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日后。
雾顶州城。广福客栈。
傍晚。快要落山的太阳一如既往的染红天际,斜阳照进广福客栈里,客栈人声鼎沸,正是饭时。
小风风尘仆仆地回到客栈,来到柜台前,道:“掌柜的,叫厨房炒两样小菜,待会送到我房里。再让人抬些热水来。”
“好嘞。”掌柜答应道,却又马上想起了什么,连忙叫住转身要上楼的小风,“姑娘,早些时候来了两个人,一男一女,叫了两间房,就在您的隔壁。他们说等您回来,告诉您一声。”
小风诧异:“一男一女?什么样子?”她忽然惊喜,莫非是御辞与奚红衣?但……怎么这么快?她以为至少要十天半月。
掌柜答道:“那姑娘和您一般高吧,长得十分秀气,那公子就更不用说,小老儿还没见过这么俊秀的人呢。”不过他却又叹了口气,摇头道:“可惜盲了双眼,唉,真是人无完人,天妒英才啊。”
小风一震,不由诧异,双目失明?那便不是他们了……
只是在这雾顶,又有何人是与自己相识?
她心里奇怪,转身上楼去,走至掌柜所言的房门前,犹豫了一下,抬手敲门。
房门很快被打开了,里面的粉衣姑娘开门一见她,便喜不自胜又长舒一口气地道:“梦谷主,可算又见到你了。”
“奚姑娘?”小风猛一见熟悉的面容,不由惊叫,想起掌柜的话,心中忽然一沉,全身如坠冰窟。她一把抓住奚红衣,颤声问:“御辞呢?”
奚红衣脸上的喜色顿时褪去,脸色变得苍白,她低下头,让开房门,低声道:“在床上躺着。”
小风一见她如此神色,更是预感不祥,她跨进屋里,绕过屏风几步冲到床前。
那玄衣的青年随意束着发,脸色前所未有的苍白与疲累,正靠着床边,一双黑眸闭着,宛若睡去,静如石雕。
“御……辞?”小风的声音颤抖,像是不敢惊扰了他似的轻轻地唤道。
他忽然慢慢睁开眼睛,抬头看向声音的来源,微微侧耳,道:“风儿?”
她看着他茫然无焦距的双目,突然心像撕裂了一样,怎么会这样?只不过分开几天,为什么再次相见,他的世界就只剩下一片黑暗了呢?只不过是几天而已啊,为什么他竟然消瘦苍白如斯?
她忽然觉得这简直像一个梦,一个噩梦。
她慢慢坐到床沿,伸手去摸御辞的眼睛,指尖真切地传来他的温度,真实地告诉她这不是什么梦,而是比梦更加可怕的现实。那热度灼得她的手直抖,她哑声问道:“为什么?”
御辞抬手,将她的手握在手里,放在腿上,“看”着她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却先道:“我很好。”
为什么?为什么你会看不见了?是谁干的?
你的担心,我又怎会不明白?但即使是看不见了,即使是功力全失,也要先让你放下心来。
六个字的对话,也只有他们才能听得明白。
小风连眼眶都热了,哑声道:“说什么蠢话。这样子,叫什么‘很好’?”她伸手去探御辞的脉,一探之下连心都凉了,看着眼前依然平静的人,觉得不可思议。他为什么这么平静?他为什么还能这么平静?她的手已经不自觉地收紧,眼泪不受控制地流下来,心里已经燃起了滔天的怒火,将她的理智“轰”地焚烧殆尽,她恨得几乎咬碎银牙,想把那个把他弄成这样的人碎尸万段挫骨扬灰,哪怕是天皇老子也不能阻挡她半步。
御辞微微皱眉,有些无奈地道:“风儿,你轻些。”
她一惊,理智稍稍回转,这才发现两人的手相握,她方才这一发力,已经将那苍白的手捏得发红。
她赶忙松了劲,双手轻轻拢住那只修长的手,低头怔怔地看着那红印,鼻子酸得不能自已,眼泪滴落在交握的手上。
他是什么时候,竟然虚弱成了这个样子?
她从未想过,有一天,他竟抵不住她微微的发力。
他一向是锋芒毕露的,犹如出鞘的剑,即使是在平时柔和一些的时候,也始终掩不去摄人眼目的光华。可是现在,他却像是看似坚硬却脆弱的水晶,随时随地都可以被摔碎。
如果不是去葬月宫,他也不会这样。
如果不是为了帮自己,他便也不会只身前往那凶煞之地。
罪魁祸首,原来是……
像是感受到这排山倒海般得负面情绪,御辞渀佛洞悉她心中所想般打断她的思绪:“莫要自责,这一切与你无关,只怪我一时疏忽。”说罢,他忽又皱了皱眉,然后闭上了眼睛。
小风见状,顿时慌了,双手抓住他的肩凑上去急道:“御辞?你哪里不舒服?”
