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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慌!都给我镇定下来!!”之前一直反思,一直为本部落而的前程担忧着的乌当没有胃口,所以,听到爆乱声响,他第一时间冲上向人声鼎沸的马厩,看了眼前的形势,大声指挥道,“不要乱,他们人少。听我号令,族人退下,拿起你们的弯弓对马厩集体抛射,勇士们亮下弯刀冲击,绝对不能让贼子野心得逞!”
乌当手提着一把弯刀,神色凝重,以他的经验、阅历,一下子就猜到了新军的险恶用心。
一颗心禁不住的忐忑了起来,如果只是军营,他有七成把握让新军灭于此地。可现实是残酷的,军民混而杂居,让突厥获胜的机率下降到了一两成,只因,离马厩最近的牧民为了阻止新军,一个二个奋勇争先,像没头的苍蝇一样往马厩冲去,也正是这些普通牧民的英勇,阻挡了军队前进的脚步。现在,牧民们与新军交织即将交织在一起,弓箭手有了顾虑,到现在,一箭还没有射出去。
人心都是肉长的。
牧民里有士兵们的亲人、朋友,你让他们如何下得了手?
突厥士兵的犹豫,给新军一个稍纵即逝的机会。
秦风与尉迟宝庆充当左队的箭头,率领数百士兵如虎似狼地扑入马厩,纵列最前端的是排成密集阵型的一百名标枪手,就象发狂的公牛,平端着长枪纵马向前突刺。挡在前面的几个敌人首当其冲,瞬间被捅中七八枪推倒在地上。
之前,秦风给每一个人都配备了火把与牛羊熬出来的油,而且再三叮嘱大家妥善保管。于是就在他们冲入马厩的那一刹那,近千支火把几乎在同一时间点燃,顿时,火光照亮了夜空。
三路人马依计分散而行,干的只有一件事情——那就是烧牲口,刹那之间火焰奔腾,浓烟冲天而起。
一匹匹战马、一只只羊、一头头牛,身上着了火,相互引燃。那场面是万马奔腾。
顿时,马蹄狂奔,嘶叫之声,卷泼四野。
乌当面色大变,大声道:“退,撤退。”
话音未落,身体以违背常理的姿势来个急刹、旋转,向着相反的方向奔跑。但是,在巨大的声响里,他的声音又怎么传得出去呢。
火势熊熊,眼见将成燎原之势,兽群惊嘶,有如决堤之水,风中巨浪,向外狂卷而出。
放眼望去,但见各种动物有如潮水一般,各色杂呈。
它们惊骇的鸣叫着,恐惧害怕令它们疯狂,令它们只知放蹄奔跑。
面对左右后三面逼来的烈焰,它们完全失去了理智,只能往一个地方跑!
那就是没有火的前面……
突厥军的营帐。
“哈哈!太壮观了。”程处默声如宏钟,虽在人与动物的惊嘶声中,仍是嘹亮震耳。
“确实挺壮观的。”另一边,尉迟宝庆纵声回应。
火是畜生的天敌,即便是虎狼这等猛兽,也避免不了他们怕火的习性,何况是普通的牛、羊、马?经过放火驱赶,各类动物如疯如狂的冲向军帐。
一个个帐蓬,在动物们的肆虐下,化成粉碎,而帐蓬中的人更是尸骨无存。
他们都顾不得敌人,只是不断了呼喝着,驱赶着。
兽鸣声、蹄声、风声、惨号声、惊叫声、尖叫声中还夹杂着新军的狂笑之声。
在草原中上演着一幕幕惨绝人寰的悲歌挽歌。
惨,太惨了!
火光,照得满地是血红一片,尸体狼籍,残肢断臂随处可见,微风吹来,人人心中均打了个机伶,不知这是修罗屠场还是人间地狱,十八层地狱中怕也无此惨象。
带着火种的牛、马、羊所到之处,帐蓬付之一炬。
如果从上空往下望,可以见到星星点点的火光疾速的向四周扩散。
像一朵花,在一层层的扩散开来。
惨剧继续上演着,它们吃痛之下,只管朝前跑,所有挡在面前的障碍物被它们冲跨。这也表明了一向温顺的动物发威,人类根本就无法抵挡得惊人的杀伤力。
很多悲剧的突厥人,稀里糊涂就成了亡魂。
当他们还未从丧失亲人的悲痛中走出来,就让呐喊声、厮杀声警醒,有些人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儿,就让疯狂的动物们连人带帐踏做了肉泥,灰色帐篷顿时染成酱紫。
当他们看到疯了的动物,如潮水一般的涌来,一个个吓得掉头就跑,哪里还有抵抗之心?
只是两条腿岂能跑得过四条腿?
