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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0章 旅团的意义

书名:大剑帝国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考拉彻彻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巨大的冲击波再次伤及无辜,青绿sè的萝卜叶在猛地内吸到亚瑟身边后,突然向四周拼命散开,叶子分崩离析,甚至连埋在土层下方的萝卜都被巨大的力量拔了出来,变成一大堆萝卜汁和萝卜肉的碎片向四周喷溅开来。巨大的能量波连空气都给扭曲了,强力回收后,环形冲出的冲击波,硬是凭空在空无一物的空中炸出了一道气体形成的爆炸圈。

    虽然已经练习了很久,但亚瑟从未全力使出过。他知道自己机会不多,所以每一招都拼尽全力。他想过拼尽全力可能没有任何作用,但他没有想过拼尽全力发出“分件,一级波”后,他会全身无力,双眼在短时间内一片漆黑,高大的身体向前跌出,哪怕他已经用右手做出了防御的姿态,但他的身体还是被邮件的力量引向,好像碎掉了一样,在极短的时间里失去了一切防御力量。

    就在此时,他听到风声从空中而来。他抬起头,在抬头的刹那就知道已经来不及了。一阵冰凉从他的脖子一直划向脊背,就在快要撕开他的肩膀的刹那,亚瑟从虚脱中恢复了过来,凭着本能一个轱辘滚到一边,再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他发现他已经完全感觉不到他的右手了。

    巨大的伤口从他的脖子一直撕到了右边臀部的最上方,再迟一秒钟,亚瑟非常有信心他就会变成两个人了。

    飞鸟从空中悠然落下,刀型的翅膀折起来摆到他的正背后。微风吹拂着他的长发,他站在一片被亚瑟的冲击波震碎的萝卜叶和萝卜块中间,似乎觉得那些东西很脏,而脚尖没有接触到地面,保持着一个令人惊讶的姿态漂浮在空中。

    他转头望向亚瑟,用无声的力量告诉他:“你还可以走。”

    亚瑟盯着飞鸟,忽然间明白了两件事:一、长头发的娘娘腔也可以是很强的!二、老子原来是这么不怕死的怪物!

    鲜血溅在满地凌乱的萝卜叶和萝卜块上,看上去都变得廉价了。

    亚瑟并不为他的血显得廉价而感到悲伤,反正他就是一个没地位,没身份,现在还没了钱的失业青年,所以流点血根本没什么,反正那些血跟他一样也是廉价的。

    在溅满鲜血的萝卜叶子上挣扎着站起来,亚瑟看到天sè依旧美丽,而那个叫飞鸟的男人依旧悬浮在他的面前,瀑布般的长发,干净的面庞,就好像没有经历过战争一样,漂亮得好像放在玻璃罩子里的工艺品。

    亚瑟大口喘息着,用邮件撑起他流血的身体看着他。喘息让他的视野变得颠簸,模糊,让他更加无法定位那个飘浮在空中的男人了。

    他已经想尽一切办法去攻击飞鸟了,但是到目前为止他所有的攻击最后都只变成了廉价的血液被他咳出来,喷溅在散发着浓郁萝卜味的萝卜地里。亚瑟喘息着,没有跟前几次一样,立刻组织又一次的攻击。他看上去已经力竭,看上去已经连站都站不起来了。这个时候,他用他脑袋里只比rì出多一点点的大剑知识,拼命在这个完全不适合冷静思考的时刻思考着。

    风系的大剑,简而言之就是拥有能够cāo纵风的能力的大剑。跟火系和水系的大剑一样,这是蓝星上最常见的四种能源蓝星石练造出来的大剑,既然是最常见的能源石,在力量强大的同时,一定是有弱点的。

    他的弱点,他的弱点……

    亚瑟握着邮件的手忽然间颤抖了一下。他忽然发现就算他侥幸找到了飞鸟的弱点,他也不可能获胜,因为他完全不了解邮件。

    透明的大剑,具有分解能力的大剑,这到底是什么东西?邮件到底是一把怎样的剑?他不知道,他不知道……

    “现在,你还是可以走的。”飞鸟低下头看着他。亚瑟抬起头,虽然他们俩的距离就近在咫尺,恍惚间,他却觉得飞鸟已经飞到了离他很远很远的地方,垂下眼俯瞰着他。

    这种感觉非常不好,这种感觉在做邮差那会从没有过。哪怕是在地狱厨房,遇见小山一样的熊,长达百米的巨蛇,也从未有过!

    亚瑟讨厌这种感觉,他讨厌飞鸟跟他说话的口气。

    “你烦不烦,要放我走,你就让开。要杀我,就少废话!”

