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骑虽然是骑兵,但是真正到了森林时,不得不将自己的马屁置于森林之外,由专门的人员进行看护。同样留在森林外的还有两辆猛士车,这两辆猛士将用来承载大型的猎物。
唯一能够进入森林的交通工具,则是pla配输给陆战队的特种全地形车。这种小型全地形车,像是一辆大号的四轮摩托,能够承载两人,动力出色,地形适应性好,爬坡涉水,无有不能。
也只有这辆全地形车,能在巨木丛生的森林里,穿梭行进了。
驾驶这辆全地形车的正是白南,他也参与了这次的狩猎活动。也说不清他是出于一个年轻人追求刺激的想法,还是想要观摩猎骑的狩猎。当然,猎骑中没有人熟悉驾驶这辆全地形车。坐在后座的是另一名陆战队员,名叫常斌,三十出头的年纪,比白南大一些,也是一名上士,本领很是过硬。
常斌是东北人,看着森林里的参天大树,道:“这些树木,几个人合抱都不一定抱得过来啊,让我想起了东北老家大兴安岭那边,这些树砍下来盖房子不错。”
白南见识广,说道:“这是加州红杉,是当地最多的树种之一了,也是世界上能长得最高的树种之一。它本来就是加工难度比较低的木材,质量轻而且不容易变形,确实是极好的建筑材料。建筑队那边已经准备采伐树木,然后直接扔到河里,在下游建造木质房屋了。”
如果是比较低矮的建筑,木质房屋足以胜任。而且白南还寻思,加州一带处在环太平洋地震带上,地震频发,几次震惊世界的大地震,就发生在这里,木质的房屋比较轻,相对于砖石结构房屋造成的破坏力小。而后世美国人建造的房子,基本上也都是木质结构。而当然,如果建筑水平足够,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房子,也能够抵御破坏力大的地震。
正驾车飞驰间,全地形车的响动,惊了一只正在低头吃草的驯鹿,这驯鹿立即拔腿就跑,在林间奔驰极为敏捷,可是白南驾驶的全地形车也不逊色,迅速地就跟上了这头大驯鹿,坐在后面的常斌端起95式步枪,朝着驯鹿打了一枪,这距离不过三十来米,常斌枪法也不错,一枪就击中了驯鹿的侧腹,可是这一枪直接从驯鹿体内穿出,驯鹿速度降下来了,居然还在奔跑。
“玛德!”常斌骂了一声,连续开了几枪,终于有一枪打中了驯鹿的后脑,才让这头驯鹿栽倒在地。
常斌跳下车,检查了一下驯鹿的伤口,对白南道:“咱们的子弹口径小,虽然穿透能力好,但是这些猎物可是没有防弹衣的,打出的空腔不好,制止力就差,打好几枪才能击杀猎物,浪费子弹,也很不可靠。”
白南笑道:“本来95式步枪也不是设计来给咱们打猎的,你要是觉得不顺手,弄一支m1903用也行。”
常斌撇撇嘴道:“还是算了吧,春田步枪那么长,实在用不习惯。”
实际上猎骑中所有参加狩猎的成员,使用的都是二战时期的美国武器,要么是长杆的春田m1903,要么就是能够在马背上单手使用的m1卡宾枪。猎骑们不怎么挑武器,对于不少人来说,这些武器已经足够犀利,一枪击中脑袋,不管什么动物也只有死掉。
说着常斌将这头驯鹿扛了起来,大喘气道:“嘿,这东西还真重啊,背着这玩意可走不了路,困在车上,你先给送回林子外吧。”
白南问道:“留你自己在这里行吗?”
