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溃了王当的人马,摆在王凌面前有两个选择,一是杀向定襄城下,与黑山军激战,或者延缓贼兵的猛攻,或者冲开一条血路进城,协助田豫守御城池。第二就是向北进军,与郝昭前后夹攻,击溃孙轻所部,再共同援救田豫。
驻马远眺城头的激战,守军渐有不支的迹象,王凌略作思忖,下令道:“全军向定襄城下进军,誓死冲开一条血路,进城帮助田太守固守城池,等待刺史大人来援!”
王凌的话音刚落,就被少年将军所阻止:“兄长不可,若是黑山贼舍了城池,反过来围困我们,弄不好会全军覆没!”
少年的话王凌也不是没有考虑,可是看城头的情形,守军最多也就只能坚持到傍晚,再迟了只怕定襄不保。故此,王凌才选择铤而走险,打算强行突围进城,再登上城墙,协助田豫守城,等待河内的援军。
看到王凌犹豫不决,少年继续分析形势:“兄长心忧城内的百姓,淮感同身受。可是我军仅有不足三千,而黑山贼多达七八万人,倘若我军向城下进军,黑山贼停止攻城,全力围剿我们;纵算我军精锐,贼兵乃是乌合之众,但众寡悬殊,陷入重围之中,恐怕难逃全军覆没的结果!倘若我军被灭,不但不能解定襄之围,还会重挫城内守军的士气,让他们丧失斗志,继而陷落城池!”
少年说着话从路边的小树上折断了两根树枝,用力从中间掰了一下。继续侃侃而谈:“我军譬如这树枝,若是和郝伯道的人马合并起来,贼兵要想剿灭我们就不是这么容易了……”
然后又把两根树枝分开,从中间一折而断:“若是我们与郝伯道各自为战,便如这被分开了的树枝一样,将会被敌人轻易的击败!”
王凌听后点点头,心悦诚服的道:“我明白了,若是我军独自向前,困难重重;若是与郝昭合并,便会壮大自己的力量。增加胜算。伯济你虽然年轻。但用兵之道却胜我十倍,兄长自叹不如啊!我妹妹选你做婿,真是没有选错人!”
“兄长抬举淮了,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想兄长是因为心忧城内的百姓。所以才拿不定主意!”少年将军拱手谦虚了一句。继续说道:“唯今之计,我军只有与郝昭合兵一处,先击破孙轻所部。再共同杀到城下从背后袭击贼兵。这样既能化解贼兵的攻城之势,我们又可以全身而退,舍此之外,再无取胜之道,除非河内的援军在天黑之前赶到!”
“既然如此,只好寄望田豫能固守城池,坚持到我们与郝昭合兵之后,再来救援他们了!”
王凌仰天叹息一声,祈祷老天能庇佑城内的军民再坚持半天,以待援兵。然后提刀向北,引领着麾下的人马与郝昭会合去了。
定襄城下人喊马嘶,黑山的帅旗迎风招展,猎猎作响。双方鏖战了大半天,太阳已经西斜。
张燕听说王凌的人马击溃了王当部,并且阵斩了王当,心中颇感惊讶,这王当跟随自己南征北战十几年,也算是久经沙场了,以一万人抵挡三千官兵,打输了并不可耻,让人意外的是竟然把命丢了!
“嘶……这王凌真是个将才呐!”
这位叱咤太行的大头目按捺不住心头的惊讶,倒吸了一口凉气。只是让张燕想不到的是,斩王当并非王凌的功劳,而是另外一位少年将军谋划的。
说起来,这新任的并州刺史手下真是人才辈出,田豫的守城能力已经让黑山贼吃足了苦头,以十几倍的兵力围城攻打了十天左右,搭上了两三万多人命,并不高大的定襄城仍然屹立不倒。
而现在又冒出了一个王凌,凭借三千人的兵力就轻易击溃了王当的一万人,并且阵斩王当,此人用兵能力实在让人畏惧!
“啧啧……这还只是袁买留下看家的将领,本事已经如此出色,想必跟着他去与曹操对决的武将能力更加出众吧?若是他全力征讨我们黑山军,只怕这太行山没法呆了呢?”张燕双眉紧蹙,手抚胡须,一脸焦虑的在心中思忖。
就在这时,张燕派出去刺探王凌军动向的斥候快马来报,“禀昭烈将军,袁军攻破了王当将军之后,并没有向城下开来,而是北上奔着白狼山方向去了!”
张燕纵横太行山多年,叱咤风云一时,大小战役历经数百战,对于王凌军的动向一眼便可以洞悉,回顾左右道:“王凌这是想到北面二十里左右的白狼山与郝昭会合,然后一同来救援田豫。或者前后夹攻,击破孙轻;或者逼迫我们分兵援助,分散我们攻城的兵力……”
“那么我们该怎么做,是否要去援助孙轻?我俩关系不错,要派人支援的话,就让俺于毒去吧!”
