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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腥年代第一卷 第二十四章 蒋娇媚驾到

书名:偷腥年代  类别:美文同人  作者:肤浅在路上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邋遢版强哥的话让张莫谦有些疑惑,上车听到他说第一句话,张莫谦就发现邋遢版强哥操着一口熟悉的建水口音,太熟悉,家乡的声音。那是张莫谦从五岁一直呆到十六岁的地方,那里充满了太多的童年回忆。虽然他出生在魔都,但张家的老宅却不在魔都,而是在建水。

    建水,历史上文风盛行,古有“滇南邹鲁”、“文献名帮”的美誉,古代时是滇南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历史悠久,是一座在滇南极具传奇色彩的古城。

    百里滇山,十里坝子,三里古城。三箭之地一寺,五箭之隔一庙,七里之遥一桥,八里之远一塔。每一处建筑,都有着可以真实触摸的一段历史。古色古香,源远流长。

    但,最值得一提的是,千年之前的这座古城当中,边地文化和中原文化发生了剧烈的碰撞,民族大融合,从而诞生了一股纯朴而彪悍的民风。从而让建水这座古城成为滇南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

    最终历史湮灭了建水的辉煌,但那边地文化和中原文化碰撞而诞生民风,却随着一代又一代的血液,继承了下来。从这座古城出去的人,无论是男是女,都可以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混得风生水起。

    家乡是什么?家乡就是你每天可以骂它八句十句,想骂多少骂多少,可以骂菜式不好,可以骂街道不清净,可以骂空气太差环境太吵,可以骂这里的美女水平太低,帅哥基本绝迹,但是你可以骂,却不允许别人骂,但是别人要是敢骂上一句,你就会抄起身边能砸人的武器,往那***脑袋上拍。

    这就是所谓的家乡!

    上昆州师大附中念初中那会,因为这样的情况张莫谦和同样在师大附中读书的兄弟们没少和其他地方的混混干架,那时候有人问张莫谦他们是哪里人,他们回答后,只要有人敢说他们建水不好,二话不说上去就是一阵好打。

    那个时候张莫谦是出了名的狠犊子,年轻气盛,认为打架不是谈情说爱,一旦占了上风,就往死里弄,打到他下次见了你要绕着道走,不然一旦手软被人家惦记上,你小子还要不要命了?

    不过在“新一代”这支神秘部队沉淀了四年的张莫谦成熟了许多,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你要是没有能力和势力就别再外面装b,你有装b的权利人家有玩死你的实力。

    小人物也会有踩着狗屎走运的那一天,说不定你得罪的某个在菜市场擦皮鞋的小人物有一天就开着法拉利搂着美女亲自践踏你的尊严,曾经在上海滩呼风唤雨的青帮大头目杜月笙一开始就是个在水果行当学徒的小人物,在这个狗娘养的社会,谁也不知道下一步会遇到什么。

    所以张莫谦一直记得徐老爷子和他说过的话,对人对事,多留一点余地。人生就像海中的风浪,有起有落,谁也不敢保证一辈子辉煌。

    听着熟悉的乡音,张莫谦一脸迷茫,摇头道:“你说的是北斗七星?”

    “是北斗七星,同时他也是个人。”邋遢版强哥咧嘴一笑,一股带着浓重韭菜味大蒜味的空气迎面扑来,配合着他牙齿上塞着的几根韭菜,强悍到可以端着一碗饭在厕所里一点不剩吃完的张莫谦面对上邋遢版强哥的禁咒级杀招,一阵恶寒。

    张莫谦摇头,表示不知道。

    邋遢版强哥抠了抠臭脚之后,又将手指放在鼻子下闻了闻,感受到牙齿里塞了韭菜不舒服,将才扣过臭脚的手指放进嘴里一阵搅动,终于抠出塞在牙齿里的韭菜,随手一弹。

    无意间瞟到邋遢版强哥弹出的韭菜花落谁家的张莫谦心里咯噔了一下,韭菜不偏不倚,落在了不远处座位上一个年轻漂亮穿着时尚的女人嘴角上。

    果不其然,受到无妄之灾的漂亮女人猜测到嘴角突然出来的那一小团韭菜来自何方时,发出了一声尖叫。

    邋遢版强哥没心没肺的张大嘴巴,防止尖叫声震破耳膜。

    接着整个中巴车里都能听到漂亮女人的呕吐声。

    张莫谦对这个漂亮女人很同情,相信无论哪个女人都受不了这种恶心的刺激,因为距离漂亮女人很近,所以张莫谦递出了一张纸巾。哪想到因为张莫谦之前和邋遢版强哥聊过天,漂亮女人早就把他和邋遢版强哥归为一流,狠狠瞪了张莫谦一眼之后,从自己包里抽出纸巾将嘴擦干净,一转脑袋,看向窗外。

