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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佰伍 抵达印度,急行彭高

书名:无限之重建主神  类别:侦探推理  作者:哥老子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中国上海机场,一架架美军飞机飞上天空,朝着西南方的印度德里地区飞去。作为美军的秘密部门,应对的还是超自然现象,萧琛手底下当然有些所谓的“黑科技”,他的运输机要比普通的军用飞机更快更稳飞得更高——但是二战时期再快又能有多快?跨过太平洋就用了萧琛整整十五个小时,而从上海飞到德里又需要四到五个小时。

    他知道另外一个代行者在哪,在梦世界对视的时候,他隐约看到了漫漫黄沙与戈壁。那种沙漠与荒原交织在一起的景象,撒哈拉是没有的,其他地方也没那么大,那就只能是中东了。

    既然在中东,那就一定是瞄着圣杯去的,不知道对方是否已经得手了。不过如果对方得手的话,命运虚空一定会有反应。现在还没有反应那就说明对方还没有拿到圣杯。不知道那人会不会瞄着安卡拉圣石。如果会的话,不知道对方是不是已经赶到了,会不会与自己正面遭遇,实力又有多高。

    这些都是疑问都是未知,萧琛都不知道,但是萧琛必须前往印度。什么都没弄清楚的情况下,甚至面都没见一面的情况下就不战而退仓皇躲避,在军师型的人看来或许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对于武者而言却是不能容忍的。

    唉,飞机最快就只能这么快了,已经没办法再快了。中间虽然萧琛安排人手又是买火锅又是扫旗袍,但是其实那些时间并不是浪费掉了,飞机加油刚好就需要这么久的时间。这个时候,萧琛脑子里诞生了一个坚固的念头:“有机会的话,一定要找一个快捷的交通工具。”

    对了!在银魂世界中不是开过一个单兵太空战机么,那个玩意儿够快,用来在大气层内飞行的话,从上海到德里根本不需要半小时。虽然那架飞机撞毁了,但是可以拜托莉莉重新造出来啊!和自己有因缘关系的的物品不是都可以制造了么!

    “莉莉,帮忙把我开过的飞船造出来吧。”“没问题,我看看——半个月就可以造好了,要造不?”“……当我没问过。”半个月?夺宝奇兵第三部前前后后也就几天而已,半个月黄花菜都凉了。

    那就没办法了,只能干一些现在能干的事情了。

    “来来来,都坐下吃火锅!”萧琛开始张罗:“这次我专门准备了鸳鸯锅,红汤白汤都有,都别客气啊!”

    小豆丁“耶!”的一声一屁股坐下,涮上羊肉大快朵颐。贝瑞卡与威莉互相瞪了一眼,也纷纷坐下开始吃火锅。“贝瑞卡,你上回不是嫌辣么?这次专门给你买了芝麻酱,你再尝尝好不好吃?”

    芝麻酱,也叫麻酱,在北方方言中也叫麻汁,乃是配火锅涮羊肉的神器。如果再加上花生酱调配成沙茶酱,那就基本上可以秒杀一切。贝瑞卡盛情难却,又看了看一脸挑衅的威莉,将心一横捏着鼻子吃了下去——然后两眼一瞪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最后将桌子一拍抄起筷子就开始和小豆丁抢羊肉片。

    萧琛嘿嘿一笑,这是中华美食的又一次伟大胜利——不过中华美食的胜利海了去了,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但是萧琛流特制火锅的胜利,这还真是第一次。改天要不要试着将萧琛特别超激辣冒菜普及一下?

    将未知带来的忐忑与忧虑抛在脑后,萧琛一路离了上海,吃着火锅还唱着歌,忽然就被麻匪給劫了——咳咳,不对,是转眼间就到德里了。在1938年,印度是英国的直接统治区,此时的印度和巴基斯坦还是一个国家,直到1947年才被英国政府拆分。

    作为日后北约的老大哥,美军飞机想在英国治下的属国首都降落根本就不算个事儿。十多架当时的大型运输机如同到了迁徙地的候鸟群,一个一个的依次落下。机舱打开,这次走出飞机的是全副武装的美军士兵。美军士兵的装备可要比所谓的英国火枪队好的没边,那个火枪队感觉就好像中世纪火枪刚流行的时候的杂牌军,而萧琛手底下的特别行动部的精锐,则是武装到牙齿的猛兽。

    军用吉普车开道,军用装甲车和军用运输车鱼贯开出德里地区,驶向了彭高的范围。从德里到彭高路途说短不短说长也不长,但是这个时代的印度实在是太贫困了一点。在美国已经高速公路建的一条接一条的时代,这里稍微下级一点的地市就是泥巴路。再偏远一点的地方干脆就是丛林,丛林中稀稀拉拉的有一条被人踩出来的羊肠小道若隐若现。

    为什么区区二战时期的英国就可以糟蹋阿三哥那么久?别的深层次的原因先不提,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差别实在是太大了。在这种到处都是原始森林的地方,汽车走到一半就不能再前进了。萧琛带领着手下下了车,骑上早就准备好的坐骑走向目的地。

    因为印度完全不适合放牧,所以这里所谓的坐骑当然不可能是马。这里大量存在的壮实动物只有两种——牛,以及大象。牛在印度很神圣,所以只能骑大象了。大象虽多,也只是相对别国而言,一时间能够调集到的大象只有七头,其中五头用来背负辎重补给,一头用来负载无线电以及发电机等,最后一头才真是用来给人骑的。

    “不要,又是大象,又是这该死的丛林!”威莉对于大象很过敏,夺宝奇兵第二部中,她在大象上出糗出大了,这也是那整部电影的笑点之一。但是小豆丁却非常兴奋,熟门熟路的就摸到了大象的背上,亲昵的摸着大象的脑袋顶。

    顺便一提,大象其实是有头发的,只是颜色浅灰而且很短,看起来和光头没区别罢了。

    “你可以不坐,又没人求你上去。”贝瑞卡对于威莉的娇气很不满:“下来啊,跟我们一样徒步走过去啊?”“你——!”威莉一赌气就要下来,但是想了想距离,最后还是憋了回去转过脑袋不说话。

    贝瑞卡立刻露出了胜利的得意笑容。

    她没看见的是,莉莉坐在萧琛肩膀上晃荡着双腿道:“这两个女人好无聊啊。”

    萧琛无奈的耸耸肩默认了,然后将手一挥:“出发!”

