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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二章 东方 东方

书名:王之战记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夜听血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后面的旅程变得很安逸,身处罗姆军队的保护之下,皮里大道良好的路况和不冷不热的气候,以及充裕的时间,都让旅程变得非常闲逸。

    李维在行进中的位置移到了中部,略微落后于雷的位置。这个位置是整个团队中最安全的位置,也是最不zì yóu的位置,每时每刻,都会有几双眼睛盯着他。

    虽然名义上是奴隶,可因为他的年龄小,路途上也没有太多活,仅有的活都被奥维利亚的两个贴身侍女干完了。听完那天的故事之后,所有人都知道,李维是东方贵族,而且是顶尖贵族的唯一嫡传,所以他的一举一动,都会被无数人关注。就连他当初不成功的手工艺品——第一只草鞋——也被近水楼台的庇古纳入囊中,作为曾经与李维近距离接触的证据,全然忘记当初他还以其丑陋嘲笑过李维的技艺。

    李维很多从地球带来的习惯,比如要喝热水,比如每天一定要洗脸洗脚,还有一空闲下来就雕刻自己的木头匕首,都被周围人不断脑补,被当成是东方贵族的怪癖,并加以接受。不得不说,罗姆人真是一个包容xìng非常强大的民族。

    越是前进,天气就越是炎热,路上也渐渐繁忙起来,从最初每天只能遇到数拨行人商旅,到后来人越来越多,商队越来越多。

    雷在旅行途中时不时的会跟李维聊聊天,也向李维介绍了自己的情况。雷的全名叫雷肯·特里姆·古拉格,自然,他的母亲,也就是奥莉薇拉·特里姆·古拉格。

    他给李维介绍了罗姆人姓名的特征,最前面是名,最后是家族名,而中间则是家族分支名,以雷的名字来说,就意味着他是古拉格家族,特里姆分支家的雷肯。至于说女孩子,在出嫁之前,一般都是同一个名,也就是说如果哪家有若干个待嫁的女子的话,全都会叫同一个名字。

    就像奥莉薇拉夫人,她娘家一共有三个女儿,在当初,她们对外的名字都是统一的。

    这么一说,李维倒觉得这种姓名的叫法跟中国古时候的门阀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只不过姓名的顺序有差别。就像号称门阀第一的崔姓,有清河、博陵分支,然后如果哪家的子弟在外报名的时候,就会自称清河崔某,或者博陵崔某。

    前些天给李维落籍的提尔斯·雅里·贝雷斯百人队长,就是有名的大财主贝雷斯家族中雅里一门的子孙。贝雷斯家族号称富可敌国,在罗姆各个行省和羁縻省,都有大量暴利的产业。提尔斯队长,如果不是家族中的重要成员,安排走仕途,以后也多半会继承某项产业,做自己的大富翁。

    如果是两字的名,就像李维或者巴切洛团长这样的,那就是两种极端,要么是罗姆的大贵族主支,要么是罗姆的贫民阶层。也就是说,要么只需要两字名,就能让所有人知晓其家族的尊贵,要么就是家族默默无闻,没有开枝散叶。

    怪不得当初安科纳女士要李维改自己的名字,还有这样的用意在里面,而李维无意间起的这个名字,跟自己所讲的故事完美的契合在一起。这样一个名字,正好符合罗姆人的起名习惯,更是坐实了李维编造的高贵出身——瑟里斯家族的唯一嫡传。

    雷所说的这些知识,李维听得很认真,如果没有人讲解的话,在这些细节上很容易犯错。李维在地球上并不是个情商高的人,但他却明白今后自己将不可能继续做技术宅,以自己的新身份,技术宅的结局要么是被当成猪,在古拉格家族中圈养一辈子,要么就是被当成离经叛道的妖孽,不是被火刑,就是被石刑。

    雷又兴致勃勃的提起这次的旅行。他的父亲,阿列文·特里姆·古拉格,在北方的羁縻省莫瑞做税务官,去年是三年任期的第二年,所以他的母亲带着他去罗姆王国的边疆去见识见识,这次旅行去年夏天开始的,他在遥远的北方度过了有生以来最快乐的一个冬天。

    “你不知道皮里大道有多长,你能想象吗,皮里大道完全是一条直线,我们从最南端的罗姆出发的时候,我们还穿着短衫,而我们到莫瑞的时候,连驼兽都不得不裹上一层毛皮,才能在外面行走了。”

