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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四章 传神医阁

书名:古龙粉丝随笔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古龙的FANS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    南宫标道:“太原的医生,最有名的当属何传宗,听说他们家八代行医。”

    吴森林道:“那么,陆小凤会带着青青去哪里呢?”

    这句话他没有回答,也不必回答。

    陆小凤气喘吁吁的停在一所宅邸门口,抬头望见一副黑底金子巨匾,横卧在门上正当中。“传神医阁”他长出一口胸中浊气,才慢慢试了试青青的鼻息。

    鼻息虽微弱但很稳定,陆小凤总算彻底放下心来。

    几十里路,陆小凤怀抱着青青施展轻功狂奔而来,中途竟然没有一丝逗留,没有休息半秒钟。只因他很内疚,他犯了个致命的错误,错的很严重。

    这个错误对他并没有太大影响,却导致一个与此事不相干的女孩危在旦夕。

    内疚当然会自责,可是他并没有时间自责,他已抱着青青踏入医阁内。

    山西的山仿佛随处可见,“传神医阁”也不例外,也是依山而建,青sè的山脉,蜿蜒深入远方,远方的薄雾和树木的苍翠结合到一块。

    陆小凤踏着碎石子的路,园里尽是鲜花与草木,一亭一阁都寓意着此间主人的典雅之意。

    初chūn的早风很冷,也很干燥。他的汗早已被风吹干,又流出,又被吹干。单看相貌,留有一道道汗渍的脸使他看起来非常落魄。

    冷风吹来,陆小凤不由得打了个寒颤,他的心却是热的,因为他已看到希望,青青活下去的希望。

    几间古朴的建筑坐落在园中,陆小凤忽然发现一个童子半蹲在一口枯井边上,时不时的抛下一只小白鼠,井下传来“咝咝”声,听来让人很不舒服。想必是养蛇来从中提取蛇毒,从而制成某种名贵药物。

    陆小凤问道:“小哥,想请教何老先生,不知他在不在?“

    小童道:“先生用过早饭后,正在厅中饮茶。”小童又看向他怀中的青青,道:“这位公子一定是来替夫人瞧病的,那你可真算找对人了。”

    陆小凤也看了看怀中的“夫人”,道:“你又怎知我找对人了。”

    小童道:“瞧尊夫人面相,定是中了寒鸦散之毒,待先生调上几副药用过以后,定能痊愈。”

    陆小凤道:“果真如此?”

    小童道:“难道还会骗你不成?”

    陆小凤忍不住笑道:“你当然没必要骗我,遇到你这样老实的小哥,实在是开心。若是有机会,定会给你讨一房俊俏的小媳妇。”

    小童的脸已微微发红,陆小凤却大笑着奔入厅中。

    厅中,一个素服高冠的老者正在闭着眼,浅浅的唑着杯刚沏好的茶。他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手中的茶杯上,陆小凤走进来,他居然没有注意到。

    陆小凤忽然提高嗓门,道:“先生便是何传宗,何大夫吧?”

    何传宗眯开一只眼,懒散道:“我便是,公子是来看病的?”

    陆小凤道:“内人不幸中毒,请先生略施援手,事后必有重谢。”

    何传宗正了正身形,瞄了一眼陆小凤怀中的青青道:“区区寒鸦散之毒,只不过是一点小事而已。”

    陆小凤也正视他一眼,发现此老人薄嘴尖腮,貌似猴jīng,正应了一句老话,人越老越jīng明。他也早有耳闻,此人不但医术高绝,为人却尖酸刻薄,视钱财如命更在医术之上。

    现在陆小凤生怕对方提出什么过分的要求,事实上,无论对方提出什么样的要求他都觉得相当的过分。只因为看病需要银子,抓药也需要银子,可是他身上却连一个子都没有剩下。

    何传宗斜斜的伸出已经张开的手掌。

    陆小凤不懂,问道:“先生的意思是?”

    何传宗道:“五十两。”

    陆小凤道:“五十两?”

