负责州级工事的动工,监督、修缮等事务。
法政部:州级最高刑狱管理中心,直接受朝廷法政处管辖,负责州级刑狱的审理,处决、追查等事务。
地方郡级官职:
五品:郡守:一郡政主,掌管一郡政务。
六品:监察御事:负责一郡监督事务,五年一回朝廷述职。
建兴将军:负责一郡军事事务,直接受朝廷军机处管辖。
七品:与州级六部一样,权限缩小到郡,改名××局
地方县级官职:
七品:县令:一县政主,掌管一县政务。
八品:审理使:由所辖州级审理部直接管辖,负责监督县级所有事务,五年一回所辖州级审理部述职。
九品:与州级六部一样,但去审理部,改名××院
军职:
太尉:见官职“太尉”。
大司马:见官职“大司马”。
正一品
辅国大将军:荣誉,无实权。
中军大将军:荣誉,无实权
骠骑大将军:荣誉,无实权。
车骑大将军:荣誉,无实权。
大将军:朝廷军事重职,战时负责统帅全部兵马
从一品
前将军:朝廷军事重职,战时负责整合各路人马。
左将军:朝廷军事重职,战时统帅全部主力部队。
右将军:朝廷军事重职,战时统帅全部先锋部队。
后将军:朝廷军事重职,战时统帅全部后援部队。
二品
镇东南西北四将:地方军事重职,朝廷任命,负责都督所辖各州。
平东南西北四将,地方军事重职,朝廷任命,常任所在部队监军。
征东南西北四将:地方军事重职,朝廷任命,战时统帅所辖主力部队。
安东南西北众将:地方军事重职,朝廷任命,负责总督所辖一州。
品级不等
杂号将军:地方军事职位,负责保境安民。
品级不等
校尉:军事职位,任一支部队的长官。
朝服:
礼帽花翎:三眼、双眼、单眼、无眼。
礼帽帽顶:一品为红宝石、二品为珊瑚、三品为蓝宝石、四品用青金石、六品用砗磲、七品为素金、八品用yīn纹缕花金、九品为阳纹镂花金。
礼衣补服:文官:一品为仙鹤,二品为锦鸡,三品为孔雀,四品为云雁,五品为白鹇,六品为鹭鸶,七品为鸂鶒,八品为鹌鹑,九品为练雀。
武官:一品为麒麟,二品为绣狮,三品为绣虎,四品为绣豹,五品为绣熊,六品为绣彪,七品绣犀牛,八品绣海马,九品绣河马。
爵位:
亲王:封地三到五郡不等,食民三万到五万不等,世袭,嫡子继位,其余为王。
王:封地二到四郡不等,食民两万到五万不等,准世袭,王子继承需降级,直到降至安国公,其余为侯。
侯:封地一到三郡不等,食民一万到三万不等,准世袭,世子继承需降级,直到降至安国公,其余为镇国公。
镇国公:封地五到六县不等,食民五千到六千不等,准世袭,公子继承需降级,直到降至安国公,其余为辅国公。
辅国公:封地四到五县不等,食民四千到五千不等,准世袭,公子继承需降级,直到降至安国公,其余为护国公。
护国公:封地三到四县不等,食民三千到四千不等,准世袭,公子继承需降级,直到降至安国公,其余为靖国公。
靖国公:封地两到三县不等,食民两千到三千不等,准世袭,公子继承需降级,直到降至安国公,其余为白衣。
抚国公:封地一到两县不等,食民一千到两千不等,准世袭,公子继承需降级,直到降至安国公。其余为白衣。
安国公:封地一县,食民一千,非世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