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特历1517年7月30日中午时分。
“艳阳高照好天气!”
若仅仅是指艳阳的话,阿尔及尔这个地中海南岸的城市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中至少有三百天都是好天气!比海碗还要大的太阳明晃晃照耀着大沙漠边缘的城市,若不是还有地中海蒸腾的湿润空气盘桓,阿尔及尔早就被大沙漠同化了!
“去尼玛的好天气!”
诅咒着这种让人难以忍受的天气,金斯疯狂的、竭尽全力的奔跑。他不时的还要回头去看看光头的但德和玛仁兄弟。
一颗颗高大翠绿的椰子树就像火车窗外电线杆子一样在金斯视线中飞退。大张着呼吸的嘴巴不时会吸入一两只躲闪不及的飞虫,产生一阵阵苦涩,白色的阿拉伯包头巾跑散了,金斯扯下揉成一团,塞进黑色的阿拉伯长袍里。长袍下摆早扎起来,像是电影中穿在武林高手身上的中国式长衫。
金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体力突然间如此充沛,一口气从绿洲中跑出来,除开剧烈呼吸导致肺部火辣辣生疼,还有干到发苦的嘴巴以外,就只有从额头上淌下的汗珠能够证明他正在进行剧烈运动。
“抓住他们!”
“别让这些破坏了神物的盗贼跑了…”
“瞄准,射击!”
“砰!砰砰!”
……
身后传来希腊士兵的喊声和老式火绳枪的射击声。金斯一点也不担心那些火绳枪,没有膛线,圆滚滚的铁丸飞出五十米就会彻底失去准心。训练有素的火枪兵是绝对无法击中超过五十米之外的目标——他们瞄的太准了!
拉风箱似的声音从金斯左后方传来。
“呼~呼~金斯大人,您的体力真好!”
左眼罩着黑色眼罩的但德开口道。
但德的恭维不能解决眼前的困境,金斯不由自主的用手轻轻的按上胸膛。右手覆盖之下的胸膛正中有一个烙印,怪模怪样的烙印。
那是一艘船,一艘“星槎”。
在今天,或者准确的说在十分钟前,它还只是一个阴刻在金斯胸膛上的印记,但现在,它已经不仅仅是个印记。
多出一层浅浅的铬灰色,如同是刚刚从朵拉姆山壁上倒下来的那个大家伙一样的颜色。从那个时候起,金斯就知道,这个印记在复活!
即使已经听不到雅典士兵的呼喊和枪声,金斯仍旧带着但德兄弟在这片沙漠中奔跑!他不想停下来,穿越到这个世界整整五年,他第一次感觉到身体如此强大!那都是因为它——神秘的烙印!
一道道暖流,从一开始被误以为是错觉,到现在泾渭分明的从那烙印上流淌出来,快速充斥到全身,金斯知道身体在奔跑的过程中已经发生质变!这就是他不愿意停下来的原因。感觉越来越强壮的同时,他担心停下奔跑,这种变化也会跟着中止!
“呼~呼~”
拉风箱的声音越来越重,越来越远。
金斯回头,愕然看到自称通过工会高级见习剑士评定的但德兄弟,居然双双口吐白沫!
“那边有个山洞,你俩快去藏起来,我负责引走雅典士兵!”指着左前方一个地方,金斯大声的吼道。
“大人,我们要保护你!”但德一咬牙,加快脚步,暂时跟上金斯,断断续续的挪威语从他焦黑的牙缝间吐出来。
“难道你没发现,你们两个已经成为我逃跑的负担了么?”金斯没有客气,大声呵斥:
“现在,我命令你们,马上去躲起来!”
看两兄弟的状态就知道,继续跑下去两人就会脱力而死,毕竟他们还只是见习剑士,虽然是高级见习,却仍旧不是真正的剑士!
但德和玛仁兄弟俩面带不甘钻进山洞。
看着两人藏好,金斯咬牙掉头,去“迎接”那些已经有些掉队的雅典士兵!
“在那里,快,上去抓住他!”
大多数雅典士兵已经停下、甚至是一屁股坐到滚烫的沙子上休息。当看到金斯重新出现,这些已经疲倦到极点的士兵在士官催促、和大马士革刀明晃晃的锋刃威逼下,咬牙站起来,再次长跑!
巨大的朵拉姆山南边是跑绿洲。而现在,金斯已经带着雅典士兵,从南边跑到山的西边。下午四点,太阳将光和热挥洒在这片没有任何遮挡的土地上。形单影只的金斯在单调到足以让人瞎眼的沙漠上活蹦乱跳,他身后一百五十米外,是已经拉成一条线的雅典士兵。他们个个跑的垂头丧气,若不是领头的士官起码有剑士以上的修为,这支追踪的队伍恐怕早就被金斯给抛下。
不过金斯并不希望他们就此停下。他打算带着这些雅典士兵进行一次绕朵拉姆山的长跑活动,准确的说,该是一场马拉松比赛!朵拉姆山的周长,至少超过二十公里!
从南边到西边,再跑到北边。
金斯心满意足的跑到东边,却不知道身后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追兵因为无法支撑而倒下。
大马士革弯刀寒光四射,却始终不能真向那些倒地士兵的头上劈去。身为剑士,士官们都已经身心俱疲,何况只是普通人的士兵?望着那个一如既往奔跑的身影,几个士官不由得泛起由衷的无力:
“东方人真是魔鬼化身?他一出现,怎么也弄不下来的神物就自己从山壁上掉下来。明明没有‘神光’,体力却远比剑士充沛。”这都是士官们难以理解的东西。
他们决定放弃去追踪这个魔鬼,准备休息之后返回营地,毕竟他们的使命,是保护这件神物,并且将它安全的运回雅典,交给神庙!
奔跑中的金斯偶然回头,却发现根本看不到雅典士兵的身影,心中纳闷的同时,他缓缓的停下脚步。印记早已经停止输出暖流,虽然他感觉体力仍旧无比充沛,但整个人却被汗水湿透了。
撩起阿拉伯长袍,双手使劲儿一拧。
望着挤出来的黑色水珠,金斯提着长袍下摆,不满道:“坑爹啊,奥斯曼人染色水平也太差了,这才穿一天就掉色!”。
既然雅典人已经放弃,他也不打算再去挑逗那些累到跟土狗似的士兵。
他抬头望向朵拉姆山。
朵拉姆山是座完全由玄武岩构成的山。
嶙峋坚硬的玄武岩即使千百年风吹日晒仍旧处处狰狞,无路可上。据说这高度只有不到三百米的朵拉姆山,从来没有被人类征服过。
“或许,这个年代的人,还不懂什么叫徒手攀岩吧!”金斯“呸呸”两下,在左右手心中啐了一口,干涸到苦涩的口腔中,早就没有唾沫,啐一口也只是习惯性的动作。接下来,他要开始攀登这座号称从来没有被人类征服过的朵拉姆山。
“朵拉姆,一听就像是个娘们,很好,今天,我就来破你丫的处!”一边攀登,金斯心中一边挥洒着邪恶。
三百米高度并不能阻挡他太多时间,尤其是在身体被改造之后。大概半个小时金斯就已经攀到朵拉姆顶峰,而且找了个合适位置,趴在还有太阳余温的玄武岩上,俯视绿洲上雅典人的营地。他看到大群垂头丧气的雅典士兵从远方返回。几个将官围拢在朵拉姆山脚下,对着那莫名其妙就从山壁上掉下来的神物,不知道在讨论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