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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六章 《寻妖事务所》

书名:爱情公寓生活日记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春和秋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对了,曾老师你想要什么题材的作品?”程明秋没有正面回答小贤的话,反而把问题又抛回给了他。

    曾小贤在左侧的沙发上坐了下来,其实之前他也考虑过这个问题,晚上九点钟这个时间呢,不早不晚,按理来说恐怖故事应该会比较受众。

    好!

    那就选恐怖故事吧!

    曾小贤在心里有了答案。

    随后把自己的答案告诉了众人。

    大家都目不转睛地盯着程明秋,期待着他的推荐。

    宛瑜和展博在国外待了这么多年,原本就是好好学生的他们,看过的小说用一只手都可以数得过来,而且宛瑜一般涉猎的都是国内外名著。

    所以,曾小贤只能把希望暂时寄托在程明秋身上,实在不行就只有自己去网上找了。

    程明秋倒是不着急,在众人的注视下依旧泰然自若地端坐着,右手食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敲打着桌面,敲在曾老师的心脏上。

    脑海里却在急速的运转着,鬼吹灯?盗墓笔记?诡案组?还是地狱公寓?

    说实话,程明秋前世看过的小说太多了,恐怖小说也不在少数,里面的许多经典情节依旧历历在目,让他写出来还是没问题的。

    让程明秋比较纠结的是,到底该选哪一部比较好!

    《鬼吹灯》和《盗墓笔记》绝对是要pass掉的,谁知道这个世界的有关部门会不会过来查水表啊,毕竟盗墓是敏感话题。

    《寻妖事务所》?!

    程明秋眼前一亮,对啊!自己写的那本寻妖不是正好介于都市、恐怖、异能的范围内吗?刚好自己的小说在起阅网也有了一万多的收藏,也有了一些铁杆粉丝。

    到时候曾老师的节目一播出,自己的粉丝可以去收听,然后又可以为自己吸收新的粉丝,一举两得啊!

    说做就做,程明秋立刻回过神来,语气有些兴奋:“曾老师,咱们去我房间,我有一个好提议。你先看看故事,之后咱们再做决定怎么样?”

    曾小贤还能怎么回答?只能答应了。不过他在心里想着实在不行自己回去之后也在网上找找吧,先跟明秋一起去看看他找的稿子。

    ……

    “宛瑜,你都忙了几天了,要不——我请你去看电影吧?”

    展博憋了大半天才憋出来这几句话,有些期待地看着宛瑜。

    曾小贤和程明秋回房间之后,客厅里只剩下了展博宛瑜二人,但是宛瑜一直目不转睛地在翻着简历,很明显没有听清。

    展博只好把话重复了一遍。

    “又是去看那个什么《探索土星的生命》?”宛瑜有些嫌弃的看了展博一眼,翻了翻白眼说道。

    展博有些激动了,反驳道:“这次不一样!”

    “哦?”宛瑜的目光又回到了电脑屏幕,带着疑惑地口吻。

    “这次是《泰罗奥特曼之钢铁巨兽》,听说特别好看的,怎么样?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

    另一边,卧室里的程明秋已经打开了电脑,曾小贤则顺势坐在了他的电脑椅上,等待着程明秋下一步的动作。

    程明秋麻利地点开了起阅的主页,输入了寻妖事务所五个字之后,出现了几本相似的书籍,程明秋的书就排在第一位。

    “寻妖事务所?”

    “这什么鬼名字?”

    曾老师忍不住吐槽。

    程明秋狠狠拍了一把他的肩膀,怒声道:“认真看你的书!哪来这么多废话。”

    曾小贤赶紧闭嘴,右手在嘴上比划了一个拉链的手势,开始认真看起小说来。

    城市大了,什么生物都可能会有。

    每天和你相谈甚欢的同事,没准是一只红鹮。

    你所乘坐晚班公交的司机,没准是一只蝙蝠。

    你所眼热的老板的秘书,没准是一只白狐狸。

    人类也许永远都不会发现,正在和他们分享这个城市的不仅仅是野狗、野猫、鸟雀或者昆虫而已,还有一些聪明的利用人类外表隐藏在人类之中的“生物”,它们或者出于善意,或者出于恶意,它们居住在这个城市中,为了生存,为了捕食,为了进化……?

