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内,方渐离在适应了自身的修为后,立刻取出了储物袋中的铜鼎。
如果他身体上的封印被解除,那瑶池与皮露露应该也可以苏醒才对。
心神中一阵呼唤,果然,铜鼎中渐渐有两道熟悉的意志复苏。
须臾,两道光芒飞出,化为一脸茫然的瑶池还有皮露露。
方渐离一见两人的模样,就知道二人还不知道已经过去了一年半。
长话短说,方渐离将这一年半的经历讲述了一番。
瑶池与皮露露二人自然吃惊于一年半就这样没了,可却很快释然,对于他们尤其是瑶池来说,时间只是一串数字罢了。
“难怪我们都感觉有些不对,你的变化可真大。”两人目光奇异地看着方渐离。
的确,现在光是从外表来看,方渐离从原先的皮肤白皙已经变成了一身古铜色,看起来多了有些硬朗的气质。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体内流淌不息的灵力,居然有一种相当暴烈阳刚的气息。
方渐离对于这等话语只是一笑置之,数百个日夜的艰苦折磨后获得的变化,从来不需要刻意强调。
因为一步步走过来,所以他显得从容不迫。瑶池二人自然不明白其中的痛苦与煎熬,一滴滴汗水累积下来才成就他现在的轻松一笑。
“这么说来,你马上就要去夺丹大典了?”瑶池问道。
方渐离闻言,神色转为认真,轻轻点了点头。他来南域最重要的一个目的就是获得造化灵丹,说什么夺丹大典都不可能错过。
“既然如此,你现在的修为应该还不够,就剩下一个月多一点的时间,你怎么才能获得巨大的突破?”瑶池严肃地追问。
方渐离沉默,这样说来,他还必须要选择一个好的机会服下玄关丹,冲刺一下结丹。
似乎是看穿了方渐离的想法,瑶池继续无情地打击道:“就算你突破到结丹,但结丹也分三六九等,结丹顶峰之下可不止一个境界,你难道还要越阶战敌?”
方渐离一愣,心中更是沉重。
结丹也分层次,但却和筑基不同。
首先筑基结丹便有好几种,按所修功法品次来分,最次的是杂色丹,这种结丹修士修为虚浮,筑基时打下的基础太松散,导致其在别的结丹面前根本没有任何一战之力。
随后是按照天地五行划分的金木水火土五种结丹方式,分别以其所修功法属性分类。
譬如一个人修行的功法偏向五行之金,那他很有可能就会选择结出金丹。但天地万法相融,功法不可能完全纯粹,所以结丹修行的过程便是将自己所结之丹净化的一个过程。
只不过需要谨记,越是高等强悍的功法,所结出之丹便越纯粹,净化的过程也比别的要快太多。
到结丹顶峰,若是结的水丹,则应该蔚蓝无暇,没有任何庞杂的力量。而其他四种也大致同样的道理。
这是五行结丹,也是最正统的结丹方式。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你拥有灵根,那这里的结丹将会受益无穷,因为灵根会自动助你净化丹之杂气,且使用修行相应功法已经法术都是事半功倍,一日千里,威力也是成倍暴涨。
不过对于一个人是否只修一种属性,并没有明确限制,只是除非怀有对应灵根,否则多修功法只会让人心分二用,往往容易一事无成。
而且多修功法还有很严重的后果,那就是功法属性相克,就会沦为杂色丹的尴尬境地。
五行之丹也分品类:最纯粹的单色丹,修炼虽难但实力更强的多色丹。
除了这些以外,便是一些出人意料的存在了。
身怀异骨或者天生神通的人,其发迹的时刻,便在这里。
以自身异骨为单独品类,结出独一无二之丹。
比如张玉剑,身怀杀骨,如果让其结丹,肯定便是以杀骨之力为引,结出杀丹,与其异骨相辅相成,威力恐怖无匹。
不过这种人毕竟是少数,整个十九道州年轻一辈不过道州十七子罢了。
大致的分类就是这三种,除了这三种以外,当然还有,只不过都是流传甚少甚至已经断绝的结丹方式。
方渐离身怀太古无厭术,自然也是可以结出一个与众不同之丹。
太古无厭术结丹篇指出,修行之人可以有两种选择。
一个是结出无厭妖丹,使死去的无厭妖魂归来,成就一种虚若无影却可以疯狂吞噬外物的灵海之丹。
不过结出这个内丹也有些弊端,就是虽然在结丹元婴境界都会很强,变态强,但是越往后无厭妖魂便会逐渐成为自己的绊脚石,甚至最后会必须要斩去这一羁绊。
第二个结丹方式则是完全背道而驰,名为太古初丹,结出此丹意味着方渐离要彻底抹杀无厭妖魂最后的一点存在,只留下其吞噬的特性。
但最关键的一步,居然就是要求修炼之人达到逆之一境。也唯有以那逆之一境的无上意志之力,才能将无厭妖魂的妖力彻底抹杀。
至于太古初丹有何特殊,并未提及,想来还是要方渐离真正达到逆之一境后才能明晓。
单从描述上来看,方渐离其实更加倾向第一种,因为那可以很快增强自身的战力,什么所谓以后的阻碍,那大可留到以后再说。
而且方渐离也可以通过那描述中形容的极强战力来增加夺丹大典上的把握。
可是仔细一想,第二个太古初丹居然要修炼者达到逆之一境,那是不是说其威能要更加恐怖?并且还提到了会保留无厭妖魂的吞噬特质。
有了玄关丹,方渐离结丹希望不小,也就终于快到了决定的时刻。
不过不论如何选择,在没有突破到逆之一境前,方渐离其实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选择权利。
“逆之一境,到底要如何去追寻呢?真的是像又一山前辈所说的命里无时要强求吗?可又到哪里强求呢?”方渐离望着灵海中漂浮静立的混沌色莲花,陷入了深沉的思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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