    面对这种情况,张莫谦脸上没有丝毫的尴尬,将纸巾重新装回裤兜,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和邋遢版强哥聊起天来。

    车子就要到达日月湖站的时候,张莫谦却和邋遢版强哥争执了起来,原因是邋遢版强哥大放厥词说自己是国家级卜卦师,非得要拉着张莫谦的手看相,张莫谦哪里会相信?

    但邋遢版强哥在其他方面大大咧咧不介意,不过说到卜卦师这上面,却硬是要证明自己的身份,从脚下没有一块干净地方的破皮包,翻腾了一阵,终于拿出了一本蓝本本。

    张莫谦哭笑不得,蓝本本上写着“国家级三流卜卦师易强”,而且还加盖了张莫谦一个字也看不懂的印章。

    看着蓝本本的质量,貌似街头巷尾贴的办证之类的广告做出来的也比这个好吧?

    面对有证人士,张莫谦无可奈何的将左手递给强哥那抠过臭脚抠过鼻屎抠过嘴巴的手里。

    邋遢版强哥抓了张莫谦的手很久,若不是邋遢版强哥眼睛出了盯着就没做出什么动作,张莫谦差点以为这个邋遢大叔喜好龙阳。邋遢版强哥放下张莫谦的手后,一边皱着眉头一边陷入了沉思,张莫谦和他说话也不搭理。

    到了日月湖站,邋遢版强哥和张莫谦一起下车。下车之后,强哥才用那只脏兮兮手拍了拍张莫谦的肩膀:“你要小心一个女人。”

    张莫谦看着远远离开的邋遢大叔,若有所思。

    …………

    …………

    一大早,张莫谦便被电话铃声吵醒,电话铃声是钢琴曲《那年秋天》,张莫谦没有强悍到如陈超那般使用“东京热”片头曲做铃声。

    看到来电显示,张莫谦大怒,接通电话一阵大骂:“蒋娇媚,一大早打什么电话,吵得老子睡不好觉。”

    张莫谦怒,电话那端的蒋娇媚更怒,直接一声高分贝尖叫,差点没把张莫谦的耳膜刺破,“死没良心的,老娘在机场冻得要死,你不关心也就罢了,竟然还嫌我打扰你睡觉。”

    “张莫谦,给你半个小时,快滚来机场接我。”蒋娇媚哼哼唧唧的同时,又发出迷死人不偿命的妩媚嗓音:“如果半个小时赶不到,你就糟糕了哦。”

    “自己打车过来,你和司机说到日月湖创业园就行。”张莫谦窝在被子里说道。

    “好,你给我等着,我马上打110,和警察说我被一个住在创业园的男人强奸了,那个男叫张莫谦。”蒋娇媚停顿了下,便要挂电话。

    “得得得,我马上来接你。”张莫谦熟悉这个疯女人的性格,如果自己真不去接她,估计待会就有警察找上门来了。虽然自己身正不怕影子斜,但在创业园传出去,哪还有脸见人?

    张莫谦打车到了机场,老远便见到了让他睡不好觉的罪魁祸首。

    瓜子脸,波浪似的卷发,黑丝,短裙,胸前两团高耸傲然的柔软,浑圆的臀部挺翘迷人,标准的s型身材。

    不过最迷人的,还是那张娇媚得滴水的脸蛋!

    蒋家公主,蒋娇媚!

    ************

    ps1:抱歉,更新晚了。外面忙了一整天才回来,吃了饭就马上赶稿到现在。希望大家理解,我不是职业写手,为了生活,不得不奔波忙碌。没敢说苦,因为在这个狗娘养的社会,谁都不容易。

    ps2:本书冲到新书榜第五了,都是靠你们的支持。希望没收藏的朋友注册个号帮忙收藏下,投下推荐票。肤浅拜谢。

    ps3:感谢拉链夹到毛的捧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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