    说实话,故事开头的这一段旁白确实吸引住了他,小贤忍不住想道:“要是我们身边真的生活着一些成精之后化为人形的怪物,那多渗人啊。”

    “想象一下,餐厅的厨师如果是一只大老鼠,那他做的食物?医院里的医生护士没准是吸血蝙蝠,是僵尸,那病人?想想就头皮发麻。”

    曾小贤接着往下看,案发现场左近发生的连环碎尸案终于完全呈现在他的面前。

    红云市最近发生了一场重大的碎尸案,说是碎尸案其实也不太合理,因为案发现场只留下了被害者死不瞑目两眼血泪的头,其他尸体物件被凶手以不知名手段销毁了,找不出一丝痕迹。

    这是两个月之前发生的。

    然后一个月之前,在上个案发现场不远的地方,又出现了碎尸案,现场相差无几。

    那次之后的一个星期,碎尸案再次发生,警方毫无头绪。

    接着凶手开始变本加厉,一个星期,五天,三天。

    案发时间越来越快,市民已经草木皆兵了,谁能想到红云市里居然隐藏着这么残暴可怖的变态。

    故事就以这么一个凶杀案展开了。

    神秘身份的寻妖师主角出场,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线索,主角确定了凶手是妖物,既然是妖物,那他的作案方式就不能以常理推断。

    其间命案依旧在发生,随后主角展开了一系列危险重重的调查,终于找到了凶手的线索。

    没错,凶手是一只豺狼,幻化成了人形的他相貌平平,穿着也很普通,唯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他的眼睛,眼角的寒光总会让人不寒而栗,为了掩盖自己这个特点,豺狼戴上了眼镜,尽量避免着与人直视。

    他已经以人类的形态生活在城市里好多年了,一开始不太习惯,害怕被人认出来,处处畏首畏尾。

    一旦嘴瘾上来,也只能从冰箱里拿出备好的生猪、牛肉打牙祭。

    后来胆子慢慢变大,遇到家门口的流浪汉,豺狼会想办法留下他。

    本来一切都挺好的,他也在人类生活里如鱼得水,甚至找了一份工作,夜班的公交车司机。这样,他就更好动手了。

    吃人,他一直没放弃。

    后来他愈加变本加厉,一度认为人类的警察不可能抓到他,甚至开始挑战警察的权威。

    以前吃了人之后他都会把带血的人头包裹回租屋的地下室里收藏着,免得被人发现了线索,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两个月前,他突发奇想,要是自己不清理人头,让警察来伤脑筋,看看他们能不能找到自己,这样岂不是更好玩?

    结果显而易见了,他开始各种戏弄警察。只是没想到,终日打雁,不小心真的可能会被雁啄瞎了眼。

    寻妖师不知道为何猜到了凶手是妖物,而且很可能是名公交车司机,最后居然还跟到了自己家里。

    一番缠斗,豺狼终于被寻妖师以术法捆绑住,他心如死灰,只好交代了自己所犯下的一切罪行。

    听说凶手已被追捕归案,全城同庆,终于抓到了这个连环变态杀人碎尸案凶手,大快人心,晚上睡觉也踏实了。

    皆大欢喜的另一边,寻妖师打开了豺狼的地下室。

    低矮的地下室浮着一层死气。

    地上铺设的不是地砖,而是整齐地平铺着一层人头,没错!铺的是人头!头颅下的血液已经黝黑发紫,留下干涸了的血印。墙上三三两两挂着的,有手有脚。

    整个地下室被一股恶臭环绕着,只是不知那豺狼使了什么妖法,恶臭死气只聚在这地下室,没有一丝外漏。

    看到这里,曾小贤的手不由得有些发抖,有点心虚的看了眼四周。

    他有种自己就处在地下室的感觉!

    不得不说,程明秋对场景描写的能力已经高于常人了,能够让人身不由己地带入进去。

    第一篇故事的最后一段。

    “寻妖师慢悠悠地走出了地下室,彻底关上了身后的这座门。抬头望着今天的满月,颇有些意兴阑珊,轻轻叹了口气:‘事情,真的有这么简单吗?’

    身边情境的荒凉落寞,衬着市中心群众的热情欢呼,异常的讽刺。”

    曾小贤抓着鼠标的手收了回来,这才看到不知道什么时候手心冒出了一层汗。

    这个故事无疑是非常优秀的,一直到故事结尾都没有交代的寻妖师,应该还会经历更多的诡异事件,要知道,这世界的妖物可不止两三只。

    曾小贤现在有些犯难了,这么好的稿子自己当然不愿意放手,可是该怎么跟作者谈版权问题呢?作者价格会不会定的很高?到时候台里不同意怎么办?

    哎不管了!

    曾小贤摇了摇头,自己先把稿子的授权拿到再说,至于后面的版权问题,交给台里伤脑筋去吧!

    想通了事情,小贤不禁有些兴奋了,身体随着椅子转向程明秋席梦思的方向,有些贱贱地喊道:“明秋~”

    “小明秋~”

    “小秋秋~”

    好吧,曾小贤自己都快受不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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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寻妖事务所》开头有一段旁白摘抄自《都市妖奇谈》,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不是起点的,十多年前的作品了,非常优秀,作者可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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