还没有跑几步,就让撞飞了出去,然后步入前者后尘,成为肉酱。
浩浩荡荡的疯了的动物们逢兵踩、见将撞将、逢帐就踏,任凭你武艺高强,面对惊慌失措,横冲直撞的动物也只有死路一条。
一座座营帐被攻破,践踏,被引燃,无数还在营帐内乱转的士卒,被刺死、踩死。
幸运的当场阵亡,不幸的被牛角刺穿后,挂在牛头上,被拖动了几十米才含恨气绝。
“前锋”所到之处,无往不利。
破坏力之大,恐慌之大,威势之大简直难以计算。
就像一辆辆战无不胜的战车,破坏了一切,夷平了突厥的驻地。赶走了士卒。
跟在身后的新军,反而像是后援部队。
“停下。”当接近军营后,秦风下令全军停下。
一声令下,全军立刻静止不动。他们的目光都投向了大营。
不,不对,哪还有什么大营。只是一团大火球罢了,无数营帐,辎重都火光冲天。
无数士卒惨叫着,惨嚎着,在营中乱走。
士卒们只觉得遍体发凉,这种事要是发生在他们自己身上,简直不敢想象。但随即,士卒们心中升起了一股兴奋的感觉。
打赢了,他们打赢了。
不费吹灰之力,就打赢了,灭了突厥一个军民近万的部落。
突厥兵败如山倒,不,兵败如山倒不足以形容今晚的战况,一触即溃,对,就是一触即溃。
士卒们心中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词可以形容今晚之战。
打仗的没人不喜欢胜利的,将军是了功勋、名望、官位。小卒是为了活命,生存,富贵。
跟着能打胜仗的将军,士卒的发展前景好。带着能打仗的士卒,将军的发展前景好。
两种相辅相成。就是天下无敌。
如今,秦风以两场不费吹灰之力的大胜,彻彻底底的征服了新军士兵。
见到自己的杰作,秦风畅快的大笑着,一手持着湛泸剑屠杀那些侥幸活下来的敌人,另一手持着火把驱赶战马,得意之极。秦风如此作为,他的属下自然不会客气,依式而为,清除着劫后余生的突厥人。
新军人数不多,但跟随着秦风之前,他们久经战阵的骁勇之士,进入大漠以来,以少打多在他们而言是家常便饭的事情。
数倍于己的突厥人,非但没有给他们带来心理压力,反而令他们有着一股优越感。
这就是他们新军,再多的兵马在他们面前都是杂碎、渣渣:他们是秦风、秦疯子亲手训练出来的士兵,他们每一个人都亲自接受过秦风的指点。都是秦风的徒弟,都是新战法、新训练法的第一批接受都,若以少胜多这简单的事情都干不好,岂不丢了秦风的脸?
曾经,他们是十二卫中的笑柄;曾经,他们将秦风恨之入骨;曾经,他们想过离开……
而现在,经过特训后的新军充分感受到了特训给自己带来的强大提升。于是,所有的兵卒都对秦风投以敬慕的眼神,眼神中充满了狂热、信服、崇拜。
什么样的将领带出什么样的兵,秦风一手带出来的新军,同样沾染着他蔑视一切的气概……
一个杂碎是杂碎,一千一万个杂碎,不过是一堆杂碎,有何可惧……
新军除了秦风、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现在就只有九百二十人,不多不少,但是就是这九百二十人做到了数千人做不到的事情……以骑射水平闻名突厥近百年的乌氏部落就此中绝。
……
大火整整烧了半夜,草原漫天全是焚烧尸体的恶臭。
是役新军再一次大获全胜,总人数五万有余的乌氏部落在新军连续三次的打击下,除了数百人侥幸生还,余者全军覆没,无一生还。
是役,新军仅有三人在与驻守马厩的突厥兵拼杀中身亡。
以三人的代价,却歼灭突厥乌氏部落近三万军民,这不可谓不是一个奇迹,一个神话。
古往今来,也找不出多少个能与这一战相比的战役,更别说秦风今年才十六岁。在他这个年纪取得如此战绩的,史上名将绝无一人。
大战结束,兵卒投入打扫战场的工作中,将敌骸收集焚烧,以免引发瘟疫恶疾。
走在战场中,看着四处可见的肢体焦炭。秦风心底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如此辉煌的胜利,确实让他感到高兴,可一想起自己此行杀了近十万人,就有股说不出来的感觉。
“老大!”李业诩欲言又止的叫了一句。
他是最早发现秦风神色异常,只是不知如何开口相劝,一直跟在他的身后,见他的神色五味杂陈,终于忍不住的叫出声来,张了张口,却不知应该说些什么。
“业诩,不必担心。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不管敌人死几万几十万,都与我无关。我只要把咱们的士兵活着带回去即可。”秦风制止了李业诩,深吸一口气,转换了一下心绪,笑道:“这场大胜,我们却是损失惨重了。”
李业诩不解的看着秦风,满眼的询问之色。
“之前,还想着缴获马匹、牛之类的物资。可计划赶不上变化,一切都化成在烬了,数万即将到手的牛马,说没就没了,我这心里的疼痛,你是不会理解的。”秦风说着说着,自己禁不住笑出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