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当前位置:许肯中文网 > 生天录 > 第七百二十章 局长的买卖

第七百二十章 局长的买卖

书名:生天录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羽文到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一言及此,他脸色一变,现出兴奋之色,跨近两步,蹲下身来,左手食指蘸了一点鲜血,放进口中,只觉得一股又咸又涩的感觉袭来,激动的说道:“血!血!!这竟然真的是血!!!我还以为她没有血迹呢,毕竟尸体都已经死了那么久了。太棒了。

    这简直就是万幸之极啊。太棒了。太棒了。哈哈哈哈。我要多吸一点。对对对。因为,这倪殇已经不是纯正的帝国人了,所以,鲜血中的疫苗成分肯定很低,如果我吸食的不够,就算成功了,也可能恢复不了。

    毕竟这病不是一般的病,有点像相当厉害的那种疾病,病毒性极强,想要痊愈必须要足够的剂量才行。所以,鲜血我一定要多喝,对,反正她已经是具尸体了,我绝对不能可怜她。一具尸体有什么好可怜的。

    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最重要的是如何让自己的病情赶快恢复。对对对。现在不是可怜尸体的时候,绝对不能墨迹,我要……咦?咦?咦?这是什么味道?好臭啊!臭死了。我怎么才闻到?

    奇怪!这味道为什么好熟悉啊。但是,我却怎么都想不起来到底是哪里熟悉了。这到底是什么味道啊?我过去一定闻过,而且,闻过很多很多很多,但是为什么我现在想不起来这是什么味道?

    不对。不对不对不对。不对劲。太不对劲了。怎么会突然就冒出这么奇怪的味道了?天哪!天哪!!天哪!!!为什么过去我没察觉?为什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不可能应该出错啊。我记得刚刚我还什么都闻不到啊。怎么突然就闻到了这么奇怪的味道?

    而且,最为关键的是,这味道为什么会这么熟悉啊?这么臭的味道,我居然闻起来感觉那么的熟悉,我难道有恶趣味吗?不会吧?我记得我的喜好很正常啊。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应该不可能会突然变得这样啊!

    天哪!天哪!天哪!难道说我有精神分裂症吗?虽然我叫小李,但其实我还叫小张?只是我的主要人格是小李,副人格是小张,所以,我并不知道有小张这个人,一直都以为其实我是很正常的人啊。

    天哪!天哪!我不要这样啊这个事实也太可怕了吧?如果是真的,那岂不是说,其实我一直都是精神病患者?之所以现在才发作只是因为运气而已吗?天哪。为什么我这么倒霉啊。

    我明明应该是个正常人才对啊。为什么我突然间就得了这种怪病?这不科学啊。对对对。这实在太不科学了。对啊。对啊!对啊!!!为什么我没想到这件事?我不可能精神分裂啊。如果我精神分裂的话,那我老婆那里怎么说?

    对对对。我老婆一直和我同床共枕,我们相爱那么多年了,难道她会看不出来?她若是看出来了,难道不会离开我吗?普通人恐怕一听到丈夫是精神病患者就会吓得逃走了吧?就算我老婆善解人意,也不可能接受的了这样的我吧。

    可是,可是,可是,这到底是什么臭味啊?臭死我了。我要吐了。受不了了。真是受不了了。天哪!天哪!!天哪!!!为什么会这样啊?我要吐了。哎呀呀。咦?咦?我好像有点想起来了。

    臭味。臭味。臭味不是尸体应该会有的吗?如果尸体没有臭味那不是反而不正常了吗?可是,可是,可是!尸体有臭味这很正常,但是,但是,但是这具尸体不是早就死了吗?死了很久的尸体为什么会有鲜血?

    按理说鲜血应该都流光了才对啊。奇怪。奇怪。太奇怪了。这我实在想不明白啊。难道说,这倪殇不是普通人?而是修士?不会吧?如果是修士的话,为什么当初会在那场抢劫案中轻易的被杀呢?

