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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九十三章 故人

书名:混在1275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哥是出来打酱油的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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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可,这个字不是这么念的,要想学好,你得忘掉拉丁文。”

    “噢,亲爱的叔叔,我另可写一千个拉丁字母,也不想学一个“罕”字,天哪,世界上居然会有这么难学的语言。”

    “那是因为你还没有了解它,这可是象形文字,想一想有多奇妙?他们使用了一千多年,就连伟大的蒙古可汗也在学习它。”

    一个中年人停顿一下,接着说道:“那个字不读‘罕’,马可,你的发音有偏差,可能会得出完全相反的意思。”

    “从美学的角度,不得不承认,这些汉字的确很漂亮,他们甚至用来装饰墙壁。”坐在桌子前的是个年青人,一头自然卷曲的黑发,眼睛却是棕色地,他耸了耸肩膀,指着挂在墙上的条幅,那上面的字龙飞凤舞,根本看不清楚。

    来到这里快两个月了,他一直在跟随自己的叔叔学习当地的语言文字,这个国家的一切都与他熟悉的习惯相反。文字是象形的,书籍是坚排的,阅读是右向的,就连写字的笔也是软的,好吗,姑娘还是很漂亮地,只是很少能在街上看到,她们实在太保守了。

    想在这里找一个精通汉语和拉丁语的人几乎没有可能,他们不得不自己来教,好在这个年青人嘴上虽然说得很难,可是学习的劲头却很足,进步也比想像中更大,至少目前他已经可以上街去和人简单地交流了,这很有用,因为他们所处的这座城市很大,大到一不小心就会迷路。

    这就是传说中的东方,据说在南边还有一个很大的国家,抵抗了蒙古人五十多年仍然没有灭亡,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要知道蒙古人一路西向,不知道灭掉了多少国家,最远时几乎打到了他的家乡威尼斯城下,因此对于那个被称为“宋”的国家,他也产生浓厚的兴趣。

    从他的家乡到这里,一共用了超过四年,他也从一个十多岁的少年长成了如今的青年人,而这一路上全是这个庞大帝国的领土,这还不是它的全部,我的上帝,只怕历史上最强盛时期的亚利山大帝国和罗马帝国都比不了。

    “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得到可汗的召见?”年青人喃喃自语。

    “至少得等到你能流利地说出来,不管是蒙古语还是汉语。”中年人毫不留情地打击着他的自信。

    “好吧,马泰奥叔叔,接下来是什么,弯弯曲曲的蒙古文字?虽然它也很奇怪,可至少要比这些汉字好学,噢对了,有些像撒拉逊人的文字。”

    “不不,该做祷告了,马可。”

    这座城市对宗教有着很高的容忍度,不管是萨满教、拜火教、绿教、还是天主,都可以自由地信仰,而各种宗教之间,也相处得还算融洽。城里甚至没有一部指导性的宗教法令,真是一个神奇的国度,年青人不禁再次感叹道。

    也许有一天,在这里能修建一所真正的教堂,将天主的荣光传播到这个有着无数人口的国度,怀着这个伟大的理想,年青人跟随叔叔开始了虔诚的祷告,这是他们每天必修的早课,在日复一日地等待中,也只有这时候才能保持心理上的宁静。

    “马泰奥、马可,原来你们在这里,一个好消息,我找到了一条线,搭上了一个大商人,听说他为皇室供货,有可能帮助我们达成心愿。”

    一个中年人突然闯了进来,他和二人长相打扮都十分相似,进来的时候二人刚刚结束了仪式,听到他的话,都是一愣。

    “坏消息呢?”

    “我们得搬家,不过那里住得全都是撒拉逊人,在这里他们被称为色目人,我们的行动得小心一些,千万不要去招惹他们。”

    “上帝,他们不会烧死我们吧。”

    这的确是个坏消息,要住在一群绿教中间,万一碰上狂热份子,那可就没命了,虽然现在还没有碰上过这样的人,可谁知道呢?不过一想到有可能达成所愿,这或许就是唯一的选择吧。

    现在他们的居处是城中的一个旅馆,最便宜的那种,当地人叫它客栈,汉人的用词还是很准确,这可不就是给客人住的吗。而现在,他们即将搬往别处,那里据说是城中的高档住宅区,里面全是各国商人,只可惜大都是绿教众。

    扛着简单的行李走在大街上,年青人有些兴奋,虽然已经来了很多天,每次走在街上仍然让他目不暇接。宽阔的道路,干净的街面,热闹的人群,除了姑娘没有家乡那么多那么热情,这里简直就是传说中的天堂!