    何传宗道:“对,我看病向来都是先给银子的,这是我的规矩。”

    他医治病人居然像是在做生意,若是做生意先小人后君子倒没什么不对,若是医生,便是医德问题了。

    陆小凤道:“从来没有人坏过你的规矩?”

    何传宗道:“没有,连半个都没有。”

    陆小凤道:“你可不可以偶尔例外一次?”

    何传宗道:“你是我老子?”

    陆小凤道:“我好像并没有那么老。”

    何传宗道:“那你一定是我儿子了。”

    陆小凤道:“我倒是希望有个神医老子,可惜偏偏事与愿违。”

    何传宗道:“你既不是我老子,也不是我儿子,又为何要为你破例呢?”

    陆小凤只有苦笑。

    何传宗道:“你若是肯先付银子,就算是你们家里的老母猪早产,你也可以牵到这里来。若是不懂规矩,那便请回吧。”

    陆小凤非但不生气,反而笑了。他觉得这人虽然又孤僻,又小气,还有一大堆的狗屁规矩,但率xìng天真,至少不是个伪君子。

    何况,就算他的肺被气的大出三倍有余来,也不敢在有求于他时生气。

    陆小凤笑道:“现在看来,只有一种方法能解决问题了。”

    何传宗问道:“什么方法?”

    陆小凤道:“你继续喝茶,我回去拿钱。”

    何传宗道:“这倒不失为一个好主意,不过我必须提醒你一点,你一定要快,她也许只能挨上一个时辰,也许能坚持到今rì巳时。”

    他怕陆小凤不懂,又解释道:“具体能挨上多长时间,完全取决于她自己。若是她自己都不想活下去,恐怕用不了一个时辰便会香消玉损。”

    待他说完这番话才发现,陆小凤人已不见了,已凭空消失掉。

    五十两,不算多,却也不少。对于富家公子,一天的花销也不止于此,若是贫苦的三口之家,五十两银子却可以保证他们在一年内衣食无忧。

    陆小凤自然有办法搞到这笔银两,因为他不但有四条眉毛,还有三只手,而且品行极为混蛋。

    三只手的意思就是说,他的手比任何人都要灵活,都要快上很多。

    品行极为混蛋的意思是说,他做起了天底下最古老的生意之一,也是没有本钱的生意,那便是偷。

    陆小凤的下手对象是个束高冠,着紫衣,身材微微发福的中年男子。此人腰上挂有一柄剑,脸上带着一副**相,踏着四方步昂首阔步的姿态,显得有些招摇过市似的。

    陆小凤并不讨厌这种人,他一直认为每个人都有他存在的价值,正如风尘女子可以让人释放情绪,沿街乞讨的乞丐可以让人处理剩饭剩菜一样。

    而且,这种人的银子不偷白不偷,偷了也不白偷。还有一点便是,因为据陆小凤计算,单单他的这身行头,再加上这口剑的价值至少要在八十两以上,他钱袋里又岂会没有五十两银子?

    不巧的是,他钱袋里的银子偏偏少的可怜,只有十二两五钱,外带一副jīng致的翡翠耳环。

    四十岁上下的男人当然不会为自己的老婆买上一副价值不菲的翡翠耳环,想到这里陆小凤内疚的感觉一扫而空,好像他已经阻止了一场外遇,拯救了一场婚姻似的。

    他可真能为自己开脱。

    从“广发”当铺出来,他身上的十二两五钱银子突然多出四十两来。

    他用二两三分银子买了一大罐的珍珠燕窝汤,和一双碧绿sè的绣花鞋,鞋上的两只鸳鸯刺的栩栩如生。然后他又用两钱银子买了两个烧饼和半斤熏的发黑的猪肉。他还剩五十两银子,可是感觉好像跟昨天一样,还是一个子都没有。

    从“传神医阁”出来还不到半个时辰,他想到青青那消瘦羸弱的身体,在病愈后当然要补一补。能喝上两碗珍珠燕窝汤,再穿上这双绣花鞋后,她身体恢复的一定更快。

    想到这里,陆小凤不由得更加得意起来。

    他把熏黑的猪肉夹在烧饼里面,一边大嚼一边加紧了回程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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