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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八章 戴罪立功当土匪

书名:回到清末当悍匪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老矣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你们都出去吧!”王一把吴晓等人都打发走,只留下了申潜文,以及他身后站着的两名亲卫。

    吴晓等人也知道王一是有什么不想让人知道的安排,他们虽然好奇,却也不敢过多打听。

    “你把青龙沟与其他土匪的联系方式写出来,这很好!”王一一笑。

    申潜文莫名其妙地打了一个机灵。

    “你放心,我已经给你了请功,并且给了你一个卧底的身份,相信过不了多久,整个东北绿林道就都知道你的大名了。”

    听完此话,老蝎子脸色一瞬间惨白。

    打完青龙沟乎,王一没再动作,一直在武校基地中训练队伍,补充兵员。如今保险队的总人数已经达到八百人,各种训练热火朝天,全员都在为攻打大孤山万家窑做着准备。不过他这边没动作,可却让张全德那边开了全力,联合驻扎在海城和营口的官军,一口气把老蝎子贡献出来的十多家中小土匪绺子彻底剿灭了干净。

    申潜文知道,自己回不去了!不给王一卖命,基本就是扒皮揎草点天灯,死路一条。

    “请大人吩咐。”在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后,申潜文直接认了命。虽然在王一这边肯定是落不下什么好名声,但至少没有性命之忧,而且也总比当土匪强。

    “现在你们俘虏营里有多少土匪?”

    老蝎子在俘虏营里是个管事,所以也知道里面的具体情况,于是没有犹豫便答道:“除去老弱病残,青壮年的大概有两百多人。”张全德也知道王一要开矿场,所以便把自己抓来的土匪,挑那些青壮的直接送了过来。不然光是青龙沟一役,王一并没有抓到那么多的俘虏。

    王一点点头,道:“这么些天下来,里面的人你都熟悉了么?”

    申潜文答道:“大部分都了解,有些还是从前的旧识。”

    “如此便好!”王一笑道:“我从里面给你挑选了六十人,现在就由你统领了……”

    “大人的意思是……”老蝎子小心地问道。

    “别多问,现在你要做的就是整训!“

    王一嘴角微翘,露出的小白牙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只是这样貌落在老蝎子的眼里,却无异于阎王在世。

    “小人明白!”

    “至于以后的安排,到时我自会通知你。行了,下去吧。”

    待老蝎子离开后,吴晓从门外走了进来,看着王一略带担忧道:“队长,暗刀交给老蝎子好么?”

    “你觉得我用担心这个么?”

    吴晓一愣,旋即明白过来,队长这是有后手啊!没错,暗刀确实是由老蝎子统领,但是栖身之处却还是在营区。不出任务的时候,他们就是接受训练,想闹也有一帮人看着。再说了,王一给那六十人指不定里面有多少卧底呢……

    所谓的暗刀就是劫掠队,名字很俗气,其实说白了就是王一手下见不得光的土匪。一抢贪官污吏,二抢土豪劣绅。主要也是王一缺钱,自从上次宰了税官冯有一后,他白得了三车税银,总计五千多两银子,这下算是尝到了甜头。看起来就像初尝**滋味的少女,总会显得有点欲求不满。

    别看这年头老百姓的日子不好过,清廷衙门也没钱,但是贪官污吏,土豪劣绅的手中,可是富得流油。不让他们出钱来支援国家建设,王一心里实在有点不平衡。

    不过这种事让保险队去做,显然不合适,杀一次冯有一,那是替天行道。要总这么做,王一手中的保险队可就真变匪兵了,到时匪气难改,没事到处绑票劫掠的,王一自己就得把他们给屠了。

    专业的活儿还要专业的人士来做!

    直隶总督府内,直隶总督李鸿章刚刚与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见面,无意中,这位英国人向他提及一个名叫王一的清国人,据说此人在西学上颇有建树。本来李鸿章也没在意,只是觉得王一的名字有些特别,待回府后,就随口问了一句。

    “务山啊,你可听过王一其人?”

    眼前之人乃是正在筹备海防支应局的周馥周务山,说来他也是跟随李鸿章最久的幕僚。

    听到王一的名字,周馥想了想,觉得很陌生,于是便摇摇头道:“未曾,不知中堂问此人何事?”