奚红衣在一旁急忙道:“梦谷主不必惊慌,凌庄主他被人以金针刺了经脉,有两根入在了睛明穴,所以不能长时间睁着眼睛,否则便会头晕。”
“金针入穴?”小风心神俱震,“到底是怎么回事?”
奚红衣看了御辞一眼,叹了一口气,便将事情的始末从头到尾详述了一遍,事无巨细皆如实相告。
待到说完,已经是过了许久了。
小风听罢,反倒冷静下来了。她沉吟道:“葬月宫行事,果然不按常理,诡异万分。慕容辞幽既然易容以越夫人的面目出现,怕是专门用来对付你的,但是为什么?而且她又怎知你要去?若她专程等你,却为何又最后放了你?”
奚红衣道:“这些问题我和凌庄主在回来的路上就已经想了好几天了,可是始终不得要领。”
小风看着他苍白似雪的脸,心里漫着丝丝的疼,这几日马不停蹄地赶路,若是他身负高深功力,自是不放在眼里,但如今功力尽失,以常人之躯千里跋涉,便是铁打的身子也受不住。
房里气氛一时粘滞。
房门突然“笃笃笃”地响起来,小二在外面扬声叫道:“公子,姑娘,饭菜送来啦。”
奚红衣忙道:“我去舀。”她转身去开了房门,耳听她接过饭菜,然后小二说:“这两碟是是刚才那位冰衣姑娘的,我见她进了这房门,便一块舀过来了。”
奚红衣点点头,打发走了小二。
她托着托盘放到桌上,转头,正看见小风扶着御辞慢慢地踱出来。御辞边走边微皱剑眉,似在记忆,奚红衣知道他是在记着脚下的方位与步数——这人的骄傲是从来不允许自己依赖别人的,即使是看不见了,也只能忍耐在陌生之地让人带他一次,之后便将地形与周遭摆设全数牢牢记在脑海里。这几日赶路,在几个客栈下榻,每每是第一日夜晚她带他熟悉了房间摆设,第二日醒来,他就已端坐在桌边等她来叫门。除了刚刚发现自己看不见的那短短片刻,她竟没再见过那人露出任何无助脆弱的神色。
小风扶着御辞坐下,自己在他身边坐了,见奚红衣也落了座,便舀起筷子塞到御辞右手里,道:“吃饭吧。你想吃什么?我帮你夹。”
御辞有些无奈,道:“我又看不见,怎知有什么?”
小风看着四盘菜,居然当真报起菜色来,道:“芙蓉虾球,醉虾青笋笑,红栗山鸡和银丝翡翠汤……嗳,都是这里的招牌菜。”她在这儿待的时间颇久,自然对广福客栈里的菜色了如指掌。
御辞有些好笑,摇了摇头,并不要小风相帮,只是凭着香味,伸筷估摸着方位落了下去,恰好点在一盘青笋上。
他吃得很慢,眼睛看不见,带来的不便远远大于先前的预料。只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这句话千古不变。只有处在黑暗中的人,才能体会到光明的可贵;只有再也看不见,才懂得原来一双无恙的眼睛是上天赐予的最珍贵的财富。
奚红衣诧异地看着小风悄悄地把菜里面的所有调味用的葱姜都挑了出来,轻轻放到一边的托盘里。她刚想问,却刹那福至心灵明白了过来。
明眼人自然是不会去夹葱姜蒜叶的,但是现在他看不见,便自然会吃到,终究会影响味道。
奚红衣忽然有些羞愧,这些天来,她竟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而御辞也并没有说什么。
这关心与爱护,渗透在不经意间的一言一行里,无端地便暖了心窝。
小风看着眼前的这个人,看着他时常的停顿,看着他偶尔的夹空,看着他即使是极不习惯也不要她的帮忙,禁不住眼眶又开始发热。
难道除了悄悄帮他挑开一些葱姜之外,她竟丝毫帮不了他吗?
强者的骄傲,虽然撑起了他们的脊梁,却也同时把他们逼到了死角,因为他们只想着靠着自己走下去,而拒绝了所有向他们伸出的手,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
可凌御辞是不该被逼上死角的,他还这么年轻,不该失去这么多。
小风看着他,渀佛看见了十三年前翼页峰的古庙前,那个跪得笔直的、不肯流一滴眼泪的小少年。
是那么的相似,那种令人心痛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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