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当前位置:许肯中文网 > 我就是传奇 > 正文 章六八三 事儿不好办!

正文 章六八三 事儿不好办!

书名:我就是传奇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伪戒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我是在市局整整押了两天,正常询问,最多不过二十四小时,所以,我肯定是签了刑事拘留书。

    说白了,签了这个,我进去,那就是板上定钉的事儿了。

    由于案子比较乱,市局要慢慢捋,先是江边枪战的事儿,审讯我的人,冲我问道:“江边枪战,你是否在现场。”

    “在。”

    “你去哪里干什么。”

    警察再问。

    “找朋友,他叫皮特李。”我出口回答。

    “说真名。”

    “真名不知道。”我摇头回道。

    “……你是否参与了枪战。”警察继续问道。

    “沒有。”我摇头否认。

    “沒有,,不对吧,曦光你认识吧。”警察再次问道。

    “认识。”我点头回道。

    “他为什么被枪击,你怎么解释。”

    “打他的人是童童,也就是那个越狱犯,具体因为什么我不清楚,我们和他是偶遇,曦光受伤以后,我就送他去医院了。”我淡然回答。

    “不对啊,医院说当时去了三个人啊。”警察皱眉问道。

    “那俩人,我不知道是谁,但确实是我和我朋友,送他去的医院。”我再次回答。

    审讯的警官相互看了一眼,随即冲我继续问道:“据我了解,当时阿波罗的老板,李水水也在现场,并且他和你之前就认识,他们绝对参与了枪击案。”

    “哎呀,你都是他们参与了,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李水水跟我确实认识,但我沒看见他开枪打人,具体细节你问他吧。”

    我有点烦的摆了摆手。

    “你什么态度,。”

    “我沒态度,。”

    就这样,审讯进入僵局,刑警暂时将我搁置,李水水他们那一帮人。

    此刻,乐天,廖勇已经跑路,人沒抓到,目前在不在本市也不好说,但李水水却被抓住了,他的口供基本和我一致,承认去了现场,但不承认参与了枪击案。

    其实,江边的枪击案,我们是被动一伙。

    先,曦光死了,易阳死了,一个司机也死了。

    所以,在案件突破口上,我们这一边并不主要,。

    话说白了,你弄死人的事儿,不好处理,那他妈被人弄死的事儿,还不好处理么,。

    杀人的全是林恒,童童那一伙,我们顶天也就是非法携带枪支,并使用枪支,但他妈的还沒抓到现行,这事儿不要脸点说,我们“占理”。

    但即使这样,这事儿也不是含糊这就可以带过的,枪击案啊,,那是小事儿么,不先整两个,肯定是沒有完的。

    先,李水水莫名其妙的被扣在市局了,人走不了了,负责他的办案人,一天得接一百來个电话,全是说情的,但他也沒招,上面放话了,李水水必须扣住。

    但拘留理由沒法写啊。

    第一,李水水并沒有开枪打人。

    第二,他下面的人都跑了,根本沒人咬他。

    第三,沒有直接证据,证明李水水当时就在事现场。

    你说,这个刑事拘留理由怎么写,。

    办案人绞尽脑汁,想了半天,憋出來个理由,叫,“非法见义勇为罪”。

    沒闹,,这个罪名是有的。

    依稀记得,当初东北某地的一个小伙子,路上偶遇小偷,随即见义勇为,追了他妈的三四条街,然后给小偷抓住,一通暴揍,最后小偷因为偷了二百块钱,被拘留十五天,而这个小伙子,因为致人重伤,判了三年半……

    而且,李水水的刑事批捕通知书上,写的也很有意思,用词很犀利,是这样的。

    说,李水水是,私自组织社会闲散人员,未进公安机关允许,自主抓捕危险逃犯,造成大规模枪击案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与xx年,xx月……批捕。

    因为李水水知道这事儿躲不过去,自己必须要有一个进去的理由,所以他确实承认了,自己去过现场,但为什么呢。

    他说是,自己和林恒因为经济纠纷,一直有仇,听说他犯案了,所以带人想去堵他,完了移交给公安机关,但沒想到碰到越狱犯,林恒手里也有枪,随即爆冲突……

    所以,这个罪名有了,他就进去了。

    但他沒咬乐天和廖勇……

    这种逗B式的刑事拘留书,讽刺意味相当浓烈,说白了,就是他妈B的,随便找个理由先给你整进去再说,回头你有关系,那往上面用吧,我这儿是挺不住了。

    ……

    相对与李水水那边,我的麻烦也不少。

    江边的案子,估计牵扯不到我,除非林恒那边有人落网,然后咬我,这样有可能会出事儿。

    但这个可能几乎沒有,林恒现在应该都不再东北了,而且犯了这么大事儿,躲还來不及呢,应该不会主动出现。

    但阿波罗,打死季礼的事儿,我必须要接受刑事处罚,这是躲不掉的。

    但开枪打人的是金贝贝,我只是参与者,第一,沒有限定季礼的人身自由,第二,沒有对他实施任何的人身攻击,按理说,我应该算不上从犯。

    不过,这只是我自己的猜测,案子究竟怎么办,官司到底怎么打,这一切都不太好说。

    但目前,我是以持械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马上会进看守所。

    从我进來开始,门外的豪车就沒断过,关系进的朋友,会在外面等着,托人送点烟,吃的,水果之类的,这可把负责记录的小姑娘乐坏了,一口气吃了士力架,精力旺盛的刷刷记录着。

    这天晚上四点多。

    有一个刑警,进屋扫了一眼,随后冲着记录的小姑娘说道:“你先出去。”

    “哦。”

    姑娘起身离开,其他提审的刑警也走了。

    “接个电话吧。”刑警走到我旁边,衣服兜对准了我的脸,离的很近。

    “南南啊。”老仙的声音,在衣服兜里响起。

    “嗯。”我应了一声。

    “你身上的“累”,还有多久來着。”老仙直接问道。

    “判三缓二,这刚过去八个多月,还得两年多,咋了。”我问道。

    “你说咋了,身上有累,你这次出不來了。”老仙上火的说道。

    “我有这个心理准备。”我沉默了一下回道。

    “我给明哥打电话了。”老仙突然说了一句。

    “他咋说。”

    “他说你烂泥扶不上墙,让你在里面撅着吧。”老仙无语的回答。

    “呵呵。”我顿时被说乐了,

小技巧:按 Ctrl+D 快速保存当前章节页面至浏览器收藏夹;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章节目录,按 ←键 回到上一章,按 →键 进入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