    说来也怪不得周馥,别看王一现在在奉天闹得挺欢,又开买卖,又干保险队的,但在当时的大清来说,那就是边荒之地,因此关注的人有限。再说句更实际点的,现在的王一对大清来说,那真是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完全没有任何的存在感。要不是偷了赫兹的电磁波实验,趁势在全球科学界来了一响,否则真称得上是泯然于众了。

    见周馥不知道王一,李鸿章也就没再多问,后来两人讨论起北洋水师军饷收放的具体事务,也就把王一扔在一边,没再理会。

    在营口的王一此时并不知道,就在刚刚,他的名字还曾被李鸿章这位晚清重臣关注了一下,虽然旋即就被抛在了脑后,但对他来说,也未尝不是一种幸运。

    王一站在码头边,正在与安泰公司的总经理张全福说话,两人身后站着沈雅芝,另外还有八名亲卫。

    一艘轮船此时正缓慢地停靠过来,之后一位二十五六的年轻人飞快奔跑下船。在来到王一面前后,深深一鞠躬,感动道:“先生,枫晓不负所托!终于有所收获!……只是岸边风大,您怎么亲自来了。”

    王一一笑,道:“枫晓,你不辞辛苦远赴海南,我在这边站站算什么……找到了?”

    徐伟,字枫晓,乃是王一亲自教导的文班六十人之一。其人文科平平,不过在理科上颇有天赋,本来王一打算安排他进大商工业实验室,给外国学者当助手,学习机械制造方面的知识。没曾想,这徐伟在学校图书馆内无意中读到了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就深深被其中的内容所吸引,后来又自读了图书馆内无人问津的《植物学》,《动物学》和《微生物学》,继而又对遗传学产生兴趣。因为这是《物种起源》的根基,生物界的总课题——遗传与进化。

    有一次在吃饭的时候,他无意中与王一讨论起遗传学的内容,当王一听说他正在验证孟德尔豌豆实验的时候,着实震惊不已,于是也欣赏起这个看起来很像老农,长得又黑又瘦的年轻人。

    学习是需要主动性的,不然就不是学习,而是压迫。是否好学在王一看来,是人本身一个非常重要的品质。既然这个年轻人对生物遗传方面感兴趣,王一自然会全力培养,于是给了他大量的资料。

    就三个月前,王一忽然给徐伟下了一个任务,内容就是让他去海南找“野败”。野败就是野生水稻,不过王一要的不是普通野生水稻,而是野生水稻中的雄花败育株!说得更直白些,王一想要进行杂交水稻实验!

    单就理论方面来说,王一对杂交水稻的遗传学原理完全称得上是一清二楚!他不用像袁隆平那样摸着石头过河,他在高中学过生物,里面就涉及到了遗传学的知识,而进了医大之后,遗传和生化更是两门必修的课程。因此,杂交水稻对王一来说,理论上不存在多少困难,但难就难在他没有时间。

    如今徐伟冒出来了,他还是耐心和细心兼备的好苗子,杂交水稻的课题交给他,自然是不二之选。

    不过王一也有了心里准备,想要后世的超级稻,就以目前的技术来说,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况且这是个没有化肥的年代,更确切地说是清国没有化肥的年代。如果能把水稻的亩产提到400公斤,他就觉得是天上掉馅饼,够他偷着乐了。

    “这位是泰安粮油加工厂的张全福总经理。”王一做着介绍。“这是我的学生,徐伟徐枫晓。”

    “幸会,幸会,名师出高徒啊!”张全福很热情。

    徐伟做学问那是兢兢业业,不过在人际交往上,明显就没了这份灵气,憋了半天才道:“张总经理,你好!”

    王一此时笑道:“枫晓啊,以后你的实验经费可就由他们泰安来负责了,他们可是你的财神爷。不过你也不用害怕,用不着给他们省钱。听先生的,在海南和海城附近的良种培育场,需要什么就尽管提,要盖豪宅大院也别客气,报成两亩水稻田就可以了。”

    沈雅芝被王一逗得掩嘴轻笑,张全福则点指着王一笑骂道:“你呀,你呀,好的不教,就整些歪门邪道的。”

    “咋,就非得让我的学生被你们欺负啊?我可告诉你,老张,我这学生要是出了点什么事,你丫的就是国家的罪人,民族的罪人!”

    “成,成!”张全福是服了王一这张烂嘴。“回去我就安排,有保镖,住豪宅,出门车接车送,这总成了吧!”

    “说没用,看行动!”王一依然不依不饶,不过旋即想起点事,继而道:“我让你去美洲收集的玉米,西红柿等作物的良种,怎么样了。”

    “你都吩咐了,我能不照办么?目前已经上了鼐德先生的商船,再有一段时间就能到了。”

    “那时记得通知我!”

    “嗯!”

    说话间,几人上了马车,开始缓缓向泰安方向行去,至于收集来的稻株,也不用王一他们担心,自然有人会送到大商附属小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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