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路有多长,只要人在途中,终会抵达目的地。
这不,陈默经过十几分钟的颠簸,来到了一个贫穷落后的村落,即点滴记载了原主快乐成长的“溪山村”。
摩托车司机倒也尽责,抵达溪山村后并没有直接把陈默丢在村口,而是问道:“进村后要怎么走?”
陈默举目望着眼前这远离城市喧嚣,独享一方宁静的小山村,心情颇为复杂,既有小激动,又有小忐忑;既有小兴奋,又有小紧张。
总而言之,眼前这既熟悉又陌生的小村庄让陈默的一颗心难以平静。
正因为种种情绪涌上心头,陈默没让摩托车司机把自己直接送到家门口,而是说道:“你在这里停就行了。”
摩托车司机遵循着“顾客是上帝”的原则,应陈默要求把摩托车停在了村口。
陈默下车后立即掏出两张崭新的10元票子递给摩托车司机,这也是两人之前谈好的价格,虽然这车费有点小贵,但在陈默的承受范围之内。
摩托车司机接过两张崭新的钞票,笑得比菊花还要灿烂,并留了一个电话号码给陈默这个大客户,“你记一下,这是我的手机号,你返程的时候可以打电话让我来接,我也不收你贵,也是20元。”
“行嘛!”陈默暂时是无车一族,保存个电话号码又不费事,也许他几天后会召唤摩托车司机来接他。
摩托车司机见陈默把他的电话号码储存到手机电话簿后心满意足地离开了,陈默则背着一个新买的蓝色登山包走进了溪山村。
根据陈默的新书大纲设定,溪山村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穷。
溪山村确实穷,这从村民们居住的环境可以看出,在pn市内随处可见的高楼大厦,在溪山村压根儿就见不到,反而在pn市内难以见到的土房和瓦房,在溪山村随处可见。
身为作者,照顾主角是必须的,于是在陈默的大纲设定中,陈家成了溪山村的“大户人家”,住的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的“砖房”。
是的,在贫穷落后的溪山村,能住砖房的人家就算是“大户人家”,瞧瞧溪山村的一百多户人家,有条件住砖房的只有寥寥几家。
即便陈默没有接收原主记忆,可他走进溪山村还是有一种视觉上的熟悉感,仿佛似曾相识,陈默知道,这是他身为作者的优势!
溪山村一年难得来一回客人,陈默回乡自然引起了乡亲们的关注,只见一个个乡亲很是热情地上前与陈默打着招呼。
“咦~这不是老陈家的小幺吗?回来了啊?”
“小默,你回来了?听你爸说,你现在自己做生意?”
“陈默,你怎么回来了?昨天和你妈聊天,没听说你今天要回来啊?”
“哇~你是陈小幺啊?这打扮起来啊既洋气又帅气,婶差点没认出你。”
“小默啊,你在城里谈女朋友没有?要不要姨给你张罗一个?”
……
“嗯,趁国庆有空回来陪陪父母。”
“是滴,做点小本生意。”
“呵呵~我这不是想给我爸我妈一个小惊喜吗?”
“嘿嘿~婶过奖了。”
“谢谢姨,我现在还年轻,暂时不想谈朋友。”
……
乡亲们热情寒暄,陈默自然要逐一回应,先不说溪山村民风淳朴,邻里友好,亲如一家,就说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陈默又怎会在父老乡亲的面前摆架子呢?
与乡亲们这么一寒暄,陈默发现自己对溪山村多了几分归属感,更生出一种归心似箭的感觉。
陈默快步朝“家”的方向走去,说来也奇怪,第一次来溪山村的陈默不仅不感到陌生,反而觉得很亲切,他就跟开了自动导航般驾轻就熟地走到了家门口。
老陈家起的砖房类似于四合院那种,只不过乡村风味十足,没有传统四合院那种扑面而来的年代感。
由于溪山村民风淳朴,村民们可以做到夜不闭户,所以当陈默来到家门口时,发现家里的两扇大铁门是敞开的。
“汪汪汪汪汪……”
农村人家,似乎都喜欢养土狗,陈默家也不例外,随大流养了一条大黄狗,名字也起得十分随意,叫做“大黄”。
陈默前脚刚走到家门口,后脚只瞧原本趴在陈家院子里安安静静睡觉的大黄狗猛然来了个鲤鱼打挺,然后撒开四条腿非常欢快地朝陈默迎了上来!
哇~大黄狗啊!
在陈默愣神的工夫,大黄狗已经冲到了他的面前不停地摇头摆尾,并不断地发出亲切友好的轻吠声。
陈默被突然出现的壮硕大黄狗打了一个措手不及,请给他一点时间捋一捋思路,貌似在陈默的新书设定中,老陈家好像养了一条叫做“大黄”的土狗。
陈默试探性地叫唤道:“大黄?”
“汪汪汪……汪汪汪……”大黄狗很是兴奋,伸出舌头亲昵地舔着陈默的裤脚。
陈默见大黄温顺友好,低下身子伸手轻轻地摸着大黄的脑袋,大黄很享受陈默的**,“汪汪汪”地舒服呻吟着。
“大黄,别叫了,哪个来了?”
溪山村绝壁属于那种连小偷都不会光顾的穷乡僻壤,所以正在客厅内一边看电视一边折折耳根的方翠兰丝毫不担心家里进贼,她在心里琢磨着下午临近吃晚饭的这个点,会有哪个邻居来串门?
刘婶?吴婶?方姐?小花?三叔……
霎时间,一个个人影在方翠兰的脑海闪过,正当方翠兰举棋不定时,一个让她牵肠挂肚的声音传了进来,“妈,是我回来了。”
小幺?!
方翠兰滕地一下站了起来,小跑出屋,下一秒,一个阳光帅气的黑小伙映入了她的眼帘!
“小幺!”
一别大半年,方翠兰见到活蹦乱跳的宝贝儿子突然出现在眼前,心情可想而知,只见她快步上前紧紧地抓住儿子的双手。
陈默看着一脸激动的方翠兰,心里骤然滋生出一种名为“幸福”的情绪,眼前上演的这一幕不正是他梦寐以求的亲情吗?
在陈默的大纲设定中,方翠兰心慈面善,衣着朴素,为人朴实,简而言之,方翠兰就是一个地地道道、本本分分的农家妇女,以丈夫和儿子为天。
岁月无情!
不懂得保养和打扮的方翠兰看起来比同龄人苍老十几二十岁,五十多岁的她就似一个七十出头的老妪,虽说“儿不嫌母丑”,但年轻人好面子,在陈默设定的大纲中,原主在获得金手指之前还是比较嫌弃自己显老的养母,觉得自己有这样一个母亲非常掉价。
陈默不是原主,他一点也不介意自己有个显老的母亲,他介意的是自己没有母亲。
陈默嘴角含笑,反手紧紧握住方翠兰的粗糙双手,亲昵地叫道:“妈!”
方翠兰仔细打量着宝贝儿子,发现大半年没见,儿子不仅长高了,而且还变帅了,最最重要的是儿子的精神状态,呈现出朝气蓬勃。
方翠兰这个当母亲的很简单,不求儿子大富大贵,只求儿子平平安安、健健康康,所以此时此刻,方翠兰的心里很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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