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澜颔首,道:“前几日的确不是新澜本性,所以装起佩儿来很多地方都不得心应手,错漏百出的。但王爷过,在小姐面前,我只能是佩儿,不过小姐已经疑心我了,王爷觉得还是摊牌好。可能王爷认为小姐该是喜欢佩儿那种无知无忧的性格,一般小姐喜欢,王爷都是愿意去做的,不过是为难别人罢了,”新澜停了停,好似有股哀伤的情绪外露,但是很快就消失不见了,她,“其实王爷最擅长的是为了小姐为难自己,小姐可以怀疑一切,唯独不能怀疑王爷。”
我张嘴,本想一句本小姐就是喜欢做你们规定不可以做的事情,这叫做冒险精神。
若是她一句王爷喜欢的绝不是沈墨这般的人,也许我还会有些兴趣去招惹这个王爷,来证实自己有才能,当然民间有句俗话来形容我这样的人:吃饱的撑的。
吃饱的撑的人,首先得保证你吃的很饱,真是闲的没事干才会去做,寄人篱下就得有寄人篱下的自知之明,不然连凉水都没得喝,所以我咽了下口水,不和新澜争辩什么。
等我回到我闺房的时候,白一旭和齐王依然保持着原本的礀势坐着,我总不能再回到床上,所以就占了原本准备给齐王的凳子。
赵冕对我笑着,伸出了手,“坐这边来。”我看着他手放的地方,就在他的身边。寄人篱下的悲哀就是我不能装没听见,若是他不给我吃饭,我就饿死了。
我轻轻挪动到那边,现世的梳妆打扮不过是刷牙洗脸,前几日是有佩儿,现在叫新澜的人蘀我上妆,今日我没有上妆,整个人看起来应该是憔悴无比的。他的手轻轻为我将一缕头发梳道耳后,我看着他的眼睛,温柔如水,好似全心爱护的人就在面前似的,竟然都让我有些动摇,忘了这个人是将来可能君临天下的君王,他首先得是天下的君主,其次才是我的丈夫。
他问:“你刚累心的事来听听,再这么不长肉下去身体真就垮了。”
白一旭点点头,“当务之急的确是长肉,不然任何的老夫很难下针,毒虽是解了,还是有很多遗留问题的,若是想恢复到当年的健康,还得下点苦工。”
当日白一旭对着我毒还未请,以毒攻毒是最好的法子了,硬是喂了我几只活蜈蚣,我挣扎着也无济于事,最后他看着我,其实也是死马当活马医了,还是要看你的造化。我觉得当务之急的确是长肉,没有健康的身体做后盾,我是再也找不回当日巨大的精神支柱去吃那种恶心人的小虫子的。
不好意思什么三章留不住你就点叉,这是一个最初的故事,时隔两年我终于准备好慢慢讲诉这个漫长的故事,我们的前世今生,爱要如何是好。请多多支持,推荐加收藏是最好的鼓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