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章
柔娜买给我的手机。被那粗壮男子强硬的从我手里夺走的手机。她承诺会帮我拿回来,没想到这么快她就站在小区门口等我了。
只是,她是怎么知道我就住这小区,又是怎么知道我和池艳还没回的呢?
她站在树下,还是那身妖娆的打扮,只是衣衫不再零乱。
她一边看手里的手机,一边翘首张望。
她终于看到了我和青梅,更多的是看我。
她笑了。
似要跑过来,但刚动了动脚,还是停下,站在原地等我,尽量不让自己显得激动。
我却很激动。
我激动的是握在她手里的我的手机。
经历了再一次的失而复得,我更加千百万倍的珍惜。
我跑过去。
在我拿手机那一瞬,那女子故意把光滑柔腻,涂着鲜艳的指甲油的手,抚在我的手背上,道:“看得出,你很在乎这个手机。我帮你拿回来了,你要好好珍惜。”
青梅没有过来。
我慌忙从她手里抽出我的手。
然而,青梅已高昂着头径直向小区里去了,一张脸冷冰冰的。
我没有立刻去追她。
我只是捧着手机,像捧着柔娜的脸,无比深情又怜惜的看了又看,然后紧紧握住,贴在胸口。
那女子望着青梅的背影,笑了。
笑得并不厉害,那性感的胸部没有跟着花枝乱颤。
忽然觉得,她笑起来的样子并不那么讨厌。很细的有点浅红的眉毛弯弯的,艳红的樱桃小嘴微微上翘,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竟然还有两个浅浅的酒窝。
笑过了,她忽然面有戚色,像是有话要对我说,但忍了忍,什么也没说,就走了。
青梅虽然进了小区,却并没走远。
她一定是顾虑着青梅,怕她听到。
我忽然记起件事来,她那天不是说,如果我真是来南娱公司谈业务的,她认识一个什么人,倒或许能帮上我一点忙吗?
现在,形势越来越严峻了。我虽然不确定上海那个业务经理为什么到南充来,并且和子扬绞在一起,但我敏感的内心第一时间就起了种不祥的预感。
我张了张嘴,想叫住她,但又摇了摇头,把嘴闭上。
就算形势逼人,我又怎么可以把希望寄托在一个风尘女子身上?
难道,我还要像她那样很傻很天真的以为,一个跟她逢场作戏,风流快活过的男人信誓旦旦的说了句什么话,要靠的时候就真能靠得住?
就算那男人破天荒的是濒临灭亡的痴情种,有那心也没那力,难道他还能斗得过子扬不成?
如果他真是子扬,那就更是不得了。我这不等于把满腹的心计全暴露给了子扬么?非但于事无补,还会适得其反。他一定会更加严密的监视池艳,不让池艳与我续约,而且还会在背后暗自得意的笑,笑我原来不过是如此愚蠢的蠢货!
“还不走?很是舍不得么?舍不得就跟了去呀!”
青梅竟不知什么时候又从小区里出了来,站在我身边。
我说:“不,不是……”
“不是?”青梅柳眉一扬,道:“哼,不是那怎么人家走那么远了,还望着人家看?也只有才这么贱,跟这种女人……”
我打断她的话,笑道:“你……不会是吃醋吧?”
“吃醋?”青梅秀眉挑得更高,指着自己,撇嘴冷笑道:“就你和她?我吃醋,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说完,冲那女子消失的方向唾了口道:“贱货!”
我望着她笑。
她瞪着我道:“笑什么笑?我是替池艳……哎,不和你说了!”
转身便又生气的向小区里走。
我知道她是假装生气的。
她生气就是想我追她。
女人就喜欢被男人追的感觉。就算她不爱这个男人,只要这个男人长得还不让人讨厌,她就可以沾沾自喜,以为能向人炫耀,惹人羡慕。
此时我很乐意小小的满足一次她的虚荣,如果能给别人快乐,又于己无损,何乐而不为呢?
果然,我边追她边叫“青梅,等等。”她就把头昂得更高,走得更急了,并且回到阿姨家的时候心情很不错。
阿姨还没睡,她从沙发上站起来,望望我,又望望青梅道:“看见你们这么高兴的回来,我就放心了。”
青梅很过意不去,道:“阿姨,我没事的,你不要担心我。”
然后过去把无声的播放着另人厌烦的广告的电视关了,转身扶着池艳妈妈道:“时间很晚了,该休息了。”
她们去了对面的卧室。
我也走进我睡的那间卧室,关了门,上床,熄灯,宽衣躺下。
这一夜,我很晚才睡着。
我想了很多,我不仅想了自己,想了忆兰,想了柔娜和雪儿,我还想了子郁。
子郁是和我同一天离开重庆的。他应该早已到了上海,他现在是回公司了呢,还是继续在上海盘旋?上海那个业务经理是他离开之后再到南充来的?还是根本就没见他?
