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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86章 就等主角上场

书名:大剑帝国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考拉彻彻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怎么可能?”

    “你看这个!”圆子把那乞丐的手抓了起来,用水清洗干净了。乞丐的手露出原型,骨节均匀,五指纤长,手掌上纹路很多,但整体地说那是一只很漂亮的手,唯一的缺陷大概就是他的五指上都隐约能见一些烧伤的疤痕,还有一些疤痕好像是被金属磨伤的。

    “我要看什么?”rì出问。

    圆子把她的手也举了起来,rì出看到圆子的手上也有那样的疤痕,而且比起这个人来要明显很多,大很多。

    “这是练剑师才会有的伤,他是练剑师!”圆子放下男子的手,眼中升起一丝怜悯,同为练剑师,她最不愿看到的就是练剑师变成疯子。

    练剑师学校一直视完整假说为歪理邪说,其实还有另一层深意。而这一层深意就是完整假说有可能会引领练剑师走入不可回头的疯狂。当你选择相信另一种生命形态的存在,很有可能就是你变成疯子的开端。

    “我们带上他吧,团长。”圆子拉起男子的手对rì出说,此时男子醒了过来。

    他摸了摸头爬起来,看到自己的手被圆子拉着,续而转过头来看向圆子。不过相对于圆子对他的好意,此君双眼朝圆子望去,然后直接望穿了她,就当她不存在一样,直勾勾地望向了圆子背后的东西。

    圆子背后是他们的行李,其中有一件行李被装在一个很长的盒子里,伪装成一件乐器一样放在那里。那个行李的名字是动物系大剑狮王——正是那把会让彻彻感到害怕的动物系大剑。

    随后,在众人的注视下,这个流着鼻血的流浪汉站了起来,走到装狮王的盒子边,把头靠在狮王身上,二话不说便沉沉地睡了过去。

    “你确定我们要带上他?”rì出问圆子。

    圆子盯着那个流浪汉,表情纠结地沉思了一会,狠狠地点了下头说:“我确定。”

    “那就带上他吧。”rì出做出决定,转眼亚瑟已经开始逼问第一大那位茱萸太太的地址了。

    明天,他们就能走出莫亚山脉。而在莫亚山脉之外,气候温暖的南方,穿过太平湖,在太平湖茄子形状的内弯曲处就是温暖美丽的孔雀城了。

    因为靠着大湖,孔雀城空气清洁,常年气候宜人,不会太热又不会太冷。而且稍微往西一点就是中土第一大河刚果,从三四区过来的新鲜农产品,第二区牧场上的牛羊肉,还有第七区来的矿石,通过月亮河,明苏达运河和刚果河三条大河形成的水道能畅通无阻地被送到孔雀城内。

    太平湖的茄子状造型不但给孔雀城带来了宜人的气候和干净的空气,它弯曲的湖面还刚好将孔雀城保护了起来,让孔雀城仿佛被屏风挡住一样,成为了第六区内的区中之区,一个不管你是谁?被通缉还是平民,大商贩还是强盗,只要你身上有金子,就能进来赌一把的中土第一大赌城。

    走出莫亚山脉,绕过夕阳城,到达太平湖,湖边上多的是愿意接送黑客去孔雀城的船家。按照计划,rì出他们三天后应该就能到达孔雀城了。

    3330年的12月23rì,离新年还有6天。

    新一年,rì出靠在莫亚山脉里,这个被命名为第一大的邮局的门框上,看着清晨从rǔ白sè的水汽中渐渐升起的太阳,禁不住微笑起来,因为他不知道孔雀城正有一堆人等着杀他。

    清晨五点,马克·朋沙就已经到赌场了。

    孔雀城内,共有十一家赌场,每个赌场都有自己的分头老板,以及一个大老板。大老板自不用说就是孔雀。

    每个赌场里都有一组人马,或者雇佣着一些低级旅团做着管理,而阿产,他,格里芬还有广胜,四个人就是这些江湖人士的老板,他们四人每秒钟至少得保证有两个人在孔雀城里当值。从去年起,马克和阿产就是一起的,格里芬和广胜是一组,已经完美地配合了一年了。

    赌场是通宵做的生意,所以每天和孔雀例会的时间其实就是他们交班的时间。马克和阿产是晚班,清晨五点通常是他们巡查一遍准备收班的时间,通常这个时间马克都喜欢坐在孔雀城正zhōng yāng的琉璃赌场zhōng yāng,圆形硕大的玻璃天顶下,底部铺着五彩琉璃石的喷泉旁边喝上一点酒,让紧张了一夜的情绪缓慢下来。

