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二章贱婢
“是,父亲,女儿知道了。”李穆的一手平衡之术让李白莲不敢多言,尽管她心中清楚,但是也也只得乖乖接受。
李穆挥了挥手:“好了,你下去吧,这书帖便送给为父怎么样?该不会舍不得吧。”
李白莲急忙道:“女儿岂会吝啬一幅书帖,父亲若是喜欢自然是孝敬父亲,那女儿就先告退了。”
“嗯。”李穆心不在焉的点了点头,他的目光移到了手中那字帖上,盯着那个“仙”字久久出神,脑海中依稀记起,太宗皇帝留在御膳房的一幅字:欲求长生,先寻真仙。
“太宗皇帝在中古时期何等的举世无双,威镇寰宇,媲美天下,就算是神也曾经镇压过,可是依旧敌不过岁月的侵蚀,为什么临走之前要留下那个字,难道这世上真的存在某种可以长生不老的修炼之法?这李炎是从何处习得此字的,难道他身上隐藏着什么远古秘闻。”
李炎不知道自己无意间透露出的一个字竟然让这李穆思考了这么多,甚至已经开始怀疑到自己头上了,这老怪物的心智果真可怕的紧,不过幸亏这个李穆已经身处的隐退之心,这样的话应该不会找到他头上问个究竟。
“真痛快。”绣竹喘着粗气趴在男人身上,浑身上下说不出的满足,之前的那种暴躁的感觉一扫而空。
李炎抚摸着那乌黑的秀发,笑道:“看来我说的没错,你身子里憋了火气所以脾气才那么火爆,现在满意了吧。”
绣竹眯着眼睛享受着自己男人的抚摸,懒散的骂道:“啰嗦,没有老娘那般尽心尽力的服侍,你这家伙能那么勇猛么?”
“贫嘴,我的战力一直十足,你若不信我试给你看。”李炎轻轻一笑,大手顺着背部往下滑去。
绣竹皱了皱眉头,身子微微一颤,美目当中泛着秋水诱人无比:“别,你还想要去找元香姐吧,老娘可没力气陪你了。”
“呵呵,现在知道怕了,你有多少力气我可是一清二楚。”李炎手退了回来,不再使坏。
“现在什么时辰了?”绣竹连眼皮也懒得抬一下。
李炎说道:“已经不早了,响午了,不准备起来么?”
“等等再起来吧,让老娘休息半个时辰。”绣竹俏脸在李炎的胸膛上蹭了蹭闭起眼睛休息起来,不知道为何只要趴在这个家伙的身上心中就特别的安稳,踏实,心中不由嘀咕一声:“老娘不是喜欢女人的么,怎么对这家伙越来越好了。”
李炎见此怜爱的摸了摸她的脑袋,这日久生情果真不假,若是换做以前就算是自己要了他的身子也不会对她这般温柔。
温存一会儿之后等绣竹恢复力气之后她才精神奕奕的起来,俏脸红润,美艳动人,似有元香那种成熟妩媚之气。
这休息也休息够了,李炎也不再浪费时间,开始认真的练字,而绣竹总算是安静下来了,趴在旁边的案几上,似笑非笑的看着他,眼睛流露出丝丝柔情,不过当李炎回头一瞥的时候却有立刻板起了脸,不屑的撇了撇嘴,回了一句:“看老娘做什么,你不练字么?”
李炎摇头一笑,继续挥笔染墨。
不过这时候门外忽的传来元香的敲门声:“李朗,不好了,你快出来一下。”
“嗯?”李炎丢下手中的毛笔推门而出:“元香,发生什么事了。”
元香脸上露出一丝急色,她犹豫了一下说道:“李朗是这样的妾身之前约了以前替妾身出嫁的丫鬟小茹来府上做客,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小茹的夫家上门了,现在正在厅堂中打骂小茹,所以想请李朗出面制止一下。”
“有道是清官难断家务事,这种事情我们不太好管吧,不过那小茹以前与你有恩如此放任她被别人打骂这道义上说不过去,容我过去看看。”李炎想了想,便大步走去了厅堂。
“多谢李朗。”元香脸上露出欣喜之色。
“姐姐,等等我,我也去。”绣竹也急忙跑了出来,凑一个热闹。
此时在厅堂当中,一位身穿儒衫的秀才一巴掌扇到一位美妇脸上,力道之大直接将她的嘴角都打出血了:“贱婢,我道为何你这些天老是外出,原来是躲在元府,三从四德你可读过?一个妇道人家不在家里相夫教子出去抛头露面简直就是丢我的脸。”
小茹跪在这秀才的面前脸上红肿一块,身子害怕的颤抖起来。
这个秀才觉得不解气,又是一巴掌扇过去:“说,你来这里是不是勾搭了野男人。”
小茹吓呜呜的哭道:“没有,相公我没有,妾身在元府只是为了见一见小姐,绝对没有见过别的男人。”
“元府小姐?元香,可恶,当初如果不是你替她碉堡,我岂会娶了你这个贱婢,瞧你那卑躬屈膝的样子一看就知道奴才相,府上来客人了我都羞于让你出来见面,现在在家丢人还不算,想要把人丢到外面,让所有人都知道我取的不是元府小姐,而是一个贱婢是不是。”秀才想起当年的事情气得一脚踹过去,这一脚已经用上了神力,力道甚大。
“碰!”一声神力碰撞的声音响起,吓的浑身颤抖的小茹没有事一样,那踢过来的一脚在她的面前诡异的停下了。
李炎此时走了进来:“阁下这般打骂妻妾怕是有失君子风范吧。”
秀才回头一看,见到是一位身穿儒衫的读书人,心中不由一凛,急忙道:“兄台误会了,非在下心狠,乃是这贱婢不守妇道,趁我不在家中偷跑出去不知道和什么人勾勾搭搭,败坏我的名声,适才只是在执行家法罢了,让这贱婢长长记性,免得日后生出什么丑闻来。”
李炎不由暗道:“这读书人的身份还真是好用,此人刚才凶狠无比,如今却也变的客气起来了,读书人怜惜名声果然不假。”
“阁下说这位夫人在外面勾勾搭搭那也得有证据才成,有道是抓贼拿赃,捉奸在床,贸然这般拳脚相见终归是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