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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三十七章 小木屋——游侠的补给站

书名:破黑传奇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子韵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冰雪覆盖的树林中,一片寂静。

    刺天的柏树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却依然显示着挺拔向上的生命力,也许还因为开裂的树皮里面,竟有些绿意透露出来——那是早chūn的苔藓。

    在树干最密集的深处,有一间及其简陋而破烂的木屋,大概是猎人的临时居住点,平时也能当做云游巫师、吟游诗人、游侠和武士的补给站。

    在那个和平的年代,这种小木屋是这些人共同的中转站,也是心灵的驿站。相传,我们伟大的游侠猎人夜摩亚曾经踏遍整个中土大陆,在几百个这样的补给站留下了他的印迹。

    自那以后,谁要是能和夜摩亚在同一个屋檐下住上一晚,哪怕时间相隔一百年,都能让他自豪一辈子,而他的儿子老了以后也会把这个故事再讲给孙子听,这是一种怎样的荣光?

    现在,这个木屋经年失修,屋顶已经破了一个大洞,圆木搭成的墙壁也腐烂不堪,仿佛一个三岁的小孩子都能将之推到。

    我们不知道,夜摩亚是否曾经在这里留宿过一晚,但是即便是,现在这种光辉也已经不再,这种事业也已经没落,因为和平时代已经过去。

    “nǎinǎi的,霍特那混蛋怎么还不回来。”小木屋内,一个尖锐的声音从四面八方的孔洞中传出。

    “你不能小声点嘛!”另一个声音说道,显得粗噶沙哑。

    昏暗的光线下,可以看到小木屋内点着一堆篝火,火苗很小。旁边一张破了的桌子边,坐着两个人。

    ]可是这两人也没围在篝火边上烤火,而且并没有哆嗦的迹象。

    “怕毛,这里连只兔子都没有!”尖声音又响起。

    “嘘——”不知哪个人发出了jǐng告,两人同时像狼一样趴在地上。

    “哈哈,是霍特。”尖声音说道,同时走到篝火边。

    但见此人脸部长得极丑,吻部突出,前额低平,毛发浓密,鼓着一双如灯绿眼,活生生是能吓坏小孩的尊荣。

    与此同时,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人闪了进来,另一个人也从yīn影中走到了篝火旁,三人围坐一起。

    “nǎinǎi的,怎么这么慢的?我都饿死了。”尖声音问道。

    “下次你去!别他妈就知道嚷嚷。”被叫做霍特的也长着一张极丑的脸的男人从后面一掏一扔,一样红的白的事物便落到尖声音面前。

    尖声音拎起这团事物,原是一只断了头的豪猪,肚皮也开了,肠子挂在外面。

    “那头呢,你不是吃了吧?”尖声音疑惑道。

    “草!”霍特弹地而起,一出拳,随之哗啦一声,桌子碎了,尖声音就地一个打滚,抚着半张脸跪在地上,嗷一声尖叫,脸部迅速扭曲,吻部变成了狼嘴,冲着霍特露出满嘴的尖牙,双眼凶光直shè。

    “好了,都什么时候了。”粗噶的声音响起,“不要坏了大事!”

    良久,尖声音甩了甩头,又变回人的模样,“霍特!等这件事情完了,我跟你旧账新账一起算!”

    “谁怕谁!恭敬不如从命!”看来这头叫做霍特的狼人文化层次还高了些,虽然用在这里显得有些怪异,也不知道对方听得懂么。

    “自从五百多年前那协议以后,我们狼族发展到现在,也慢慢变得不能吃生了。”粗声音狼人感慨了下,把角落里刚碎成一地的木板抱了过来。

    没错,这是一个补给站。要在以前,床铺下面都会有一个金属箱子,里面有罐头大米腊肉腌鱼浆果等食物,还有烧烤架子和油盐酱粉等工具和佐料。

    没错,这就是游侠令人向往的原因之一。而当我们的子韵和晋峰朝着这种美好的愿望进发的时候,却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令人惬意的补给站。

    很多东西,已经永远成为了历史,并且很快,将在历史的长河里被人遗忘。

    是时代成就英雄,还是英雄造就了时代?而唯一相同的,就是时代和英雄,都将会成为历史,将被人遗忘,不管孰先孰后。

    但是现在,三个狼人找了一圈,也只找到一根铁杆。

    霍特用利爪把豪猪切碎了,将一大块一大块还在滴血的肉串到铁杆上。

    篝火又有些暗下去,尖声音狼人在小木屋里复又转了一圈,把能烧的都捡过去烧了。

    最后,一把断了弦的弓被架在了火堆之上。

    “这把弓质量不错。”尖声音狼人看着那弓身好久才烧着,有些不可思议地说道。

    “嘿!我说——”这不会是暴龙之弓吧!

    霍特觑了他一眼,眼神非常之鄙视。

    粗声音狼人则说道:“不可能。如果真是暴龙之弓,我们还有命在这里烤肉吃?你忘了科龙将军那一支是怎么死的?”

    说着他朝左边墙上一瞥,那“尸体”还直挺挺挂在上面,“再说了,上头说了,拿暴龙之弓的是一个黑暗jīng灵,可不是个蹩脚的人类。”

    “蹩脚?”霍特开口了,“两个低阶狼人和一个中阶狼人死了,还伤了一个中阶狼人。”

    哔啵一声,弓架断裂,散出一些火星子来。在三个狼人的谈话声中,一双眼睛缓缓地睁开。

    这把弓在这双眼睛中燃烧着,燃烧着,直至灰烬。

    “我们还是想想怎么对毒眼说好了,死了三个兄弟,还没捞到什么情报。”霍特把肉翻了一面。

    “我呸!这个人类,真他nǎinǎi的硬骨头!老子都有点佩服他!”尖声音说道。

    “难怪你饿急眼了也没吃他?”霍特调侃道。

    “nǎinǎi的!”尖声音显然没听出这话的另一层味道来,“老子不喜欢吃骨头硬的人类!”

    “那你还咬得他满身是洞?”

    “我这不是要他说点什么吗!”

    两人你一眼我一语的对上了,而在一旁的那个话不多的狼人则暗暗叹了一口气,不得不承认这么多年以来,狼人已经不喜欢吃人肉了。

    为什么呢?因为通婚?

    在狼族,从来没有通婚这一说,凡是和人类结成伴侣的狼人必将会被诛杀。因为在狼族看来,这样会污染狼人的血统,降低后代的某些能力。半人狼是一种稀有的混血,存活率很低,也是狼族的耻辱。

    但是和平了几百年了,这种事情曝光的不曝光的,数字也算庞大了。谁又能知道,也许自己的体内就流淌着几滴人类的血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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