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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六章 聪明人

书名:携明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圆明园主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施仁等人是为名利所诱而投到黄复华帐下,如今,也颇有人物“主动”向黄复华投靠。

    崇明现正七品知县陆建云就是其中的代表性人物。

    算起来,现在距离崇祯三年盛夏八月,黄复华作为一个手头有点小钱的商人,派手下通过陆知县买个从七品的散官,也就是一年多的时间。陆建云本来根本没把这号人物放在心上,大明朝几乎每年都有这样的卖官指标分下来,摊派到崇明县。陆建云经手卖的这类没有任何实权的散官没有一打,也肯定多过半打。

    然而,这次的事情着实有些诡异。仿佛就是一眨眼的工夫,当黄复华这个名字再传到陆知县耳朵里的时候,黄复华这个从七品的散官就已经是个了不得的人物了。那个时间,是在黄复华公开抓捕周黑心,审判了十多条罪状后,对其处以极刑之后。

    私自抓捕和处决人犯,那是何等目无法纪的事情?只不过,一个过去时的地方恶霸,没什么背景的小人物,也没有人特别在意。但黄复华桀骜不驯,敢于“黑吃黑”的形象,已经在陆某人的心中扎下了根。

    然而,这个形象也是如此的不准确,没多久,陆建云就得到了黄复华和家丁协助水军剿灭悍匪的消息。这次,陆建云很是留心,第一时间就让人打听了一二,于是马上就知道了水军把总吴二林不过是黄复华的家仆,黄复华的军事力量都已经要让人仰视了。

    显然,这黄复华不简单,是个要做大事的人。然而,陆建云对此已经束手无策了。

    向上头报告有个私下招兵买马,意图造反的奸人?那么,自己这个一县之长算是揭发叛贼的有功之臣,还是会被追究助贼买官和失察的责任?黄复华这样的人物,对于自己又有没有防备,会不会提前下手,让自己死个不明不白?更何况,似乎黄复华还没有什么造反的事实啊?!

    无疑,成功从科举场上杀出来的读书人陆建云是个聪明人,“千里做官只为财”,当黄复华大规模出兵辽东之时,知道告密不可行的陆建云就下定了决心,全心全意投靠黄复华。

    黄复华所图甚大,不是那些有几百人马就占山为王的草寇。自己一投靠,至少在任上可以安稳无事。陆建云也不求再高升了,将来卸了职,自己一家老小就在这崇明岛上安稳度日吧。

    黄复华若是真成了大事,自己也算是一早的从龙之臣。若是和郑芝龙一般被招了安,自己也不会被追究责任,没准还算有功。最不济,黄复华兵败,看这实力远遁海外还是没问题的。就算不能带上自己,到时候自己乘乱而走,应该不是难事。

    那还不知道是多久以后的事了。陆建云打定了主意,就明里拜访,暗中投靠了黄复华,成了一个“两面”县官。而且,陆建云从黄复华那里得到了一个喜讯,那就是,他将得到黄复华的全力推荐,也许,不久的将来,他陆建云就不再是七品小县令,而是知府大人了。

    那水军千户张四正也不是糊涂人,作为军人对这种事情看得更清楚,也更不在乎。反正我就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别的我一概不知,也不过问,到时候再看形势而定。现在么,不管是谁,都别惹急了我,咱手下也是有兵的,大不了杀上一阵!

    在崇明岛文武两个最高官员或投靠,或放纵之下,黄复华的事业自然进展得一帆风顺。除了不断投到黄家庄自己治下的人以外,东北和东南两个区的田赋都由黄复华代理了。这大明朝由富户代收田赋,在许多地方都成为了惯例,倒不是什么新鲜事。

    话说,1435年,大明宣德十年,大明朝廷批准崇明夏税秋粮以4万石为额,即使田、荡、涂有坍涨,粮赋也不增减。就算加上各种加征,崇明的这些税赋全由黄复华一个人拿出来,也是一件容易事。

    再说粮食,不计荣成基地和更北的地方,光是其它黄家庄的直接产出就已经突破三万吨了。更何况,黄复华有那么多的银子,十万两银子买个大约一万吨粮食,在丰收年景的江南,也不是难事。

    这生意做得更是风生水起,规模和范围可以说是与日俱增,尽管不断有模仿者和跟随者出现,可是新的生意和赚钱点也是逐渐增加,吸金能力不断增强,估计就快突破每年一百万两了。比如,这平菇种植在1631年末的冬天就取得了重大突破,从孢子开始用琼脂自己培养一级,二级菌种,整个过程终于取得了成功。

