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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04纱手套织毛衣

书名:六零小娇妻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老羊爱吃鱼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当然,像陆阿姨这样的主妇,在海市是数不胜数的,这也是海市人家的生活特色,自己吃糠咽菜,苦得要死,可展现在外人面前的,绝对是光鲜无比的,不可以让外人挑出一个不字来。

    也所以,陆阿姨在置办家具或是器件时,却是相当大方的,别人有的,她是一定要有的,别人没有的,她最好也要有。

    特别是死对头楼上的秦婶子,若是她能拥有姓秦的都没有的东西,那可真是要乐坏了!

    现在她家同秦家就只差了一辆自行车,只要她有一部漂亮拉风的女式自行车,那肯定能压姓秦的一头了。

    陆阿姨看着沈娇这好几分钟才打几针的懒散样,违心地夸道:“娇娇真当是心灵手巧哦,瞧这毛衣织得多少平整,还有这元宝针也织得好,这毛衣穿在沈家阿爷身上,绝对潇洒哦!”

    沈娇瞥了眼依然坑坑洼洼的毛衣,再瞅眼陆阿姨那眼里的嫌弃,暗暗好笑。

    陆阿姨也是位织毛衣高手,手艺不亚于史红梅,一位高手看到一个渣渣在比划招式,还要背着良心夸奖,也真是难为她了!

    看着金贵的羊绒在沈娇手里这般被糟蹋,陆阿姨的心比沈娇想像的还要痛百倍啊!

    “陆姨你拿这么多手套干什么?”

    沈娇自是知道她的来意,不过她一时间起了顽心,想着逗逗陆阿姨,故意问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陆阿姨将已到嘴边的话憋了回去,拿起一只纱手套,在袖口那里找了找,熟练地一挑,便挑出了一根线头,再使劲一拽,一股纱线便被拽了出来。

    “我想把这手套拆了,凑个半斤纱线,给翰翰织件毛衣穿。”

    陆阿姨将纱手套夹在两膝盖间,两只手就这么灵巧地缠起了线团,她的动作特别快,刷刷刷,一只纱手套就只剩半只了。

    沈娇嫌弃地瞄了眼白色的纱线,是由十好几股细纱汇集而成的,因为是手套拆出来的,纱线成扭曲状,就跟扎着麻花辫睡一觉起来后散开的头发一样,显得有些乱。

    沈娇不知道的是,这种被她嫌弃的纱线也是样金贵物事,农村是肯定没有的,也只有机械工厂矿山这类国营单位才会分发这种劳保品,一月两双,也不多发。

    聪明的主妇们买不到毛线,就打起了这纱手套的主意,一月两双手套就只用一双,或是俩月用一双,省下来的手套全让她们拆了织毛衣,虽然颜色不大好看,可也比假领头要强得多呢!

    “陆姨,我帮你拿着手套吧。”

    沈娇将手上的毛衣放下,拿过了那只夹在她腿间的手套。

    “不用不用,你还要织毛衣呢,不耽搁你!”陆阿姨客气道。

    “不织了,手酸,我歇歇。”

    沈娇摆了摆手,微箴了箴眉,箴得陆阿姨这颗心呀,又是酸又是涩。

    哦哟哟,真当是小姐身子小姐命哦!

    不过织了十来针就手酸,比豆腐还金贵嘛!

    要是像她一样天天上夜班,眼睛不停,手脚不停,这个沈娇还不得累死?

    陆阿姨艳羡地瞅了眼沈娇的新衣裳和花容月貌,以及沈家的花园洋房,幽幽的叹了口气。

    下辈子投胎她一定要擦亮眼睛,不是有钞票的人家坚决不要去,宁可去做畜生!

    “陆姨也歇歇,吃点东西。”

    沈娇将手套夹在腿间,把装了花生瓜子核桃盘的小桌子移了过来,招呼她吃东西。

    这盘装满了坚果的盘子陆阿姨早就看见了,都是高蛋白高油脂的好东西,现在哪户人家还会如此奢侈地将这么些好东西随随便便地摆在院子里啊?

    陆阿姨也没心思拆手套了,肚子里的馋虫早就不住地在爬了,小心地拈了一颗花生吃了起来,也没好意思多拿!

    沈娇见状抓了几把花生塞进了她带来的袋子里,笑道:“带回去给翰翰吃吧!”

    翰翰这个孩子她还是蛮喜欢的,很有礼貌,也不像黄宝根一样到处馋东西吃,是个可爱的男孩子。

    陆阿姨犹豫了许久,好几次欲言又止,想说又不敢说的模样,沈娇也不再逗她了,冲她说道:“自行车票我帮你问过韩哥哥了,他说可以弄到,不过要等到下个月。”

    “哦哟,有就好,下下个月都没关系,娇娇,谢谢你和韩小师傅啦!”

    陆阿姨笑得眼睛都眯了,她兴致勃勃地从袋子里掏出六张绿色的十元钱,想要塞给沈娇。

    “钱不用了,我们是街坊邻居,能帮就帮,收钱就没意思了,不过陆姨你对外不要说票是我帮你弄的,毕竟这种事情不好多干,对韩哥哥影响不好的。”

    沈娇当然不会要钱,收了钱她和陆阿姨就钱货两讫,没啥交情了,她就要让陆阿姨欠下这个大人情,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用上了嘛!

    沈家兴以前总说,人情债可是最有挣头的投资了,一本万利啊!

    陆阿姨对沈娇自是感激无比,好话说了一箩筐,直把沈娇夸得是天上有地上无,虽知道这些话不过是虚情假意的客套话,可沈娇还是听得心花怒放。

    送走走路都在飘的陆阿姨,沈娇顾自傻乐了会儿,拿起毯子盖在身上小憩。

    春阳就是晒得人昏昏欲睡啊!

    “娇娇,快开门,我钱书梦!”

    门外响起了朝气蓬勃的声音,沈娇困倦地睁开眼,叹了口气,这才刚眯上眼嘛!

    “书梦姐,你今天不用上学吗?”

    沈娇睡眼惺松地打开门,却见钱书梦与吴刚强这一对欢喜冤家站在门口。

    “今天老师有事,提前放学,沈爷爷不休息吗?”钱书梦问道。

    “啊,爷爷在加班,明天也要加班!”

    沈娇不住地打着哈欠,眼泪都流出来了,顾自走回藤椅上继续睡觉,懒得招呼这俩家伙。

    “娇娇,别睡了,我们去逛城隍庙,我听同学说,豫园新来个大厨,一手小馄饨包得那叫好,舌头都能吃断掉呢!”

    钱书梦伸手拽打瞌睡的沈娇,另一只手还不停歇地剥花生吃,两一耽误。

    一只手剥花生还能剥得又快又好,也是个人才啊!

    老羊爱吃鱼说注:有读者说女主太蠢,其实我本来不想说啥的,可说的多了,难免会影响其他读者看书的心情,我这里再说明一下,首先女主不是女强,这我在事先就又说明,再者我觉得女主并不蠢,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你是读者自然一眼就能看出沈秀是坏人,可女主不一样,她是当局者,能够有所怀疑已经很不错了,就算是福尔摩斯也不可能一见面就知道谁是凶手吧?所以,不要对女主太高要求了,我这是小说,亲,别入戏太深了哦!当然我也可以当作是对我写作的肯定,说明我写得还不错,起码读者看了还是有感觉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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