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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一十五章 一女当关,千骑莫开

书名:女天子  类别:美文同人  作者:英兰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又到春季,翠绿蔓延,镇北军开始从北防五镇拔寨北上,从新在长城一线部署兵力,将匈奴骑兵损坏的烽燧系统从新搭建起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好像永远都不会有尽头一般。

    不过今年有点不一样,整个镇北军洋溢着跃跃欲试的冲动,恨不得早点北上,早些时日见到匈奴蛮子,来一场你死我活的短兵相接,好好出一口恶气。

    为何镇北军会有这种氛围?因为古凉州之战,虽然是惨胜,但是古凉州之战说明一个道理,匈奴骑兵并非不可战胜,什么狗屁草原狼,在镇北虎面前还不是一群乌合之众,更何况加上皇帝陛下孤身入草原,时副将戳瞎郝连勃一只眼睛勃两件事情,镇北军群情激昂。草原蛮子们,不和你们比文,那是欺负你们,比武?是大兵团团战,还是顶尖超一品高手之间的捉对厮杀,我从不骂脏字的大魏子民都比狗娘养的没有教化的草原杂碎厉害!

    拔寨启程的军队兵分三路,分别以梯队形式向北迁徙,大军两侧有侧翼五千人马的护卫队,大军之前有斥候探路,不断打听刺探匈奴骑兵的动向。

    兵法的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镇北军略有不同,是粮草未动,斥候先行,两军大战,先死斥候。

    从太安城出来的温志谦便进了斥候队,一身厚实邋遢的草原装束,就连头发也成了匈奴样式,左边头发被完全剔除,右边梳起了一条条小辫子,平日搭在身后,经过几个月磨练,如今温志谦嘴唇干裂,皮肤黝黑,俨然成了一个黑铁蛋子,和刚入镇北军之时有着天壤之别。

    一开始,没人看好这个俊俏的年轻人,众人都知道这个新兵蛋子和大将军交情非凡,不好好利用这层关系呆在安逸舒适的大军内,反而来最危险的斥候队,要攒军功,为以后高登庙堂打基础?哼,明摆着是嫌命长。

    与匈奴在前方交战,不是靠着咬牙坚持就能活下来的,也不是靠着头脑灵活就能坚持到最后,骨气、武力、计谋统统没用,拼到最后,往往看得是......运气?这就很操蛋了。

    更气人的是温志谦这人以爷自称,太气人了。

    不过日子一久,众人惊奇发现这个叫温志谦的年轻人有一项特长,那就是擅长逃跑,危险一来,溜得比兔子都快,而且每次运气好得惊人,有几回都以为这个家伙已经死在了草原铁骑的马蹄之下,回到军营,这个家伙已经在蒙头大睡了。

    一传十,十传百,弄得人尽皆知,传得神乎其神,比如匈奴万箭齐发,温爷张开双臂,万剑擦肩而过,竟然没有一株箭羽扎在身上。

    温志谦第一次听到这个传闻,啧啧称奇:“牛掰了,这是哪位大侠,运气这么好?也让我见见,沾沾仙气儿。”众人齐刷刷看向温爷,满眼好奇。温志谦翻了翻白眼:“你们那什么表情,老子又没有这么好得运气,哎,老子自小命苦,向来运气不好,真羡慕那些运气好的。”噗通,倒了一大片。

    众人以为温志谦运气好,温爷自己认为不是运气好,而是自己机智、聪明、勇敢、活泼、可爱,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临危不乱,你们都学着点。已经和温爷混熟的众人齐齐一脚踹在温志谦屁股上,臭不要脸的,活泼、可爱也敢向自个脑袋上扣。

    此外,温爷会享受,懂得品味生活,而且耐心极好,为了享受可以无所不用其极,令一群过惯了糙日子的镇北军老爷们叹为观止。温爷刚来镇北军那会儿,趁着第一次下雪,撅着屁股趴在雪地上,用小铲子一层层铲新雪。众人指指点点,小声嘲笑。温爷浑不在意,回到大帐,自己架起铁锅煮羊汤。一群人围着温爷窃窃私语。温爷旁若无人,一锅羊汤煮好,整个大帐内香气扑鼻,众人同时向前拱了拱。

    温爷一手遮住大锅:“看什么看,刚刚嘲笑我的人,温爷我都记得,你们这群乡巴佬,没见过长得帅的人褒汤啊。”瞧瞧,瞧瞧,这就叫会享受,煲汤,竟然用了煲字,这忒多大的学问啊。

