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人小鬼大
又是一年的3月29日,圣难得的向天空酒店经理请了一天假,随后他又出现在了纽约时报广场西42街与百老汇大道交汇处。
此时的圣,已不是一年前在街头弹唱的毛头小伙了,经过一年的比赛,他变得成熟了,在面对观众的时候,懂得将观众的情绪调动起来,而他的周围更是围了不少人,外三圈内三圈,几乎将圣周围围得水泄不通。
今天伊万卡.普朗特没有相陪,圣知道她最近和一个男人打得火热,也就没去打扰他们的二人世界。
依旧是一首《YouAreNotAlone》,这已经是他唱的第九年了,在九年中反复的唱习这首《YouAreNotAlone》,几乎和原唱相差无几了,若是让迈克尔.杰克逊看到,也一定会大赞几句,而在05年这一年中,他也受到了一些唱歌技巧的培训,可以说,此刻的圣和一年前站在这里的圣,有着截然的不同。不仅是长大了一岁,他变得更成熟,唱腔更圆滑了。
一年前的圣默默无闻,很多人都将他当做了街头艺人,觉得唱的好的,还会赏他几美元;一年之后的圣,却已经是家喻户晓的明星了,他比不上好莱坞的大牌明星,即使是二线明星也比不上,但他却真正做到了家喻户晓,在《美国偶像》的舞台上,他掠取了大部分美国公民的目光。
天色渐暗,2006年3月29日也过去了,圣停止了歌声,琴弦颤动几下也相继停止,现场如雷般的掌声响起,毫不吝啬的送给圣。
圣鞠躬微谢,又再次走进了街道附近的一家匹萨店里,今天店家很大方的赠送了一盒匹萨给圣,外加一杯可乐,只求圣的签名。
圣笑了笑,在店家递来的本子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顺便付了十美元。
他是个不爱占小便宜的人,即使是对付白送给他的,如果不是朋友,他也不会随意手下,拿人手短这个道理他还是明白的。
坐到靠窗的位置上,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已经两年了,圣在这固定的一天中,总会想起那个人,时间没有磨灭他对她的印象,反而她的印象在他的脑海中更加强烈了,圣从钱包中拿出一张照片,一张被放在绿卡背后的照片,放在钱包“最秘密”处的照片,一张他不舍的扔掉的照片。
照片中,圣和她面对面,鼻触鼻,时至今日,圣还能想起当时他能清晰感到对方的浓浓的鼻息。照片只拍了两人的侧面,但从侧面看去,就会发现这个女人真的很漂亮。
就当圣看着照片愣神时,一个穿着棕黄色大衣的女生悄然走近。
乌黑的长发披肩,身材高挑,虽然不似伊万卡.普朗特那么火辣,但却另有一番风味,这是一个亚洲女孩儿,黄皮肤黑眼睛,很灵动秀气,长得很漂亮。
“嗨!”
正处在愣神状态的圣,浑身一个激灵,下意识的将照片放进钱包,速度快的让人难以想象。
“我们认识吗?”
圣看着眼前这个看似比自己小的女生,脸色有些疑惑,翻找了一下脑袋中记忆库里所有自己认识的女生的信息,显然她不在此列。
“你不认识我,但我认识你啊!”
女孩儿有些自来熟,说着直接坐在了圣的对面,看起来就好像是许久未见的老友。
“我很喜欢看《美国偶像》的,本来我也想去参加,但没有绿卡,不是美国公民不能参加,郁闷死了!”
“请说重点”
碰上这个有些异次元的女生,圣有些一个头两个大的感觉,对方说的这些跟自己有毛关系。
“我能和你合张影吗?你是我在这期《美国偶像》中最喜欢的一个了,原创的一首《ManEnoughToCry》(外界不知道这首歌曲来自圣的父亲的音乐手札)太好听了,你简直就是我的偶像啊!”
圣和笑着和女孩儿拍了张照片,很快照片从快速照相机里溜了出来,圣接过对方递来的水笔,在照片背后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哇,太酷了!回国了拿给表妹看,羡慕死她!”女孩儿拿着照片喃喃自语着,圣一阵无语。
“谢谢你!虽然我没机会去天空酒店看你的演出,但我还是你的粉丝哦!以后你一定要出专辑才行!”
“允智,走了!赶不上末班火车了!”匹萨店门口,一个女生冲着这边喊道。
“就来!”女生转头答应了一声,对圣说道:“很高兴能在这里见到你,我叫金允智!”
“我也很高兴!”
