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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一十四章 世界报 (周五开个脑洞玩玩)

书名:重生美国当大师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慕容鹉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本章副标题:**也要酝酿一下滴

    “主编先生,请看看这几张照片。”

    普利策小姐现在当然不在nyu的校园里面,而是身处位于纽约海德公园旁的《世界报》大楼里的主编办公室。

    目前这张当年显赫一时的大报的现任董事长兼主编就是约瑟夫-普利策的长子,普利策小姐的父亲,赫伯特-普利策。

    约瑟夫-普利策是对美国报业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人物,被公认是19世纪70-80年代“新新闻事业“的创始人,所以值得介绍一下。

    在1847年此君出生于一个匈牙利中产阶级家庭。老普利策的父亲是犹太人和匈牙利人的混血儿,他的母亲是徳奥混血,所以他们的儿子身兼四家血统。

    把中欧能混的血都混了一遍的约瑟夫之所以会来到美国,是因为他父亲死后家道中落,为了填饱肚子于是偷渡到了美国,成为了历史上大名鼎鼎的黑森雇佣兵中的一员,而且还是一名骑兵。(注释1)

    老普利策在退伍之后就留在了美国当上了一名记者。1882年他购买了《纽约世界报》,终于成就了真正意义上的报业大亨。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自由女神像之所以能落户纽约,就是因为1883年在他的亲自策划之下发起了迎接自由女神像的筹款运动。

    此君确立了美国报纸的专栏模式,也开创了“黄色新闻”的风尚。(注释2)

    “好了,艾玛。没有人的时候,就不要称呼我‘主编先生’了?”

    现任的主编看着最小的一个女儿,颇有些宠溺地说道:

    艾玛-普利策摇头道:“不行的,主编先生。你忘了祖父是怎么说的吗?我们报人就是要专业!”

    实际上,艾玛是她姑奶奶的名字,他爷爷非常喜欢这个女孩所以就取了这个名字。而从小耳濡目染的艾玛甚至比她的父亲还要更加热爱这一行。

    赫伯特-普利策被自己女儿的话给噎了一下,只好无奈地叹了口气道:“好吧,随你吧。”

    “那么,普利策小姐。”他也摆出专业的姿态,戴上老花眼镜道,“我就来看看你的照片吧。”

    约瑟夫-普利策于1911年逝世,他在遗嘱里面专门规定:《世界报》永远不得出售。所以他的长子赫伯特-普利策就成为这张报纸的掌门人。不过到了1920年,《世界报》在和《纽约时报》的长期竞争之中已经有了一些颓势。

    当然,赫伯特-普利策在父亲的言传身教之下,那也是一位相当专业的报人。老普利策有个外号叫做“报业暴君”,想来他儿子不接受教育那也是不成的。

    普利策先生看了看自己女儿拍的几张照片,不由得点了点头道:“普利策小姐,你的摄影技术确实有进步。”

    他指着那张其中一张照片道:“其他也就一般水准,可是这张真的非常出色。我这个当父亲的……嗯,主编的都没有想到你在这方面真的有些天分。”

    而那张照片正是袁燕倏一对拳头的特写!

    只见他那对拳头上面肌肉贲张、青筋毕露。使得观者一眼就看得出那种动人心魄的力量感,如果再感性一点就会发现其中还蕴含着一种莫名难表的激烈情绪;而在拳头下面就是一副精光闪亮的手铐,又让人在心里感到有种非常不舒服的压抑之情。

    所以这张照片后来就成了反种族歧视的标志之一。

    普利策小姐俏脸一红,她心里知道除了这张“妙手偶得”的照片之外,自己其他那些照片就像是他父亲说的那样,拍的实在也就一般。

    比如说我们的袁大师金光闪闪的那一张照片。人家《纽约时报》记者把他拍的就像是布道的摩西,而她拍出来的同样画面就要逊色不少了,失去了基督教徒最喜欢的弥赛亚的那种情结。

    赫伯特-普利策先生表扬了女儿之后,开口问道:“好了,除了展示你在摄影艺术上的进步之外。艾玛,你还想要说什么?”

    普利策小姐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说道:“父亲……嗯,主编先生,我还想和你说说关于neo-yuan的报导。”

    “neo-yuan的报导……”

    《世界报》的主编当然知道这个名字,因为昨天这个中国人因为“nyu豪赌之夜”成了名人,而今天他又要因为“华尔街爆炸案”的嫌犯变成当红炸子鸡。

    说不定……不对,是肯定今天晚上,大家在餐桌上谈论的不是新任的共和党总统,而是这位来自东方的神秘人物。

    不得不说,我们的袁大师现在身上噱头十足,身兼慷慨高尚的中国年轻富豪和凶残反人类的无政府主义激进分子这两大身份,成为全美国的焦点那是再合理不过了。

    他挑了挑眉毛道:“普利策小姐,你只是一个摄影记者还是实习的。现在还没这个资格和我商讨报导内容的啊。”

    艾玛-普利策不服气地争辩道:“主编先生,可是我从neo-yuan身边最亲近的朋友身上得到了第一手的消息。”

    听到这话,作为专业报人的赫伯特-普利策不由得兴趣大增,开口说道:“哦,那你说说你得到了什么消息?”

    她女儿十分专业地掏出了一个小本本,一五一十地说了起来。

    这位女实习记者得到的“第一手消息”自然来自路易斯-贝克先生和海伦-布朗小姐。

    袁燕倏的另两位好友开着车,跟着警察们去了纽约都会区警局。普利策小姐也搭了一趟顺风车,顺便还在车上给贝克先生和布朗小姐做了一次采访。

    ………………………………………………

    注释1:黑森佣兵那也是历史悠久,十七世纪之后欧洲历次战争当中都有着他们的身影。

    他们帮助哈布斯堡家族的欧根亲王抵御住了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最后一次对中欧的大举进攻……哎呀,这么一说也不知道这帮家伙现在看到自己后代的鸟样会不会气得在坟墓里面打滚。

    讲真,如果老欧洲白左的祖先们泉下有知,这棺材板肯定是压不住了啊。所以慕容又有一个脑洞,要是模仿《希特勒归来》让欧洲一票抗绿英雄和十字军们都复活了,那画面肯定很美。

    书归正传,黑森佣兵团参加过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三十年战争,大北方战争,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甚至还跑到英伦三岛镇压了詹姆斯党叛乱,可说是无役不与。不得不说,汉斯们打仗确实是一把好手。

    在独立战争期间,三万名黑森佣兵来到北美作为英国作战,占英**队的四分之一左右。战后大约有5000名士兵定居在了北美。其余还活着的回英伦三岛镇压爱尔兰佬去了。

    到了南北战争时期,美国北方因为兵员缺乏,借鉴了高卢鸡的经验,设立了很多外籍兵团。其中比较能打的还是汉斯们组成的部队。比如说老普利策参加的林肯骑兵团。

    注释2:约瑟夫-普利策是一位极为因吹斯听,堪称传奇的历史人物,如果有兴趣的话不妨去看看他的百度百科。笔者真的无意把这本小说写成说明文,所以在这里就不多加赘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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