    几个没骨气的镇北军军伍受不了那勾人的香气,已经匍匐依附温爷面前,跪求赏口汤喝。

    就这样,温爷形成了自己的小团体。

    除了做饭,温爷还会讲故事,从不重样磕绊,故事行云流水,配合着手势神情,声情并茂,栩栩如生。

    想要落草为寇、兄弟情义有《水浒传》、想要万军从中、取上将首级有《三国演义》,想要天马行空、伏妖降魔有《西游记》,温爷最擅长讲“三打白骨精”、“误入女儿国”,经过温爷那张嘴铺垫渲染,一波三折,情到深处,还有一首千长百回的小曲儿唱出,愣是整出一股香艳旖旎的别样风味,令一群大老爷们儿哈喇子流了一地。

    每每此时,温爷都是一副高高在上、指点江山的表情:“说过你们是乡巴佬,你们还不服气,小爷若是给你们讲讲《金瓶梅》《玉蒲团》,你们还不把眼珠子瞪出来。”有人凑上前去:“温爷,那就讲讲呗。”温志谦斜眼看了一眼眼前满脸红光的战友:“滚开,你踩到小爷脚了。”

    就这么稀里糊涂,温志谦当上了斥候校尉长,全军上下没有一个人认为温志谦是靠和大将军的关系当上得校尉长,自然也没人认为是靠本事儿,温爷靠得是讲故事、做饭、逃跑的本事儿。

    众人前来道贺,温爷听闻自己升官了,愣了半晌,一挥手,自恋道:“是金子总会发光,像我这种人才走到哪里都是人才,想低调都不行,我不当校尉长,难道还是你们这群乡巴佬?”结果招来一顿好打,得了便宜卖乖,还以为升了官,兄弟们就不敢打你了。

    温志谦还有一项本事儿,也是另人啧啧称奇,可以三天三夜不睡觉,依旧精神抖擞,也可以睡上三天三夜,昏天暗地,日月无光,不带动一下的,奇人必有奇怪之处。

    温爷就是镇北军仅次于时副将,第二奇怪的人。

    每次轮到温志谦出任务,整个营帐的战友齐齐站在营帐外,看着朝夕相处、同铺共枕的温爷,齐齐挥手:“早点回来啊!”活脱脱一群送夫出征的深闺怨妇。

    今日,晴空万里,又赶上温爷带队,五十人的斥候小队,一百匹马匹,为了提升机动性,五十人身负轻甲,一柄镇北军弯刀,一日口粮,越过长城出现在长城以北。

    温志谦执意多向北行驶了二十里,已经到了春天的边缘处,此处新绿冒头,草牙嫩绿,远处一处绿洲,波光粼粼。

    勒马停身,温志谦翻身下马,甩了甩满头的小辫子,从怀中取出一本小册子和一支快秃了毛的毛笔,翻开小册子,又将毛笔在舌头上沾了沾,吐出两口带着墨汁的口水,微微愣神,当年小爷也是有洁癖的干净之人,如今怎么落得如此鄙俗不堪,堕落啊堕落。

    摇了摇头,温志谦举目四望,在小册子上勾画了一两笔,又将小册子收好。

    有少年也翻身下马,走上前来,递上水袋:“校尉长,您每次出任务都写写画画,在写什么?”

    镇北军唯一不叫温志谦温爷的新兵蛋子,名字叫赵凤,羞涩一孩子,长得俊俏,眉眼嘴角的末端细微处均有一丝细小弧度,多了女子的柔气和妖冶之气,与草原粗矿风光不符。

    少年眉心一枚天然青紫色胎记,犹如长在眉心上的第三枚眼睛,少年天生臂力出众,能拉断弓弩,而且力道拿捏精确到毫发,镇北军轻型弓弩都要这少年校准。老家算命先生说这孩子受上天眷顾,天生神力,命格却是天煞孤星之命,留在身边克父母克兄弟姐妹,只有送到苦寒之地,经历生死,以杀气养育静气,慢慢磨去骨子里的戾气,方才能解此劫,要不就刮花一张脸,毁了那份上天眷顾。父母让赵凤选,少年选了三天三夜,最后来了镇北军。

    少年平日里沉默不语,羞涩却不惧弱,杀起人来也毫不手软,即便和老兵武场校武,也下死手,多亏了镇北军副将路过,一手掀翻少年,一脚踹出数十丈距离,方才保住一位老兵的性命。

    自那之后,时未寒对这个孩子多了一份上心,赵凤顺理成章成了时未寒关门弟子,这是张大彪都不曾有的殊荣,众人都以为这少年要飞黄腾达的时候,时未寒就把这少年丢到斥候队伍里,说历练三年,三年时间不死,时未寒让你成俯瞰众生的天下第一。少年对天下第一无感,但是真心喜欢呆在温志谦身边,当然不是温爷身具王霸之气,天然自带主角光环,令身边人自动来投,而是温爷教少年读书写字,这对赵凤十分重要。

    温志谦猛灌一口水,又浇了一头冷水,打了一个冷颤:“小凤儿,你抬头看看这草原,能看到什么?”