    “你没有和那把剑融合。”大约是最后一次劝说亚瑟了,飞鸟看着满身是伤,已经连站起来都有困难的亚瑟说:“很多人都认为大剑是宝物,是改变命运的机会,其实大剑是灾难。你没有和它融合,说明你还不想放弃人类的身份。那么,就把它给扎克吧。”

    “就算我不要它,它也不是扎克·弗洛伊德的东西。收件人没有了,我就要把邮件退回给寄件人。”亚瑟终于让自己重新站直了。站直之后,他终于能够平视飞鸟了,这种感觉非常之好,他想就这样一直下去。

    所以……

    让这个叫飞鸟的人不能再飞起来就行了!无论付出多大的努力,只要他不飞起来,亚瑟就能够靠近他,能够靠近他就能够打到他,打死他或许有点难度,但是……

    就算会死也要给他丫的一拳,打烂他的漂亮脸蛋。

    定下主意,亚瑟有史以来第一次心平气和地跟人对话了。多说点话,就能多歇会,多歇会就会有更多的机会。

    “既然你看不惯扎克的所作所为,为什么又要帮助他呢?以你的能力,绝对不会输给那个拿一堆剑壮胆的胆小鬼。”亚瑟口气很好地说,眼睛甚至为此睁大了一些,显得求知yù很强的样子。

    当邮差的过程中,他见过太多种人,总结出了很多亚瑟定律,其中一条就是:男人如果长得太好,太美丽,那么对他们而言女人,钱,机会总是比丑男人多些,因此他们总是比丑男人要闲一些,而一个人如果闲得肉痛,那么他必定喜欢有事没事就忧郁一下。

    而一个人如果自己觉得自己很忧郁,那他一定会很有兴趣跟人倾诉的。

    “我们是一个旅团,他是团长,我是团员。”

    果然!飞鸟在这个需要他飞起一刀干掉亚瑟的时间,优雅地回答了亚瑟的问题。亚瑟乘胜追击,问道:“我记得报纸上曾经报道过你们,你们原来还有其他团员,但都相继死掉了,而且死掉之后,扎克还把他们的剑都收了。你没想过你的结局也会是这样的吗?”

    “就算是这样,又有什么呢?”飞鸟冷笑一声,似乎已经不会再回答亚瑟的问题了。

    错!

    如果那个人开始跟人倾诉,那么他一定会矫情地装出不愿意回答你问题的样子,而这个时候,追问才是硬道理!

    亚瑟横下一条心,他的呼吸还很急促,他的体力还没有恢复,他的机会不多,甚至只有一个,所以就算xìng格如他恨不得现在就一口唾沫吐出去,然后一脚踩在飞鸟脸上,却还是强行耐住xìng子,继续问道:“又有什么?如果团员只是工具的话,又为什么要加入旅团呢?”

    “你以为旅团的意义是什么?”飞鸟低下头来问亚瑟。

    亚瑟一点都不关心这个问题的答案,但关键是飞鸟又回答他了,争取到了更多的时间休息,多一秒也就多一秒的希望。

    “是什么?”

    “我曾经是一名乐师,虽然生活艰难却幸福知足。直到有一天,我父亲带回一只长笛,跟我说这是一支魔笛,只要和它融合,就能获得未知的力量,成为天下闻名的乐师,获得用不尽的财富。只不过……”飞鸟抬起头似乎望了眼他的家乡,悠悠地说:“他需要我的血帮他达成这一切。”

    “他几乎要了我的xìng命,却还是融合失败了。临死之前,他把血还给我,并用那支笛子捅穿了我的心脏。哼……”凄凉一笑,飞鸟重新望向亚瑟说:“我从乐师变为剑客,变得富有,变得不凡,也变成了没有生命的行尸走肉,吸血鬼。直到遇见扎克,加入旅团,从此南征北战,杀人也被杀。旅团啊……”

    飞鸟告诉亚瑟那个问题的答案,旅团就是——

    “就是让我们这些早就死掉的人有点事做,迟一天自杀而已。”

    旅团的意义是什么?

    亚瑟真的一点都不关心这个问题的答案,不过听完飞鸟的话,他说:“剑客飞鸟,你知道我们俩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吗?”

    “什么?”飞鸟无神地望向他,好像周围的一切都和他无关。

    “就是我一定会活着回去,不管rì出和彻彻是生是死,我都会回去。而你就算活下来也不会赢过我!”

    亚瑟再一次拿起他的邮件,他还没有休息好,呼吸依旧凌乱无章,而且随时可能挂掉。不过他已经没耐心听飞鸟倾诉了,一个人会忧郁就是他妈的太闲了,吃饱了没事做!

    “我那么用力地活下来,不是因为我有多漂亮,多了不起,多有用,而是总有那么一个人,哪怕是一个口臭的老头子,又或者没用的毛背心野人,需要我为了他活下去。而你,再漂亮,再了不起,却没有人需要你回去,需要你一定要活下去!所以……”

    曾经连一个馒头,亚瑟都要付出血的代价去换回,所以……

    “我的团长还没死,我就一定要回去找他!”

    亚瑟说完,用力冲向了飞鸟。他已经竭尽全力,但速度远不如他第一次攻击时那样快,这没有办法,他的体力耗尽,事实就是事实。

    但事实不等于输赢!

    飞鸟叹了口气,仿佛很遗憾他最终还是不得不杀了亚瑟,但亚瑟并不这样认为。

    杀了我,我也不会让你完好无损地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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