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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三章 一件衣服引发的血案(下)

书名:重振巫名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淼渺藐喵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一进了树林,李寻欢那种懒散落寞的神情就完全改变了,他忽然变得就象条猎犬那般轻捷矫健。

    他的耳朵,鼻子,眼睛,他全身的每一根肌肉,都已有效地运用。雪地上,枯枝间甚至空气里,只要有一丝敌人留下的痕迹,一丝异样的气息,他都绝不会错过!二十年来,世上从没有一个人能逃得过他的追踪。

    他行动虽快如脱兔,但看来并不急躁匆忙,就象是个绝顶的舞蹈者,无论在多么急骤的节奏下,都还是能保持他优美柔和的动作。

    十年前,他放弃了他所有的一切,黯然出关去的时候,也曾路过这里,那时正是chūn暖花开的时候。

    他记得这附近有个小小的酒家,远远就可以看到那高挑的青帘,所以他也会停下车来,去喝了几斤酒。

    酒虽不佳,但那地方面对青山,襟带绿水,chūnrì里的游人很多,他望着那些欢笑着的红男绿女,一杯杯喝着自己的苦酒,准备从此向这十丈软红告别,这印象令他永远也不能忘记。

    现在,他想不到自己又回到这里,经过了十年的岁月,人面想必已全非,昔rì的垂髫幼女,如今也许已嫁作人妇,昔rì的恩爱夫妻,如今也许已归于黄土,就连昔rì的桃花,如今已被掩埋在冰雪里。

    可是他希望那小小的酒家仍在,没有理由,他就是想再看一眼那个地方。

    或许是那虚无缥缈的幻想作祟吧……

    李寻欢这么想,倒并不是为了要捕捉往rì的回忆,而是他认为金狮查猛他们说不定就落脚在那酒家里。

    冰雪中的世界,虽然和chūn风中大不相同,但他经过这条路时,心里仍不禁隐隐感觉到一阵阵刺痛。

    那美好的回忆!!

    财富、权势、名誉和地位,都比较容易舍弃,只是那些回忆,那些辛酸多于甜蜜的回忆,却象是沉重的枷锁,是永远也抛不开,甩不脱的。

    李寻欢自怀中摸出个扁扁的酒瓶,将瓶中的酒全灌进喉咙,等咳嗽停止之后,才再往前走。

    他果然看到了那小小的酒家。

    那是建筑在山脚下的几间敞轩,屋外四面都有宽阔的走廊,朱红的栏杆,配上碧绿的纱窗。

    李寻欢还记得,chūnrì里这里四面都开遍了一种不知名的山花,缤纷馥郁,倚着朱红的栏杆赏花饮酒,淡酒也变成了佳酿。

    如今栏杆上的红漆已剥落,红花也被白雪代替,白雪上车辙马蹄纵横,还可以听到屋后有马嘶声随风传出。

    李寻欢知道自己没有猜错,查猛他们果然落脚在这里!因为在这种天气,这种地方绝不会有其他游客的。

    他的行动更快,更小心了……静静地听了半晌,酒店里并没有人声,他皱了皱眉,箭一般窜了过去。

    到了近前,就可以发觉这酒店实在静得出奇,除了偶尔有低低的马嘶外,别的声音一丝也没有。

    走廊上的地板已腐旧,李寻欢的脚刚踏上去,就发出‘吱’的一声,他立刻后退了十几尺。

    但酒店里仍然一点动静也没有。

    出事了!

    李寻欢微一沉吟,轻快地绕到屋子后面,他心里在猜测,也许‘金狮’查猛并没有回到这里。

    可是他却立刻就见到了查猛!

    查猛竟正在直着眼睛,瞪着他!

    查猛的眼睛几乎完全凸了出来,淡金sè的脸看来竟已变得说不出的狰狞可怕,他就站在马廊前的一根柱子旁。

    廊中的马在低嘶着,踢着脚,查猛却只是站在那里,既不出声,也不动,就象是个泥塑的,还未着sè的人像。

    李寻欢暗中叹了囗气,道:“想不到……”

    他只说了三个字,就立刻停住了嘴。

    因为他已发觉查猛是再也听不到任何人说话的声音了!

    李寻欢仔细一看,那查猛的咽喉,竟已被洞穿!

    只用了一剑!一剑毙命!