虽然已经是八月深秋,但贼枭于毒仍然**着黑黝黝的胸膛,虬结的肌肉一览无余,听了张燕的话,大声嚷嚷。
张燕目光如炬,冷哼了一声:“哼,战场之上应该占据主动,岂可任由敌人牵着鼻子走?王凌想让我分兵援救孙轻,我偏偏不出兵!”
说着话,扫了一眼传令的斥候,厉声道:“传我军令给孙轻,让他拼死拖住郝昭和王凌,那怕战至最后一人,也要在破城之前拖住郝、王二人的兵马!”
“诺!”
斥候答应一声,打马离去,马蹄在黄土地上卷起一溜烟尘。
张燕再次扫了一眼身边的众将领,下令道:“全军拼死攻城,在夕阳落山之前,一定要攻破定襄!先登上城头,站稳脚跟者赏黄金百两,加将军封号!”
随着张燕一声令下,立刻有十几骑传令兵打着帅旗,绕着定襄城高声悬赏:“张昭烈有令,先登城者赏黄金百两,加将军封号!畏缩不前,贪生怕死者,立斩无赦!”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在传令兵的鼓动下,伴随震天动地的隆隆鼓声,在凄凉悠扬的号角助威声中,六万多黑山贼再次向着定襄城墙发起了潮水一般的攻击。
一天的恶战下来,城头的军民已经阵亡了两千多人,只剩下不到四千疲惫的军卒,以及两千多士族的仆人和平民百姓,再加上两千多老弱妇孺,对城下的抵抗就像灯灭油枯的火苗,越来越微弱……
更加要命的是城上防御物品越来越少,初始的时候,城内有二十万支箭支,但连续多日的坚守,已经剩下不到四万支弩箭,滚石和擂木更是所剩无几。
无奈之下,没有兵器的民夫只能从墙上揭下瓦片,推倒墙壁,用砖头、瓦片、残垣断壁来击打城下的敌人,老弱妇孺更是用家里的锅碗瓢盆来砸城下的贼兵,定襄城已经只剩下最后的一口气……
“我砸死你们这些狗日的贼兵!”
一个扎着髫角的十二岁儿童,拿着手里的瓷碗,狠狠的砸向登城的士兵。他的名字叫张二狗,是守城的军民中年龄最小的。
扔下的瓷碗砸中了城下的一个士兵,可惜小孩的力气终究太小,再加上士兵头戴铁盔,瓷碗摔的粉碎,也没有伤到士兵。
“你这娃儿自己找死!”
士兵大怒,嘴里一边骂骂咧咧,一边拈弓搭箭,朝着城头的张二狗射出了一箭。
“噗”的一声,箭支一下子贯穿了孩童的胸膛,鲜血迅速的染红了二狗的衣衫,正是花季的少年身体顿时绵软无力,仰头向后倒去……
“二狗!”
张二狗的爷爷今年六十九岁,是守城军中中年龄最大的。看到孙子喋血倒下,满头白发的老人忍不住老泪纵横,颤巍巍的嘶吼一声,从地上摸起一把朴刀,迎着爬上城头的一个悍卒扑了上去……
率先登城的死士,哪个不是精悍的亡命之徒?又岂是满头白发的老翁可以相提并论?
“老家伙,自己找死!”
一个身高八尺,满面虬髯,虎背熊腰的的军候手提红缨枪,向前一枪刺出,便如毒蛇一般戳进了老人的身体,自前胸入后背出;老人惨叫都没来的及发出,便不甘心的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哈哈……痛快!”
虬髯悍卒笑的面目狰狞,手中长枪用力,将老人的尸体挑了起来,恶狠狠的向城下的护城河中抛去,“老家伙,不在家里看孩子,自己来找死,怪不得爷爷!”
“狗贼,纳命来!”
看到不遗余力帮着守城的一老一少喋血城头,田豫的眼中喷射着灼人的火苗,手中的佩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狠狠的劈向了这个得意的悍卒。
刀是百炼精钢所铸,兵刃锋利的可吹毛短发,这一刀包含了整个定襄军民的愤怒,这一斩,力量何止千斤!
只听发出“咄……噗……”的一声,这名适才还凶神恶煞一般的悍卒被从头顶硬生生的分成了两段。
头盔被劈成了两块,从头顶中间切下,将颈部劈成两段,又切断了上身所有的骨骼,一直从阴.部避开,将整个身体分成了两段
鲜血“砰”的一下,像炸开的烟花一样,洒满了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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