常斌拍拍胸脯,道:“白中校,你这是看不起人吗?有枪有刀的,我还真不信这林子里有什么东西能够奈何得了我。”
说罢,常斌帮着白南将猎物捆在了车子的后面,固定好之后,白南跟常斌打了个招呼,驾着全地形车向林子外的暂时营地去了。常斌只能呆在原地不乱跑,他们可没有了gps的帮助,如果走失在森林中也相当麻烦。
白南走了没多久后,常斌爬上了一颗大树,骑在一根粗壮的枝桠上,呆在地上比较危险,虽然常斌很自信,但是森林毕竟充满危机,神出鬼没的森林狼,以及野猪、黑熊等生物,都会对常斌造成威胁。虽然他有枪,但是他也足够警醒,知道不能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不多时,常斌看到了一头体型不大的棕熊慢慢悠悠地接近了这里,他迅速判断,这是一只没有成年的小熊,个头也就是跟一只大型犬差不多,按理讲这样的小熊应该跟自己的母亲在一起,但常斌并没有看到它的母亲。这只小熊还很稚嫩,明显没有注意到隐藏起来的常斌,只是边玩边经过这片区域。
常斌握着枪,却没有将枪口对准这头小熊。虽然他现在是猎人,但是这不意味着他会打所有的猎物。显然猎捕这只小熊并不难,它跑得不快,而且还比较青涩,也不够凶猛。但它还小,猎人不能肆意地去猎捕动物的幼崽,这不仅仅是会破坏种群繁衍力,而且还有碍于猎人的底线。
这只懵懂的小熊,并不清楚自己在鬼门关外走了一遭,它甚至没有发现藏在树上的猎人常斌,晃晃悠悠地边玩边走,消失在了丛林里。
常斌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小的压缩饼干,放在嘴里,嘟囔着:“白中校有点慢啊。”
他一面坐在树上吃东西,一面想些有的没的,穿越到了十八世纪,一切都是那么梦幻,常斌自己是一个糙汉子,一把年纪了居然还没有结婚,对家里也是牵挂不多,他对于军旅有着一种偏执的热爱。
正当常斌发呆的时候,突然他听到了树下不远处传来了响动,似乎是什么动物啾啾怪叫的声音,常斌立即放眼望去,赫然发现了一群人!
“印第安人!”作为一个现代人,就算没有出过国,见过活的印第安人,也在各种电视或者媒体上见过这些印第安人的装束,他们****上身,穿着简易的服装,手持简易的武器,用羽毛、兽皮来装饰自己。
这群丛林里出现的印第安人,好像是在追逐。只不过这并不是一场狩猎,被追逐的对象是一个与后面众人打扮不太相同的年轻印第安小伙子。他的胳膊上有伤,应该是被后面的印第安人用弓箭射伤的,不过他在丛林中仍旧有着极为灵活的身手,奔跑迅速、闪转腾挪,后面的另一拨印第安人,只能死命地追他。
就在常斌有些发懵的功夫,突然后面一个背着弓箭的印第安人,跳到了一块大石头上,搭弓射箭,这一支箭明显是这名印第安人手中制作最好的箭,箭杆削的很直很光滑,箭羽也对称整齐,箭头用得是打磨精致的骨头。这一箭射出来,直接射在了前面逃亡的印第安小伙的后肩上,小伙惨呼一声直接栽倒在地。
后面的印第安人高兴地怪叫,拿着长矛的勇士就要一矛将他捅死。而坐在树上的常斌终于坐不住了,原本他不应该插手这件事,但是同情弱者的心态作祟,再加上几个印第安人已经看到了他,接下来可能就会找他的麻烦。
常斌自然是不怕这些十八世纪的土著人的,他一拉枪机,对着那边的印第安人就是几个点射。一串子弹哒哒哒地射过去,当即就撩到了几个印第安猎人,长久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印第安人,根本没有见过这种神秘而强大的武器。
枪口中释放的焰火,震惊了他们,同伴直接惨叫摔倒更让他们恐惧,无法理解的武器,还有打扮奇特的树上之人,使得这些印第安人根本没有萌生任何打算抗衡的想法,调头就跑。
只是,这群印第安人的运气真的是相当差,他们没跑出多远,就看到了一群穿着绿卡其色军装的家伙,正是猎骑团正在这一带狩猎的猎骑们。他们刚才听到了枪声,迅速奔了过来,看到了“持械”的印第安人,也根本不顾什么缘由,端起枪就射。猎骑们使用的还大都是m1903和m1这样的武器,虽然是单发或者半自动,可数人同时射击,还是轻松放倒了几人。
脱喇哈赤更加厉害,他直接抽出了一柄蒙古弯刀,狠狠地就砍在了一个印第安人的锁骨上,这个蒙古勇士果然是剽悍,直接与人短兵相接,三下五除二就砍死了所有的印第安人。
猎骑中有人调侃着抱怨:“队长啊,你这把他们都宰了,上哪里去搞情报?”
脱喇哈赤犹自不觉,嘿然道:“什么情报不情报的,你们会说这些土人的语言?而且,用得上收集情报吗?不用出动大部队,光咱们猎骑就踏平这些土人了。”
常斌看到了同伴,也从树上下来了,招呼道:“过来帮忙,这边还有一个活的,刚才被那些家伙追赶,受了伤,我们把他带回殖民点去,医治一下。”
脱喇哈赤知道常斌是现代众的士兵,而现代众的士兵都比他们高一头,脱喇哈赤也不敢造次,只能招呼着猎骑们将这个受伤的印第安小伙子架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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