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如那老兵所说,第二天一大早,在一个四十来岁的百夫长的带领下,一百多人浩浩荡荡地从驿站出发。目的地据说是荒山北面的鹤山,大概五天左右的路程。
九郡国与荒山之间有条山脉,便是鹤山,鹤山以北,常有人住,以南,便是荒蛮之地,里面地貌复杂,古墓参天,瘴气缭绕,乃魔兽天堂,内中魔兽,何止亿万,几乎每年,都有魔兽成批出来觅食,来得多了,便成了兽cháo,祸害人类,若无人驱逐,便会一路北上,直捣中州,乃和谐社会之大害。于是,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部队前往镇守鹤山。
几天的跋涉让人叫苦不堪,但小商却觉得特别兴奋,每多走一步,便会更接近战场,也更能感受到死亡的气息。
第五天,当太阳正悬天中的时候,终于看见了连绵的军营,一个个帐篷如午睡的狮子般,稳稳地卧在山林之中,士兵们有巡逻的,有训练的,忙得不可开交。
一行人来到一个军营前,百夫长大声吼道:“你们现在就是军人,你们的生命不属于自己,你们给我听好了,现在,国家需要你们,人民需要你们,你们的家人也需要你们为他们守住一片没有血腥的净土。你们不要想着逃跑,当战争结束后,你若是战死沙场,你的亲人将受你福荫,若是逃走,你的亲人将因你而受到国家的惩罚。一个个进去登记,登记完去领装备,准备迎接荣誉的洗礼。”说完就走了。
在士兵的安排下,一个个排着队进去登记,这可是自己的唯一身份证明,为家里谋取最后一点福利的证明,谁都不敢大意。
见一个人走出来后,小商走了进去。
“姓名。”坐在案后的一个拿笔的兵问道。
姓名?我的吗?小商已经死了,小商的灵魂已经随明月而去,现在的我只是一个即将面对死亡的壳子,我还有名字吗?
“姓名!”那士兵再次问道。
“无魂,商无魂。”
“籍贯。”
“没有。”
“好了,下一个。”
领了装备,和小商一道来的一行人被分配在不同的队伍里,装备很简单,一件轻盔,一把刀。
“大家吃饭,下午准时训练。”火头端来一口锅,锅里装满了肉。
“训练?什么训练?难道我们来不用来杀魔兽吗?”小商问道。
“哈哈,小兄弟,别那么着急,快了。”一个人说道,“还没见几个你这样的,别人都希望不会碰到战争,你倒是一来就问这些,后生还是后生啊。”
“能多活一天是一天吧,魔兽来了,什么都没了。”另一个人说道。
一个人夹了一块肉放到小商碗中,说道:“吃吧,这可是魔兽肉,在外面贵着呢,这儿啥都不好,就是能吃到魔兽肉,这可是有强身健体之用呢。唉……上午杀的那群应该是探子吧,明天,或者后天,大部队应该就会来了,趁现在多吃点,过两天吃饭的东西可能都没咯!”
大家摆着龙门阵,一顿饭就这么渐渐接近尾声。
正在这时,前面忽然sāo动起来,接着便是阵阵号角声。远处传来吼叫声:“敌袭!敌袭!……”
队长从帐篷中冲出来,站在帐篷前,组织着队伍集合。
见小商茫然不知所措,火头道:“小兄弟,你期望的事情来了,拿上武器跟我走,哈哈,第一次可别吓得脚发软啊。”
不一会儿,见队伍准备就绪,便率领队伍去旅长那儿集合。传讯员不停地来回传递着命令,数千人的队伍有条不紊地调动着,近万人的队伍徐徐拉开,形成数道防线,场面蔚为壮观,锣鼓阵阵,让人热血沸腾,几匹马在前面来回跑动,马上的人大声吼着:“团长有令,此战告捷,赏五百大钱!……”
远远地,已见红尘滚滚,黑压压的一大片不知什么东西正飞快地冲过来,在离队伍约莫一里时,鼓声骤变,接着,漫天箭雨朝前方抛shè而去,小商这才看清,冲过来的是不是别的,正是一头头的狼,红sè的皮毛,一米五左右的身高,矫健的体型,而冲在最前面的那头狼,足足有两米高。狼群冒着箭雨,速度不减反增,大有一鼓作气的觉悟。
数轮抛shè之后,狼群已然靠近,鼓声再变,彪悍的骑兵队伍猛冲过去,顿时减缓了狼群的速度,这时候,鼓声再变,便见由旅长和队长组成的队伍当头骑马冲出,挥动着手中长剑,大声吼道:“冲啊,给我杀了这些该死的血狼!”接着,接着,大队人马跟着冲出。军队和狼群本就不足百米,转眼便交战在一起。
小商早已热血沸腾,他想到以前电视里面,武林高手都是双手握刀,一跃跃起数丈,然后从天而降,一刀将对手的都一劈为二,于是有样学样,双手握刀,便朝前面的一头血狼劈去,咔嚓一声,刀砍在狼头上,顿时砍出一条长约二十公分的伤口,但刀却被坚硬的头骨弹飞。狼吃痛,抬起前爪,一爪拍在小商旁边的一人腰间,那人顿时飞出两米多。
小商见一击无效,便知电视骗人,但小商好歹乃一介武痴,武感不凡,顿时改变策略,向前一步,刀口向上,贴着那狼的脖子就是一拉,只听见刷的一声,狼脖子上又是一条长长的血口,血从口子里流出,却是流,并没有像电视里那样狂喷。
小商顿时想到,刚刚刀抹过狼的脖子时分明感觉到一股弹xìng,这绝对是它的脂肪,小商手中的刀本就是凡品,不甚锋利,一刀根本就割不破它的喉咙。
狼吃痛,抬起前爪就要拍小商,而这时,却见一人双手握刀,一刀捅入血狼肚中,这一刀,比小商那一刀,可不是一个数量级的,于是血狼放下准备拍小商的前爪,前爪猛蹬地,整个前身顺势左转,狼嘴一张,一口咬掉了攻击者的脑袋。
小商看得目瞪口呆,但一想,活着,天天承受相思之痛,而被狼解决掉,却不知道会不会痛,古人说得好,长痛不如短痛,短痛不如不痛,脑袋掉了碗大个疤,怕个啥子。而这时,血狼因为回头咬人,正将血红的脖子伸到小商面前。小商正想一刀划过它的脖子,但想到刚才的教训,再划一刀也不一定能划穿它的脖子,于是非常时期用非常手段,两手用了握住刀,用力一捅,接近一米长的刀身直插入血狼的脖子,刀一抽,带着热气的鲜血从伤口喷出,将小商的盔甲染成了红sè。上前一步,一脚蹬在血狼肚子上,一米五左右的狼,被一脚踹翻,四肢漫无目的地蹬了十来下,便一命呜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