    “听说可汗正在集结他的军力,没准马上就要发生战争。”

    中年大叔指着不远处说道,那里站着一排排的队伍,看样子全都是平民打扮,不知道是应征还是招募,准备要攻打南面的那个国家了吗?年青人简直想不出,他们是如何抵挡强大到无敌的蒙古人,街上的人越来越多,还没等想出答案,三个人就被拥挤的人流带走了。

    临安城外的水路码头上,几艘官船正缓缓离岸,为首的是一艘平底双层楼船,上面看不到什么武具,也没有高大的桅杆。如果看得仔细,上面还有笙歌丝竹之声隐隐传来,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在二层楼间频频挥手,他的左右竟然是两个打扮妖冶的女子。

    金明的脸上带着一个笑容,如果离得近可以发现这个笑容完全是挤出来的,他现在演得很辛苦。照刘禹的计划,他在京师逗留了几天之后,终于被催促着上了路,而选择的是最慢的水路,沿着运河先到浙东,再南下通过福建路去广州。

    如果不是船头上打着他的旗号,这艘船就像西湖上的画舫一般,让他很不习惯,等到船行得远了,便赶紧进了大仓。正在里面拨弦弄声的一队男女都停了下来,跟在他身后的两个女子也不复方才的神色,和金明一样,他们都是在演戏。

    “二位小娘子,还要委屈你们多呆上几天,等到了宁海,某会遣人送你们去叶府。”

    “有劳指挥了。”

    聆风和舒云笑着福了一福,包括奏乐的那几个人在内都是从刘府借来的,演戏的目标自然是蒲氏在京中可能的耳目,顺便嘛,璟娘也想带封家书和东西给亲娘,这些人正好顺路跑上一趟。

    她们不是军人,金明自然不会用军纪去约束,这些人的年纪都不大,还有些小孩天性,不用再演戏之后,都对难得的远行兴奋异常。看到她们叽叽吱吱闹成一团,金明不禁摇了摇头,自去他的舱室中休息,接下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赶呢。

    码头上,前来送行的人不算多,品级最高的应该是侍卫步军都指挥使苏刘义了,其次就要算刘禹了,别的都是枢府和兵部的一些属吏,以前殿前司中的相熟武将。

    “侍制,别来无恙,苏某自回京之后,一直无暇登门拜访,还望恕罪。”

    看来看去刘禹能叫得出名字的也就他一个了,两人的交情很早,后来却联系不多,再见面时已经物是人非,刘禹不再是那个小机宜,他也不再大军中区区一个指挥使了。

    “步帅说哪里话,你是贵人事忙,倒是某先到京中,也没能尽尽地主之谊,不如改日有空了再约?”

    “就依侍制所言,改日一定登门。”

    苏刘义抱抱拳向他告辞,随着那些武将一起上马而去,这里离着临安城西门不远,走路也就几步。因此刘禹既没有骑马,也没有坐牛车,他又站了一会儿,便准备返身回府去了。

    和议已经结束,只需要等到朝廷的批准,他这个和议副使的差使就将交卸,接下来会得到什么职事,目前还不知晓,刘禹也没去关心,左右有自己一个位子就是了。

    这是清晨时分的临安城外,运河两侧倒处都是在河中洗衣的妇人,还有早起的船家,很嘈杂也很生活。妇人们的脸上洋溢着兴奋地神色,都在分享着各自听来的八卦,时不时地爆出一阵大笑。

    他一边走一边看着河面,一个不过十余许的船家小娘子撑着蒿杆沿河而上,嘴里唱着一首哩曲,很有些原始土风的味道,具体的词听不太真,大概说的是男女之间的情事。难道听到这么豪放的小调,他就未免认真了些,冷不防同一个对面而来的行人撞了个正准。

    “官......人?”

    既然是自己不小心撞到了人,他习惯性地一边道歉一边帮人将散落的东西捡起来。似乎是几包药,还好包得严密没有撒了去,一抬头,对方突然直愣愣地盯着他的脸,叫了一声。

    从男子的嘴里听到这个词,总让刘禹有些不习惯,虽然他也知道这只是个惯常的称呼,含有抬高自己身份的意思在里面。可这样一来又难免会联想到那位著名的西门大官人,收拾停当,将东西交还对方,没等他离开,又被人叫住了。

    “官人可是姓刘?”

    方才可能只是通称,可既然叫出了自己的姓,刘禹马上明白多半是遇上了熟人。停下脚步定晴一看,对方一身月白长衫,扎着一顶襥头,衣衫有些破旧,人十分清瘦,刘禹细看之下有些眼熟,再一想,恍然大悟,可不是故人吗。

    “你是七哥儿!”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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