    杀他的人显然不愿他的鲜血溅上自己的衣裳,所以一剑刺穿他的咽喉后,就立即塞了团冰雪在创囗里,等到冰雪被热血溶化的时候,血却也已被冰凝结住了。

    他的尸体仍笔直的站着,倚着木柱并没有倒下来,由此可见,杀他的那人,身法是多么轻,多么快!他一剑刺穿查猛的咽喉后,就立即拔出了剑,连一丝多余的力量都没有,所以才没有碰倒查猛的尸体。

    查猛自然是准备抵抗的,但等到这一剑刺穿咽喉后,他的招式还没有使出来,所以他的尸体仍在保持着平衡。

    这一剑好快!

    李寻欢面上露出了惊奇之彩sè,他知道‘金狮’查猛成名已二十多年,并没有吃过多大的亏。

    金狮镖局的招牌也很硬,由此可见,查猛并非弱者,但他却反抗之力都没有,一剑就被人洞穿了咽喉!

    他就算是个木头人,要想一剑将这木头人的咽喉刺穿,而不将它撞倒,也绝不是件容易事。

    李寻欢一转身,窜入那酒店里,门上并没有挂帘子,里面也没有摆上桌椅,显见这酒店也并不想在这种天气做生意。

    很宽敞的屋子里,只有靠窗旁摆着一桌菜,但菜大多都没有动过,甚至连杯里的酒都没有喝。

    来自极乐峒的那四个‘童子’,也已变成了四个死尸!

    死尸的头向外,足向里,像是‘十’字,黄衣童子的足底和绿衣童相对,黑衣童和红衣童相对,右手腕上的金镯已褪下,落在手边,四人的脸上还带着狞笑,咽喉竟也是被一剑刺穿的!

    而且,死尸四周有一堆粉末。仔细一看,竟是一堆毒虫蝎子所化!

    “好深厚的内力……”

    李寻欢喃喃道,思及江湖高手有这份功力的,却没有几个。不知为何,凌汐云那风轻云淡的笑容浮上心头。

    会是他吗?

    李寻欢默默的想到。

    再看虞二拐子,也已倒在角落里的一个柱子旁,他的双手紧握,似乎还握着满把暗器。

    但暗器还未发出,他也已被一剑刺穿咽喉!

    李寻欢也不知是惊奇,还是欢喜,只是不住喃喃道:“好快的剑……好快的剑……”

    若在两rì以前,他实在猜不出普天之下,是谁有这么快的剑法。有这份剑法的人,也不会在这偏僻的地方,更不会在意那不知是什么的宝贝。

    直到现在,他已知道是还有这么一个人的。他出手,不需要理由,

    就是那神秘、孤独,而忧郁的少年阿飞!

    李寻欢叹了囗气,喃喃道:“玩具,居然有人说他的剑像玩具……”

    他忽然发现柱子上有用剑尖划出来的字:“你替我杀了诸葛雷,我就替你杀这些人,我不再欠你的债了,我知道一个人绝不能欠债!”

    看到这里,李寻欢不禁苦笑道:“我只替你杀了一个人,你却替我杀了六个,你知道一个人不能欠债,为何要我欠你的债呢?”他又接着看下去!

    “我替你杀的人虽多些,但情况不同,你杀的一个足可抵得上这六个,所以你也不欠我,我也不愿别人欠我的债!”

    李寻欢失笑道:“你这帐算的不太jīng明,看来以后做不得生意。”

    柱子上还有一句话,仿佛是用手指刻的,“放心,我会让你看到,足以打破规则的力量!”

    下方还有个箭头,指向着厨房。

    李寻欢笑了,果真是他。不过,我期待这一天……

    厨房并不小,而且居然很干净,果然有个人被反绑在椅子上,长得很瘦小,耳边还有撮黑毛。

    李寻欢早已想到阿飞就是要将这人留给他拷问的,但这人却显然未想到还会见到李寻欢,目中的惊惧之sè更浓,嘴角的肌肉也在不停的抽搐着,却说不出话来──阿飞不但紧紧的绑住了他,还用布塞住了他的嘴。

    李寻欢手里的刀光一闪,只不过是挑去了这人嘴里塞住的布而已,这人却已几乎被吓晕了。

    他想求饶,但嘴里乾得发麻,一个字也说不出话来。

    李寻欢也没有催他,却在他对面坐下,又将外面的酒全都搬了进来,他倒了杯酒喝下去,才微笑着道:“贵姓?”

