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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章 绅士风度与痞子气质

书名:日久深擒:总裁的完美追捕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闲赋君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修长的手指环握着我的腕部,往他的身上拉去。他的力度很轻,却不知怎么很轻易地就把我的手移向他。

    因为看不透他的意图,我的神经绷得紧紧的。高速运转的脑袋不停地思索着应对他的计策。

    “给你。”他把袋子挂在我的手掌上,便绅士地缩回了手,跟我保持着安全的距离。

    瞧着手里的袋子,我的心比袋子里的东西还要沉,我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我的手还保持着端平的姿势,“我不习惯晚上吃东西。”

    “以后,你会习惯的。”

    看不透的眸底似乎闪过一阵希冀,“晚安,晚儿。”

    说完,他就果断地转身离开了。

    晚儿……

    许久没有听过的称呼当即让我呆立在原处。

    我怔怔地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冰冷的铁门后,直到显示屏上的数字显示为“1”,才失魂地转过身关上门。

    晚儿。记忆中,只有一个人会这么亲昵地叫自己。

    然而,她已经是一个只能缅怀的人了。

    熟悉的话语或是熟悉的场景,总容易勾起人的追忆。

    那个人,总是半夜起来给自己盖被子,总是做好饭菜等自己放学回来吃,总是用单薄的身体给自己完整的爱。

    在她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里,即使病痛苦苦地折磨着她,也夺不走她惯有的优雅。

    红颜多是难逃薄命。

    抛开萦绕在脑海里的哀伤,我才重新审视放在桌面上的袋子。

    能把装食物的包装做得如此精致的,除了林林总总,在羊城再也找不到第二家。

    林林总总的东西可不是一般人能吃得起。更何况他打包过来的还是总店的招牌点心。

    买个夜宵还要跨了大半个羊城。

    秦深果然是一个暴发户的傻儿子,不,应该是土豪家的。

    土豪家出来的产品才会有这样的绅士风度与痞子气质。

    吃饱就睡,这并不是一个好习惯,但是熬夜更加不好。

    大概医药院校出来的人,都比较注重养生。只是在身材与健康两者之间,我更倾向于前者。

    为了消耗多一点能量才躺上床,我趴在电脑桌前,强打着精神硬是追完了之前落下很多集的电视剧。

    反正明天不用上班,即使晚睡也能晚起。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饱满,大概就是这样吧。

    空有一颗想要晚起的心,却缺少了一个合适的环境。

    我感觉天才刚亮没多久,外面就传来阵阵嘈杂的声音,惊扰我的美梦。

    拉过被子死死地蒙住头,那惹人生厌的声音还无孔不入地钻进我的耳朵里。

    实在是没法睡了。

    带着浓重的困意爬起床,走到门口,透过猫眼偷窥别人的生活。

    轰隆隆的声音和还有来来往往的水泥工告诉我,对面单元的那户人家正在装修。

    难怪之前灯一直黑着,原来还没有搬进来。

    空荡荡的楼层又多了一抹气息。不过在此之前,还得忍受好一段时间这磨人的噪音。

    喜静的人一旦被喧嚣包围得无处可逃,便难免心情烦躁。

    还好,今天的天气不错,适合约上那对孖公仔出来开火车。

    我通讯录里的好友很少,一下子就能找到宋怡的电话。

    就在我准备不耐烦地把电话挂掉的时候,那头终于传来懒洋洋的声音,“喂……”

    “宋怡,我们今天去黄埔古港吧。”

    “不行呢,我跟小丸子下午要去海心沙听话剧。”

    “靠,你们什么时候那么高逼格了?”

    “嘿嘿,我喜欢,小丸子当然要陪我去啊。”

    宋怡喜欢笑。每次她笑的时候,都会发出咯咯咯的声音,引得旁人的心情也会忍不住好起来。

    只是这家伙重色轻友得要命。

    “得了,你们就自个儿地快活去吧,留下我孤家寡人独守空房就行了。”

    “你可以找明君陪你。”

    “真是个馊主意。”

    “晚晚,其实明君挺好的。”

    “恩,我也觉得。要不你甩了小丸子,直接上李明君吧?”

    “林依晚!”

    “恩?喂……喂……我这里信号不好,你说啥……”

    每次讲到这个话题,我都会耍小心机地避开更深入的讨论。

    他们怎么都不懂?如果我会喜欢李明君,我们早就可以开始了。

    而我一直拖着,不就是因为仅仅“不喜欢”这三个字么。

    哎,出去也不知道能找谁,还是宅在家里算了。

    如果有一天,我死了。那么,我肯定是宅死的。

    不睡觉的时候,把音响调到最大,门外的声音也就不觉得那么刺耳了。

    除去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从来不觉得一个人会无聊。

    开着音乐,在厨房里捣捣弄弄,一天很快就溜走了。

    我对吃不怎么感兴趣,但不代表我不会做东西吃。相反,我的厨艺很好。

    这大概是从我那个不仅爱吃还厨艺高超的妈妈身上遗传下来的。

    热腾腾的饭菜摆在餐桌上,却勾不起我的一点食欲。

    一个人撑不起台脚,也没有多大的意思。

    拿着筷子在白饭里翻了几下,我就打算把这一桌晚饭喂了垃圾桶。

    “叮咚。”响起的门铃制止了我的动作。

    是谁打破了门铃的沉默?

    猫眼里,扭曲的脸没有任何的表情。

    我打开门,看着来人,无聊地想要调侃一下他,“傻儿子来送夜宵?早了点吧?”

    “闻到香味,来蹭一下饭。”

    因为时间还早,我并没有像昨天那样顶着门。于是,猝不及防地就被他推门而入。

    笔直的大长腿三两下就走进餐厅,我只能冲着他的背影嚷道:“我可没有邀请你。你就这么进来,不觉得很没礼貌吗?”

    “不觉得。”

    “那我现在就告诉你。”

    他挑挑眉,丝毫不把我的话放在心上,“我不在意。”

    看着这个自来熟的男人,我忍不住吐槽道:“秦深,你脸皮挺厚的。”

    “眼光不错,这是我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

    “……”

    这人有毒。把妹果然有一套。其中最突出的,就是不要脸,很不要脸。

    或许是感觉到我毫不掩饰的鄙视,他看了我一眼,戏谑道:“有话就说,别憋在心里。”

    看他一屁股粘在我刚才坐过的位置上,我扯出一丝皮笑肉不笑的弧度,“麻烦你站起来,出门左拐,进电梯。”

    “好。等我吃饱了,再走。”

    他就在我目瞪口呆地注视下,端着我吃过的碗,优雅地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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