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当前位置:许肯中文网 > 重返大隋 > 正文 第56章 我愿意!

正文 第56章 我愿意!

书名:重返大隋  类别:美文同人  作者:木子蓝色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春雨绵绵雨贵如油,雨丝细如针似牛毛,就仿佛刚刚慕容蔷薇那温柔的眼泪。

    一场艰难而又有些尴尬的谈话过后,凌云从东院出来,走过那条通往他初来乍到此地时居住的水榭小楼的木板道时,凌云顺手拍了拍衣衫上的雨丝。这样的季节这样的天气里,最好是足不出户,不然总是容易打湿衣裳。他一个大男人又不愿意撑着个罗伞,罗伞不似油纸伴方便,可惜此时却还没有油纸伞出现。不撑伞就只能披蓑衣斗笠蹬木屐,那更为他不喜,干脆就光着头漫步于这雨丝之中,冰凉的雨丝,一沾到皮肤和衣衫上立即就化开消逝的无形,到让他此时的心境稍稍平和了些。

    此时的他确实需要一点单独的空间,要不然,他真不知道要如何面对着浅雪和蔷薇两个女子。当着妻子的面亲口说要娶干姐姐,而且这干姐姐也在当场,这情况让他这个后世来的人总还有些不太习惯。勉强说出杨广的条件之后,凌云好似煎熬般的等到了她们的回复后,就马上迫不急待的逃了出来。不过木兰这丫头却似乎并不打算给他这样的空间,她自后方小跑着过来,一手撑着把万民伞相似的罗伞,一手提着及胸高腰襦裙的裙角如燕子飞似的跑来。一身碧绿色的上衣小袄配上天青色的长裙,头上梳的是飞天髻,这丫头自凌云婚后,便没再见她梳过双丫髻,倒是一下子仿佛成熟了许多。

    “大郎,等等奴啦!”

    也许是高浅雪跟庄中人说过,婚后庄里已经没有人再喊他姑爷了,多是喊他大郎。也有喊他阿郎,或者郎君的,这让他有些不太习惯。高浅雪喊他郎君时,他觉得这和夫君是互通的。可当高明月偶尔也喊他郎君时,他总觉得有种心虚的感觉。不过听说就算杨广这样的亲王,府里人不分贵贱很多时候也喊他郎君的。他的儿子则一般被呼为小郎君,或者名字前加个排行相称,又莫叫公子,或者按辈份称哥儿。

    “怎么了?”凌云回头笑了笑,相处久了,也差不多摸清了高家上下人等的习性脾气,如高浅雪就很有女强人风范,行事稳重。而高明月则有些大小姐脾气,偶尔刁蛮不讲理。两个小丫头性格也是全然不同的,青莲看着宁静但善解人意很会察颜观色甚至有些小心计。木兰则大大咧咧,性格有些小迷糊,不太精于人情世故,不过人很勤快也很善良,就是性子过于直爽了些。

    “大郎你要始乱终弃吗?”小丫头赶上凌云,把罗伞多半移到他头上,心上关心,可脸上支还带着气呼呼的表情,开口就指责于他。

    凌云笑了笑,这话估计也是庄中人私下说时让她听到了,现在跑来责怪他。要不然,木兰这样的粗神经丫头可说不出始乱终弃这样的字眼,虽然她其实也跟着读书识字,可天生没这天赋,比起青莲来差的远了。估计不是青莲说的,那丫头虽然有心计,可这样挑拔使坏的心计肯定没有。倒很有可能是高明月说的,她那性子,加上那口没摭拦的样子说几句倒也正常。不过这件事情的始末,高明月也是心里清楚的,估计也就是嘴上说说表达下对凌云的不满罢了。这小丫头倒是个一心为主的忠仆表现,听了只言片语,就不顾身份跑来质问凌云了。

    “你听说了什么?”凌云问。

    “木兰听说大郎要娶慕容姑娘,这不是真的吧?”

    “嗯,这是真的,就在这几天。”凌云直接回道。

    “大郎,木兰为大小姐打抱不平,你怎么能才娶了大小姐,马上又要和别的女人成亲呢?”

    “有些事情说了你也不会明白的。”

    “怎么不明白,你怎能这样?”