我真的很担心子郁。
尽管他似乎和刘一浪走得更近。但刘一浪毕竟早已杳无踪迹,一却恩怨也都随之消失,成为永远的过去了。
也尽管他此去上海选择了和我相同的日子,像是有意和我作对,要把我比下去。
可是,我还是怕他失败。
他抽烟的样子那么优雅谈定,但他眼神里隐隐约约的忧郁,让我看出,他并不是真正看淡一切的人。
他其实也是与世有争的。只是他争得不像刘一浪那么露骨,那么野心勃勃。
我们每个人都有争的权力,也都应该去争。只有争,我们才会看到未来,看到希望,并且满心鼓舞的期盼明天。
我有多么渴望自己成功,我就有多么担忧子郁失败。
……
早上起来的时候,窗外阳光明媚,鸟声啁啾,我却没有半点心思要出去走走。
青梅陪着阿姨出门,说是要去玉屏公园爬山,问我去不去?
我很奇怪,望了她们半天,才记起今天是星期六,池艳不用上班。
我摇摇头。
玉屏公园,那里有太多的回忆。我和刘若萍的初相见,我和池艳多年后的第一次邂逅。我不想触目伤怀。
但我又哪里仅仅是因为这些,我更多的是因为来了都这么多天了,续约的事非但毫无进展,反而因为上海那个业务经理的到来,让我看到了更大的艰难。
青梅略微有些不高兴,道:“阿姨,走吧,人家不乐意陪我……我们呢。”
阿姨笑道:“青梅,你不是说你没事的吗?”
青梅脸就红了,道:“阿姨,我先走了,在楼下等你。”
说完便出了门。
在门外回头拿眼睛白了我一眼。
阿姨道:“急什么,谁要你先走了。我这就来。”
便也出了门。
我上前关门的时候,阿姨回头问:“你还在回避青梅?青梅这姑娘口直心快,她能放得下的。”
然后急急的追青梅而去。
我把门关上,背靠着门长长的叹了口气。
阿姨哪里会明白我的重重心事呢?!
随便倒了杯早茶,端在手里,站在窗前,望着青梅和阿姨在楼下,相携而行,出了小区,然后上了公交车,直奔玉屏公园的方向。
我向远处眺了眺,似乎可以看到西山,只觉一片郁郁葱葱,隐隐有些亭台楼阁的小小的角露了出来。那最高处,露得出多的便是陈寿的万卷楼了。
如果刘若萍也来了南充,如果池艳依然还是个没有出嫁的大姑娘,如果我肩上没有续约的重任,如果上海那个经理不突然来了南充又被我远远的撞见……
我们一定会随了阿姨和青梅去。
玉屏公园,你又该因为我们的到来,增添多少欢声笑语?
我把茶端到嘴边,轻轻的吹了吹漂浮的茶叶,刚刚准备呷上一口,我的手机铃声就响了。
我一手端茶,一手伸进衣袋,掏出手机一看,竟是皓然打来的。
我按下接听键,呷了口茶道:“有什么事吗?”
我的语气有些冷淡。
他笑道:“还在生气吗?寻欢,怎么像个女人似的,心眼这么小?”
我道:“我就女人了,怎么了?”
他道:“真还在生气呀?那兄弟真该给你道歉了,那天……”
这次没有笑,很是认真了回。
我打断他,道:“别提了,早过去了。我只是心情不好。”
“哈哈,我就是估计你心情不好,才给你打电话的。”他又笑了,忽然特别兴奋:“寻欢,你现在能上网不?把你qq登上,我发个东西给你,保管立时让你忘掉所有烦恼。”
我道:“什么东西?”
他说:“你到底能上网不?”
我看了看书房的门,没有锁,像那天一样半掩着。
那天从门缝里我看到里面有台电脑,估计是去年我走后池艳买的。虽然没有进去过,但料想池艳有的是钱,哪有买了电脑不联的网。便道:“应该可以吧。”
他道:“那就好,把你qq号说给我,我好加你。”
我在这边疑惑的说qq号。
他在那边边重复我的qq号,边道:“阿莲,快加。”
便听他身边有个女人的声音浪笑着“嗯”了声,接着便是噼噼啪啪敲键盘的声音,估计是那女人在输皓然重复的我的qq号码。
我道:“阿莲?”