    赵凤左右看看,摇摇头:“什么都看不到。”

    温志谦敲了敲少年的脑袋:“你怎么比赵一还笨,草原大漠,荒芜万里,不似中原那般依山傍水,能够建造城郭,一座城郭便是一个坐标点,可以成为参考物,衡量距离的路标,草原游牧,居无定所,匈奴骑兵因此神出鬼没,行军路线毫无规律可言,但是只要大地还未被绿色遮挡,就有机会找到直通极北之地的坐标,我记录的就是这些坐标,偶尔也会犯错,所以要多走几次,多记录一下。”

    赵凤似懂非懂,开口问道:“校尉长为何这样做?”

    温志谦双手掐腰,遥望北方:“我要杀了张元那个王八蛋!”

    赵凤点点头,没有问原因,突然他抬起头来,眉头一皱,眉心处的青紫色胎记被挤压,像是一只微微眯起的眼睛。

    远处天地连线之处,十匹匈奴骑兵冒出头来,然后以这十骑为中心向两侧延伸,越来越多的匈奴骑兵出现,最终形成一条横跨天际的黑线。

    整整一千匈奴铁骑出现在众人面前。

    北魏不擅长产马,马匹吨位和脚力都不如西域和草原的高头大马,此时逃跑,没有丝毫胜算。五十骑快速围拢上来,眼神都落到校尉长身上,希冀以逃跑闻名镇北军的温爷能够死里逃生。

    “他娘的,运气好得有点吓人!”温志谦狠狠吐了一口口水,翻身上马,抽出腰间刀:“兄弟们,事到如今,只能火中取栗,铤而走险了!”

    有人开口问道:“温爷,火中取栗是啥子个意思?这时候和栗子啥关系?”

    温志谦一时气结,伸手摸了摸眉头,不断摇着头,被气笑了:“真是服了你们了,以后搞笑的时候能不能选一下时机,不要如此出其不意,令人防不胜防。”

    赵凤伸出一根手指头,如同私塾先生:“出其不意出自《后汉书》,意思攻击别人不在意的地方,防不胜防出自《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意思是完全不可防护的意思。”

    温志谦刚教的,拿出来显摆一下。

    众人恍然大悟,纷纷点头,赞叹赵凤学问深厚,是当大学士的料。

    赵凤羞涩,红脸低头:“说什么胡话呢,我虽然学问深,但是想当大学士,还忒再读两年书。”

    众人起哄,和温爷呆得时间久了,连脸皮都不要了,说起大话来都不眨眼睛。

    一番吵闹缓解了尴尬气氛,一个老兵站出来:“温爷,自打来镇北军当上着斥候,家眷已经安排妥当,早就做好战死沙场的准备,不过区区千人匈奴蛮子,杀他几个七进七出还不成问题。”

    温志谦哈哈大笑,用麻布将弯刀绑死在手心内,驱马前行,刀背一拍马屁股,直接拍出一道血痕,马匹吃痛不住,撒开四蹄狂奔前冲,其后四十九人,百余骑也跟着前冲。

    对面一千骑兵也开始列队,典型的匈奴骑兵阵法,看似杂乱无章,毫无规律,实则是狼群发起攻击的阵势。

    两道洪流迎头相撞,就在相距五十丈的时候,温志谦心头微微遗憾,还是没见最后一面啊。

    突然,一道青虹横跨天地,从南方极高之处而来,如同一道流星炸落此间。

    前冲的匈奴骑兵如同撞在一道铁墙上,最前方来不及停下的马匹直接被撞碎。

    温志谦勒紧缰绳,停下马匹,睁大眼睛。

    衣衫飘飘的李元昊微微扭头,留给温爷一个侧脸:“快走!”

    温志谦二话不说,调转马头,策马狂奔。

    李元昊扭头,吐出一口紫金色的气息。

    一女当关,千骑莫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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