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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一章 隔壁王二

书名:大明寒士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欧水苏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埋起来!”

    “嗯,啊?”三姐弟同时看向她。

    沈王氏道:“这么多银子,若是被人知道,还不把咱生吞活剥了?你们看村里那些人慈眉善目,那是因为咱们一样穷。若是我们家突然发达了,一定会遭人嫉妒的。”

    沈康不由得感叹,沈王氏通透,这就是生活的阅历。

    可是,也用不着埋起来吧!

    沈宁、沈昌不约而同看向沈康,问他的意思。

    沈康抿抿唇,手指捻着袖口,笑着道:“爹是一家之主,还是等爹回来再说吧。”他还嫌命短呢,直接和沈王氏对着干,还不被一扫帚拍死,这事还得等沈成在场才好说。

    沈王氏赞同的点点头:“好,先,先埋起来,太晃眼了。”

    沈家三姐弟得令,忙抱起布包去后院。

    沈昌伤还未愈,受不得力,沈康便在后院里刨坑,此时一个寓言故事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此地无银三百两。

    呃...如果王二真来挖走,再留个字条说:隔壁王二不曾偷,那就搞笑了。

    沈康当即道:“不,不埋了,这钱必须好好分配。”他将翻起来的土堆又掩埋起来,带着一头雾水的沈宁和沈昌回屋去。

    天色渐渐的彻底暗了下来,沈成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家,只见沈王氏站在门口,隔得老远迎上前来,也顾不得旁人的眼色,直接拖着沈成往回家走。

    “这是怎么了。”沈成虽然很享受被沈王氏拉着手,但脸色还是有些红,颇有些不好意思的问。

    沈王氏也不回答,只一门心思的想快把银子的事告诉他。

    好容易夫妻二人进了门,沈王氏又把大门紧紧锁上,沈成逾发的觉得奇怪。

    二人进门来,看见三个小的围坐在桌子边,桌子上布袋露出白花花的银子来,沈成惊慌了一瞬间:“哪儿,哪儿来的!”

    完蛋了,这一家人,都被三百两银子齐齐变成口吃了。

    沈王氏忙拉着沈成坐下,一五一十的将白天的事又说了一遍。

    沈成听得云里雾里,但话从沈王氏口中说出来,三个孩子又互相为证信誓旦旦,更有那一首听不明白,却韵律朗朗上口的诗摆在那里。

    他也没去质疑银子的来路,于是问题又回到了,银子怎么处理的问题上。

    沈成没有给出什么意见,却问沈康:“三儿,照你说,这银子怎么处置?”

    沈康沉吟一瞬,捻着袖口,笑着抬手拿了一锭十两银子出来放到沈成面前,道:“采玉矿究竟危险,爹明儿便不再去了。这十两银子,明儿去县里买些鸡鸭鹅回来,再买两头羊回来,以后咱们家人每日朝食都要喝羊奶吃鸡子。”

    他又拿了十两银子放到沈王氏面前,道:“这十两,娘可以和爹去县城置办些喜欢的物什,比如衣裳、脂粉或者新农具。”

    又拿了几两散碎银子分别放在沈宁、沈昌和自己面前道:“咱们几个零花。”

    分了一圈,银子堆仿佛没动过一般,沈康接着道:“拿出二十两银子修葺房屋。”

    他又把那一堆银子拿出二十两道:“这些给大姐当嫁妆压箱底,等大姐出嫁再动。”

    他抬眸看看沈成道:“爹,我想承包一块山地,你觉得怎么样?”

    沈成想了想道:“山地?难不成你想种果树?”

    沈康摇摇头道:“改林为田。我在刘先生那儿的书上看过南方农户的梯田,我觉得,咱们也可以试着把山林改作梯田耕种。”

    沈成狐疑的道:“咱们汝宁府地势良田少,而多丘陵山。这千百年来,都这么过来了,改林为田?前人怎么都没想到?这也太不切实际了。”

    沈康从容一笑,道:“爹且说说,为何不行呢?旁人没想到,那是旁人根本就没想过,我们想到了,就从我们开始做。”

    沈成道:“单说灌溉,从山下拎水到山上,那得多少趟才能把水灌透?”

    沈康道:“山脚下辛阳河,河水充裕,我们可以想办法引水上山。”

    “怎么引?”

    沈康道:“等开春以后,河面解冻,咱们可以出钱在辛阳河边修一架水车。配合水池和连筒可以把低处的水往高处送,干旱时用来汲水灌溉,在发生洪涝积水时,也可用来排水解涝。村邻必定欢喜呢!”

    沈成想了想,面容微微松动道:“读书了就是不一样,脑子也比旁人活泛些,这钱是你赚来的,你想怎么花爹都依你。”说着,他抬眼看看一家人,道:“赶明儿新村长来上任,咱们买地。”

    沈王氏点点头,对沈康无限信任,道:“咱家小三是文曲星下凡,你说的准没错。”

    呃...娘,哪有这么毫不吝啬夸奖自家孩子的。现代人那一套,“你看看别人家的孩子”,在沈母面前,统统是渣滓。

    言归正传。

    其实从上次得知沈家耕种十亩田,一年却只能剩下二三两银子开始,沈康就一直暗自想办法,究竟怎么样才能脱贫致富。

    思来想去,作为农户,最稳妥的法子也就只能是与地相连。

    前几日,他突然想起了在现代,曾经吃过一种特别的螃蟹。是一位家乡在东北的同事,结婚后送亲友的答谢礼。

    稻蟹。

    那螃蟹肉质鲜美,膏黄如金,较之大闸蟹那种大家伙,别有一番滋味。事实上照沈康来说,稻蟹可比大闸蟹好吃多了。

    吃过一次以后,他竟然有些食髓知味了,可惜稻蟹当真不便宜,又是错过时令也就没有了,除了供应给当地人,外乡还真难得一品。他因为好奇,还刻意翻找过关于稻蟹种养的资料。

    可以说,稻蟹的养殖有百利而无一害,螃蟹以稻田里的杂草和害虫为食,免除了稻谷的病虫害,排泄物又可以肥田,使稻谷生长的更好。

    这是天然的共生,两者互惠互利。

    遥想金秋十月,翻滚的金色稻谷之下稻蟹也迎来了丰收,那该多么的壮观啊。

    更重要的是,明代文人多,而文人又多喜附庸风雅。

    对了,就是风雅!

    稻谷丰收的季节,正值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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