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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44.美人如娇

书名:娇妻手札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顾语枝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此为防盗章

    她的父亲, 当朝丞相顾一岱,有一个正妻三个妾, 四个女儿三个儿。

    正妻,也就是她的嫡母展如意,最得顾一岱的宠爱,当然, 她娘家也是朝中赫赫有名的一派, 再加上她最先生儿育女, 女儿顾时初是嫡长女,儿子顾时明是嫡长子,还有一个小儿子顾时光,因此他们四人, 在顾府最是尊贵。

    她的娘亲是顾一岱最先纳的妾,只有她一个女儿。

    姨娘凌氏则生了一儿一女, 儿子叫顾时昀,女儿叫顾时彩。

    另一个姨娘白氏和她娘亲一样, 只生了一个女儿,名唤顾时心。

    而成兴十五年那个不祥之年, 她的娘亲温颜、嫡母展如意与沈云琛的母妃李婉兰先后离世了。

    她清楚地记得, 娘亲死于七月初八, 而展如意死于八月初九,前后不过月余。至于李妃娘娘, 那时候一个宫里娘娘的仙逝, 原是与她是毫无干系的, 但是由于皇上将李妃娘娘降妃位下葬,因此闹得好一阵沸沸扬扬,顾时欢也就记牢了她仙逝的日子,十月初三。

    一年一度的秋猎则在十月十八,李妃娘娘仙逝后的半个月,下葬后的第十日。

    秋猎不但有成年男子的比赛,也有孩童的比赛,说是顽笑逗乐,其实也在暗暗观察这些名门望族中的少爷小姐们被养得如何了,每年一次,简直乐此不疲。

    彼时她六岁,而顾时初九岁。

    这些所谓的孩童之间的比赛,男女皆可以从九岁便参与进来。也就是说,顾时初从那年开始,便可以参与秋猎了。

    身为丞相的嫡女,众多眼睛都盯着,她不可能不参加。但是秋猎的比赛可都需要一些力气与技巧的,不是闺秀们必学的吟诗作画,而是诸如射箭、投石一类粗野的活动,只不过孩童的比赛相较而言大大地减小了难度。

    顾时初自小娇生惯养,父亲顾一岱也不舍得让她学这些东西,若是去参加秋猎,只会让人笑话。刚好那几日她身子也有些不舒服,便借故母亲刚走,伤痛过重,导致身体疲虚,不肯去这个劳什子秋猎。

    可是若不去秋猎,也得让人笑话。

    然后父亲便想到了她。

    她自小对什么都感兴趣,而她娘亲则完全不拘她的天性,她想学,娘亲能教的便亲自教,不能教的便想办法请人教,便是她今日学了明日又撂下也不会责骂。

    所以,小小年纪的她,却早已经学会了射箭、投石这些游戏。

    而且,六岁的她不但与九岁的顾时初身量相仿,她也是几个姐妹中与顾时初容貌最相近的。那时候,姐儿们都成日在家里,脸蛋也都圆滚滚没棱没角的,稍一打扮打扮,便能混过去。

    所以那一年,她便以“顾时初”的身份参加了秋猎,在当时的射箭比赛和投石比赛中都大放异彩,引得众人赞叹不已,都道虎父无犬女,顾时初不愧是顾家的嫡长女,担得起顾家的脸面。皇上更是龙心大悦,夸她是“大昱第一闺秀”,这名号就这样流传下来了。

    顾时欢回来后,没去成秋猎的秋霜听闻此事,还忍不住说她实诚,那么拼命比赛做甚么,到头来不过为她人做嫁衣,美名全让顾时初揽走了。

    可是顾一岱又向所有知情人下了禁令,命令他们守口如瓶,不再提起此事。

    每每想到当年的事,秋霜都气呼呼的,而顾时欢现在准备跟她讲的故事,也发生在十年前的秋猎那日。

    那是她与沈云琛真正的初次相遇。

    顾时欢让秋霜在自己身旁坐下,徐徐说道:“那天正是早晨时分,大部队刚刚到了猎场,正在休整当中。我便得了空,四处走走荡悠。然后我便在四处无人的一棵树后面看到了沈云琛。”

    “我知道是他。因为在去猎场的途中,有人将他指给我看了,毕竟李妃娘娘的事情才刚刚过去,她唯一的儿子也是众人嘴里的谈资。”顾时欢用手掌撑起下巴,回想那日的景象,“那些人指给我看之后,便互相之间窃窃私语,都在谈论皇上该怎么对待这个小皇子,语气中不乏挖苦讽刺。”

    “我听了倒是有些戚戚然,同是天涯沦落人,他却比我还要凄惨。娘亲仙逝,直到三个月后的秋猎时节,我仍旧想起来便会红眼睛。而沈云琛刚刚失去母妃,母妃和自己还被当成街头巷尾的谈资,又被皇上带到这人多眼杂的秋猎上来,想起来便觉得可怜。”

