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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零章 给莉夏的情书

书名:黎爷的轨迹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烂衣奸少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莉夏:

    你我相识多久了?算算日子也有三年了吧,好像从没有为你写过东西。呵呵,写了几十万字的小说,《史诗狮子战役》都发售到了第五卷,给家人信都可以堆满一书桌,独独忘了你。

    仔细想想,我真是个不合格的恋人。没有情书,没有告白,没有各种纪念日,连情侣间的浪漫约会都很少,甚至一句我爱你都没有说出口。

    可是,你从来没有介意过。不,也许你介意,只是埋在心里没有说。

    我,错了。我,有罪。我,检讨。

    我要从现在开始,把我欠你的那些都补回来,就从情书开始。

    我知道,你能感受到我的心意,就像我能感受到你的心意一样。身无彩翼双飞凤,心有灵犀一点通,大概说的就是这种状态吧。

    所以我在半夜偷偷给你写这封情书,希望给你一个惊喜。

    莉夏,这是我给你的情书,也是我这辈子第一次给人写情书。不,不止是这辈子,还要加上上辈子。

    莉夏,我喜欢你,这是迟到三年的告白。

    莉夏,我爱你,这是写这封信时,我的心情。

    莉夏,还记得吗?你我第一次相遇。那一天的夜色很美,虽然不是满月,却依旧很亮堂。偷偷练完刀的我,遇到了刚刚解除潜行的你。

    回想起来,那个时候你是大意了吧,不然我绝对发现不了你的存在。

    感谢老天,感谢女神姐姐,让我在你还没有成熟的时候遇到你。

    被你打得很惨呢,生平第一次的挫败是你给我的。说来你也许不信,之前的我在习武的道路上顺风顺水,同辈人之间的比试更是从来没有输过,自负同龄第一人。

    是你,用绝对的实力打碎了我的骄傲。是你,用丰富的经验让我认识到不足。是你,告诉我什么是厮杀。

    第一次,我明白了,什么叫命悬一线。

    也正是那个时候,一个神秘的影子在我心里扎根,成为了我心中的魔障,挥之不去,如影随形。

    之后,我发动一切关系,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只是为了找寻你的讯息。终于,我又一次见到了你。

    拔刀,战斗,被打趴下。出拳,战斗,被打趴下。循环往复,屡败屡战。

    一次次的交手,拉近了你我的差距,也让我猜到了你的真实身份,还有慢慢察觉你是女孩子这个事实。

    那个时候,我偶尔会想,我会不会也给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呢?毕竟你一次次都没有真的杀我。

    我想,或许那个时候我就不自觉的喜欢上你了吧。

    我开始享受和你的战斗了,偷偷捕捉你招式中的不自觉流露出的柔美,偷偷盘算怎么摘下你的面具。与你的每次相遇,我都格外的珍惜。

    我偶尔会想,就这么在共和国呆着也不错。估计再过十年,你会继承传奇杀手的称号,而我,说不定会混个第一保镖的名头。我们就这么一直纠缠下去,互相磨练,互相砥砺,直到我们老死或者踏入更高的境界。

    嘿嘿,说不定过个百年,后人提起我们的时候,会编出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

    我又有点害怕,害怕你会被发现,会被人围攻,会在任务中失去生命。

    于是,我开始为你准备,准备一条退路,准备事有万一,也要救你脱险的手段。

    好在你一次次有惊无险的完成了任务,就算没完成,也能全身而退,我的准备没有派上用场。不过没关系,派不上用场最好,正好我可以一次又一次的完善我的准备,万一哪一天需要的时候,能为你提供最好的后路。

