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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二三二、无懈可击的骗贷高手

书名:危险啊孩子  类别:侦探推理  作者:肖远征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稍后,银行同事和王法官分成两组:夏天和杨阳、王永寿到工商局调查借款企业与担保企业在该市的企业和资产分布情况,陈山石、罗英国、任尔为到国土局协调土地抵押的相关问题。

    夏天这组到了工商局,恰逢汕尾市工商局刚刚搬家,一切都还是乱哄哄的。但倒是很支持配合,拿出了电脑清单叫他们自己查。发现在深圳五湖四海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加盟名下还是有不少企业在汕尾,有些企业还采取交叉参股的办法已经派生出第二代、第三代公司了。其中,比较有价值的应该是一个设在西门村闹市区的四层楼的典当行和汕尾五湖四海交通能源公司。后来,杨阳与王永寿商量了一会儿,决定先行向工商局发出对以李加盟名义开设的企业实施查封的法律文书,汕尾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接受了深圳罗湖区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

    然后,王永寿、夏天他们来到典当行所在地,实地看了其经营地址。他们抄下了典当行的门牌号码,准备到国土局核实查看其房地产的归属问题。

    而另一组的陈山石他们了解到的情况则很不理想:据汕尾国土局的科长介绍,原抵押的地块,因为过期未交地价款,已经被政府与1996年3月15日行文收回。国土局还拿出了一份当时发给汕尾永业公司的《关于收回用地证件的通知》给陈山石他们看,陈山石随即要求复印一份回去。这位科长同意并立即复印给他。

    后来,陈山石马上将情况通知夏天他们。

    听到消息的夏天、王永寿这一组迅速赶到汕尾国土局。协调的情况是:第一,当年发出盖有钢印的业务公函的确是汕尾国土主管部门所为。第二,现在国土部门刚刚分家。各项工作在完善之中,国家也加强了土地管理。不但没有交清地价的土地可以收回,就是交清了地价款后几年没有建起来的,也可以收回来。这是政府行为。

    大家一听,好像这块抵押物又没有戏了,不由心里一阵紧张。后来,他们找到国土局另一个部门的科长,这位科长在肯定上面所述事项后,拿出了汕尾国土局和汕尾城市建设规划局早在1995年7月28日发给汕尾永业公司的《关于从速交清拖欠征地款项的通知》,文中说该公司应交地价款750万元,只交了100万元。限文到之日起十天内交清地价,否则,除了收回国土局原规划给该公司在荷包岭35000平方米和西门村西侧的10600平方米土地外,只维持规划给它的座落在汕尾大道旁面积为一万平方米的拟建商业大厦的另一地块,但仍须迅速缴清欠款。云云。

    听到抵押人还有其它地块。王法官没有忘记自己的责任,立即拿出了查封令对这一地块和抵押用地一起实施了查封。而汕尾国土局也依法接受了查封令。

    这事处理完。已经是上午十二点钟了。一行人坐上面包车来到一个叫做荷包岭的地方查看汕尾永业公司向政府申请的35000平方米的土地,看到该地块有一块五湖四海公司的牌子,建起了六栋比较简易的房子。问题是,根据国土局的同志介绍,这块地当初只交了八万元地价,被政府收回已是铁板钉钉的事实。

    看完这块地后。大家不知道是失望多一点,还是希望多一点。

    后来又到了汕尾大道查看那一万平方米作为商业大厦用地的地块。只见这个工地正在耗费真金白银、日赶夜赶地上马:打桩机的声音此起彼伏,扎铁的机器也忙个不停,运输车辆进进出出。

    夏天想。他们弄到钱以后,并不是吃喝嫖赌花光了,而是拐了一个弯在上项目、建大楼。真是用良苦啊!

    后来,一行人重新上了车准备返回深圳。途经鲘门时,不论是谁都已饥肠辘辘,大家迫不及待地来到海鲜酒家,开始补充起能量来。

    吃过午饭后,罗英国和陈山石在海产品档溜达了一圈,回来后对夏天说:“夏科长,你看给王法官买一点海产品回去,让他有等路给他老婆接接,如何?”

    夏天立即表示赞成,说:“好的,王永寿是一个老实人,从来没有向我们提过什么要求。海产品我不在行,这样吧,我买四份,你们喜欢什么告诉我。”

    陈山石和罗英国连连说:“我们不要,总行的同志就不用买了。”

    夏天说:“要的,买吧。”

    陈山石还是把要买的一些品种告诉了夏天。于是,夏天叫档主配成四份,买了放在车上,给总行的三人和王永寿各一份。而夏天和任尔为则没有顺手牵羊,沾那便宜。

    夏天的处事作风着实让总行三人傻了眼:想不到夏天是一个说一不二、实权在握的核心人物。陈山石也曾从支行信贷科长的任上调动到总行。他在心里说:“我在支行的时候,用行里一分钱都要左请示右请示,哪有像夏天这么随意。”