他笑道,很得意:“是的,阿莲,想不到吧?”
我皱眉道:“哪个阿莲?”
他道:“不会吧?你既以前在重庆就认识她,而且前不久还在旅馆里才和她……过,怎么可能这么快就把她忘了?”
“……”
我无语,只是在努力思考,却一时怎么也想不到他指的是谁。
那个女人边敲键盘边对皓然道:“寻欢不在线呢?叫他快上线吧,加好友的请求我已发出去了。”
娇滴滴的声音,竟赫然就是曾经和子郁相好过的那个按摩女。
我从来不知道她叫“阿莲”的,像一首歌。
“阿莲
熟悉的声音
昏暗的背景
手指抚过钢琴
你是否依然动心
阿莲
当初的坚定
延续到如今
不愿像颗流星
盼望着永恒的约定
我的故事还有谁肯听
十年只是一段复杂的旋律
找不到我的一个知己
回忆里竟然都是你的背影
我唱的歌还有谁肯听
……”
可是她配得上那首歌,又配得上那个名字吗?
但就像我疑心,那个我在沙坪坝人才市场碰到的,后来做了按摩女并且得到了我的第一次,从此对我一片痴情却并不纠缠我的女生的真名不是“阿香”一样,疑心“阿莲”也不是她的真名。
她们这样的人,换名字就像换男人,遇上一百个男人,她们就会有一百个香艳无比的名字。
我在这边感慨万端,皓然却在那边把电话挂掉了。
挂掉那一瞬,我听到他和阿莲很邪很浪的放纵的笑,像憋得太久终于得以自由释放的屁声。
我在心里笑骂道,妈的,这么急,难不成在我登qq这短短的一瞬,你们也会抓住稍纵即逝的时光,折腾折腾一张倒霉的床?
我从窗台返回身,穿过客厅,轻轻的推开了书房的门。
书房很大,满架的书,书香扑鼻。
我叹息一声,池艳上学时就梦想着有一天能成为美女作家的。可现在,却嫁给子扬这么个肥头大耳的人,整天被俗事纷扰。
我向书架扫了扫,无意间竟发现那本《金瓶梅》还在书架的角落里静静的立着。
那是子扬去年特意送给她的。
那时子扬不怀好意。
她对子扬不冷不热。
可现在,那本书还被她收藏在书架里。
我觉得这是生活对我开的一个巨大的玩笑。
满架满架的书,那本书却忽然特别剌眼,仿佛也如生活一样在对我讽刺的笑。
我别过脸去,看看窗台边电脑桌上的电脑,忽然就想开了,其实生活又何止在对我开玩笑呢?
阿莲,从前休一直对子郁纠缠不休,现在还不照样投入了皓然的怀抱。
其实,看得开真好。
我轻轻的走过去,坐在电脑椅上,打开电脑。
电脑桌面是很美很温馨恍如童话的一幅画。
有山有水,还有漂亮的小屋。
蓝天白云,樱花灿烂,浅草新绿。
一排五彩的字:妈妈,女儿不在身边的日子,愿网络不让你孤单。
这电脑竟是池艳专为阿姨买的。
我心里一阵暖暖的酸。
我刚登上qq,就看到阿莲发来的要我加为好友的请求。
qq的资料显示的是皓然的。
哎,这些年,许许多多从前朝夕相处的朋友都失散了,甚至因为被盗号或是自己忘记了密码一换再换,连最基本的qq联系方式都没能维持。这是怎样的一种悲哀。
这就是人生。从聚的那一天开始就注定要一天天逼近分散。至于分散后,还有没有希望在预想不到的时间,预想不到的地点,遇上那个预想不到的人,却比太虚幻境还要渺茫。
我有些伤感的接收了他的请求。
他彩色的头像在闪,我用鼠标轻轻一点,就弹出了对话框。
我问:“你是在哪?”
他只答了一个字“家”。
我知道他所谓的“家”,其实是这个别人的城市里的某处的一间出租屋。那出租屋是他租的,或是阿莲租的,又或者现在他们已合租在一起了也说不定。
这些年他已把自己融入了这个城市。而我却因第一次漂泊异乡,虽然离开还不到两年,却忽然好怀念故乡的小屋和屋后那片荒草蔓延的山坡。
小屋虽只勉强能避风雨,却装着多少我和妈妈相依为命有泪有笑的日子。
山坡的荒草里更有妈妈的一座孤坟!