    “所以我看到偷偷躲在树后的沈云琛,就想去和他聊聊天,好好纾解纾解他心里的伤痛。”顾时欢挑了挑眉,对秋霜道,“结果你知道么,那时候的沈云琛像个刺猬一样,一看到我要走近了,便大声让我滚,凶得像要吃了我。”

    “然而我才不滚呢,我反而对他笑道:我若是滚了,谁陪你聊天呀。”顾时欢颇为自得地笑,“撞上我这个厚脸皮,沈云琛也是没辙了,只好看着我在他旁边坐下。我便将娘亲生前曾经跟我说过的话,都说给他听。我告诉他,每一个人死去之后都会升到天上去,白天化作太阳或者云彩,晚上化作月亮或者繁星,永远注视着他们在尘世间的亲人。所以,他一定要开开心心,天上的李妃娘娘见了,也才会开心。他似乎听进去了,还对我说多谢,一点也看不出先前那刺猬一般的样子了。”

    秋霜惊诧道:“原来小姐你和姑爷还有这么一段渊源啊!那你为何不告诉姑爷?”

    顾时欢奇道:“为何要告诉他?不过是小时候的一段回忆罢了,我现在想起来,也只觉得那时候的沈云琛挺好玩的,跟他现在完全不同。果然,人都是会成长的。而且,这也只是沈云琛小时候的一段往事罢了,也许他自己都不记得了呢。”

    秋霜叹息道:“也是。后来姑爷又去了边疆,鬼门关都不知走了几回了,哪里记得这些小事。”

    “对啊。”顾时欢抚了抚沈云琛给她包扎好的地方,“不过当年他还问我名字了呢,我差点说出自己的真名,好在及时反应了过来,报上了顾时初的名字。”

    此时,门被嘎吱一声推开,刚刚摔门而去的沈云琛回来了,像没事人一样,问道:“怎么还坐在厅堂里?”

    雅阁里只有主仆二人,丫鬟秋霜走去圆桌边给她斟茶:“小姐您别急嘛,先喝口热茶。宫里庆功宴都摆好了,只等六皇子归来,他还能跑了不成?”

    话音将将落下,便听到外面骤然沸腾起来。

    “咦?”女子心下

    一喜,立刻将窗子推到最大,略抻着上身往外望去。

    便看到一列士兵从庆熙街走过,百姓们夹道欢呼以示欢迎与喜悦,而最亮眼的莫过于打马走在最前头的少年郎。

    他身穿作战的铠甲,墨发如云,头顶戴了白玉冠,白玉的清润映照铠甲的强硬,恰恰中和了书生的秀气与武将的莽撞,而显得十分神采飞扬英姿飒爽。

    他的模样也是极好。一双剑眉,一对凤目,鼻梁挺直,唇薄面白,带着少年的锐气和青年的刚直,都说他是大昱朝最好看的皇子,那真真是不假的,百姓的眼光向来是雪亮雪亮的。

    美的事物总是让人由衷欣赏,女子看得入迷,上身大半儿都抻出窗外了。

    “小姐!”秋霜大惊。

    女子回过神来,才发觉自己都快从窗子中掉下去了,连忙慌里慌张地挥手蹬脚,总算安然地回到窗子里。

    那六皇子似乎听到了这边的骚乱,远远地投来一瞥,嫩黄的衣服在沉暗的木制窗柩中格外显眼,他一眼便看到了她。

    随即微微一怔。

    女子疑惑地看着怔怔的六皇子,想着这是自己要讨好的人物,也不管他是不是真的在看自己,便扬起一个明丽的笑。

    娘亲常说,笑容总是最能打动人心的,笑一笑又不会吃亏。因此她总不吝惜笑容,可能是笑得多了,她笑起来的模样最是好看。

    这下,那六皇子连马都停了,就这样伫在大道中间,扭头看向古素窗户中间的鲜活女子。人群好一阵疑惑,纷纷顺着他的视线望了过去。

    而女子则“唰”地一下阖上了窗子。

    笑道:“堵他。”

    ***

    六皇子沈云琛看到遽然阖上的窗子,才意识到自己堵在路中间了,连忙轻轻策动白马,重新向前。

    他先回自己久违的府邸换朝服,没想到还没跨进大门,便再度见到方才那个女子。

    他有些恍惚,也有些紧张。

    那女子眉眼弯弯:“六皇子殿下,能否借一步说话?”她说着,从袖子里拿出一块用红绳子穿挂的麒麟玉佩来,在他眼前荡来荡去。

    沈云琛眼睛闪过一瞬的失落,随即很快掩盖了过去,应道:“顾三小姐。”

    同时挥退了家里的仆从,与她往旁边走了几步。他的府邸位置稍偏,图的就是个清净,百姓们在庆熙街迎过就罢,没有跟到府邸来,此时这里静悄悄的。

    女子则眼前一亮:“咦,你还记得我!”

    沈云琛嘴角弯了弯:“记得,小时候见过几次。最重要的是,你还救过我。顾时欢顾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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