    对啊。不对劲,这实在太不对劲了。我好像发觉了什么天大的秘密。天哪。这似乎不是一个简单的案件啊。让我再想想。让我再仔细想想看,的确不简单。这案子相当不得了。倪殇明明已经早死了不知多少天了,现在尸体莫名其妙出现这里,这首先就是第一点不对劲的地方。

    如果说是局长大人把尸体弄过来的,那我完全不能理解局长大人这么做的用意啊。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局长大人这么做难道不是徒劳吗?不不不。不只是徒劳,而且,还是一次南辕北辙的搬运。

    当时倪殇死了以后,明明可以不用去理会她的尸体。因为当时的死亡人数那么多,有谁会去理会一具尸体?尸体都已经堆积成山了。只要不处理,就会有人来处理了。比如火葬场的工作人员。

    可是,局长大人居然主动把尸体运出来了,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难道说他不希望别人知道倪殇的尸体已经被处理掉吗?不对不对不对,应该是反过来。他不希望别人知道,他偷偷把倪殇的尸体带走了。

    为什么要这么做?难道说,难道说,难道说他早就知道倪殇有帝国人的血统?这么说,他把倪殇尸体带走正是为了研究我这种病的疫苗?天哪。如果是这样的话,他要是成功了,那简直就是暴利啊。

    我听说局长大人家里相当有钱,本来我还不相信,但是,现在看来有这种可能啊。好强的商业头脑啊。如果这次的药品研发成功的话,局长大人把药品交给政府,最多也就是能够获得一些奖励基金罢了,还有一些荣誉。

    但是,荣誉再大,也远远不能和局长大人自己研发以后偷偷贩卖药物赚的钱相比啊。他可以把药品放到黑市,那样的价值最起码能够赚十倍啊。天哪。十倍。如果投入一万的一话,第一批药就能赚十万,等到赚第二批药的时候,就有整整一百万了啊。

    天哪。如果按照这个倍数叠加的话,不用多的,只要十次,对,这药的市场巨大。我们联邦那么大,人口那么多,简直可以赚翻了。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原来如此。这就是局长大人为什么会偷偷把石头运送出来的原因。

    这样一想,就说得通了。为什么这具尸体还有血迹,因为,为了保持尸体的活力,肯定放在了什么冰冻棺材里面保鲜了。因为,如果让尸体自然流干鲜血,那么尸体的内脏就会因为没有鲜血供应而提前坏掉。

    只要内脏坏掉了,尸体就容易很快的腐烂,一旦尸体腐烂了,那么,就不可能有办法从尸体内抽取到能够治愈我这疾病的疫苗了。所以,必须要把尸体好好的存放起来。那么,现在之所以这具尸体会在这里,说明局长已经成功了。

    对对对。局长已经把疫苗成功从这尸体内提取出来,所以,他不再需要这具尸体了。因此,才叫我来处理。当然了,如果情况允许,他肯定会自己处理的。但现在肯定出现了一些其他状况。

    我明白了。这状况肯定比处理尸体严重的多,局长大人一定是把尸体处理了一半,刚刚要把尸体带走,但是接到了一个更重要的紧急通话,所以,不得不叫我过来帮忙。因为,这件事情绝对不能曝光。

    一旦曝光了的话,他就赚不到那么多钱了。这样我就等于断了他的财路。这可是相当危险的事情啊。我居然要断别人的财路,绝对不可以这么做。老话说的好,做什么坏事都可以,但是千万不可以断人财路。

    而且,更为关键的是,这件事情局长大人绝对不愿意告诉更多的人。因为,越是知道的人多,那么,他要发财的这条路就会越难走。因为,知道的人多了,那么他就必须花更多的钱来封别人的口。要不然有人举报,那么他就完蛋了。

