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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九三章 忽悠

书名:电影世界大赢家  类别:美文同人  作者:六许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循声看去,就见一个略显熟悉的面孔正坐在那,一身粗布麻衣,双腿都因为没有裤子遮挡不住。

    嘴里念念叨叨的仿佛装神弄鬼一样,面前的摊子还摆放着各种各样的物品。

    八卦镜、墨斗、符篆等等,不过看起来这些的制作工艺极为粗糙,而且也没有任何的灵气。

    这应该就是庞勇跟夏冰的后人庞郎,窝囊的捉妖师一个。没本事捉妖,偏偏因为捉妖师的后人,身上流着对妖怪有巨大杀伤力的鲜血。雀儿的死,就是因为那把剑上沾染了他身上的血液。可以说,鸟妖会死都是因为他。

    王简凑了过去,蹲下来拨弄着这些商品。

    突然来了顾客,立刻让庞郎兴奋起来:“公子慢慢看,这些可都是我这捉妖师精心制作的法器。如果遇到妖怪,就能救您一命。”

    王简笑眯眯地看着他:“你是捉妖师?”

    “那是当然,我家祖传十三代都是捉妖师。”

    王简摇头:“看不出来,至少你身上没透出捉妖师的任何气息,难道是已经修炼到极其高深的境界,已经能够收拢自身气息,达到返璞归真的境地?”

    这话让庞郎尴尬无比,不自觉地挠了挠糟乱的头发。

    最后在王简的目光下,庞郎不得不败退,尴尬无比地说道:“我的的确确是捉妖师,不过这传承太久了,都没修炼出什么成果来。不过你放心,我有着深厚的经验,这些法器绝对是有效的。”

    是否有效,王简不知道,反正他是没在这些所谓的法器上感应到丝毫的灵气。

    想来就算有用,也应该是对一些小妖吧。

    遇到真正的大妖,比如雀儿那样,再牛逼点的如小唯,肯定是毫无效果的。

    不过庞郎的鲜血还真是古怪,居然有着那么强大的能力。

    这虽然是剧本设定,可既然拍成了电影,那么就是真实的。

    庞郎是夏冰和庞勇的后代,夏冰祖上的捉妖师,鲜血同样夸张,对妖怪非常有用。

    后来嫁给庞勇,让庞家拥有了捉妖师的鲜血。

    这种鲜血,想来也是血统的一种了吧,就是没啥用处。

    只对妖怪有效,其他的没用。

    不过要是把庞郎的全身鲜血给提取出来,再凝练出精华,说不定对妖王也能造成一定的伤害吧。

    毕竟小唯那千年妖怪都得躲避,触碰不得,这种血统还是有些能力的。

    察觉王简看自己的目光越来越古怪,庞郎很不自然地紧了紧身上的衣服。

    看王简一身穿着,可能是内地来的。据闻那里嗜好男风啊,也不知是真是假。这家伙看自己的眼神这么怪,别是看上自己了吧。

    生活虽然艰辛,但庞郎可没打算卖菊过日子啊。

    “公子,如果没看中什么的,咱就不招呼您了。”

    庞郎觉得,身子比日子重要,还是先送走这厮吧。

    否则真要起了坏心思,咱这捉妖师长久吃不饱肚子造成的虚弱体质,真的扛不住这大汉的攻击。

    王简伸手拿出一块金子递到对方面前:“想要吗?”

    这一块金子在阳光下散发着金色的光芒,亮瞎人的眼睛。

    还好这里没生意,没人关注,否则说不定都有人动手抢夺了。

    庞郎吞了吞口水,不过看到王简那玩味的笑容,怎么看怎么邪恶。

    他蠕蠕嘴,才吞吞吐吐道:“公子,我很脏的,一年多没洗澡了,不适合您。”

    王简傻眼,啥意思啊?

    骗人也没意义吧,他可是记得,这样的边荒城市明显靠近沙漠,偏偏城外还有一个大湖泊的。电影里那个谁,可能是靖公主,好像在那跳湖了吧。

    不过很快,他就反应过来了。

    不是因为他的话,而是对方那警惕的眼神,和慢慢后退夹紧双腿的模样。

    王简只觉肚子里翻江倒海,有种不吐不快的冲动。

    他深呼吸了几次,努力压下灭了他的冲动。

    “想什么呢,劳资喜欢女人,对你一点兴趣都没有。”

    “这就好,这就好。”

    庞郎顿时松了口气,连连感慨,但很快,他就是一惊:“那公子为何给我金子?”

    “我听说过你祖上的夏冰,夏家人都是捉妖师,身怀捉妖师的鲜血。我就是要你的鲜血。”

    “我的鲜血?”庞郎吓了一跳,“不行,对了公子如何知道我祖上有夏冰的?”

    如果不是他时常翻阅祖籍,看看祖上先辈的光辉事迹,他也不可能知道夏冰的存在。

    那都五百多年前了,那么漫长的岁月,已经掩盖了很多东西。

    说实话,庞郎是真的很郁闷。

    先辈们那么牛逼,自己却如个废物一样,连养活自己都难。

    看起来,庞家捉妖师一系可能就要断绝了,毕竟他都已经很久没吃饱饭了,何况是娶妻生子。

    “以前听说过,夏冰和庞勇嘛,对付一只千年的九霄美狐,两人走在了一起。”

    庞郎更加疑惑,他的名字可没说出来过,只是捉妖师这个挂在嘴边的大话而已。王简却知道得那么清楚,这不得不让他怀疑。

    “你放心,你孑然一身,有什么是我可以贪图的。只有你这一身捉妖师的鲜血,才被我看重。”王简说到这,把金子扔在他面前,“所以,我用黄金买你的鲜血,不是很公平的交易吗?”

    “抱歉,你的生意我做不了。”

    “为什么?”

    “身体发肤,授之于父母!”

    王简摇头失笑,这句话虽然流传很广,但又有几人能做到。

    不说某个朝代,头顶头发都剃光,就留下脑后一小撮,怎么就没人说这句话?

    单凭现在庞郎的发型,二十多年的时间就只有这么点长头发?开什么玩笑。

    说到底,还是下意识的抗拒这种交易方式。

    “只是一点鲜血而已,又不是要你的小命。我用你的鲜血也是为了对方妖怪,这是为了我们人类。我也没想过要你白白付出,毕竟你是捉妖师,为了人类而努力奋战。所以我不会让你流血又流泪,而是用黄金跟你购买。这是为了人族的生活安宁,我们义不容辞。”

    王简这一番话说的大义凛然,实则如何,谁都知道。忽悠呗,为了自己的利益和一些求证,说谎多新鲜啊,他又不是没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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