    他通常只会喝一点点,不超过两口,但今天他给自己放宽了标准,干净的玻璃酒杯里是可融三口小啄的深红液体。

    安排完孔雀交代的事情,甚至将密信送到了两个C版旅团的手里。比起白虎,他更看好茶茶,女人要么普遍不靠谱,要么就极端靠谱,比男人还要讲信用。

    喝下第一口酒,感受着酒jīng滑过食道,马克·朋沙紧绷的身体放松了下来。凌晨五点,即便是喧闹营业的赌场内,也迎来了少见的宁静。或许还有人在赌桌上用心搏杀,但毕竟没了夜里时的好力气,也没那么多人助威,声音小了很多。难得的宁静中,清澈如碎水晶的水花在五彩琉璃池中喷涌而出,又哗啦落下,流水声里,空气中忽然飘过来一阵非常清淡的味道。

    闻到那股味道的刹那,马克·朋沙才放松下来的身体陡然间绷紧。

    孔雀没穿他那些招摇的龙袍大衣,身上是一套赌场里非常常见的黑sè西装。平时清爽地披在肩上的黑sè卷发,梳得很是整齐地在脑后结成一个马尾,他脸上还戴了副黑框眼镜,看上去就跟赌场里走来走去的荷官一个样子,根本看不出这个身材中等黑头发绿眼睛的男人就是那个孔雀城之王。

    孔雀在马克·朋沙身边坐下,为自己点燃一根香烟,然后将烟盒子递给马克,马克从盒子里抽出一根烟,孔雀倾身过来,用他的金sè火机打燃了马克手里的香烟。他拿着打火机的小拇指上缠绕着一条很小的金蛇。金蛇在他手指上缠绕了三圈,舌头高高抬起,蛇的眼睛是绿sè的,却泛着蓝光,跟孔雀的眼睛一模一样。那是他剑的杂质,他的剑就叫蛇王。

    马克不经意中,目光在孔雀的金蛇戒指上停留了太久的时间,等他抬起头来,发现孔雀正垂着眼盯着他。

    “王上……”马克发现孔雀眼神有异立刻改口道:“海蓝,你应该多多休息。”

    “已经天亮了。”孔雀深吸了一口,吐出蓝sè烟圈道:“我习惯早起,你知道的。”

    “嗯。”马克点点头,却不知该继续说什么。其实孔雀还不是现在的孔雀前,他们俩就已经是朋友了。一起在大冬天放过马,也一起被人脱光了衣服,用鞭子狠抽到昏倒。

    “马克,我们三岁时就认识了吧。”孔雀说道,把手放下去,烟继续在他指尖烧着。

    “你三岁,我四岁。过年,偷东西吃,一起给抓住,丢到马圈里跟马过,哈哈。”马克说着笑起来。

    孔雀也跟着笑起来,眯着眼看上去表情十分温和,而当他面容温和之时,光是看到他的脸就能让人感到平静和安好。孔雀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美男子,如果不是这样,他的父亲也不会在他苦撑着在地狱里活到成年之后,给他一次机会证明自己不光是他父亲留下的种子,还是那颗最美丽最耀眼的种子。

    马克喜欢孔雀温和的样子,真心喜欢他那个样子。

    “马克。你不喜欢杀人吧。”安静了一会,孔雀突然开口说。

    马克从记忆中迅速清醒过来,回答道:“海蓝,我一直在为你杀人。”

    “哼……”笑了笑,孔雀道:“但是你其实不喜欢杀人,你只是听从我的命令而已。”

    马克的回答很简单:“海蓝,我是你的人。我的命是你给的。”

    “我的命也是你救的。”孔雀轻声说,身体微微抬了起来,对马克说:“帮我看看同志,山木·麒麟看上谁总有他的道理,就这么死了,或许挺可惜的。”

    “你的意思是?”马克嘴上不说,但他的脸突然间就亮了起来。一个连面都没见过的G版旅团,一群没干过什么坏事的年轻人,的确,他真的不喜欢杀人。

    “你做决定吧。最后的决定权在你手中。”孔雀声音很低地说,站起来之前最后看了马克一眼,道:“今天,我没来过。”

    “我明白!”马克忍不住笑了起来,“我明白,你没有来过。”

    目送孔雀离开,马克一口气将杯子里的残酒全部喝光了。果然,孔雀还是那个孔雀·海蓝。跟他一起受苦,跟他一起被人奴役,跟他一起从地狱里走出来的孔雀还是那个会在大冬天里趴在冰冻的湖面上去救落水的小狗的善良男孩。

    那么美丽的人,即便有时会暴怒,即便有时会反复,即便看上去冷酷无情,但那么美丽的人,心一定也是美的。

    孔雀·海蓝是这个城市的王者,也是这个城市最美丽的人。

    马克·朋沙放下酒杯,决定先行去见一见那个名字让人抓狂的旅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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