    还有一点,他是利用倪殇的尸体在赚钱。也就是说,这赚的是死人钱。如果倪殇家属知道了这件事,他甚至有可能要吃官司。因为,这等于是未经他人许可,擅自处理尸体。倪殇虽然父母已经死了,但是,她不是还有一个弟弟嘛。

    对了,对了,对了。是有一个弟弟。我记得当时她进警局的时候,我问过她,她答的很干脆,还跟我骄傲的说,她的弟弟很厉害,很聪明,很有天赋做警察。若是他弟弟以后有机会做警察,一定比她更优秀。

    我当时虽然没有对这件事很在意,但是现在就派上大用了。正是因为这样,局长大人才不得不让我过来帮忙。因为,他知道我好欺负,他知道我不会举报他。我和其他人最大的不同就是,我对警察这份工作很看重很看重。

    理由很简单,我和其他人虽然同样是警察,但是我们有本质的不同。对对对。我们本质上是不同的人。他们做警察只是为了糊口,或者说,他们只是把警察当成一份普通的工作。既然是普通工作,那么能不能做得好,或者说工资加不加的多,对他们而言就不是太重要。

    至于其他方面的东西,那就更对他们构不成吸引力了。比如荣誉,比如职位的高还是低,比如名声,比如做警察的意义。但是,我就完全不同了。对对对。我完全不是那样的人,我和他们不是一类人。

    对我而言能够做警察那就是自己的梦想啊。谁会嫌弃自己的梦想呢?对不对?只有把梦想抛弃的人,才会嫌弃。哦。不对不对不对。就算是抛弃了梦想的人,也不会嫌弃梦想的。因为,若是嫌弃了,那也就等同于嫌弃过去的自己。

    嫌弃过去的自己,不也就等于嫌弃了现在的自己吗?对啊,对啊,对啊。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还是未来,不都是自己吗?一个人之所以能够活到现在不就是因为过去发生的那些事情吗?

    对。就是这样。如果没有了过去,那也就没有了现在,没有了现在也就等于没有了未来。难道那些人会对自己的未来不抱任何的期望吗?肯定不会吧。所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个道理不可能改变吧。

    要不然,我们这个社会也不会进步成这样了。因此,绝对绝对绝对不会有人嫌弃自己的梦想,只会有人嫌弃别人的梦想。对。这才是真正的事实,因为不理解,因为各种禁忌,我们会嫌弃他人的梦想。所以,这就会引起很多的纷争。

    但是,现在说的并不是这件事。我只是在为我自己辩护而已。刚才我说到哪了?对了。说到我和他们不同。对对对。我和他们不是同一类人。我有梦想,而他们也肯定有。但是,不同点在于,我的梦想正是做警察,而他们的梦想肯定不是。

    要不然,同为警察,他们上班就不可能整天都没有干劲了。而不是和我一样每天都元气满满。这也是我和他们的本质区别。所以,所以,所以,我很珍惜这份工作,我比警局的任何人都要珍惜,甚至包括局长大人。

    因为,我想要做一个好警察,我想要在警察这个职位上做出一些好成绩。对对对。所以,我不能失去这份工作。所以,局长找了我,对我最为信任。因为,因为,因为他知道这件事。我记得当初刚刚进警局的时候,局长大人就是我的上司,他亲自问过我这个问题。

    可恶!这么好的事情,这么好的梦想难道成了可以要挟我的把柄了吗?算了。既然已经来了,既然我已经得病,就不去多计较这些了。现在的关键是,我要把倪殇这具尸体的血吸干,吸的越多,我康复的可能性就越大。

    除了这个办法没有其他能够救我的方法了。但是,为什么我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劲?难道我还是想错了吗?先不管了,先把我的病情治愈好了再考虑其他事。好。那我要考试吸了,我记得尸体的鲜血最多的部位在眉心。好。那就选择眉心了。让我来试试。”(未完待续。)

小技巧:按 Ctrl+D 快速保存当前章节页面至浏览器收藏夹;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章节目录,按 ←键 回到上一章,按 →键 进入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