    那人脸已发黄,用发乾的舌头舐着嘴唇,哑着嗓子道:“在下洪汉民。”

    李寻欢道:“我知道你喝酒的,喝一杯吧。”

    他居然又挑断了这人身上绑着的绳子,倒了杯酒递过去,这人吃惊的张大了眼睛,用力捏着自己被困得发麻的手臂,既不敢伸手来接这杯酒,又不敢不接。

    李寻欢笑着道:“有人若请我喝酒,我从来不会拒绝的。”

    洪汉民只有接过酒杯,他的手直抖,虽然总算喝下去半杯酒,还有半杯却都洒到身上了。

    他又倒了两杯酒,笑道:“佳人不可唐突,好酒不可糟塌,这两件事你以后一定要牢记在心。”

    洪汉民用两只手端着酒杯,还生怕酒泼了出来,赶紧用嘴凑上去,将一杯酒全喝了个乾净。

    李寻欢道:“很好,我一生别的都没有学会,只学会了这两件事,现在已全都告诉了你,你应该怎么样来感谢我?”

    洪汉民冷汗淋漓,结结巴巴的说道:“在下……在下……”

    李寻欢道:“你也用不着做别的事,只要将那包袱拿出来,我就很满意了。”

    洪汉民脸上很尽力地挤出了一丝微笑,颤抖的身子却显示他内心的恐惧:“什么包袱?在下真的不知道。”

    李寻欢摇着头叹道:“我总以为喜欢喝酒的人都比较直爽,可是你……你实在令我失望。”

    洪汉民陪笑道:“李……李大侠只怕是误会了,在下的确……”

    李寻欢忽然沉下脸,道:“你喝了我的酒,还要骗我,把酒还给我吧。”

    洪汉民脸sè发白,强装镇定道:“是,是……在下这就去买。”

    李寻欢道:“我只要你方才喝下去的两杯,买别的酒我不要。”

    洪汉民怔了怔,用袖子直擦汗,吃吃地说:“但……但酒已喝在肚子里,怎么还呢?”

    李寻欢笑了笑,轻声说道:“这倒容易。酒既然在你肚子里,我只要将你的肚子剖开就行了。”

    刀光一闪,小刀已抵住了洪汉民的胸膛。

    洪汉民脸sè发白,勉强笑道:“李大侠何必开小人的玩笑。”

    李寻欢道:“你看我这像是开玩笑?”

    他的手微微用了些力,将小刀轻轻在洪汉民的胸膛上一刺,想将他的胸膛刺破一点,让他流一点血。

    因为只有懦夫才会说谎,而懦夫一看到自己的血,就会被骇出实话了,这道理谁也不会比李寻欢更清楚。

    谁知道刀尖刺下,竟好像刺在一个石面上,洪汉民还是满面假笑,似乎连一点感觉都没有。

    李寻欢目光闪了闪,手已停了下来,这懦夫居然刀枪不入,李寻欢居然也并没有吃惊。

    “宝物就在你身上,对吧?”李寻欢笑了笑,说道:“金丝甲,据说此物刀枪不入,水火不伤。你身上穿着它,它是怎么来的呢?”

    洪汉民冷汗淋漓,结结巴巴的说:“此物——此物——是在下——祖——祖传的——”

    “你说我会信吗?”

    洪汉民的脸已经变得好像一块抹桌布,跳起来就想逃。

    他的身法并不慢,踪身一掠到了门囗,但他正要窜出门的时候,李寻欢也已站在门囗了。

    洪汉民咬了咬牙,一转身就解下了条亮银链子枪,银光洒开,链子枪毒蛇般向李寻欢刺了过去。

    看来他在这柄枪上至少已有二三十年的功夫,这一招刺出,软软的链子枪竟被抖得笔直,带着劲风直刺李寻欢的咽喉。

    只听‘当’的一声,李寻欢只抬了抬手,他手里还拿着酒杯,就用这酒杯套住了枪尖。

    也不知怎地,枪尖竟没有将酒杯击碎。

    洪汉民就像石头人般怔在那里,满头汗落如雨。

    李寻欢轻声说道:“你若不想打架了,就将身上的金丝甲脱下来作酒资吧,那勉强也可抵得过我的两杯酒了。”

    洪汉民颤声道:“你……你真要……”

    李寻欢道:“我倒并不是真的想要这东西,你能趁我不备,将包袱偷走,也算你的本事,但你却不该对别人说包袱是我拿的,我这人最不喜被人枉。”

    洪汉民道:“不错,包袱是……是小人拿的,包袱里也的确就是金丝甲,可是……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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