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远实在不忍心把自己现在的情况告诉七十二,让七十二再为他伤心难过。
但是同时,他也知道:既然七十二找到了自己,就一定会想办法救自己出去,如果他不知道自己的实际情况的话,营救行动就多了一个变数,所以他也不能骗七十二。
所以,沉默片刻之后,程远还是决定以实相告:“我从腰以下,全都废了。”
墙外,七十二不由得大吃一惊:“怎么会这样?”
“你试着从九十米的悬崖上不做任何反抗得掉下去,看看全身的骨头会不会被摔碎事实上,我估计正如老三所推断的那样,如果不是那棵树的话,我现在可能也没机会跟你在这敲摩斯密码了。”
“哥,我一直就感到很奇怪,你是怎么摔下山的?是蒯达凯把你推下去的吗?你那么高的武功,他怎么可能得逞?再说了,就算是他趁你不注意把你推下去的,那余山又不陡,而且山腰上到处都有树,你又熟悉那里的情况,最不济也可以抓住一颗树什么的。怎么也不可能会让自己在撞到那颗树以后掉下去啊,你完全可以借那棵树的反弹之力让自己平稳落地,更不可能会被三合会这帮废物抓到啊。”
程远笑着回道:“你以为蒯达凯就那么傻,会在我清醒的时候直接对我下手吗?”
七十二在墙外呆了一呆:“什么意思?你睡着了吗?”
“没有,他趁我不注意,把一种极强烈的迷药捂在了我的口鼻处,让我瞬间就失去了意识。”直到现在,程远也不知道蒯达凯那天用的到底是什么样的迷药对自己下手的。
七十二不由大吃一惊:“什么迷药这么厉害?以你那么强的抗药性都能瞬间被迷倒?”
程远苦笑:“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当时我突然感到头特别痛,但也只是一刹那间的事情,几乎不到一秒钟我便失去了所有的意识。事后回想了一下,那味道好象有点刺鼻。”
“头痛?刺鼻?”七十二重复敲道,然后沉默了片刻,“哥,我知道了,那是纯度极高的乙醚。”
“乙醚?那是什么东西?”
“哥,你知道,西医做手术的时候,会用一种麻醉剂来让病人处于暂时的昏迷中以减少疼痛。麻醉剂的主要成分就是乙醚,但是麻醉剂中的乙醚纯度极低,和酒精的味道有点像。而高纯度的乙醚则可以让人在片刻间失去意识,浓度超过10%以上便会于极短的时间内致人死亡。”
“哦?你怎么能确定那就是乙醚而不其他的迷药?”
“因为,那是党新国交给蒯达凯的。那乙醚的浓度高达20%。事实上,如果不是你的身体素质异于常人的强悍,如果不是你的抗药性强到可以称之为变态,你可能当时就已经被毒死了。”
“嗯?”不知为何,程远觉得七十二话中有话。
果然,片刻之后,七十二再次敲击:“哥,是我害了你。”
“为什么这么说?”
“那乙醚……是我卖给党新国的。”
“哦?”程远倒真是一愣。
“他没有亲自找到我,因为他并不知道我手中有这东西。他是托了好几个人,转了好几个圈才从我手里买到的,当时我也不知道买主是党新国。但是因为很少有人会专门买这种东西,而知道这乙醚可以当毒药用的人在上海也是少之又少,所以我一时感到好奇就跟踪了下去,才知道真正的买主是党新国。
“我当时就觉得事情有点不妙,但是等乙醚到了党新国手中的时候,已经是你出事的那天下午了,那时候你们已经在老院长家了。我亲眼看着他把乙醚收起来,但是一直晚上九点,都没看到他把乙醚交给任何人。我知道那天是老院长的七十大寿,就想等第二天早上再想办法通知你这件事,想不到还是晚了一步。你果真是被我卖给党新国的乙醚给害的,还害得这么惨。所以哥,是我害了你。如果我早知道买主是党新国的话,我一定不会卖给他的。”
“乖,别自责了,这事不怪你,是我的命罢了。”
七十二依然极为自责,程远哄了好几分钟才让他明白:此时此刻,不是自责的时候。
“但是哥,我并没有看到党新国把那瓶子交给任何人啊,如果我知道他要交给蒯达凯的话,那我一定会连夜赶去通知你的。他是什么时候把那瓶子交给蒯达凯的呢?”