金允智和圣握了握手之后,疾步离开了,今天她和同学出来玩,必须赶回洛杉矶的学校了。
圣目送金允智离去,笑着摇了摇头,不过他还是很开心的,自己也有不少粉丝了。
这个小插曲,也让圣想起了当初第一个粉丝。
那还是在1998年的3月29日,自己第一次在街头唱歌,整条街上人流来来往往不断穿梭,却从未有人驻足下来认真听过圣的歌声,只有一个小女孩儿由始至终都蹲坐在圣的跟前,连续听了几个小时。一副听得很认真,很入迷的样子。
当天天色有些阴沉,天空中竟然飘起了毛毛小雪,到了傍晚6点,圣结束了第一次的演唱,准备去吃点东西,却见小女孩儿一直愣在原地看着自己。
“小妹妹,你爸爸妈妈呢?”
圣看着眼前这个只有四五岁的小女孩儿,心头也一阵喜欢,对这个粉嫩的小女孩儿产生喜爱之情的。
“我和妈妈出来逛街,不过好像是走散了!”
圣一阵大囧,这个小女孩儿也太特别了,和妈妈走丢了居然不哭不闹,还能耐心听自己唱了几个小时歌。
“那你记得你住在哪里吗?哥哥送你回去好不好!”
“好啊!不过我走不动,肚子饿了!”小女孩儿摸着肚子,用可怜的眼神看着圣。
圣笑着摇了摇头,带着小女孩儿去匹萨店吃了一顿,算是回馈了小女孩儿听了他唱了几个小时歌曲的报答。
小女孩儿好像是饿了一天,居然吃的和圣一样多,让圣有些汗颜,这个女孩儿还真是个吃货。
“吃饱了吗?我送你回家吧!”看吃的差不多了,圣帮助小女孩儿擦了擦嘴巴,询问道。
“大哥哥,我要吃冰淇淋!”
圣撇了撇嘴,这个小女孩儿还真不拿自己当外人,为了满足小女孩儿的心愿,圣又买了一个冰淇淋。
看着面前单色的冰淇淋,小女孩儿不依了,“我不要这样的,我要巧克力味,香草味、蓝莓味、紫薯味混合在一起的!”
“呵,你人不大,要求还挺多,得得得,今天我就做回大好人!”
圣又让服务员分别将香草味、蓝莓味、紫薯味的冰淇淋放进盒子里,递到小女孩儿面前,这回小女孩儿眉开眼笑了。
“蓝莓味吃起来有一股快乐的味道、紫薯味有一股甘甜的感觉、香草味又很迷人、再加上巧克力苦苦的滋味,这四种味道混合在一起,这就是幸福的滋味!有冰淇淋吃太幸福了!”
看着小女孩儿将盒中的四色冰淇淋搅浑在一起,吃起来那种陶醉的味道,圣将这些牢牢记在了脑海中,记住了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女孩儿说的话。
最后,圣带着小女孩儿坐上了出租车,直奔小女孩儿的家。在出租车内,圣回答了很多让小女孩儿提出的稀奇古怪的问题,就连司机也有些哭笑不得的感觉。
例如“大哥哥,你怎么长的那么帅呢,比我爸爸帅多了!”
“大哥哥,你的眼睛怎么是蓝色的呢,和别的蓝眼睛比起来,你的更蓝,就像蓝宝石,我也想要。”
“大哥哥,你知道么,和我上幼儿园的小朋友们,都谈恋爱了,他们都说我OUT了,大哥哥长的这么帅,当我的男朋友好不好!等我长大了,就当大哥哥的女朋友,天天有冰淇淋吃!”
小女孩儿一句句天真烂漫的话语,使得圣和出租车司机笑的合不拢嘴,一路上,车厢内笑声从未停止过。
最后,圣将小女孩儿送到了位于皇后区的小女孩儿的家门口,此刻,她家里早已乱成一团了,早就报了警,两夫妇焦急的在家等消息,坐立不安,当圣带着小女孩儿出现在家门口的时候,两夫妇欣喜若狂。
“好了!人我带到了,圆满完成护送任务,我也该回去了!小妹妹,再见!”
圣往院外走去,此时,小女孩儿蹭蹭跑到圣身边,拉着圣的裤腿,示意让圣蹲下身来。
不明所以的圣疑惑的蹲下身,小女孩儿俯身在圣耳边说:“不要忘记我们的约定,我不会和爸爸妈妈说的,不然他们就知道我和你早恋了!”
“扑哧”
圣忍不住笑了出来,就在这时,小女孩儿在圣的脸上亲了一下。
他笑着在小女孩儿头上摸了几下,说:“人小鬼大的丫头!以后千万别再走丢了!”
目送圣离去,小女孩儿跑到马路边,冲着圣的背影大声喊道:“大哥哥,别忘了我们的约定!”
圣高高抬着胳膊挥了挥手,大声喊道:“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