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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九十一章 狙击步枪

书名:要塞之贼主天下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猫爵士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原来所谓少年英雄其实也不过是个草包窝囊废嘛。”

    “声音小点儿,别让将军听见了,砍你的脑袋,人家老子可是老郑。”

    “没错,咱们就是混饭的,小心祸从口出。”

    这些议论声虽然并不太大,但是郑森却是听得清清楚楚。

    他此时抓着宝剑的手背上已经青筋暴起,双手也在不断的颤抖着。

    他恨这些当着自己面嘲讽他的人,但他最恨的还是城下那些叫骂挑衅的秦军。

    就是这些人的到来彻底揭开了他的伤口,让他少将军所有的骄傲自信顷刻之间被踩在了脚下蹂躏。

    可饶是怒火攻心,理智告诉郑森,自己必须忍。

    如果不忍,一定会中了秦军的圈套,那时候真的就后悔无及。只是愤怒却让理智的防线已经冲击的摇摇欲坠了,随时都有可能决堤,让愤怒冲毁一切。

    此时消停了片刻的秦军,又开始叫骂起来。

    而且这次还换了一种说辞,听在郑森耳中,让他心中的怒气瞬间如烧开的沸水一样翻滚起来,有种随时会顶开锅盖的冲动,愤怒让他全身都禁不住的颤抖起来。

    “郑森,原来你这个所谓的少将军,只不过是躲在女人裙子下面吃屁的怂包啊。”

    “就是,原来你跑的这么快,就是为了躲在你们家老太太的屁股后面啊、“

    “你是怕你爹打断你的狗腿吗?郑森,你要是真的没种,就解开自己的裤子,看看你下面的两个卵蛋还在不在。如果不在的话,你告诉我们一声,我们掉头就走。”

    “没错,你要是没卵子,我们回去以后就跟摄政王殿下说,郑家父子都是没卵蛋的怂包,到时候殿下肯定会放你们郑家父子一马,毕竟我们不会跟一个没有卵蛋的死太监,死人妖一般见识呀。”

    “是这个道理,一队的兄弟说的太透彻了,说的太好啦。我们都是爷们,爷们只跟爷们打仗。那些死太监,没卵子的死人妖,我们是不屑一顾的。”

    “城头上的郑家军弟兄们,如果你们少将军没力气脱裤子,你们帮我们看看,看看你们少将军的卵子还在不在。”

    “看看,否则的话为什么这么怂包,心中明明恨我们恨得要死,却没有一点儿胆量下来跟我们厮杀,有本事把我们这些人全部干掉,那才是真正的爷们。”

    ……

    各种污言秽语从秦军口中绵绵不断的喷出,整个城楼上一片寂静。

    所有的士兵都感觉到了极其压抑的感觉,都紧张看着一言不发,依然如一颗钉子一眼钉在原地的少将军郑森。

    此时的郑森,双手手背上青筋暴起,面色赤红,睚眦欲裂,眼睛之中都是血红一片,眼神要吃人一样死死的盯着城下,他的身体在剧烈的颤抖。

    这是愤怒到了极点,快要压制不住的前兆。

    看到一向要强爱面子,骄傲的少将军如此状态,其他人都下意识的离郑森更远了一些,生怕自己触了霉头。

    此时的郑森怒火已经达到了99,到了临界状态了,随时可能爆发。

    他的右手抓在城墙的城砖上面,指甲甚至在城砖上划出五道深深的划痕,五根手指上血肉模糊。

    他感觉到自己已经到了情绪爆发的濒危边缘,开始闭上眼睛,心中不断对自己说“忍!要忍,一定不能中了秦军的奸计!”

    在更远处用望远镜观察的梁松看到郑森竟然如此能忍,也很有些意外。

    “你小子有种啊,都快忍成忍者神龟了还忍?”梁松嘴里嘀咕道,虽然他也不知道忍者神龟是什么鬼东西,不过听说这是殿下说过的话,所以在军中就流行起来了。

    “你小子既然这么能忍,老子再给你加点料。要是你还是不出来,那老子也甘愿认输。”

    梁松打量了一下自己跟郑森之间的距离,大概三箭之地左右。

    从这个距离上用弓箭根本是射不到的,用秦军的目前的制式步枪的话虽然可以射到。但是,但是子弹最后飞到哪里去了只能凭运气了。

    梁松转身从身后的一名士兵手中拿过来一支略微有些奇怪的步枪。

    这支步枪的长度比秦军配发的步枪要更长一些,而且口径也更小一些。

    而且在枪管上方还有一个特殊的配件-瞄准镜。

    据殿下说,这种步枪叫做狙击步枪,价格非常昂贵。在基地之中的造价是1000两银子一支,所以产量非常的稀少。

    目前在整个新军之中,这种狙击步枪也不超过二十把,而且每一把都配备给每支部队军中的快速反应部队。

    侦察中队一样就是第二团这个快反部队之中最精锐的刀尖,所以这支狙击步枪也顺理成章的配备给了他们。

    按照摄政王殿下的话来说就是:好钢要用到刀刃上,最好的武器一定要用在最精锐的部队身上。

    而在最精锐的部队当中,也要枪法最好的那个人才能使用这只狙击枪。

    使用这把狙击枪的人被摄政王殿下称为狙击手,而在侦查中队之中的狙击手不是别人,正是梁松自己,

    他既是队长也是狙击手。

    不过因为狙击步枪太长,所以平日里都是由梁松的警卫员帮他携带。

    而此刻,梁松决定要用这支狙击枪来给郑森加把料。

    因为狙击枪的子弹也很特殊,造价很高,所以梁松平日里也不不舍得用,配发的时间也不长,今天还是第一次在战场上使用。

    在这个距离上,用秦军普通的步枪最大射程当然可以射到。

    不过子弹能落在哪里那真的全凭运气了,但是用狙击步枪的话,却是完全不一样的情况。

    狙击步枪枪管更长,这保证了子弹的初速更高,射程更远,而且枪膛之内的三条膛线保证了子弹在空中的转速更高,能够保证一个稳定的弹道。

    再配上白光瞄准镜的辅助,在这个距离上射击城墙上的目标,可以说是轻而易举。

    梁松找了一个合适的姿势,将狙击枪架在一块石头上,稳稳地举起步枪对准了城头上的郑森。

    郑森今天的目标很显眼,穿着一身制式盔甲,也是此时中州的将领之中喜欢的的山纹甲。尤其是头顶上那一抹鲜艳的红色盔缨,非常的显眼。

    “老大,你要干掉郑森那小子么?那咱们岂不是白骂了半天啊?”旁边的警卫员不解的道。

    梁松嘿嘿一笑,却不答话,凝神屏息,透过瞄准镜将狙击步枪顶端的准星对准了城头上的郑森,看着郑森的脑袋出现在瞄准镜之中,扣着扳机的食指微微用力向后扣动。

    “砰!”

    一颗子弹瞬间旋转着冲出枪膛,呼啸着向着城头而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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