    我又得到消息了,杀手新秀要刺杀某位大佬的消息。我满怀喜悦的赶去,希冀着遇到你,想让你看看我新练成的一刀,想试试这一刀有没有资格摘下你的面具。

    只是你不知怎么了,心不在焉的,原本毫无破绽的潜行也被人轻易识破。你,失手了,陷入重围。

    一个当地风评不错的名宿,很阴险的混在人群里给你一掌。

    我当时就火了,球球的,个不要脸的老东西,你特么给老子等着,老子非活劈了你不可。

    看你的伤势越来越重,我心急如焚,几次暗示,你都没看见。我快忍不住出手和你并肩作战了,实在不行大不了发动‘神气合一’,带着你跑路。

    三清在上,诸天神佛保佑,你动用了某种刺激身体潜能的秘法逃了出去,也让我的心放下了一小半。

    哟呵,不知死的家伙们,你们还想追?试试看?保准你们爽翻天,真当我偷师来的陷阱是白布置的吗?

    让你受伤的账吗,先让我收点利息。

    一边故布疑阵,引开追兵,一边凭着对你的熟悉,找寻你的踪迹。终于找到你了,步履蹒跚、遍体鳞伤的你连伪装身形都做不到。

    那一刻,我明白了痛彻心扉是怎样一种滋味。忘记了报复打伤你的混蛋,忘记了迷惑追兵,甚至忘记了来共和国的目的。

    那一刻,我只剩一个愿望,我,要救你。

    我很庆幸,有事前准备好各类药品。我很庆幸,云老师教了我应急处置的手法。我很庆幸,我有“神气合一”这一外挂。

    其实你不知道,我第一次在你面前使用“神气合一”不是在迷雾峡谷,而是在共和国北部的树洞里。

    原因很难以启齿,在为你清洗伤口的时候,看到你的身体,我有些心猿意马,甚至开始胡思乱想。

    我拼命的告诫自己,这是在救人,不能有杂念。可越是这样,心就越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停不下来。要是没有能大幅压制感情的“阴之气”,我可能会禽兽不如一回吧。

    很快,你醒了,逞强的想要离开。

    我突然生出一个念头,反正你现在打不过我,不欺负一下实在说不过去。

    于是我把你按了回去,还故意装出恶狠狠的样子。看着你又羞又恼的表情,我的心跳慢了半拍。

    我确定,我喜欢上你了。更让我高兴的是,你终于愿意告诉我你的名字,毛莉夏,生于立夏。

    你的身体一天天恢复,去意也越来越明显,我想把你留在身边,但我知道你不会答应。纠结之中,我想到了一个主意。

    那天,你不告而别,其实我就躲在旁边,远远的跟着你,一直到你回家。

    我在你家对面的山上住了下来,凭借天生对幻术的抗性,透过你家周围的奇门遁甲偷偷的看你。

    一个月,你都没有出门,没日没夜的接受来自父亲的锻炼。我在心疼的同时,也在拼命锻炼自己,怕被你甩开。

    直到有一天,你好像丢了魂一样离开家,我突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我不管不顾的冲出去,想要见你,想要安慰你。结果没找到你,却误打误撞的闯进你家,见到了你那位即将病故的父亲,一位爱着女儿却不知如何表达,纠结于家族传承和自身感情的男人。

    在生命接近尽头的时候,父爱终于压过了家族的宿命,也打开了你的心扉,更给了我进入你心里的机会。

    莉夏,你还有件事不知道,你父亲临走前,已经答应将你交给我。

    莉夏,你的银由你来决定,但我希望你成为我的银。

    莉夏,我想要你在我身边,喜欢你的温柔,喜欢你的体贴,喜欢你的安静,喜欢你的一切。

    莉夏,我想娶你为妻。不许说那些配得上,配不上的话。真要配不上,也是我这只花心的癞蛤蟆配不上你。但癞蛤蟆绝对不会放弃你。既然癞了,就癞到底。

    莉夏,我一直觉得把爱藏在心里,含在口里,放在眼里,都比挂在嘴上要好得多。但现在,我想明白了,爱了就是爱了,说出来,会更好。

    莉夏,我爱你。

    ——黎恩·舒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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