皓然对“家”似乎已经麻木,那个无比沉重的字在他眼里竟那么轻。
他只简短的回答一个字,就忙着给我传来一个文件,要我接收。
我问:“是不是病毒?”
天下万物大概还没有哪一种不曾遭遇或即将遭遇劫难,电脑既不在五界之外,自然也难以幸免。
那个从重庆来南充的下雨天,在车上就听一个男子跟他的同座说过,他有一次在网吧就深受其害,至今提起电脑病毒还心有余悸。
当时他正值青春懵懂,又接受过比自己大的坏男孩无数次的言传身教,面对网页上那诱人的“未满十八岁勿入”几个字,忽然激情万丈,血脉贲张,毫不考虑就匆匆的指着入口使劲的点了点鼠标,然后做贼似的圆瞪着一双猎艳的狼眼,对着弹出的图片看。
但那暴露的图片,却远远超出他的想象和他那时的心里承受力,只匆匆的瞟了一眼,还没怎么看清楚,他就几乎要狂喷鼻血和颤抖跌倒。他忙急急的点图片右上角的那个叉,试图把它关掉。谁知不但未能关掉,反而多弹出一张更处男不宜的东东来。他无比慌乱,它越弹他就越是急越是点,他越是急越是点它就越是弹,最后弹得满桌面都是,鼠标却不能动了。
他那时对电脑的知识还非常之缺乏,不知道是电脑已经死机,更不知道该如何处理。面对满桌面五彩缤纷的人体行为艺术,他面红耳赤,芒剌在背,只觉网吧里所有的眼睛都在盯着他看。
实在没有办法,他只好低着头悄悄溜走,像一个罪犯正逃出作案现场。不想刚走几步,就听网管在身后问旁边的人是谁刚才坐这里,怎么走了连电脑也不关。便听一个女生冷冷的哼了声还有谁不就是他吗?似乎还用眼睛或手指了指他。
于是满室哗然,连可以三天三夜不吃饭不睡觉把网吧当成家的游戏迷也把头从电脑上抬起来,一边望着他那还没关闭的电脑屏幕一边用熬得模糊不清的眼睛盯着他看。
他抱头鼠窜。
那个女生就是他们学校的,从此她见人就在他背后指指点点,说他如何如何的色。从此他声名远播,一片狼籍。所有女生见了他都远远避开,搞得他后来不得不转学,不然可能至今还是个处男。
当然,他当时眉飞色舞,口沫四溅,描绘得绘声绘色,还一边描绘一边拿眼睛去看对面的一个女子,难免让我觉得他是故意夸张,有点调戏那女子之嫌。
那女子又红着脸不敢看他,只看窗外,又让我疑心那女子就是他所说的在网吧当场揭露他,后来又在学校里搞得他名噪一时,声色远扬,是雌物就对他敬而远之的那个女生了。
皓然道:“点开看就是了,哆嗦什么,你还是个男人吗?”
他这是激将我。
我笑笑,心想,自己反正也不是车上那个男子当初那样的顶级菜鸟,就算遇到的真是那种怎么也关不掉的图片,大不了关机。如果连机也关不了,我还有最后一招拔电源。
反正也无趣得很,我无所谓的用鼠标点了点。
文件打开,果然如我所料,上当了。内容比车上那个男子描述的图片更甚、
我匆匆的瞟了眼,便提心吊胆的点了点鼠标,然后紧张的盯着电脑屏幕看。心里却作好了如果文件关不掉,就进一步关电脑或拔电源的准备。
不想图象消失了。
却不是病毒,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对话框里皓然发来消息,是一个把手捂在嘴上偷笑的qq表情。
我没好气的道:“笑个球,以后别这样无聊了!”
他半点歉意也没有,只是道:“难道你就没看出点别的什么?”
我:“?”
他说:“你还是再看看吧。”
我疑惑的又打开那个文件,反正确定不是病毒了,又没谁盯着我的电脑看。
这次我看明白了,原来狗日的皓然竟像陈某人一样搞起艳照门来了。那对狗男女竟分明就是他和阿莲!
我目瞪口呆,正打算关掉图象,在对话框里对皓然道:“你他妈想一夜成名红遍网络想疯了吗?竟搞这种自拍还拿到网上来传,你以为你有陈某人那种家世背景?小心名没出成反被警察找上门来!”
我却隐隐感到身后正近近的站着一个人。
我慌乱的拿眼睛的余光去瞟,竟是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