    是的,夏天长期呆在敏感岗位,只要领导或同事知道了他的为人就能放心让他在钱物堆里打滚。远的不说,就说他来到深圳特区总公司,身兼企业管理部长、审计部长等三个职务,实际上没有费用审批权。但是,他管辖的几个独立核算的企业,当一把手出差了,都主动要求由夏天代行审批费用,而夏天从不利用这机会沾什么便宜。王显耀主政湖贝支行后,在不断的观摩中看出了夏天的秉性,逐步逐步的要求夏天在涉及到计划信贷方面的支出进行签批。后来,只要夏天签了名字的费用,王显耀从不挡驾报销。然而,一个部下要让上级做到这一点,关键是自己要慎重使用手中的权力。夏天深谙此道,在他手上实际上仍有或多或少与业务有关联的三万多元发票没有报销,但他从来不主动向行长要求报销费用。而是每年到了年终。王显耀、陈作业都会主动要求他报一些费用。

    话说大家在吃过午饭后,小车继续往深圳开。

    夏天一边看着深汕高速公路上的景致,一边在心里想道:“一个李加盟,在深圳和汕尾成立了多家公司,在深圳融资后,深圳的公司就逐渐不再经营了,转而在汕尾所开公司经营。因此,在深圳的公司人去楼空,而在汕尾的公司的生意却是风生水起,经营正常。而且一栋高层的商业大厦已经在打桩基。细细分析起来。还不太像经济诈骗案件。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做得那么天衣无缝。一个私营企业老板,就这样弄走了市民银行3700万元贷款本金,目前欠利息1250万元,本息合计已经是5000万元大关了。这是一个多么深刻的教训哪!”

    想到这里。那官场上不倒翁冯老刀副行长,还在当他的信贷处长的时候。在信贷专业会议上讲话的情景又呈现在夏天的脑海里:“我们给私营企业贷款五万元收不回来。与给全民企业2000万收不回来,是不同的概念。给私营企业、个体户,虽然只有五万,但是没有收回来就有可能落入个人腰包,甚至怀疑在这五万中你拿了多少?组织上要追究起你来是没完没了的;而国营企业呢?是左右手和两个口袋的问题,好歹还是国家的吗!……”

    人们在思考着。车轮在奔驰着,时间在飞逝着,普罗大众的日子还一样的过着……

    深圳罗湖区人民法院的所在地罗湖区,是深圳建立特区的前身——宝安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特区成立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都是深圳商贸活动最繁华的地带,罗湖法院也承担着相当繁重的审判任务。这从另一方面看,也锻炼了不少法官,判出了不少高质量的案件。到了今天,人们仍然不难在中央台的《法制生活》、《今日说法》等著名栏目中,找到罗湖法院所判的案例。此外,也发表了不少法学研究的论文。可以说,罗湖法院在深圳乃至广东或是全国来说,都是有一定影响的基层法院。

    话说那天王永寿回到罗湖法院,向庭长和主管院长汇报了汕尾之行,谈到查封了土地的同时,还查封了深圳五湖四海贸易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李加盟为法人代表的汕尾其它公司。法院领导的神情开始严肃起来,在认真地听王永寿讲完。

    后来,罗湖法院的官方看法是:“第一,该地块在当地国土管理部门同意并办理抵押的情况下,又由国土管理部门收回,里面有没有李加盟与国土部门的工作人员主观故意骗银行贷款的问题。譬如在准备抵押之初,就已经超期未交应交的地价款?这是查封李加盟其他财产的重要前提;第二,李加盟在汕尾的公司当中,是独资,还是股份制的?如果是后者,他占多大的股份?第三,在深圳市民银行的四家支行办理贷款的企业与他在汕尾的公司之间的关联度如何?也就是说,是不是李加盟的汕尾的公司充当了李加盟在深圳公司所取得贷款后的资金的转移帐户?而且要注意区分转移资金与正常生意资金往来的界线。在上述几点没有确切答案的条件下,查封抵押物以外的财产和企业则显得有点勉强,尽管公司法人代表同为李加盟。”

    第二天,王永寿将上述意见转达给了市民银行法律处的杨阳。于是,涉及四个支行工作面的查清深圳五湖四海贸易有限公司贷款资金去向的查帐工作便在市民银行内部紧张地开展起来了。

    实际上,李加盟如果有心做手脚,要中规中矩地避开罗湖法院所述的深圳五湖四海公司与汕尾的公司的关联问题是轻而易举的事情。那就是:当贷款做下来以后,明知要将款打到汕尾去,但是不急,先在深圳的几家公司兜一圈再回去,不就只浪费几张支票的事吗!

    事情果真如此:市民银行几家支行折腾了几天,拿了一大堆材料给罗湖法院判断,最终没有认定必然关联。而政府收回闲置土地的举措,在深圳又是屡见不鲜的,说句不好听的,或许是汕尾国土局学了深圳国土局的经验才采取的措施也未可知。

    于是,这些案子在法院再放了一段时间,便中止执行了。

    可惜市民银行就这样在一家私营企业身上,说得更确切一点是在一个老板身上,送给了他5000万元,也没有人听到他说一句:“谢谢。”

    正是:

    君子之交淡如水,大智若愚不言谢;

    你送给我五千万?丢在那儿放着吧!

    稍待兄弟心情好,建栋大楼让你夸;

    来年你若汕尾转,我请你喝功夫茶。(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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