    再一个,人工暖房也在这个冬天问世了。地下用通热水的铜管作为地热,顶上是玻璃和可移动屋顶的组合,保证足够的光照,暖房里面还有一些竹丝灯泡作为补充光照。除了方便程度很糟糕,严重依赖人力之外,实际效果并不比现代的大棚差多少。大量的冬季新鲜蔬菜瓜果也将问世。

    而且,黄复华已经开始向金融业发展了。

    商业汇兑自唐之飞钱、宋之交子、会子、关子以来,可谓历史悠久。自从纸币在明朝中期退出流通,白银为主、铜钱为辅的货币体系形成以后,为了适应民间自由私营经济的发展,主要是日用品长途贩运贸易的发展,自然这汇兑就重新兴旺起来。

    总结有关文献记载可知,明中叶起,为商人所用,并与商业信用密切相关的,被称之为“会”、“会票”之类的行为和实物,与商业汇兑有关的有这么两种:第一种相当于现代汇兑,即将款项从一地拨兑到另一地的行为。第二种是长途贩运商或铺店零售商人从其他贩运商人或行店购货,因资金不够,常书立会票,作为异时异地兑款的凭证。

    如今,这规模越来越大,地点越来越多的黄氏商业帝国逐渐形成,先行介入这些商业汇兑,以后更进一步向银行发展,也是应有之义了。而且,金融业是多么赚钱的行当,这么一只会下金蛋的鸡,黄复华怎么会让它溜走呢?

    军事力量方面,也有许多进展。

    从袭击后金两堡的战斗中,就有人带回来一个重要的反馈。那就是现有的火门手枪,在短兵相接之时,从点火到发射要过好些秒时间,这太耽误事了。在突袭战的前期,根本不如冷兵器好用。甚至还不如手榴弹,扔出去后至少自己就解放了,不用再端枪瞄准。手榴弹的杀伤半径还大,若是扔到脑壳上还能直接把敌人给砸晕。

    燧发枪,是由16世纪中叶出生在枪炮工匠、锁匠和钟表匠家庭的法国人马汉发明,在转轮火枪的基础上改进而成,取掉了发条钢轮,改为在击锤的钳口上夹一块燧石,在传火孔边有一击砧,当需要射击时,就扣发扳机,在弹簧的作用下,将燧石重重地打在火门边上,冒出火星,引燃点火药。史料记载,明朝正德年间就有葡萄牙人向正德皇帝进贡过直膛线的燧发枪。万历年间的进士毕懋康于崇祯八年,即公元1635年成书刊印的《军器图说》,记载他自己发明的“自生火铳”,就是一种燧发枪。

    现在黄复华治下材料,人手,资金等诸方面都万事俱备,又从辽东方面得到了一支早期的燧发枪作为参考,加上黄复华提供了一些历史上成熟完善后,大幅提高了击发率的燧发枪资料作为参考,到了1632年1月,由大明军人自己发现需求,大明工匠们自己研究改进,最终制造的燧发枪也顺利问世。这款燧发枪更具有重大意义,那就是,黄复华开始从技术领导者的身份,缓慢地向技术协助者转变。

    这款1632式燧发枪是前装式火枪,击发率达到了七成多,完全可以成为近距离突袭作战的好兵器。

    攻击力量得到了加强,这防御力量也大幅度推进。黄复华手下的军事人员开始逐步地装备棉甲。

    这种棉甲是向大明的敌人——后金学习的。后金军的棉甲最初是从明军手中缴获,后来又自己加以了改进,其制作容易,价格低廉,重量轻,对早期的火器和传统弓弩等冷兵器都有很强的防护力。其制作方法是:将采摘的棉花打湿,反复拍打,做成很薄的棉片,把多张这样的棉片再制成很厚很实的棉布,两层棉布之间是铁甲,内外用铜钉固定。在寒冷的季节,棉甲还有防寒的作用。

    黄复华治下对于这棉甲唯一的改进,就在铁甲上头。因为根据现代初中生都知道的帕斯卡定律,水压机已经出现并用于包括铁甲在内的工业生产了。帕斯卡原理就是,加在密闭液体上的压强,能够大小不变地由液体向各个方向传递。如果在水力系统中的第一个活塞上施加一定的压强,如果第二个活塞的面积是第一个活塞的面积的10倍,那么作用于第二个活塞上的力将增大为第一个活塞的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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