    雷很快乐的向李维提起他在冰天雪地的北方的奇闻异事,却不知道从小就生活在北方的李维,对于冬天的寒冷,比雷的认识多得多。

    李维很少说话,总是眉头深锁,这让雷每每觉得自己的热情落在了空处。他有些恼怒的踢着驼兽跑到前面,却又过上一会儿又跑到李维身边叽叽喳喳起来。

    奥莉薇拉夫人冷眼看着儿子的表现。这样的表现自然不能让她满意。她对雷寄予了深厚的期望,自然不愿意儿子有如此幼稚的表现。

    也许是抹不开情面,也许是雷的活力和热情打动了李维,李维的话也渐渐多了起来。李维先是嗯嗯啊啊的对雷的话有了反应,后来就慢慢地纠正起雷的一些错误。

    “……喝酒不能御寒,醉酒的人更容易冻伤、冻死……”

    “……冻死的人一般都是光着身子的,因为他们冷的时候反而觉得身上发热,就把衣服脱掉了……”

    “……冰面上,或者雪地里,最快的方式不是骑马,也不是步行,是用雪橇……”不好,好像不小心泄露了什么天机,不会旱地一声雷,李维就人间蒸发了吧。

    “安科纳女士在上,我什么都没有说。”

    这一声嘀咕被肯听到了,肯非常奇怪的问:“李维,为什么你这么害怕安科纳女士呢?安科纳女士在诸神中是最善良,最热爱生命的神祗,为什么你上次说被她害了?”

    谁比李维更了解安科纳女士的腹黑?想不到安科纳女士在世间还有这样的声名,估计在神祗中间,她也是故意扮猪吃虎的那个吧?

    “在我逃亡途中,我跟安科纳女士达成了一个协议,她给我提供帮助,她让我献祭随身携带的财物。但我没有达到她的要求,于是我被她禁言了……”

    不会吧?这是听到这一说辞的人产生的共识,这个说法也太扯淡了点。安科纳女士最是善良,从来就是帮助善良生物不求回报,只有邪神才会要求献祭。

    李维的话说得也不算错,李维可是心疼自己那一飞机的物资,如果飞机还在,哪用得着自己在地上这么苦哈哈的蠕动。

    他却有意无意的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以古代的行军速度而言,其实这个佣兵团的速度已经超过很多所谓强军的强行军速度了。

    倒霉的桑德大师又一次偷偷释放了“侦测谎言”,结果李维身上亮起的白sè光芒连队伍最前方的团长都有所察觉,回头看了一眼,居然还是真话?

    桑德大师闭上眼,装作在养神,不过谁都知道这是他干的,除了他,队伍里没有第二个法系职业。

    “李维,跟我说说你们的图腾吧,就是你说的神龙。”过了一会儿,雷又好奇的问起来。

    李维回忆着传说中对龙的描述,用罗姆语复述起来:“龙者鳞虫之长。头似牛,角似鹿,眼似虾,耳似象,项似蛇,腹似蛇,鳞似鱼,爪似凤,掌似虎,是也。其背有八十一鳞,具九九阳数。其声如戛铜盘。口旁有须髯,颔下有明珠,喉下有逆鳞。头上有博山,又名尺木,龙无尺木不能升天。呵气成云,既能变水,又能变火。龙能隐能显,能大能小,上穷九天之极,下潜九地之渊,chūn时行云布雨,秋来……”

    所有人齐齐倒吸一口气。真是神奇的生物啊,即便是桑德大师这样的**师,也从来没在任何记载中看到过类似的生命。

    “李维,你能不能画出神龙的样子来,那一定很威风吧?”雷想往着,不知那种美丽而神奇的东方图腾会带来多大的震撼。

    “以后有机会,我一定会画出来的。如果我能重建瑟里斯家族,那就是我的家族的守护神。”

    “一定可以的。我们罗姆人,最初只有罗姆一个城市,自认是金鹰的后代,在经过上百年的开拓之后,已经有无数的部族,无数的图腾加入到我们的国度中来。只要你能够重建瑟里斯家族,你的愿望一定能实现的。”

    在剩下的归途中,雷不断的缠着李维,让他讲述那个所谓的故事。

    遥远的东方,真的有一个那么神奇的国度吗?真是让人向往啊。也不知道这位东方的贵族之子,是经历了怎样的磨难,才从万里之外的丝之国,来到伟大的罗姆。在那天短短几个小时的讲述中,李维说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翻越了世界屋脊,从最初的几千人到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具体的情节只说了个大概。这样的经历,在整个世界上恐怕也很难找出第二个人来。

    东方、东方、东方!

    李维的故事、李维的描述给大家带来无数的想象。

    雷的心中隐约有了一个目标,在有生之年,一定要到世界的东方去,翻过世界的屋脊,去那个丝与黄金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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