程远想了想:“如果是这样的话,我猜,那瓶子应该在夜袭本部的某个人的手中,那时候想要接近蒯达凯是很容易的事情。”
“嗯,倒也是。对了哥,你说,四哥和老六跟蒯达凯会是一伙的吗?”
“老六对老二,就像是老三对我一样,是毫无条件毫无选择的信任和服从,所以不用想,老二说什么,他就是什么了。至于老四……他最多只会是被老二提前布下的局给蒙蔽了,他不是会出卖兄弟的人。”
“但是,那些对三哥和老七不利的情报,都是通过他的手交到堂主会议上的。如果他不相信那些事情会是三哥做的话,为什么还要告诉大家。”
“在解放前,老院长曾是受过蒋/介/石亲自嘉奖的国/民/党同部最为出色的秘密专业谍报员。老四是老院长一手带出来的,所以有着一个专业情报员最基本的素质。那就是只客观分析情报的准确性,绝不会掺杂任何的个人色彩和感情因素,至于情报的可信性,那不是他的工作。”
“嗯,也是。听说四哥虽然把他收集到的情报都交给了蒯达凯,但是他当场也表示,他也不相信三哥和老七会出卖你。但是,他为什么要跟踪我?”
“你说什么?老四跟踪你?什么时候?”程远微微一愣。
“第一次就在你出事的第二天下午,不过,他只跟了三条街就被我甩了。”
“第一次?还有第二次?”程远又是一愣:高文进明明白白地知道七十二是程远的人,也知道七十二和老三一样,是绝对不会背叛程远的。那他为什么要跟踪七十二,而且居然还不止一次?
“嗯,前后加起来,已经六次了。自你失踪以后,我跟他见了几次,他就跟踪了我几次。”
“他第一次跟踪你的时候,是他约你见的面还是你约的他?”
“他约的我。我在半夜知道本部被偷袭以后,因为不放心你,所以一大早就去了本部,然后根据你们在路上留下的痕迹一路找到余山。当时负责警戒的刚好是四哥,他就让我先等一会,然后他就去找你了。可是他到处也找不到你,就带我去见蒯达凯和三哥了。”
程远沉思片刻:“他主动带你去的,还是你让他带你去找老二和老三的?”
“是我自己要求的。当时情况那么急,我又得赶快赶回上海,所以我就想,只能把我了解到的情况告诉三哥了。可是当时三哥和蒯达凯在一起,我也不能让蒯达凯回避。毕竟,那时候我的身份只是四哥安排在上海的一个眼线而已。”
当下,七十二把他当时和蒯达凯等人说的话重复了一遍。
程远点了点头:“那我明白了,是蒯达凯暗示老四调查你的。”
“为什么?”
“因为你得到情报的时间太快了。他从老四嘴里肯定是问不出你的底细的,那他自然就知道你是我的人,你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知道当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并调查出夜袭本部的那些人的身份,所以你的能力让他产生了危机感。”
七十二呆了一呆:“哥,你的意思是说,他想除掉我?”
“这是必然的。但是你的出现不在他的计划之内,他不能像对待老三和老七那样提前安排对付你的方法。既然在帮里只有老四认识你,他自然就会让老四调查你。只要查到你的身份,他就有办法让你和老三成为一党,也变成出卖我的人。”
“原来是这样。”
“那么,老四知道你住在哪里了吗?”
“怎么可能?”七十二颇有些得意地敲击道,“我哪有那么菜?嘿嘿,他跟踪我六次,我就给他办了六次难堪。”
“哦?怎么说?”
“因为他每一次跟踪我,都是被我在和第一次甩掉他的地方把他甩掉的。”七十二嘿嘿一乐,“他不是上海有名的金牌情报员,特别是跟踪与反跟踪术被上海江湖称为一绝吗?我偏偏让他每一次都在同一个地方被甩掉,看他还以后还怎么得意。”
“你呀……”程远不由失笑。
七十二孩子气般不服道:“谁让他相信蒯达凯,跟蒯达凯站到一起的?对了哥,你一直都没问我,怎么会知道你睡在这个位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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