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当前位置:许肯中文网 > 唐朝工科生 > 第二卷 草原呼保义 第二十六章 你懂的

第二卷 草原呼保义 第二十六章 你懂的

书名:唐朝工科生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鲨鱼禅师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江湖出道的小哥会问老前辈,做什么买卖最赚钱啊?厚道的老哥会说你得先读书;不厚道的就不一样了,拿出一本《刑法》,然后说:自己翻去。

    当然了,本质都一样,都是读书。

    作为曾经的“正义使者”,孙师兄对于捞钱门路也是很清楚很明白的,只是他待遇高福利好,没必要折腾这个。凭借职权带来的好处,这么些年,攒个万把亩地也没什么难的。

    更何况还有个张师弟,师出同门就是有这个好处了,也别管是不是一起在老师底下弹棉花还是弹弹珠不是?

    “‘东海金’回报相当丰厚啊,加上现在倭奴涨价,海贼群起,也是利益使然。”张德感慨一声,对孙师兄的《海贼法典》也是心中有数。掌控三大船团的他自然是不用担心什么,已知文明世界的最强海上力量,就是三大船团。

    但武汉不是“忠义社”的武汉,也不是他张德的武汉,当然也不是李皇帝的武汉。涉及到的人太多,有些皇家贵胄,有些贫贱微末,但上了船下了海,那就不看身份看技术。

    都下海了,你家世再牛逼,也得靠技术活好要么靠颜值身材才能混饭不是?

    国朝法律说“蓄奴”是违法的,不但违反了市场经济规律,也违反了精神文明建设,更对李董的光辉形象抹了黑。

    可现在什么新罗婢、倭奴、海角奴、契丹奴……大行其道,尽管都作了包装,可讲到底,还是“违法”。

    哪儿那么多“战俘”?

    于是这时候光靠涂脂抹粉,那是绝对不行了。到时候你出去一船丝绸,回来一船倭奴,怎么解释呢?老子卖丝绸的时候正好奉旨打了一场局部战斗,然后俘获敌军XX人?

    很有道理嘛。

    于是就照这个道理做下去,既然是违法了,老子就给他做成合法的,不就行了?

    再说了,又不是武汉开的头,有问题找李董去啊,有能耐找马经理去啊。

    孙师兄的意思很简单,非华润系的武汉船只,都可以照着这个路数去做。皇帝老子既然敢发“两证”,武汉响应中央政策,搞个扩大化怎么了?我地方法律法规的建设也是要摸着中央……摸着石头过河嘛。

    “一句话,‘化外蛮夷’不算人,此事便算妥帖。”孙伏伽针对“蓄奴”这个词,小小地进行了诡辩。但按照大唐的精神文明建设,加上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国”的认可,他们身心上都有别于那些“久慕天华”的番邦之人。

    当代的长安少年,在学堂里混了几年之后,其身份认同的方式很简单很粗暴,尤其是面对胡人:我是唐人我牛逼。

    这种潮流一旦兴起,就能把控。因为老张这一代的“长安少年”,最次也是寒门,而且哪怕是寒门,也是老张这种江阴土豪朝中有人的“寒门”。

    但现在的长安少年其群体扩大到什么程度呢?他们明确有“中国”“唐人”“汉家”概念的,已经从贵族、世族,进入到了农工商群体之中。

    哪怕这个“农”是大农场主,或者最少也是三百亩良田当过兵受过赏的老卒;这个“工”可能是钓鱼台工坊、大河工坊、西秦社作业坊甚至旧时军器监中的工头;这个“商”可能是大中小贵族的白手套,或者白手起家借鸡生蛋的豪强。

    天下不只是有“长安少年”,还有“洛阳少年”“杭州少年”“广州少年”,在贞观二十年的当下,他们逐渐都有了“我是谁”“我是什么人”的明确概念。

    这并非只是简单粗暴的自豪感,什么我中国富有天天下如何如何,并非简单只有这些。而是从这个基础上延伸出来的利益,因为我是唐人,因为中国富有天下,所以我作为中国之人,当然可以从中国外拿点好处……

    而孙师兄这个法律工作者干的事情,就是把这个行径“合法化”。

    武汉的民间散船到了海外,船上没人另当别论,这要是有人有刀船舱还空了,这拿点东西,应该也没什么大问题吧。

    当然了,遇上同行也来“拿”,这就要看各自实力来决定“拿”多少。

    皇帝只是针对东海,派发了两证,但孙师兄很清楚武汉的触手从来不只是在东海,于是搞个扩大化,响应中央号召,绝对受武汉中低层的欢迎。

    “师兄,那关于出海之船的船老大,可要另授职权?”

    “这个简单,武汉穷困,恐受灾荒,观察使府征发民夫,外出运粮即可。”

    “民夫?”

    “地方白役还不是随便勾一笔的事情,到了船上,哪里出的船,受哪里的管。船主出海就当是服个力役,合情合理。”

    至于地方官府有没有给配个正当防卫用的横刀、牛角弓,那是地方官府的事情,有钱的多招人多配,没钱的玩命就是。

    如今衍生出来的几条东海黄金白银贸易线,使得“淘金客”都相当的疯狂,此起彼伏的东海大豪小豪在那里混战“黑吃黑”,可以说相当的混乱。

    但只要“两证”在手,那怕个屁,只要没抓现行,靠岸给皇帝老子上贡,还不是生活乐无边?

    再如何黑暗的勾当,只要披上合法的外衣,那么愿意突破人类道德下限之辈,可以说是多如牛毛。

    法律是道德下限,但是巧了,法律居然是能修改的哈。

    一个完美的逻辑诞生了:错的不是我,不是我的道德修养降低了,而是社会的错,社会的法律改了,我也很为难啊。

    社会社会……

    孙师兄作为一个唐朝的法律工作者,再怎么说也只会从“统治阶级”的角度去看问题,哪怕他在“统治阶级”中,有点“失意”,但也不可能折腾规章条款的时候,还得从东海南海“化外之人”的角度出发。

    毕竟,孙师兄也是要生活的嘛。

    “所以当下可以先筹备个水上巡检衙门,当然衙门叫什么不重要,让长孙无忌那老货去运作。武汉想塞多少人进去就塞多少人,想怎么塞就怎么塞。旧年裁撤‘四军’,正好拿来化用。”

    “原先都交给仁贵兄去操练,不堪大用的,多是自己在江湖上胡混,剩下的这些,还算可以。”

    “要给个‘保境安民’之职,然后一条武汉的船,在大唐也就罢了,只要出行海外,这船上就是‘大唐境内’,行的自然是大唐律令。只是恰好这船是武汉所出,所以么……操之你懂的。”

    老张的意识就像是闪了腰一样,总觉得孙师兄现在说的事情特别有“即视感”,还你懂的……我特么就是不懂你们这些路数,才专心发育苟活至今啊。

小技巧:按 Ctrl+D 快速保存当前章节页面至浏览器收藏夹;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章节目录,按 ←键 回到上一章,按 →键 进入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