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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卷 移天星月照江湖 第八十六章 快意江南上

书名:华山女剑神  类别:美文同人  作者:今夜吃货降临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岭南大地,是九方神州最南边的一方大地,而闽州府,则是岭南最靠北的一个州府,毗邻江南水乡。

    闽州府有个经商的林家,数代人近百年的积攒,堪称富可敌国,是岭南这片广袤土地上最有头有脸的大家族之一。

    然而不久前,却传出了林家被人一夕灭门的消息!

    将人分四等“士农工商”的时代,早已消逝了千年,是以时人并不歧视商贾,何况就算还是商人最末的年代,这种灭门屠户之举也决然是轰动天下的大案。

    这种事毕竟离得太远,寻常百姓或许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至多茶余饭后说道几句,过一阵也就偃旗息鼓,但庙堂文武、江湖门派却对此极为关注。

    官府自不必说,每逢有此类事件发生,负责擦屁股的就是他们,不想关注都不行,而武者的江湖会在意,则是因为林家不仅仅是商贾豪富,同时还是个武林世家。

    林家祖上,有一个叫林朝阳的人,以一门自创的朝阳剑法名震江湖,当时被称作三南第一高手。

    所谓三南,自然是指中南、江南、以及岭南这东三南之地,神州九方,林朝阳昔日能横绝其三,足见此人武功之高剑法之妙,的确超凡脱俗。

    故而这些江湖门派分两种,小门小户最关注的是林家财富花落谁家,而大门大派之人,则更关心朝阳剑法的下落!

    至于查案,至于缉凶,自然也不乏这种侠义之辈,却终归是少数,更多还是琢磨着能否从此事之中渔利的人!

    但凌珊虽然是根红苗正的江湖中人,她却并不在意林家财富,因为林家再富,也未必能及以前的百花谷、现在的移天宫,她也不在意那门朝阳剑法,因为朝阳剑法再精妙,也未必能及百花谷的移天掌、华山的东来剑。

    她所在意的,无非两点。

    第一点,是林家是否有人生还,若侥幸有人生还,生还者是谁?第二点,则是希望弄清楚这场灭门案的参与者,有机会的话,她会毫不留情地手刃这些人于剑下!

    不关注那些有原因,而关注这些,有心为林家出头,自然也是有原因的。

    宁为玉门下六弟子叫林萍儿,年长凌珊几岁,在凌珊在拜师百花谷之前那半年时间,同门师兄妹十多人里,就属她与凌珊相处得最好主要是那时凌珊见她在师姐妹间容貌最佳,便更亲近她。而在凌珊由少谷主变成二谷主,再成为二宫主的十年里,也没少溜回玉女峰住上几日,自然少不了去找她,是以这些年下来,两人的关系也并未生分疏远!

    而林萍儿还有一个身份,就是岭南被灭门的林家大小姐。更关键的是,凌珊这回出谷,先回了一趟玉女峰,从而知道林萍儿这个时候正好回家探亲去了!

    开始,凌珊的确是打算去东海剑城找匠师铸剑的,连当初的倚天残剑、玄铁令、以及都快发霉的海图以及唐工书信都已被带出来,但她在洛阳时,听说了岭南林家被灭门的消息,再打听清楚了的确是印象里的那个林家,她便立即放弃了原本出海寻找剑城的打算,决定先走一趟岭南。

    当然,纵使抛开林萍儿这层关系,她多半还是会走一趟岭南,毕竟铸剑之事不急于一时,否则她也不会出谷大半月,还只是走到洛阳,但若无林萍儿的关系,走这一趟的心态,自是决然不同的。

    洛阳在中原北方,与北地也仅隔着一条黄龙河,而闽州府却在岭南,足隔五千里之遥,纵然快马加鞭,也非十天半月之功。

    是以当百花谷内,明月天出关之时,她才刚入江南,算是走了过半的路程!

    古有名儒曾说过一句广为流传的话:上有天堂,下有苏杭!

    毫无疑问,论繁荣富庶,论山水景致,抑或其他,苏州与杭州两地,无不可称是江南十三府之冠。而既是数一数二的繁华之地,自然便少不了食神居的门面!

    一入了苏州城,凌珊便找人打听食神居的位置。

    这人是个摆面摊的,摊子就摆在离城门不远的街头一角,大小是个老板,正在捞面,抬头见到问话者,显然怔了一下。

    凌珊此刻是个白衣少年的打扮,星眉朗目,俊秀无比,的确一副玉面郎君的好皮囊!偏偏说话时是女声,也未刻意去掩饰鼓出的胸口,旁人自然分辨得出是个女人,这老板此刻便是在暗地里嘀咕,也没少听闻世家千金贵户小姐女扮男装在外行走的事,可眼前这位,扮得也太没水准了!

    但嘀咕归嘀咕,毕竟还是本分人,也就老实回了话!

    凌珊便牵着马,径自离开。

    这摊主所愕然何物,她自然心知肚明,却未动声色。她如此打扮,自不是为了掩饰女身,玩女扮男装那一套,纯粹是觉得如此行头多少更合乎心境罢了,更无意要到扮到以假乱真的境地,否则也不会留那些大破绽让人看出来,至于旁人如何看法,又关她什么事?

    而凌珊离去,老板便麻利地将面条捞完,端到了摊子最里面的饭桌上。

    这桌子边坐着一个身材雄伟,却粗布麻衣穿着简陋的大汉,满脸胡茬子,双腿搭在长凳上,抱着手臂,懒洋洋靠在墙面,合眼小憩,而墙角则靠着一口已生出了锈迹的粗俗铁剑,自然无鞘遮掩。

    摊主端着面条上桌时,不用开口提醒,大汉便自觉睁开了眼坐正,也不怕烫,呼呼三两口,便一整碗面条直接下肚。然后拿起那口锈剑,横在身前,一手在上面轻抚过,胡茬之下,嘴角微微勾起,喃喃自语道:“剑啊剑,没想到今天又遇见了一个好剑客,哈哈,有那种纯然引人的剑气,就算是个女人,也没关系了,你是不是也有些忍耐不住,想去会会她呢?可惜这里人太多了,不好动手,咱们还是等等她好了”

    他对着铁剑念叨,说到开心处,也不惮放声粗豪一笑,过了一阵才停下,又在身上摸出了三文钱,放在桌上,便起了身离位。

    出了摊位,看了眼白衣黑马离去的方向,已不见人,大汉便拖着剑,径自反向出城去!

    他双臂奇长,远异常人,自然垂下时,竟几至膝盖,所以他拖着剑,剑却很轻松地拖在地,循着走动的轨迹,一路划出一道浅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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