    一百二十人的美军精锐士兵,加上随行的翻译、丛林向导、照顾大象的饲养员等等随行人员,一共是两百来人加上七头大象,浩浩荡荡的开赴迷之村。萧琛走在最前面,一把油纸伞撑起,遮挡着赤道附近的热辣阳光。

    夜兔族这一点很麻烦,非得随时撑着伞不可。日头小一点倒也无所谓,毕竟像夜王那样的见光死很少见,他是万年御宅族的典型不属于正常序列内。但是你能想象接近五月份时印度丛林里面有多热、太阳有多狠吗?所以萧琛只能特立独行的继续撑伞。

    出发后没多久,贝瑞卡走过来一个军礼报告道:“长官,侦察机已经准备好了,随时可以从德里机场起飞。”这个侦察机是向英国军方借的,但是飞行员却是萧琛自己带来的人。“好,让他起飞,前去彭高地区侦查。”

    在打战略游戏的时候,派个小兵开地图开迷雾是必不可少的事情,莽莽撞撞一脑袋就扎过去,说不定会死的骨头都不剩一个。

    下了命令之后萧琛继续前进,既不急躁也不犹豫。侦察机上有机载的特殊拍摄装置,拍摄到的照片会通过传真机传到萧琛的手上。这个时代出现传真机并不是扯淡的事情,传真机发明的比电话还早,而且在1920年左右开始改良普及。萧琛手下的“黑科技”里面就有这个东西,就挂在第二头大象的屁股旁边。

    一队人在丛林中艰难前进,全副武装的美军开路砍树铺路以及驱赶猛兽,能做的都做了,争取给长官创造一个优良的环境。但是丛林里面最多的是什么?树?当然不可能。答曰——蚊子!植物茂密水分充足的地方,必然拥有扎堆的蚊子。印度丛林植物也茂密水源也充足,蚊子之多简直不可理喻。一片一片的飞在空中,简直能把人给整个生吃了。

    当地向导在丛林中找到一种悬挂在树上的巨大蚁巢,据说这是食人蚂蚁的一种。将蚁巢割开一个口,将手放在缺口下,不一会儿就爬了不少蚂蚁在手上。双手一搓将食人蚂蚁搓碎,残骸涂抹在露出的皮肤上,贝瑞卡鼻尖一抽闻到一种微微的异味。据当地向导说这种味道可以有效地避免被丛林中的毒虫和蚊子咬伤,事实证明向导说的没错,真有不少用处。

    二百来人,一人抹上一下,就把整个蚁巢掏空了。萧琛在蚁巢的深处挖出一只白乎乎肥嘟嘟的蚁后,扔给小豆丁当玩具玩。

    大军继续前进,一路上碰到了各种麻烦各种倒霉各种坑爹,幸好没有什么伤亡。两个小时后,第二头大象屁股旁边的传真机嘟嘟的开始响,然后吐出了一页一页的纸张,侦察机开地图的结果出来了。贝瑞卡拿过照片扫了一眼,立刻满脸惊愕的愣在那里。

    “怎么了?”萧琛问道。贝瑞卡摇了摇头没有说什么,将照片递了过来。萧琛拿在手里低头一看,虽然是黑白的照片,但是已经很能够说明问题了。“不是吧,这么猛……”萧琛嘴边的笑容有点苦,放下照片下令道:“快!加速前进!一定要在今天入夜前赶到彭高地区!”

    大军一路急行,终于达成了长官的命令。萧琛来到一个高(这个词为啥要禁?)岗上,茂密的丛林挡住了人们的视线。轻轻一跃纵上树冠,站在一根横生的粗壮树枝上然后一拳轰在树干上,将更上面的树冠整个轰飞出去,远处的景象终于展现在萧琛的面前。

    不顾下面众人震惊的目光,萧琛只是呆呆的看着眼前的一切,半晌之后一拍额头再次说了一遍刚才的话:“不是吧!这么猛!”

    在他的面前,是一篇焦黑的大地。仿佛被神灵从空中画了一条分界线,线这边就是郁郁葱葱的密林高高低低的山头。线那边……怎么说呢,好像被燃烧军团进攻过一样一片焦黑,整个大地彻底的平掉了,然后又像长出青春痘一样的堆积起一个个丑陋的土包。说土包也不对,那些块状物的不规则裂缝中隐约还有岩浆的暗红色。

    整个大地都冒着一缕缕的水烟,萧琛这边是上风所以闻不到,但是萧琛知道,前面的大地上一定布满了硫磺的刺鼻气味。

    这种天灾级别的破坏力,就是另外一个代行者的实力么!

    ps:今天考试,又花了不少的时间梳理脉络,所以现在才上传第一章。不过后面该怎么写也清晰了,所以算是磨刀不误砍柴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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