    “其实如果可以,我也并不想娶蔷薇,可有的时候,我们会身不由已。这是责任,我必须承担,浅雪她也明白,所以没有反对。”凌云掸了掸有些潮湿的衣袖,“等你再大点,就明白了。”

    杨广给出的条件,凌云如实的和浅雪与蔷薇说了。虽然说的时候有些尴尬,但事情的本身却很严肃。对于高家,甚至对于猛虎盟来说,这都是生死的选择。如果不想玉碎,那么就得妥协。而杨广的条件,其实也并不算太过苛刻。臣服于杨广,以后两家势力都得为杨广效力,以杨广马是瞻,但起码,他们可能保存下来。若拒绝,庄外的那九千杨广王府兵马,可不是摆着看的,分分钟就能踏平高家庄,没有一个人能逃的出去。而且就算此时不在高家庄内的两个势力的其余人等,只要杨广真心要对付他们,谁又能对抗的了这样强大的官军势力呢。

    事实上,高浅雪和慕容蔷薇初听到这个条件时,不是觉得太苛刻,而是觉得太过宽松了。杨广掌握着绝对主动权,他完全可以要求更多。

    凌云没有欺骗她们,直接把自己和杨广那层最隐密的私生子关系说了出来。其实,凌云不说,浅雪和慕容也都心中有点数的。两人长那么像,怎么可能没半点关系。不过真听到凌云亲口说出,他真的是杨广的私生子时,还是很惊讶的。当时浅雪问他,“这是真的吗?”

    “他亲口告诉我的,不但有玉佩为证,而且连我身上的那块胎记形状都说的一模一样。”这完全证明了杨广说的都是事实。

    原本凌云以为,高浅雪不会接受凌云娶慕容的事情,更不相信慕容蔷薇会愿意给他做妾,甚至一手将猛虎盟的权力交出。可事实上是,两个女人都只考虑了片刻,就都答应了这件事情。快的让他几乎不相信是真的,还以为她们只是在说反话。

    “其实妾身已经听慕容姐姐讲过夫君在北方的过往事情,遇到妾身以前,夫君都蒙慕容姐姐照顾。妾身了解,慕容姐姐也是个苦命的女人,这些年一个人过来也不容易。如今又遭逢此事,妾身还得感谢先前姐姐不顾安危的义然前来相救。夫君娶慕容姐姐,无论于公于私,妾身都赞同。”高浅雪向来眼光极好,她也看出了慕容对凌云其实有些义姐弟之外的感情。而且,如今高家的状况,她也别无选择,虽然心里会介意与别的女人分享自己的爱人,可又有什么办法。

    慕容蔷薇则只是点头答应,没多说什么。猛虎盟能走到今天不容易,她支撑的也很辛苦。可朝廷这些年声势越来越强,他们依靠着北疆几大势力交汇之际,在这块夹缝中生存也是很辛苦的。她也是曾考虑过接受朝廷招安,洗白身份不再整日提心吊胆过日子。可惜以往来招安的官员,都不能真正让她相信。但眼下提出此事的是杨广,贤名天下皆知,再加上又是凌云的父亲,那么此事就大有不同的。况且,杨广是私下收纳他们,一时间只是利用他们来帮助牵制监控山东的杨谅,他们短时间内是不用改变的。虽然插手朝廷诸王间的争斗很危险,但这也是个风险大收益也会越大的博弈。一旦将来投下的筹码中了,收益也是惊人的。

    没有人愿意永远做盗匪,哪怕再凶悍的盗匪,心里其实也希望有个受招安的机会。慕容蔷薇是个女流之辈,她继承父亲的旗帜,希望保存父亲的心血,但更希望父亲的兄弟们,以及那些兄弟们的妻儿子女,不用永远担惊受怕,一直做贼。

    眼下就是一个机会,别人她信不过,可凌云他信的过。

    六年来,他为父亲执旗,冲锋陷阵,多少次救下她父亲的命。后来又帮助她重整旗帜,多少次是她忠诚可靠的后盾。由他来接掌猛虎盟,其实是最让她放心的。她曾经也想过,等猛虎盟稳定下来,她就要把这旗帜交由其它信的过的兄弟堂主。现在,只是直接交给凌云而已。

    “三郎,你不用为我的决定感到奇怪。其实,做出这决定并非被逼无奈。你也许不知道,父亲死前,就曾好几次向我透露过,他最大的希望就是能整合北疆的绿林,然后带领他们投奔朝廷,接受招安,让大家洗去盗匪的身份,重新为民,正大光明的做人。可惜,父亲没能做到这一步,也没有等到这一天。现在,这样的机会就摆在我们面前,我们不能再错过它了。其实,并不是每个绿林的兄弟,都愿意一直为寇的。大家落草为寇,沦落江湖,其实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各种迫不得已。大家都需要一个机会,一个改变的机会。”

    “你觉得大家会接受我成为大当家,并跟随我受晋王招安吗?”

    “所以我会嫁给你,我们成婚后,你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接任大当家之位,再无人异议。”

    “如果你心中有半分不愿意,我不会勉强你,我们可以找到其它解决的办法...”

    “我愿意!”慕容蔷薇直接打断了他的话,语气激动目中含着柔情。

    凌云怔住,他以为她同意只是出于大局考虑,却从没有考虑到,这位义姊似乎早就对他暗怀情愫啊,这,真是万万没想到,不过,事情到了好解决多了。

    ps:求推荐票!

小技巧:按 Ctrl+D 快速保存当前章节页面至浏览器收藏夹;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章节目录,按 ←键 回到上一章,按 →键 进入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