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董,古董、古玩的旧称。
骨董一词,记载最早见于北宋韩驹《陵阳集》卷三近体诗.送海常化士:“莫言衲子篮无底,盛取江南骨董归。……乞得金多未为贵,归来著眼看家珍。”这里说家珍即骨董。南宋吴自牧《梦梁录》卷十三“团行”一条中有:“买卖七宝者,谓之骨董行。”明代万历年间张萱的《疑耀》卷五有“骨董”一条,当中说:“骨董二字乃方言,初无定字。……今人作古董字,其意不可晓。”世有《骨董十三说》谓:“杂古器物不类者为类,名骨董。”民国赵汝珍《古玩指南》引此又说:“……又谓骨者,所存过去之精华,如肉腐而骨存也;董者,明晓也。骨董云者,即明晓古人所遗之精华也。或者又谓:骨董云者,即古铜之转音。然骨董非皆古铜,似亦不近情理。”
骨董是古代遗存的有价值器物的统称,涵盖古代各种文化艺术品的遗存。
宋代开始到清代多普遍使用骨董一词,明晚期开始有称古董,古或是骨的同音转义,大致有相通之处,也似乎文雅一些,清末后则常用古玩一词了。
古代崇尚爱好前代文化器物的历史悠久,至北宋时开始有了古代考古学和金石学,并出现了民间专门的骨董行业和交易市场,骨董即指此行业和器物的总称,骨董词语大致出现在北宋,盛于南宋以后。最早的古玩书之一南宋中期的无名氏《百宝总珍集》“鲜卖”一条有:“骨董鲜卖从他怪,君若爱时人皆爱。……大凡收买及鲜典骨董杂物之属,如好物碾造雕刻工巧人相,君自爱,世人都爱。”此记录早于《梦粱录》及《朱子语类》等。《疑耀》以为“骨董二字乃方言,初无定字”值得商榷,古代宋人之精细难有望其项背者,如《宣和博古图》即可见,对古骨二字含义使用与区别不会不清楚。
《骨董十三说》有训诂骨董二字:“考骨字之文,从冎从肉从剐省,以剐去肉,会意也。观动植之物,肤肉附骨而生,老朽而具腐,惟人制金玉器物藏之,既久受天地燥溼(湿)之蚀侵,世代流传之抚摩,剥露其外,透变其中,去肉而骨存者,故云骨。下连董字何训?书曰董之用,威董正治官,董字所出也。其文从艸从重。读易,曰籍用白茅,……重其物即重其籍物也。……故于事物有不明者,谓不董;会得曰董得也。”所引骨字原意取自《说文》;董字意出《尔雅》,作训诂却未注出处颇穿凿附会。但骨有遗存精华,董为会得之意,如《古玩指南》的相应解释,或也可取。
词语解释
1.珍贵罕见的古器物,古玩。明无名氏《目前集》卷二:“骨董乃方言,初无定字……晦菴先生《语类》只作‘汩董’,或作‘骨董’。”清李渔《意中缘·毒饵》:“单靠一双识货眼,贱收骨董卖湖边。”章炳麟《新方言·释器》:“《说文》:‘匫,古器也,呼骨切。’今人谓古器为骨董,相承已久。其实骨即匫字,董乃馀音。凡术物等部字今多以东部字为馀音。如窟言窟笼,其例也。”郭沫若《反正前后》第二篇四:“端方在他的收集骨董、讲究一些中国的考古学上,倒比较是一个聪明的人。”
2.借指收藏、买卖或鉴赏古玩的人。明徐渭《跋书卷尾》之一:“董丈某,老骨董也,高直收之,讵堕误赏?”清梁章钜《称谓录·百工》:“明人说部,货古玩者为骨董。俗作古董,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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